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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狄普斯(oedipus)是传说中希腊底比斯的英雄。有关俄狄普斯的神话传说曾在公元前五世纪被索福克勒斯改编为伟大的悲剧俄狄普斯王。在近代文学中,俄狄普斯的形象也曾使高乃依、伏尔泰、雪莱、普希金等人获得创作灵感。
这是一个有着强烈艺术魅力的神话故事,由于弗洛伊德对它做出的精神分析,并提出了所谓“俄狄普斯情结(oedipuscomplex)”它在现代就更加广为人知了。俄狄普斯的神话
以及弗洛伊德有关“俄狄普斯情结”的分析,将使我们在透视人格的探索中找到新的启示。
相传俄狄普斯是底比斯国王拉伊俄斯和皇后伊娥卡斯忒的儿子。国王拉伊俄斯听到预言说,自己将死于亲子之手,因此,当俄狄普斯出生后,就刺穿了他的双脚(俄狄普斯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肿脚的”),并命令一个奴隶把俄狄普斯扔去喂野兽。这个奴隶可怜孩子,把他送给了科林斯国王波吕玻斯的牧人。后来,又被波吕玻斯收养下来。俄狄普斯渐渐长大,从未怀疑过国王波吕玻斯是他的生父。俄狄普斯成人之后得到得尔福神示所的预言:他将弑父娶母。怵于神示,他决定永远离开国王波吕玻斯及皇后墨洛珀。在漂泊和漫游中,他到了一个十字路口,遇见底比斯国王拉伊俄斯,在一场冲突中杀死了国王。国王的侍从除一人逃走外,也全被杀死。神示的前部分就这样应验了:他成了弑父的凶手。
在前往底比斯的途中,他遇见了怪物斯芬克斯。守在通往底比斯城的十字路口的斯芬克斯,让过路人猜一个谜语:“是谁早晨用四条腿走路,白天用两条腿走路,晚上用三条腿走路?”猜不出的人就会被吃掉。俄狄普斯猜出了这个谜语后,怪物斯芬克斯立刻堕下深渊,通往底比斯的道路从此太平无事。底比斯人感激不尽,把这位救星选为新的国王,并让前国王拉伊俄斯的孀妻伊娥卡斯忒做他的妻子。他们生下了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俄狄普斯当了几年治国有方的国王以后,底比斯发生饥荒和鼠疫。得尔福神示所预言,只有放逐杀害前国王拉伊俄斯的凶手,灾害方能消除。俄狄普斯忧国忧民,全力缉捕罪犯。最后,他找到了那个惟一脱险的老国王的侍从,才知道杀害底比斯老国王的凶手竟然是自己。凶杀案的见证人恰恰又是曾把婴儿时的俄狄普斯交给波吕玻斯王的牧人的那个奴隶。俄狄普斯惊骇万状,不祥的预言全部应验了:他不仅杀害了父亲,而且娶了母亲。
俄狄普斯弄瞎了自己的双眼,其母伊娥卡斯忒自杀身死。关于他的残生众说纷纭。最古老的神话说,双目失明的俄狄普斯在底比斯渡过余年。后来的神话说他遭到儿子们的放逐,他离开底比斯时,曾诅咒儿子,父亲的诅咒竟成了兄弟不睦和死亡的原因。
对于这个神话还能够做的简单说明是,在许多民族中都曾广泛流传着一个带来不幸的孩子的传说,俄狄普斯的神话是这种传说的一种。禁止父母同子女通婚起源于远古时代,俄狄普斯遭受惩罚就是这方面的反映。俄狄普斯可能是希腊时代以前的神。希腊南部和中部还保留着古典时代对他崇拜的遗迹。(参看神话辞典前苏联mh鲍特文尼克等人编著商务印书馆1985年中文版)
俄狄普斯的神话以及根据其改编的悲剧在弗洛伊德之前,就像通常的神话故事与戏剧一样摆在世人面前。只有当弗洛伊德分析之后,人类才对这个故事有了恍然大悟似的新理解。
弗洛伊德在释梦一书中曾经对俄狄普斯的故事做出分析,他指出,索福克勒丝所著的悲剧俄狄普斯王之所以对古人、今人都有同样强烈的震撼力,并不在于它在揭示神的意志所代表的命运与个人意志之间的悲剧性冲突,因为其他种种描写命运与个人意志冲突的
所谓悲剧都没有产生过像俄狄普斯王这样震撼心灵的力量。他认为,这个悲剧的震撼力是由于它触发了人类社会每个成员都有的一个深刻心理情结,这就是儿子的“恋母憎父情结”或者更尖锐地说是“弑父娶母情结”弗洛伊德把这个情结称为“俄狄普斯情结”这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精神分析学的通用概念。
弗洛伊德在他的研究中发现,俄狄普斯情结见于三至五岁的儿童,在这个年龄段的男孩都有过这样或那样“弑父娶母”的梦想,它成为一个情结潜藏于儿童的深层意识中。同样,这个年龄的女孩则是“恋父憎母”的,有着恋父憎母的本能愿望,弗洛伊德把它称为“埃勒克特拉情结(electracomplex)”这名字来缘于参与杀死自己生母的希腊神话人物埃勒克特拉(electra)。
弗洛伊德认为,三至五岁儿童的俄狄普斯情结(以及埃勒克特拉情结)通常结束于儿童与同性家长认同并抑制其性本能的时候。如果与双亲的关系比较亲密,没有带来精神创伤,而且双亲的态度既不过分抑制,又不过分刺激,这一阶段就会顺利地通过。但若存在着精神创伤,便会发生“婴儿神经症”成年后还会发生相似的反应。弗洛伊德认为“超我”是一种道德因素,支配着有意识的成人心理,也起源于克服俄狄普斯情结的过程中。对抗俄狄普斯情结的反应是人类心理最重要的社会成就。
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我们清楚地看到,俄狄普斯的故事之所以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就因为它触动了潜藏于每个人童年深层记忆中的情结。俄狄普斯无意中“弑父娶母”的经历,以隐蔽的方式满足了人们心灵深处“弑父娶母”的愿望。而俄狄普斯最后弄瞎双眼的自惩,又表明了人类对俄狄普斯情结的罪过感与忏悔。这种自惩与忏悔本身就表明人类文明在对抗和克服俄狄普斯情结的努力。
弗洛伊德对俄狄普斯情结的发现是破天荒的,虽然随后的精神分析学家以及其他学派的心理学家曾指出弗洛伊德的描述并不完全精确,在某些方面仍有局限,但这并不能抹杀弗洛伊德这一伟大发现的光辉。
俄狄普斯情结的发现是人类探索自身过程中的一个重大成果。那个守候在通往底比斯王国十字路口的怪物斯芬克斯给出的谜语正隐喻着人类必须认识自己:什么东西早晨用四条腿
走路?是人生的早晨即童年阶段手脚并用地四肢爬行;同样,又是人生的中午也即成年阶段用两条腿走路;最后,到了人生的夜晚也就是晚年拄上拐棍,用三条腿走路。当世人无法回答斯芬克斯的谜语时,就只能被怪物吃掉,因为对自身缺乏认识的人是不能获得生存权利的;一旦人类认识了自己,吞食我们的怪物即刻就会堕入深渊,通往自由王国的道路才能敞开。
现在,我们不仅要抓住弗洛伊德的发现,还要从此出发,克服弗洛伊德的局限,做出更深刻的发现。我们要在对俄狄普斯神话的分析中,在对我们自身经历与耳闻目睹的观察中,更透彻地发现俄狄普斯情结在人类社会中的表现。
让我们首先探究俄狄普斯情结在人类社会的一般性表现。
作为生命的萌芽,可以断言,一个人在其胎儿时期已经开始逐渐形成性别,这是被现代生理学轻而易举证明了的事情。生命从这个时候起已经在生理上有了最初的性别特征。随后他出生了,以一个完全定型的、一般情况下不可逆转的完整形式表现出了自己或男或女的性别。
就生理而言,他(她)以一个确定的性别出现在世界上。倘若他有一个鸟雀般翘起的男性生殖器,他就会被作为一个男孩,被他的生身亲长(父母)以及整个环境所认定。这种对性别的明确认定会带来一整套相关的态度。
当父母及所有相关的环境把他看成一个男孩时,他们的整个态度体系从孩子诞生的第一天起就给了他一个特定的心理环境。这时,他的性别不仅具有了生理特征,而且具有了心理意义。他从出生的第一刻起,就被当做男孩对待。所有的目光,所有的爱抚,所有的嬉笑,所有的照料,以及所有在他身边的言语,都将一种男孩的心理标志印记在他幼小的生命上。
孩子成长在性别分明的文化中。小婴孩一天天长大,他在生身亲长和与之相关的环境中越来越具有明确的性别。当社会环境越来越把他当做男孩对待时,这种带有性别特征的心理哺育随同生理的哺育一同造就着小男孩的成长。小男孩在性生理与性心理两个方面同时发育着。他的性意识越来越明显,在一两岁时,就有了很多分明的表现。而到了三至五岁时,我们便看到了典型的俄狄普斯情结。在他的世界中,主要地只有一个异性,那就是母亲,主要地只有一个同性,那就是父亲。他的性意识便非常集中地表现为恋母憎父。
当人类没有得到弗洛伊德的告诫时,当一般社会民众缺乏心理学常识时,这一切不仅在小男孩本身是不自觉的,在他的父母及周边的成年人中也是蒙昧的。当一个小男孩在嬉戏中举起玩具手枪,吵嚷着“打死爸爸”时,周边的大人们连同父亲本身都会哈哈一笑,引以为趣。当成年人逗笑地问着小男孩“你长大娶谁呀?”小男孩脱口而出“娶妈妈”时,又引来成年人包括其父母的欢乐大笑。这在千万个家庭都发生过的小小场面,已经天真无邪然而又确实无疑地暴露出小男孩的恋母憎父情结。
在儿童的那个年龄段,这种恋母憎父甚至可能变为幼稚而痴憨的娶母弑父妄想,这一现象曾被弗洛伊德等心理学家屡屡在精神个案中发现。这一阶段小男孩的俄狄普斯情结表现得十分强烈,特别是某些家庭环境,尤其会使这个情结滋长壮大。
如果不是男孩而是女孩,俄狄普斯情结便成了埃勒克特拉情结。除了比较特殊的情况以外,几乎没有例外。正视这个事实是认识自我的必要环节,是人类战胜斯芬克斯怪物必须有的智慧。
俄狄普斯情结在儿童的某个年龄段可以说是最有力的情结,它控制着这个年幼的生命。也正是从这个阶段开始,人类的文化对他实施规范,使他开始了对抗和克服自身俄狄普斯情结的漫长过程。
这个过程最初可能是从意识到了恋母的羞耻开始的。当母亲不再与他一起洗浴时,当母亲不再搂着他同床睡眠时,他朦胧意识到了这些变化所划定的界限。也许昨天母亲还领着他
去女浴室一同洗浴,而在今天这个享受就被剥夺了,他只能不情愿地跟着父亲走进男浴室;也许昨天晚上他还睡在母亲的怀抱中,今天他就必须习惯独自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这种变化对一个小男孩心理的深刻影响可以说如闪电雷鸣。在一系列“儿大避母”的文化影响下,无论他怎样留恋与母亲同浴同眠的情景,那样的日子都一去不复返了。一天天的,他在人类文化的规范中知道了自己企图的非分与羞耻。
他也便渐渐意识到了父亲与母亲关系的真正含义,也意识到了父母同床而眠的关系。父母的床是他不该觊觎和企及的,一个越来越长大的男孩要习惯独自睡在自己的小床上。这时,他常常会用一种极为复杂的目光环绕和打量着父母的卧床:一方面,他可能会在心灵深处敌视那个将他与母亲分隔开的父亲;另一方面,他知道这是自己不得不接受的秩序。
在父母得当的规范下,小男孩逐渐适应着自己一天天长大的事实。他也便不仅看到了父母之间的特定关系,也看到了世界上所有一男一女的夫妻关系。他开始逐步明白。他在逐步理解男女结婚的含义。
当他活动的半径逐渐扩大之后,他便在与同龄女孩的交往中一点点意识到自己更完整的男孩角色。现在,他不仅是母亲面前的男孩,而且是女孩面前的男孩。各种类似过家家的游戏,各种美丽的童话故事,大人对他和小女孩关系的种种嬉戏玩笑,都使他朦胧地梦想和猜测着他和这些女孩在未来的关系。正是在与同龄女孩的接触中,他逐步形成着真正的男性自我意识。
这样,他有了对父亲的某种认同。他开始以父亲为榜样。因为他要面对同龄的女孩,他要面对世界,他要扮演一个男人的角色,这时,高大的父亲便是他人生的第一个楷模。对父亲的认同和模仿是男孩在儿童阶段特别重要的心理成长。
倘若他的父亲强大而慈爱,这个成长就会顺利。如果他的父亲无能且又凶恶,成长自然会比较困难。在这个发展阶段的男孩,母亲依然是他最为爱恋的对象,然而这种爱恋会被逐步抑制起来,更多地成为一个温暖可靠的源泉。而父亲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则是复杂的:在人类文化的规范下,他逐渐将对父亲的敌视克制下来,变为一种越来越不自觉的潜意识,同时又滋长起对父亲越来越多的崇拜。父亲的权威是最不可渺视的巨大存在,如神像一般高高矗立,成为必须遵守的秩序的象征。这种崇拜自然含着敬畏,正是这种敬畏,可能成为一个人通往宗教信仰的心理基础。
五岁以后,孩子的活动半径逐渐超出了家庭,父母在他生活中的比重下降了。特别是当他背上书包走向学校时,与父母的关系进一步松弛了,他有了独自的社会生活。他不仅要和同龄的男孩女孩交往,还要和不同年龄的孩子们交往。这时,他对俄狄普斯情结的进一步克服就有了更充分的条件。如果他所经历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都正常,那么,这个小男孩就会逐渐接受秩序,能够正确对待父母,正确对待不同年龄的同性和异性。在很多时候,我们常常看不到他曾经有过的恋母憎父情结,看到的是他以和睦的态度对待和睦的父母。
通常的严父慈母的家庭中,成长起了一个顺应这个家庭体制的正常的儿子。
十七八岁后,儿子逐渐成年。这时,他与父母的关系又开始了一个有着重要意义的变化。对父亲依然是尊敬的,然而,他可能会对父亲的指示有更多的商榷与保留。而真正明显的变化是对母亲的态度。不知不觉中,他变得比较经常地指导母亲。因为他的知识,还因为他的主见,使得他越来越多地发出了训导母亲的声音。母亲这时常常显示出甘于接受儿子的教导,并且由于这种来自男性世界的保护和支配而感到幸福。
儿子的男性角色日益成熟,他多少把母亲看成同龄的女人,他在表现男人的优越与责任。当母亲凡事要和儿子商量,而儿子也惯于发布指导性意见时,儿子成长了。这时的母亲脸上往往会是听从的微笑,儿子则是振振有辞的自信。面对这个和谐的画面,一旁含笑不语的父亲心中常常会生出一种他不愿意流露的不自在。当他宽容时,他在内心独白中赞叹儿子的成长;在他狭隘时,他感到了被排斥的刺激与嫉妒。
父亲的心理反应注释了儿子行为的潜在意义,那就是他在不自觉地争夺着父亲的位置。他之所以对教导母亲有如此大的热情,不仅因为对母亲的爱,不仅是表现自己的成熟,不仅是受到母亲信赖的鼓舞,更重要的一个潜在冲动是,教导和保护母亲曾经是父亲特有的责任与权利,他因为不自觉地争夺这个位置而激情满怀。
当母亲听从地仰视着高大英俊的儿子滔滔不绝的训导时,这时的父亲也便在人类文化的规范下逐渐消化了自己受到的刺激,以宽容甚至显得欣喜的微笑接受家庭的这一新事实。这个并非很好忍受,但也不是很难忍受的刺激经过一个不长也并不很... -->>
俄狄普斯(oedipus)是传说中希腊底比斯的英雄。有关俄狄普斯的神话传说曾在公元前五世纪被索福克勒斯改编为伟大的悲剧俄狄普斯王。在近代文学中,俄狄普斯的形象也曾使高乃依、伏尔泰、雪莱、普希金等人获得创作灵感。
这是一个有着强烈艺术魅力的神话故事,由于弗洛伊德对它做出的精神分析,并提出了所谓“俄狄普斯情结(oedipuscomplex)”它在现代就更加广为人知了。俄狄普斯的神话
以及弗洛伊德有关“俄狄普斯情结”的分析,将使我们在透视人格的探索中找到新的启示。
相传俄狄普斯是底比斯国王拉伊俄斯和皇后伊娥卡斯忒的儿子。国王拉伊俄斯听到预言说,自己将死于亲子之手,因此,当俄狄普斯出生后,就刺穿了他的双脚(俄狄普斯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肿脚的”),并命令一个奴隶把俄狄普斯扔去喂野兽。这个奴隶可怜孩子,把他送给了科林斯国王波吕玻斯的牧人。后来,又被波吕玻斯收养下来。俄狄普斯渐渐长大,从未怀疑过国王波吕玻斯是他的生父。俄狄普斯成人之后得到得尔福神示所的预言:他将弑父娶母。怵于神示,他决定永远离开国王波吕玻斯及皇后墨洛珀。在漂泊和漫游中,他到了一个十字路口,遇见底比斯国王拉伊俄斯,在一场冲突中杀死了国王。国王的侍从除一人逃走外,也全被杀死。神示的前部分就这样应验了:他成了弑父的凶手。
在前往底比斯的途中,他遇见了怪物斯芬克斯。守在通往底比斯城的十字路口的斯芬克斯,让过路人猜一个谜语:“是谁早晨用四条腿走路,白天用两条腿走路,晚上用三条腿走路?”猜不出的人就会被吃掉。俄狄普斯猜出了这个谜语后,怪物斯芬克斯立刻堕下深渊,通往底比斯的道路从此太平无事。底比斯人感激不尽,把这位救星选为新的国王,并让前国王拉伊俄斯的孀妻伊娥卡斯忒做他的妻子。他们生下了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俄狄普斯当了几年治国有方的国王以后,底比斯发生饥荒和鼠疫。得尔福神示所预言,只有放逐杀害前国王拉伊俄斯的凶手,灾害方能消除。俄狄普斯忧国忧民,全力缉捕罪犯。最后,他找到了那个惟一脱险的老国王的侍从,才知道杀害底比斯老国王的凶手竟然是自己。凶杀案的见证人恰恰又是曾把婴儿时的俄狄普斯交给波吕玻斯王的牧人的那个奴隶。俄狄普斯惊骇万状,不祥的预言全部应验了:他不仅杀害了父亲,而且娶了母亲。
俄狄普斯弄瞎了自己的双眼,其母伊娥卡斯忒自杀身死。关于他的残生众说纷纭。最古老的神话说,双目失明的俄狄普斯在底比斯渡过余年。后来的神话说他遭到儿子们的放逐,他离开底比斯时,曾诅咒儿子,父亲的诅咒竟成了兄弟不睦和死亡的原因。
对于这个神话还能够做的简单说明是,在许多民族中都曾广泛流传着一个带来不幸的孩子的传说,俄狄普斯的神话是这种传说的一种。禁止父母同子女通婚起源于远古时代,俄狄普斯遭受惩罚就是这方面的反映。俄狄普斯可能是希腊时代以前的神。希腊南部和中部还保留着古典时代对他崇拜的遗迹。(参看神话辞典前苏联mh鲍特文尼克等人编著商务印书馆1985年中文版)
俄狄普斯的神话以及根据其改编的悲剧在弗洛伊德之前,就像通常的神话故事与戏剧一样摆在世人面前。只有当弗洛伊德分析之后,人类才对这个故事有了恍然大悟似的新理解。
弗洛伊德在释梦一书中曾经对俄狄普斯的故事做出分析,他指出,索福克勒丝所著的悲剧俄狄普斯王之所以对古人、今人都有同样强烈的震撼力,并不在于它在揭示神的意志所代表的命运与个人意志之间的悲剧性冲突,因为其他种种描写命运与个人意志冲突的
所谓悲剧都没有产生过像俄狄普斯王这样震撼心灵的力量。他认为,这个悲剧的震撼力是由于它触发了人类社会每个成员都有的一个深刻心理情结,这就是儿子的“恋母憎父情结”或者更尖锐地说是“弑父娶母情结”弗洛伊德把这个情结称为“俄狄普斯情结”这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精神分析学的通用概念。
弗洛伊德在他的研究中发现,俄狄普斯情结见于三至五岁的儿童,在这个年龄段的男孩都有过这样或那样“弑父娶母”的梦想,它成为一个情结潜藏于儿童的深层意识中。同样,这个年龄的女孩则是“恋父憎母”的,有着恋父憎母的本能愿望,弗洛伊德把它称为“埃勒克特拉情结(electracomplex)”这名字来缘于参与杀死自己生母的希腊神话人物埃勒克特拉(electra)。
弗洛伊德认为,三至五岁儿童的俄狄普斯情结(以及埃勒克特拉情结)通常结束于儿童与同性家长认同并抑制其性本能的时候。如果与双亲的关系比较亲密,没有带来精神创伤,而且双亲的态度既不过分抑制,又不过分刺激,这一阶段就会顺利地通过。但若存在着精神创伤,便会发生“婴儿神经症”成年后还会发生相似的反应。弗洛伊德认为“超我”是一种道德因素,支配着有意识的成人心理,也起源于克服俄狄普斯情结的过程中。对抗俄狄普斯情结的反应是人类心理最重要的社会成就。
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我们清楚地看到,俄狄普斯的故事之所以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就因为它触动了潜藏于每个人童年深层记忆中的情结。俄狄普斯无意中“弑父娶母”的经历,以隐蔽的方式满足了人们心灵深处“弑父娶母”的愿望。而俄狄普斯最后弄瞎双眼的自惩,又表明了人类对俄狄普斯情结的罪过感与忏悔。这种自惩与忏悔本身就表明人类文明在对抗和克服俄狄普斯情结的努力。
弗洛伊德对俄狄普斯情结的发现是破天荒的,虽然随后的精神分析学家以及其他学派的心理学家曾指出弗洛伊德的描述并不完全精确,在某些方面仍有局限,但这并不能抹杀弗洛伊德这一伟大发现的光辉。
俄狄普斯情结的发现是人类探索自身过程中的一个重大成果。那个守候在通往底比斯王国十字路口的怪物斯芬克斯给出的谜语正隐喻着人类必须认识自己:什么东西早晨用四条腿
走路?是人生的早晨即童年阶段手脚并用地四肢爬行;同样,又是人生的中午也即成年阶段用两条腿走路;最后,到了人生的夜晚也就是晚年拄上拐棍,用三条腿走路。当世人无法回答斯芬克斯的谜语时,就只能被怪物吃掉,因为对自身缺乏认识的人是不能获得生存权利的;一旦人类认识了自己,吞食我们的怪物即刻就会堕入深渊,通往自由王国的道路才能敞开。
现在,我们不仅要抓住弗洛伊德的发现,还要从此出发,克服弗洛伊德的局限,做出更深刻的发现。我们要在对俄狄普斯神话的分析中,在对我们自身经历与耳闻目睹的观察中,更透彻地发现俄狄普斯情结在人类社会中的表现。
让我们首先探究俄狄普斯情结在人类社会的一般性表现。
作为生命的萌芽,可以断言,一个人在其胎儿时期已经开始逐渐形成性别,这是被现代生理学轻而易举证明了的事情。生命从这个时候起已经在生理上有了最初的性别特征。随后他出生了,以一个完全定型的、一般情况下不可逆转的完整形式表现出了自己或男或女的性别。
就生理而言,他(她)以一个确定的性别出现在世界上。倘若他有一个鸟雀般翘起的男性生殖器,他就会被作为一个男孩,被他的生身亲长(父母)以及整个环境所认定。这种对性别的明确认定会带来一整套相关的态度。
当父母及所有相关的环境把他看成一个男孩时,他们的整个态度体系从孩子诞生的第一天起就给了他一个特定的心理环境。这时,他的性别不仅具有了生理特征,而且具有了心理意义。他从出生的第一刻起,就被当做男孩对待。所有的目光,所有的爱抚,所有的嬉笑,所有的照料,以及所有在他身边的言语,都将一种男孩的心理标志印记在他幼小的生命上。
孩子成长在性别分明的文化中。小婴孩一天天长大,他在生身亲长和与之相关的环境中越来越具有明确的性别。当社会环境越来越把他当做男孩对待时,这种带有性别特征的心理哺育随同生理的哺育一同造就着小男孩的成长。小男孩在性生理与性心理两个方面同时发育着。他的性意识越来越明显,在一两岁时,就有了很多分明的表现。而到了三至五岁时,我们便看到了典型的俄狄普斯情结。在他的世界中,主要地只有一个异性,那就是母亲,主要地只有一个同性,那就是父亲。他的性意识便非常集中地表现为恋母憎父。
当人类没有得到弗洛伊德的告诫时,当一般社会民众缺乏心理学常识时,这一切不仅在小男孩本身是不自觉的,在他的父母及周边的成年人中也是蒙昧的。当一个小男孩在嬉戏中举起玩具手枪,吵嚷着“打死爸爸”时,周边的大人们连同父亲本身都会哈哈一笑,引以为趣。当成年人逗笑地问着小男孩“你长大娶谁呀?”小男孩脱口而出“娶妈妈”时,又引来成年人包括其父母的欢乐大笑。这在千万个家庭都发生过的小小场面,已经天真无邪然而又确实无疑地暴露出小男孩的恋母憎父情结。
在儿童的那个年龄段,这种恋母憎父甚至可能变为幼稚而痴憨的娶母弑父妄想,这一现象曾被弗洛伊德等心理学家屡屡在精神个案中发现。这一阶段小男孩的俄狄普斯情结表现得十分强烈,特别是某些家庭环境,尤其会使这个情结滋长壮大。
如果不是男孩而是女孩,俄狄普斯情结便成了埃勒克特拉情结。除了比较特殊的情况以外,几乎没有例外。正视这个事实是认识自我的必要环节,是人类战胜斯芬克斯怪物必须有的智慧。
俄狄普斯情结在儿童的某个年龄段可以说是最有力的情结,它控制着这个年幼的生命。也正是从这个阶段开始,人类的文化对他实施规范,使他开始了对抗和克服自身俄狄普斯情结的漫长过程。
这个过程最初可能是从意识到了恋母的羞耻开始的。当母亲不再与他一起洗浴时,当母亲不再搂着他同床睡眠时,他朦胧意识到了这些变化所划定的界限。也许昨天母亲还领着他
去女浴室一同洗浴,而在今天这个享受就被剥夺了,他只能不情愿地跟着父亲走进男浴室;也许昨天晚上他还睡在母亲的怀抱中,今天他就必须习惯独自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这种变化对一个小男孩心理的深刻影响可以说如闪电雷鸣。在一系列“儿大避母”的文化影响下,无论他怎样留恋与母亲同浴同眠的情景,那样的日子都一去不复返了。一天天的,他在人类文化的规范中知道了自己企图的非分与羞耻。
他也便渐渐意识到了父亲与母亲关系的真正含义,也意识到了父母同床而眠的关系。父母的床是他不该觊觎和企及的,一个越来越长大的男孩要习惯独自睡在自己的小床上。这时,他常常会用一种极为复杂的目光环绕和打量着父母的卧床:一方面,他可能会在心灵深处敌视那个将他与母亲分隔开的父亲;另一方面,他知道这是自己不得不接受的秩序。
在父母得当的规范下,小男孩逐渐适应着自己一天天长大的事实。他也便不仅看到了父母之间的特定关系,也看到了世界上所有一男一女的夫妻关系。他开始逐步明白。他在逐步理解男女结婚的含义。
当他活动的半径逐渐扩大之后,他便在与同龄女孩的交往中一点点意识到自己更完整的男孩角色。现在,他不仅是母亲面前的男孩,而且是女孩面前的男孩。各种类似过家家的游戏,各种美丽的童话故事,大人对他和小女孩关系的种种嬉戏玩笑,都使他朦胧地梦想和猜测着他和这些女孩在未来的关系。正是在与同龄女孩的接触中,他逐步形成着真正的男性自我意识。
这样,他有了对父亲的某种认同。他开始以父亲为榜样。因为他要面对同龄的女孩,他要面对世界,他要扮演一个男人的角色,这时,高大的父亲便是他人生的第一个楷模。对父亲的认同和模仿是男孩在儿童阶段特别重要的心理成长。
倘若他的父亲强大而慈爱,这个成长就会顺利。如果他的父亲无能且又凶恶,成长自然会比较困难。在这个发展阶段的男孩,母亲依然是他最为爱恋的对象,然而这种爱恋会被逐步抑制起来,更多地成为一个温暖可靠的源泉。而父亲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则是复杂的:在人类文化的规范下,他逐渐将对父亲的敌视克制下来,变为一种越来越不自觉的潜意识,同时又滋长起对父亲越来越多的崇拜。父亲的权威是最不可渺视的巨大存在,如神像一般高高矗立,成为必须遵守的秩序的象征。这种崇拜自然含着敬畏,正是这种敬畏,可能成为一个人通往宗教信仰的心理基础。
五岁以后,孩子的活动半径逐渐超出了家庭,父母在他生活中的比重下降了。特别是当他背上书包走向学校时,与父母的关系进一步松弛了,他有了独自的社会生活。他不仅要和同龄的男孩女孩交往,还要和不同年龄的孩子们交往。这时,他对俄狄普斯情结的进一步克服就有了更充分的条件。如果他所经历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都正常,那么,这个小男孩就会逐渐接受秩序,能够正确对待父母,正确对待不同年龄的同性和异性。在很多时候,我们常常看不到他曾经有过的恋母憎父情结,看到的是他以和睦的态度对待和睦的父母。
通常的严父慈母的家庭中,成长起了一个顺应这个家庭体制的正常的儿子。
十七八岁后,儿子逐渐成年。这时,他与父母的关系又开始了一个有着重要意义的变化。对父亲依然是尊敬的,然而,他可能会对父亲的指示有更多的商榷与保留。而真正明显的变化是对母亲的态度。不知不觉中,他变得比较经常地指导母亲。因为他的知识,还因为他的主见,使得他越来越多地发出了训导母亲的声音。母亲这时常常显示出甘于接受儿子的教导,并且由于这种来自男性世界的保护和支配而感到幸福。
儿子的男性角色日益成熟,他多少把母亲看成同龄的女人,他在表现男人的优越与责任。当母亲凡事要和儿子商量,而儿子也惯于发布指导性意见时,儿子成长了。这时的母亲脸上往往会是听从的微笑,儿子则是振振有辞的自信。面对这个和谐的画面,一旁含笑不语的父亲心中常常会生出一种他不愿意流露的不自在。当他宽容时,他在内心独白中赞叹儿子的成长;在他狭隘时,他感到了被排斥的刺激与嫉妒。
父亲的心理反应注释了儿子行为的潜在意义,那就是他在不自觉地争夺着父亲的位置。他之所以对教导母亲有如此大的热情,不仅因为对母亲的爱,不仅是表现自己的成熟,不仅是受到母亲信赖的鼓舞,更重要的一个潜在冲动是,教导和保护母亲曾经是父亲特有的责任与权利,他因为不自觉地争夺这个位置而激情满怀。
当母亲听从地仰视着高大英俊的儿子滔滔不绝的训导时,这时的父亲也便在人类文化的规范下逐渐消化了自己受到的刺激,以宽容甚至显得欣喜的微笑接受家庭的这一新事实。这个并非很好忍受,但也不是很难忍受的刺激经过一个不长也并不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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