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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都掰扯清楚了。再琢磨该迈哪条腿,该蹚哪条路,该找什么庙,该拜什么神。决不能没头苍蝇似的乱撞。
还是那句话,他想让人家腾房,先得弄清楚这房现在是谁负责?其次还得知道占房的人别的地方有没有房?那些占房单位的上级部门能不能给他们房?占房单位负责人如果下令腾了房对工作有没有影响?这种影响有多大,上级部门对此会是什么态度?等等等等。
就这样,洪衍武表面上先按兵不动,私下里就从十九家电影院里选了“精兵强将”,抽调出来帮他打听情况。
这帮小子都是社会上的人精子,猫有猫招,狗有狗道。
或请客吃饭,或递烟搭顾,或找熟人打听,或装外地人走错路溜进院去,甚至还有故技重施,不惜留门撬锁进那两家营业部翻人家经理办公室文件的……
总之,各展神通,很快就把各种情况摸了个底儿掉。最后一汇总,事儿就清楚了。
敢情,洪家的房无论是老宅还是两个老铺,还是在“大栅栏”的街道办事处的手里。
起先,街道拿洪家的宅院办养老院,本来资金就紧张。好不容易支撑到了“运动”中,结果社会一乱,好些老人也成了批斗对象,就彻底办不下去了。
后来呢,街道索性为解决一些困难户的工作问题,就把洪家的院子改办了街道工厂。主要业务是加工装订,承接印刷厂的活儿,裁些毛边儿书什么的。
再后来呢,工厂办得倒是挺红火,人越招越多,甚至有些关系户也都招进来了,大概一百来人。这样,有些下夜班的工人因为家里住房困难,见厂子里房子多,就弄了钢丝床在工厂借宿。
没想到,后来发现这里房子冬暖夏凉,根本没人管。这样就有人开始明目张胆往里搬锅碗瓢盆,就算固定占了房了。
最终是引来越来越多人效仿,导致后边的西式小楼连带后罩楼就都住满了。
作为街道办和工厂领导来说,都没想到会有这种结果。一开始对这事儿确实也是懒得管,觉着反正房子有,也没人收房租,就让他们住呗。
后来蔓延成势,也是真管不了了。
因为他们也惹不起工人啊。计划经济社会,谁都没权力扣工人工资,反倒还得指望工人卖力干活呢。何况那些老娘们真犯浑,那也敢揍你。有不是自己家的房子,这又何必呢?
至于那两个占洪家老铺的两个门市部,承租关系也很清楚,就是“街道办”把房子转租给他们的。按官价一平米月租一块三,已经租他们近十年了,这也算街道的一个稳定进项。
要是情况还真是不容乐观啊!国营的,集体的,公家的,私人的全掺和进来了!这他妈也太复杂了!
洪衍武确实不能不骂街。因为他可是知道,京城的私房政策是从七十年代末开始宣布,八十年代初才开始落实的。到1990年为止,先后下达过不下三十多个有关政策文件。也没彻底把所有的事儿办利索。
为什么,就是因为以公占私房最难解决。
这道理是明摆着的。单位几十口子甚至几百口子人,没了房就等于没了窝儿,上哪儿找饭辙去?
就更别说,这房子还能成街道办下金蛋的鸡,是那些工人们不用交房钱白住的地方了。
所以,要让他们腾退原房,等于让他剥皮抽筋,谁也不会轻易撒手。
而从政府的的角度讲,更关心的问题,是不能让百十口子人挨饿。
尽管“政策”规定,有些私房本该归还个人。但可别忘了,这个年代还算不上法制社会政策的弹性很大,你要非那“公民的私有财产究竟受不受保护”来说事,哪儿都不会卖你的账。
要真是较真,胳膊还能拧得过大腿吗?政策里不是还有一条,“一时腾退不出的先给房主立据,两三年内退还。”
人家就用一个“拖”字,到时候还是走不了,再给你立新字句。这么反复折腾你好几年,最后出个低价要给你收购了,你还能怎么办?
恐怕大多数人都不愿再打“持久战”,耗不起这份神,所以,几轮拉锯战下来,便只有自动“缴械”,把私房让给了单位。
这里面可没有什么“觉悟”可言。“猫腻”的事儿才是免不了的。如果不屈心说的话。
况都掰扯清楚了。再琢磨该迈哪条腿,该蹚哪条路,该找什么庙,该拜什么神。决不能没头苍蝇似的乱撞。
还是那句话,他想让人家腾房,先得弄清楚这房现在是谁负责?其次还得知道占房的人别的地方有没有房?那些占房单位的上级部门能不能给他们房?占房单位负责人如果下令腾了房对工作有没有影响?这种影响有多大,上级部门对此会是什么态度?等等等等。
就这样,洪衍武表面上先按兵不动,私下里就从十九家电影院里选了“精兵强将”,抽调出来帮他打听情况。
这帮小子都是社会上的人精子,猫有猫招,狗有狗道。
或请客吃饭,或递烟搭顾,或找熟人打听,或装外地人走错路溜进院去,甚至还有故技重施,不惜留门撬锁进那两家营业部翻人家经理办公室文件的……
总之,各展神通,很快就把各种情况摸了个底儿掉。最后一汇总,事儿就清楚了。
敢情,洪家的房无论是老宅还是两个老铺,还是在“大栅栏”的街道办事处的手里。
起先,街道拿洪家的宅院办养老院,本来资金就紧张。好不容易支撑到了“运动”中,结果社会一乱,好些老人也成了批斗对象,就彻底办不下去了。
后来呢,街道索性为解决一些困难户的工作问题,就把洪家的院子改办了街道工厂。主要业务是加工装订,承接印刷厂的活儿,裁些毛边儿书什么的。
再后来呢,工厂办得倒是挺红火,人越招越多,甚至有些关系户也都招进来了,大概一百来人。这样,有些下夜班的工人因为家里住房困难,见厂子里房子多,就弄了钢丝床在工厂借宿。
没想到,后来发现这里房子冬暖夏凉,根本没人管。这样就有人开始明目张胆往里搬锅碗瓢盆,就算固定占了房了。
最终是引来越来越多人效仿,导致后边的西式小楼连带后罩楼就都住满了。
作为街道办和工厂领导来说,都没想到会有这种结果。一开始对这事儿确实也是懒得管,觉着反正房子有,也没人收房租,就让他们住呗。
后来蔓延成势,也是真管不了了。
因为他们也惹不起工人啊。计划经济社会,谁都没权力扣工人工资,反倒还得指望工人卖力干活呢。何况那些老娘们真犯浑,那也敢揍你。有不是自己家的房子,这又何必呢?
至于那两个占洪家老铺的两个门市部,承租关系也很清楚,就是“街道办”把房子转租给他们的。按官价一平米月租一块三,已经租他们近十年了,这也算街道的一个稳定进项。
要是情况还真是不容乐观啊!国营的,集体的,公家的,私人的全掺和进来了!这他妈也太复杂了!
洪衍武确实不能不骂街。因为他可是知道,京城的私房政策是从七十年代末开始宣布,八十年代初才开始落实的。到1990年为止,先后下达过不下三十多个有关政策文件。也没彻底把所有的事儿办利索。
为什么,就是因为以公占私房最难解决。
这道理是明摆着的。单位几十口子甚至几百口子人,没了房就等于没了窝儿,上哪儿找饭辙去?
就更别说,这房子还能成街道办下金蛋的鸡,是那些工人们不用交房钱白住的地方了。
所以,要让他们腾退原房,等于让他剥皮抽筋,谁也不会轻易撒手。
而从政府的的角度讲,更关心的问题,是不能让百十口子人挨饿。
尽管“政策”规定,有些私房本该归还个人。但可别忘了,这个年代还算不上法制社会政策的弹性很大,你要非那“公民的私有财产究竟受不受保护”来说事,哪儿都不会卖你的账。
要真是较真,胳膊还能拧得过大腿吗?政策里不是还有一条,“一时腾退不出的先给房主立据,两三年内退还。”
人家就用一个“拖”字,到时候还是走不了,再给你立新字句。这么反复折腾你好几年,最后出个低价要给你收购了,你还能怎么办?
恐怕大多数人都不愿再打“持久战”,耗不起这份神,所以,几轮拉锯战下来,便只有自动“缴械”,把私房让给了单位。
这里面可没有什么“觉悟”可言。“猫腻”的事儿才是免不了的。如果不屈心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