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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日常交际基本能应付,却仍不擅言辞,时常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笑容却比幼时略少了些。
然而,在这个对美丑定义极为混淆的年代,十九岁的于蓝往往被同学喻为“冷艳”、“气质独特”、“与众不同”“石屎森林中的深谷幽兰”等等潮流酷女性格,以致苏玉群的脸,常常因为女儿的特别而挂上一抹得意之色。
上大学后,于蓝依然保持着一成不变的生活态度,一样的优异成绩。一年下来,能和她勉强交上朋友的大概只有同系的女生杜绢和妮丝。
据杜绢所说,两人友谊源起于某个夏日一场突然而至却又延绵不尽的大雨,于蓝出乎意外地多管了闲事,在路上解救了被围于广告灯箱下一个多小时的杜绢。之后,杜绢本着恩人情份,缠着于蓝要下课后一同走路回家,才成了能聊上几句的朋友。
而妮丝,是因为上学时脚踏车辗过比车胎还大上一倍的石头,载了跟斗摔伤膝头,却正好碰着悠闲而过的于蓝,后者不言不语地把她扶起来,从背包拿出纸巾帮她拭净血污,又掏出手绢为她包扎妥当后飘然离去,弄得妮丝连“谢谢”也来不及说一声。
于是,外号有甜甜小公主之称的妮丝总在课前课后,与于蓝迎头碰面之时对她露出甜美的笑容,几次下来,弄得于蓝很不好意思,不得不以生硬的表情对她牵起嘴角。
妮丝不禁看呆了——精致秀气的脸容,白净得近于透明的皮肤,镶上一对清泉般的眸子——简直就是一朵现代版的空谷幽兰!这么漂亮加善良的女孩,再配以冷冰冰的表情,分明就告诉别人,她一定藏有不同版本的神秘故事,比如说童年遭受家人虐待?曾被醉汉半路拦截强奸?错手杀过一个意欲对她不轨的男人?
妮丝越想越兴奋,对于蓝更加注意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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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课时下雨了,于蓝没带雨伞,也不敢呆等在校门,只怕有不识相的男生又冒险作英雄救美状,便以手抱头小跑了一段路,气喘吁吁地躲进离学校较远的公车凉棚里。
一辆黑色宾治突然停在她面前“于蓝——”车窗露出妮丝甜得让人腻倒的笑容“快——快上车,我送你回家!”
“呃——不用了——”她连忙拒绝,坐上别人的车?宁可淋雨。
“上来吧,这雨大概要下到晚上呢。”妮丝小甜甜冒雨跳下车,抢过于蓝的书本,一手拉她至车门。
“于小姐不要客气,就让我们送你一程吧。”悦耳的男中音自耳边响起,车上走下一位英俊男士,微笑着为她打开车门。于蓝一呆,已被妮丝扯了上车。
上了车后,英俊男人便自我介绍说叫许应龙,是妮丝的契哥。妮丝诡异一笑,便嚷着说初次见面,要他意思意思请她们吃顿法国大餐。许应龙立即微笑征询于蓝的意见,这种征询对于蓝来说通常是最好的下脚台阶,她连忙摇头,推说家里有事,心中却奇怪妮丝刚才怪异的笑容。
她发现许应龙在后镜不停地瞧她,及至视线相碰时又挤出一种颇具深意的微笑。初次见面吧,怎么可以笑成这个样子?于蓝心里毛毛的,越发不自在。
“蓝蓝,龙哥在剑桥大学毕业耶——”
“哦”他在哪儿毕业关她鸟事。
“他以前的功课很厉害的,听说在系里长期稳居三名之内。蓝蓝,以后我们遇有什么不懂的,去烦他!”呃?她于蓝也长期占据全级二名之内,还没有弄不懂的功课。
“只要于小姐开口,我义不容辞。”话音刚落,许应龙立即含笑应允。
妮丝眼珠一转,立即压着声音对他说:“喂,想不想我加大力度扇扇子?可以——筹码嘛,一餐法国橙汁鹅肝外加罗曼尼康帝干红!”
“小心撑死你!”许应龙轻笑“快和蓝蓝聊聊天吧。”
妮丝摆正脸白了他一眼,才扭头向后座的于蓝说:“龙哥以前是校队的灌蓝高手呢,也是柔道黑带六段高手。”妮丝做出一副捧心状“如果我能找一个这种质地的男人当护花使者,会好有型喔!”
两人侧耳听着回应,好半天,于蓝说:“哦那你找他吧”
许应龙挑眉,眼角笑纹加深。妮丝噘着嘴不高兴了——这人真不凑和,全校没人不知她甜甜小公主早和三年级的米高恋得热火朝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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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过后,一连几天,许应龙总是适时出现在她回家的路上,又总是有着无法推脱的理由要她坐上他的车子。于蓝向来讨厌和陌生人相处,尤其是男人。最初几次还有妮丝打破沉默,之后,妮丝便玩起突然消失的游戏。
后来,许应龙干脆把车停在学校大门边的转弯位,那是个全方位角度,于蓝每晚放学都被他成功截住。她三推四推地不愿上车,那许公子干脆以蜗牛速度行驶,陪她漫步人生路。于蓝急步疾走,那家伙就加速直追,还一边从车窗处睨着被晚霞染得分外娇美的小脸,一脸惬意享受。
于蓝极度不自在,又不好发脾气,只得抿紧小嘴目不斜视地走自己的路。许应龙似乎并不在乎她的冷淡,依然笑面相迎陪伴左右。一月下来,于姑娘的心不但连轻微颤一下的感觉都没有,对他更是十分厌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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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在即,于蓝要协助教授写一份关于外文系的学术报告,为求方便,她干脆住在学校宿舍。等到报告完成之时,放暑假的日子也到了。于蓝满心喜悦,为了防止跟屁虫许应龙的出现破坏了大好心情,她特意提早十分钟走出校门。
回到家里,放下书本,走进浴室。沐浴后套了背心中筒裤,径自下楼走向屋后的花房。站在花房的玻璃门前,正奇怪怎么会看不见妈妈的倩影时,才突然想起父母今早去日本散心了。
幸好他们又和好如初呢,于蓝微微地笑着。
那日于蓝拿着特意到书店买的花卉典到妈妈卧室,正要敲门之时,听见内里传来极罕见的吵闹声。
“韦家是我欠他们的,都这么多年了,要侦探社找找吧,我要把钱还给他们”是妈妈略带哭音的话。
“不!”于志成发出不同寻常的吼叫“那你为他牺牲的呢,他们有没有想过——”
“但我最终都和你在一起了是不是?当初我也问过你的,说好是借的啊”妈妈的语气更显委屈。
“都怪你,写什么借据,讲什么良心,讲良心的人就得一辈子被人吃得死死的!”
接着,里间传来玻璃落地的声音,妈妈似乎哭得更厉害了,唬得于蓝立即推门进去——
“呃,对不起我送书来”
于志成顿住,满面怒气地回头瞪了妻子一眼,随即大步跨出房门。
苏玉群坐在床边哭个不停,于蓝蹲下身子,轻轻捉住妈妈的手——
相隔才两天吧,一切又回复原状,真好。
她微微一笑,迈入花房,拉过胶皮水管,小心地为花草淋水。
花房有一百多平方米,分隔成左右两室。左边是兰圃,右边是花圃,采用加厚钢化玻璃和铝合金搭建,站在院子大门看过去,活像一座透明的小城堡。内中透出五彩斑斓,让人怀疑是否真的藏有一名公主。
拉过水喉,先淋洒圆形架子外面的一排娇艳的金花石蒜,再是往里一层的红白相间的香石竹,旁边是长长短短的含苞待放的金丝菊,放在第三层架子的全是百合花——香水、麝香、鹿子、连珠把六个圆型架子处理完毕。再到围在栏杆内的木本花卉,栀子花、山茶和桂花然后是种在玻璃墙边的星星般娇小的茑萝和美女樱
晚霞透过玻璃挤进花房,串串水珠染上漂亮的橙色再哗哗坠落。在晚霞和娇美的花影间,形成一幅黄昏雨露、花影人前的美景。
隔壁是兰圃,种的全是苏玉群的心爱宝贝。听说有些是极名贵品种,什么绿玉、黑珍珠、小束蝶的,也兼有少量较常见的品种,例如小雅和翠燕等等。今年年初,兰圃初建时,苏玉群整天托着腮帮子念什么养兰口决——春不出,宜避春之风雪。夏不日,避炎热之销烁。秋不干,宜常浇水。冬不湿,宜藏之地中,不当见水成冰。
听得于志成直摇头,娟姨和于蓝则使劲地笑。
早两个月,苏玉群又为兰圃添了十多盘名贵品种,价格十分昂贵。十来天后,这些兰花的叶尖居然有点萎黄,再到后来,连其他没事的兰花也惹病了。苏玉群睡不着,吃不香的,整天蹲在花房百思不得其解,只得四处求教他人。
于蓝一向就觉得兰花太娇气,这样的植物总是要人费上过多的心血,如果不是心甘情愿,最好别沾惹兰花。
一般日常交际基本能应付,却仍不擅言辞,时常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笑容却比幼时略少了些。
然而,在这个对美丑定义极为混淆的年代,十九岁的于蓝往往被同学喻为“冷艳”、“气质独特”、“与众不同”“石屎森林中的深谷幽兰”等等潮流酷女性格,以致苏玉群的脸,常常因为女儿的特别而挂上一抹得意之色。
上大学后,于蓝依然保持着一成不变的生活态度,一样的优异成绩。一年下来,能和她勉强交上朋友的大概只有同系的女生杜绢和妮丝。
据杜绢所说,两人友谊源起于某个夏日一场突然而至却又延绵不尽的大雨,于蓝出乎意外地多管了闲事,在路上解救了被围于广告灯箱下一个多小时的杜绢。之后,杜绢本着恩人情份,缠着于蓝要下课后一同走路回家,才成了能聊上几句的朋友。
而妮丝,是因为上学时脚踏车辗过比车胎还大上一倍的石头,载了跟斗摔伤膝头,却正好碰着悠闲而过的于蓝,后者不言不语地把她扶起来,从背包拿出纸巾帮她拭净血污,又掏出手绢为她包扎妥当后飘然离去,弄得妮丝连“谢谢”也来不及说一声。
于是,外号有甜甜小公主之称的妮丝总在课前课后,与于蓝迎头碰面之时对她露出甜美的笑容,几次下来,弄得于蓝很不好意思,不得不以生硬的表情对她牵起嘴角。
妮丝不禁看呆了——精致秀气的脸容,白净得近于透明的皮肤,镶上一对清泉般的眸子——简直就是一朵现代版的空谷幽兰!这么漂亮加善良的女孩,再配以冷冰冰的表情,分明就告诉别人,她一定藏有不同版本的神秘故事,比如说童年遭受家人虐待?曾被醉汉半路拦截强奸?错手杀过一个意欲对她不轨的男人?
妮丝越想越兴奋,对于蓝更加注意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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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课时下雨了,于蓝没带雨伞,也不敢呆等在校门,只怕有不识相的男生又冒险作英雄救美状,便以手抱头小跑了一段路,气喘吁吁地躲进离学校较远的公车凉棚里。
一辆黑色宾治突然停在她面前“于蓝——”车窗露出妮丝甜得让人腻倒的笑容“快——快上车,我送你回家!”
“呃——不用了——”她连忙拒绝,坐上别人的车?宁可淋雨。
“上来吧,这雨大概要下到晚上呢。”妮丝小甜甜冒雨跳下车,抢过于蓝的书本,一手拉她至车门。
“于小姐不要客气,就让我们送你一程吧。”悦耳的男中音自耳边响起,车上走下一位英俊男士,微笑着为她打开车门。于蓝一呆,已被妮丝扯了上车。
上了车后,英俊男人便自我介绍说叫许应龙,是妮丝的契哥。妮丝诡异一笑,便嚷着说初次见面,要他意思意思请她们吃顿法国大餐。许应龙立即微笑征询于蓝的意见,这种征询对于蓝来说通常是最好的下脚台阶,她连忙摇头,推说家里有事,心中却奇怪妮丝刚才怪异的笑容。
她发现许应龙在后镜不停地瞧她,及至视线相碰时又挤出一种颇具深意的微笑。初次见面吧,怎么可以笑成这个样子?于蓝心里毛毛的,越发不自在。
“蓝蓝,龙哥在剑桥大学毕业耶——”
“哦”他在哪儿毕业关她鸟事。
“他以前的功课很厉害的,听说在系里长期稳居三名之内。蓝蓝,以后我们遇有什么不懂的,去烦他!”呃?她于蓝也长期占据全级二名之内,还没有弄不懂的功课。
“只要于小姐开口,我义不容辞。”话音刚落,许应龙立即含笑应允。
妮丝眼珠一转,立即压着声音对他说:“喂,想不想我加大力度扇扇子?可以——筹码嘛,一餐法国橙汁鹅肝外加罗曼尼康帝干红!”
“小心撑死你!”许应龙轻笑“快和蓝蓝聊聊天吧。”
妮丝摆正脸白了他一眼,才扭头向后座的于蓝说:“龙哥以前是校队的灌蓝高手呢,也是柔道黑带六段高手。”妮丝做出一副捧心状“如果我能找一个这种质地的男人当护花使者,会好有型喔!”
两人侧耳听着回应,好半天,于蓝说:“哦那你找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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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许应龙干脆把车停在学校大门边的转弯位,那是个全方位角度,于蓝每晚放学都被他成功截住。她三推四推地不愿上车,那许公子干脆以蜗牛速度行驶,陪她漫步人生路。于蓝急步疾走,那家伙就加速直追,还一边从车窗处睨着被晚霞染得分外娇美的小脸,一脸惬意享受。
于蓝极度不自在,又不好发脾气,只得抿紧小嘴目不斜视地走自己的路。许应龙似乎并不在乎她的冷淡,依然笑面相迎陪伴左右。一月下来,于姑娘的心不但连轻微颤一下的感觉都没有,对他更是十分厌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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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放下书本,走进浴室。沐浴后套了背心中筒裤,径自下楼走向屋后的花房。站在花房的玻璃门前,正奇怪怎么会看不见妈妈的倩影时,才突然想起父母今早去日本散心了。
幸好他们又和好如初呢,于蓝微微地笑着。
那日于蓝拿着特意到书店买的花卉典到妈妈卧室,正要敲门之时,听见内里传来极罕见的吵闹声。
“韦家是我欠他们的,都这么多年了,要侦探社找找吧,我要把钱还给他们”是妈妈略带哭音的话。
“不!”于志成发出不同寻常的吼叫“那你为他牺牲的呢,他们有没有想过——”
“但我最终都和你在一起了是不是?当初我也问过你的,说好是借的啊”妈妈的语气更显委屈。
“都怪你,写什么借据,讲什么良心,讲良心的人就得一辈子被人吃得死死的!”
接着,里间传来玻璃落地的声音,妈妈似乎哭得更厉害了,唬得于蓝立即推门进去——
“呃,对不起我送书来”
于志成顿住,满面怒气地回头瞪了妻子一眼,随即大步跨出房门。
苏玉群坐在床边哭个不停,于蓝蹲下身子,轻轻捉住妈妈的手——
相隔才两天吧,一切又回复原状,真好。
她微微一笑,迈入花房,拉过胶皮水管,小心地为花草淋水。
花房有一百多平方米,分隔成左右两室。左边是兰圃,右边是花圃,采用加厚钢化玻璃和铝合金搭建,站在院子大门看过去,活像一座透明的小城堡。内中透出五彩斑斓,让人怀疑是否真的藏有一名公主。
拉过水喉,先淋洒圆形架子外面的一排娇艳的金花石蒜,再是往里一层的红白相间的香石竹,旁边是长长短短的含苞待放的金丝菊,放在第三层架子的全是百合花——香水、麝香、鹿子、连珠把六个圆型架子处理完毕。再到围在栏杆内的木本花卉,栀子花、山茶和桂花然后是种在玻璃墙边的星星般娇小的茑萝和美女樱
晚霞透过玻璃挤进花房,串串水珠染上漂亮的橙色再哗哗坠落。在晚霞和娇美的花影间,形成一幅黄昏雨露、花影人前的美景。
隔壁是兰圃,种的全是苏玉群的心爱宝贝。听说有些是极名贵品种,什么绿玉、黑珍珠、小束蝶的,也兼有少量较常见的品种,例如小雅和翠燕等等。今年年初,兰圃初建时,苏玉群整天托着腮帮子念什么养兰口决——春不出,宜避春之风雪。夏不日,避炎热之销烁。秋不干,宜常浇水。冬不湿,宜藏之地中,不当见水成冰。
听得于志成直摇头,娟姨和于蓝则使劲地笑。
早两个月,苏玉群又为兰圃添了十多盘名贵品种,价格十分昂贵。十来天后,这些兰花的叶尖居然有点萎黄,再到后来,连其他没事的兰花也惹病了。苏玉群睡不着,吃不香的,整天蹲在花房百思不得其解,只得四处求教他人。
于蓝一向就觉得兰花太娇气,这样的植物总是要人费上过多的心血,如果不是心甘情愿,最好别沾惹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