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qg.la,沉默的大多数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我是自愿放弃的,他们会认为,我不会说话或者不够档次,不配说话。因为话语即权力,权力又是个好意思,所以的确有不少人挖空心思要打进话语的圈子,甚至在争夺“话语权”我说我是自愿放弃的,有人会不信──好在还有不少人会相信。主要的原因是进了那个圈子就要说那种话,甚至要以那种话来思索,我觉得不够有意思。据我所知,那个圈子里常常犯着贫乏症。
二十多年前,我在云南当知青。除了穿着比较乾净、皮肤比较白晰之外,当地人怎么看待我们,是个很费猜的问题。我觉得,他们以为我们都是台面上的人,必须用台面上的语言和我们交谈──最起码在我们刚去时,他们是这样想的。这当然是一个误会,但并不讨厌。还有个讨厌的误会是:他们以为我们很有钱,在集市上死命地朝我们要高价,以致我们买点东西,总要比当地人多花一两倍的钱。
后来我们就用一种独特的方法买东西:不还价,甩下一叠毛票让你慢慢数,同时把货物抱走。等你数清了毛票,连人带货都找不到了。起初我们给的是公道价,后来有人就越给越少,甚至在毛票里杂有些分票。假如我说自己洁身自好,没干过这种事,你一定不相信;所以我决定不争辩。终于有一天,有个学生在这样买东西时被老乡扯住了;但这个人决不是我。那位老乡决定要说该同学一顿,期期艾艾地憋了好半天,才说出:哇!不行啦!思想啦!斗私批修啦!后来我们回家去,为该老乡的话语笑得打滚。可想而知,在今天,那老乡就会说:哇!不行啦!五讲啦!四美啦!三热爱啦!同样也会使我们笑得要死。从当时的情形和该老乡的情绪来看,他想说的只是一句很简单的话,那一句话的头一个字发音和洗澡的澡有些相似。
我举这个例子,绝不是讨了便宜又要卖乖,只是想说明一下话语的贫乏。用它来说话都相当困难,更不要说用它来思想了。话语圈子里的朋友会说,我举了一个很恶劣的例子----我记住这种事,只是为了丑化生活;但我自己觉得不是的。还有一些人会说,我们这些熟练掌握了话语的人在嘲笑贫下中农,这是个卑劣的行为。说实在的,那些话我虽耳熟,但让我把它当众讲出口来,那情形不见得比该老乡好很多。我希望自己朴实无华,说起话来,不要这样绕嘴,这样古怪,这样让人害怕。这也是我保持沉默的原因之一。
中国人有句古话:敬惜字纸。这话有古今两种通俗变体:古代人们说,用印了字的纸擦屁股要瞎眼睛;现代有种近似科学的说法:用有油墨的纸擦屁股会生痔疮。其实,真正要敬惜的根本就不是纸,而是字。文字神圣。我没听到外国有类似的说法,他们那里神圣的东西都与上帝有关。人间的事物要想神圣,必须经过上帝或者上帝在人间代理机构的认可。听说,天主教的主教就需要教皇来祝圣。相比之下,中国人就不需要这个手续。只要读点书,识点字,就可以写文章。写来写去,自祝自圣。这件事有好处,也有不好处。好处是达到神圣的手续甚为简便,坏处是写什么都要带点“圣”气,就丧失了平常心。我现在在写字,写什么才能不亵渎我神圣的笔,真是个艰巨的问题。古代和近代有两种方法可以壮我的胆。古代的方法是,文章要从夫子曰开始。近代的方法是从“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开始。这两种方法我都不拟采用。其结果必然是:这篇文字和我以往任何一篇文字一样,没有丝毫的神圣性。我们所知道、并且可以交流的信息有三级:一种心知肚明,但既不可说也不可写。
另一种可说不可写,我写小说,有时就写出些汉语拼音来。最后一种是可以写出来的。当然,说得出的必做得出,写得出的既做得出也说得出;此理甚明。人们对最后这类信息交流方式抱有崇敬之情。在这方面我有一个例子:我在云南插队时,有一阵是记工员。队里的人感觉不舒服不想上工,就给我写张假条。有一天,队里有个小伙子感觉屁股疼,不想上工。他可以用第一种方式通知我,到我屋里来,指指屁股,再苦苦脸,我就会明白。用第二种方法也甚简便。不幸他用了第三种方式。我收到那张条子,看到上面写着“guī头疼”就照记下来。后来这件事就传扬开来,队里的人还说,他得了杨梅大疮,否则不会疼在那个部位上。因此他找到我,还威胁说要杀掉我。经过核实原始凭据,发现他想按书面语言,写成臀部疼,不幸写成了“电布疼”除此之外,还写得十分歪歪斜斜。以致我除了认做guī头疼,别无他法。其实呢,假如他写屁股疼,我想他是能写出的;此人既不是guī头疼,也不是屁股疼,而是得了痔疮;不过这一点已经无关紧要了。要紧的是人们对于书面话语的崇敬之情。假如这种话语不仅是写了出来,而且还印了出来,那它简直就是神圣的了。但不管怎么说罢,我希望人们在说话和写文章时,要有点平常心。屁股疼就说屁股疼,不要写电布疼。至于我自己,丝毫也不相信有任何一种话语是神圣的。缺少了这种虔诚,也就不配来说话。我所说的一切全都过去了。似乎没有必要保持沉默了。如前所述,我曾经是个沉默的人,这就是说,我不喜欢在各种会议上发言,也不喜欢写稿子。这一点最近已经发生了改变,参加会议时也会发言,有时也写点稿。对这种改变我有种强烈的感受,有如丧失了童贞。这就意味着我违背了多年以来的积习,不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了。
我还不致为此感到痛苦,但也有一点轻微的失落感,我们的话语圈从五十年代起,就没说过正常的话:既鼓吹过亩产三十万吨钢,也炸过精神原子弹。说得不好听,它是座声名狼籍的疯人院。如今我投身其中,只能有两种可能:一是它正常了,二是我疯掉了,两者必居其一。我当然想要弄个明白,但我无法验证自己疯没疯。在这方面有个例子:当年里根先生以七十以上的高龄竞选总统,有人问他:假如你当总统以后老糊涂了怎么办?里根先生答道:没有问题。假如我老糊涂了,一定交权给副总统。然后人家又问:你老糊涂了以后,怎能知道自己老糊涂了?他就无言以对。这个例子对我也适用:假如我疯掉了,一定以为自己没有疯。我觉得话语圈子比我容易验证一些。
假如你相信我的说法,沉默的大多数比较谦虚、比较朴直、不那么假正经,而且有较健全的人性。如果反过来,说那少数说话的人有很多毛病,那也是不对的。不过他们的确有缺少平常心的毛病。
几年前,我参加了一些社会学研究,因此接触了一些“弱势群体”其中最特别的就是同性恋者。做过了这些研究之后,我忽然猛省到:所谓弱势群体,就是有些话没有说出来的人。就是因为这些话没有说出来,所以很多人以为他们不存在或者很遥远。在中国,人们以为同性恋者不存在。在外国,人们知道同性恋者存在,但不知他们是谁。有两位人类学家给同性恋者写了一本书,题目就叫做wordisout。然后我又猛省到自己也属于古往今来最大的一个弱势群体,就是沉默的大多数。这些人保持沉默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些人没能力、或者没有机会说话;还有人有些隐情不便说话;还有一些人,因为种种原因,对于话语的世界有某种厌恶之情。我就属于这最后一种。
对我来说,这是青少年时代养成的习惯,是一种难改的积习。小时候我贫嘴聊舌,到了一定的岁数之后就开始沉默寡言。当然,这不意味着我不会说话──在私下里我说的话比任何人都不少──这只意味着我放弃了权力。不说话的人不仅没有权力,而且会被人看做不存在,因为人们不会知道你。
我曾经是个沉默的人,这就是说,我不喜欢在各种会议上发言,也不喜欢写稿子。这一点最近已经发生了改变,参加会议时也会发言,有时也写点稿。对这种改变我有种强烈的感受,有如丧失了童贞。这就意味着我违背了多年以来的积习,不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了。我还不至为此感到痛苦,但也有一点轻微的失落感。现在我负有双重任务,要向保持沉默的人说明,现在我为什么要进入话语的圈子;又要向在话语圈子里的人说明,我当初为什么要保持沉默,而且很可能在两面都不落好。照我看来,头一个问题比较容易回答。我发现在沉默的人中间,有些话永远说不出来。照我看,这件事是很不对的。因此我就很想要说些话。当然,话语的圈子里自然有它的逻辑,和我这种逻辑有些距离。虽然大家心知肚明,但我还要说一句,话语圈子里的人有作家、社会科学工作者,还有些别的人。出于对最后一些人的尊重,就不说他们是谁了──其实他们是这个圈子的主宰。我曾经是个社会科学工作者,那时我想,社会科学的任务之一,就是发掘沉默。就我所知,持我这种立场的人不会有好下场。不过,我还是想做这件事。
第二个问题是:我当初为什么要保持沉默。这个问题难回答,是因为它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感觉。一个人决定了不说话,他的理由在话语圈子里就是说不清的。但是,我当初面对的话语圈和现在的话语圈已经不是一个了──虽然它们有一脉相承之处。
在今天的话语圈里,也许我能说明当初保持沉默的理由。而在今后的话语圈里,人们又能说明今天保持沉默的理由。沉默的说明总是要滞后于沉默。倘若你问,我是不是依然部份地保持了沉默,就是明知故问──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决定了要说说昨天的事。但是要慢慢地说。
七八年前,我在海外留学,遇上一位老一辈的华人教授。聊天的时候他问:你们把太太叫作“爱人”──那么,把lover叫做什么?我呆了一下说道:叫作“第三者”罢。他朝我哈哈大笑了一阵,使我感觉受到了暗算,很不是滋味。回去狠狠想了一下,想出了一大堆:情人、傍肩儿、拉边套的、乱搞男女关系的家伙、破鞋或者野汉子,越想越歪。人家问的是我们所爱的人应该称作什么,我竟答不上来。倘若说大陆上全体中国人就只爱老婆或老公,别人一概不爱,那又透着虚伪。最后我只能承认:这个称呼在话语里是没有的,我们只是心知肚明,除了老婆和老公,我们还爱过别人。以我自己为例,我老婆还没有和我结婚时,我就开始爱她。此时她只是我的女朋友。根据话语的逻辑,我该从领到了结婚证那一刻开始爱她,既不能迟,也不能早。不过我很怀疑谁控制自己感情的能力有这么老到。由此可以得到两个推论:其一,完全按照话语的逻辑来生存,实在是困难得很。其二:创造话语的人是一批假正经。沿着第一个推理前进,会遇上一堆老话。越是困难,越是要上;存天理灭人欲嘛──那些陈糠烂谷子太多了,不提也罢。让我们沿着第二条道路前进:“爱人”这个字眼让我们想到什么?做ài。这是个外来语,从makelove硬译而来。本土的词儿最常用有两个,一个太粗,根本不能写。另外一个叫作“敦伦”这个词儿实在有意思。假如有人说,他总是以敦厚人伦的虔敬心情来干这件事,我倒想要认识他,因为他将是我所认识的最不要脸的假正经。为了捍卫这种神圣性,做ài才被叫作“敦伦”
现在可以说说我当初保持沉默的原因。时至今日,哪怕你借我个胆子,我也不敢说自己厌恶神圣。我只敢说我厌恶自己说自己神圣,而且这也是实情。
在一个科幻故事里,有个科学家造了一个机器人,各方面都和人一样,甚至和人一样的聪明,但还不像人。因为缺少自豪感,或者说是缺少自命不凡的天性。这位科学家就给该机器人装上了一条男根。我很怀疑科学家的想法是正确的。照我看来,他只消给机器人装上一个程序,让他到处去对别人说:我们机器人是世界上最优越的物种,就和人是一样的了。
但是要把这种经历作为教学方法来推广是不合适的。特别是不能用咬耳朵的方法来教给大家人性的道理,因为要是咬人耳的话,被咬的人很疼,咬猪耳的话,效果又太差。所以,需要有文学和社会科学。我也要挤入那个话语圈,虽然这个时而激昂、时而消沉,时而狂吠不止、时而一声不吭的圈子,在过去几十年里从来就没教给人一点好的东西,但我还要挤进去。
我是自愿放弃的,他们会认为,我不会说话或者不够档次,不配说话。因为话语即权力,权力又是个好意思,所以的确有不少人挖空心思要打进话语的圈子,甚至在争夺“话语权”我说我是自愿放弃的,有人会不信──好在还有不少人会相信。主要的原因是进了那个圈子就要说那种话,甚至要以那种话来思索,我觉得不够有意思。据我所知,那个圈子里常常犯着贫乏症。
二十多年前,我在云南当知青。除了穿着比较乾净、皮肤比较白晰之外,当地人怎么看待我们,是个很费猜的问题。我觉得,他们以为我们都是台面上的人,必须用台面上的语言和我们交谈──最起码在我们刚去时,他们是这样想的。这当然是一个误会,但并不讨厌。还有个讨厌的误会是:他们以为我们很有钱,在集市上死命地朝我们要高价,以致我们买点东西,总要比当地人多花一两倍的钱。
后来我们就用一种独特的方法买东西:不还价,甩下一叠毛票让你慢慢数,同时把货物抱走。等你数清了毛票,连人带货都找不到了。起初我们给的是公道价,后来有人就越给越少,甚至在毛票里杂有些分票。假如我说自己洁身自好,没干过这种事,你一定不相信;所以我决定不争辩。终于有一天,有个学生在这样买东西时被老乡扯住了;但这个人决不是我。那位老乡决定要说该同学一顿,期期艾艾地憋了好半天,才说出:哇!不行啦!思想啦!斗私批修啦!后来我们回家去,为该老乡的话语笑得打滚。可想而知,在今天,那老乡就会说:哇!不行啦!五讲啦!四美啦!三热爱啦!同样也会使我们笑得要死。从当时的情形和该老乡的情绪来看,他想说的只是一句很简单的话,那一句话的头一个字发音和洗澡的澡有些相似。
我举这个例子,绝不是讨了便宜又要卖乖,只是想说明一下话语的贫乏。用它来说话都相当困难,更不要说用它来思想了。话语圈子里的朋友会说,我举了一个很恶劣的例子----我记住这种事,只是为了丑化生活;但我自己觉得不是的。还有一些人会说,我们这些熟练掌握了话语的人在嘲笑贫下中农,这是个卑劣的行为。说实在的,那些话我虽耳熟,但让我把它当众讲出口来,那情形不见得比该老乡好很多。我希望自己朴实无华,说起话来,不要这样绕嘴,这样古怪,这样让人害怕。这也是我保持沉默的原因之一。
中国人有句古话:敬惜字纸。这话有古今两种通俗变体:古代人们说,用印了字的纸擦屁股要瞎眼睛;现代有种近似科学的说法:用有油墨的纸擦屁股会生痔疮。其实,真正要敬惜的根本就不是纸,而是字。文字神圣。我没听到外国有类似的说法,他们那里神圣的东西都与上帝有关。人间的事物要想神圣,必须经过上帝或者上帝在人间代理机构的认可。听说,天主教的主教就需要教皇来祝圣。相比之下,中国人就不需要这个手续。只要读点书,识点字,就可以写文章。写来写去,自祝自圣。这件事有好处,也有不好处。好处是达到神圣的手续甚为简便,坏处是写什么都要带点“圣”气,就丧失了平常心。我现在在写字,写什么才能不亵渎我神圣的笔,真是个艰巨的问题。古代和近代有两种方法可以壮我的胆。古代的方法是,文章要从夫子曰开始。近代的方法是从“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开始。这两种方法我都不拟采用。其结果必然是:这篇文字和我以往任何一篇文字一样,没有丝毫的神圣性。我们所知道、并且可以交流的信息有三级:一种心知肚明,但既不可说也不可写。
另一种可说不可写,我写小说,有时就写出些汉语拼音来。最后一种是可以写出来的。当然,说得出的必做得出,写得出的既做得出也说得出;此理甚明。人们对最后这类信息交流方式抱有崇敬之情。在这方面我有一个例子:我在云南插队时,有一阵是记工员。队里的人感觉不舒服不想上工,就给我写张假条。有一天,队里有个小伙子感觉屁股疼,不想上工。他可以用第一种方式通知我,到我屋里来,指指屁股,再苦苦脸,我就会明白。用第二种方法也甚简便。不幸他用了第三种方式。我收到那张条子,看到上面写着“guī头疼”就照记下来。后来这件事就传扬开来,队里的人还说,他得了杨梅大疮,否则不会疼在那个部位上。因此他找到我,还威胁说要杀掉我。经过核实原始凭据,发现他想按书面语言,写成臀部疼,不幸写成了“电布疼”除此之外,还写得十分歪歪斜斜。以致我除了认做guī头疼,别无他法。其实呢,假如他写屁股疼,我想他是能写出的;此人既不是guī头疼,也不是屁股疼,而是得了痔疮;不过这一点已经无关紧要了。要紧的是人们对于书面话语的崇敬之情。假如这种话语不仅是写了出来,而且还印了出来,那它简直就是神圣的了。但不管怎么说罢,我希望人们在说话和写文章时,要有点平常心。屁股疼就说屁股疼,不要写电布疼。至于我自己,丝毫也不相信有任何一种话语是神圣的。缺少了这种虔诚,也就不配来说话。我所说的一切全都过去了。似乎没有必要保持沉默了。如前所述,我曾经是个沉默的人,这就是说,我不喜欢在各种会议上发言,也不喜欢写稿子。这一点最近已经发生了改变,参加会议时也会发言,有时也写点稿。对这种改变我有种强烈的感受,有如丧失了童贞。这就意味着我违背了多年以来的积习,不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了。
我还不致为此感到痛苦,但也有一点轻微的失落感,我们的话语圈从五十年代起,就没说过正常的话:既鼓吹过亩产三十万吨钢,也炸过精神原子弹。说得不好听,它是座声名狼籍的疯人院。如今我投身其中,只能有两种可能:一是它正常了,二是我疯掉了,两者必居其一。我当然想要弄个明白,但我无法验证自己疯没疯。在这方面有个例子:当年里根先生以七十以上的高龄竞选总统,有人问他:假如你当总统以后老糊涂了怎么办?里根先生答道:没有问题。假如我老糊涂了,一定交权给副总统。然后人家又问:你老糊涂了以后,怎能知道自己老糊涂了?他就无言以对。这个例子对我也适用:假如我疯掉了,一定以为自己没有疯。我觉得话语圈子比我容易验证一些。
假如你相信我的说法,沉默的大多数比较谦虚、比较朴直、不那么假正经,而且有较健全的人性。如果反过来,说那少数说话的人有很多毛病,那也是不对的。不过他们的确有缺少平常心的毛病。
几年前,我参加了一些社会学研究,因此接触了一些“弱势群体”其中最特别的就是同性恋者。做过了这些研究之后,我忽然猛省到:所谓弱势群体,就是有些话没有说出来的人。就是因为这些话没有说出来,所以很多人以为他们不存在或者很遥远。在中国,人们以为同性恋者不存在。在外国,人们知道同性恋者存在,但不知他们是谁。有两位人类学家给同性恋者写了一本书,题目就叫做wordisout。然后我又猛省到自己也属于古往今来最大的一个弱势群体,就是沉默的大多数。这些人保持沉默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些人没能力、或者没有机会说话;还有人有些隐情不便说话;还有一些人,因为种种原因,对于话语的世界有某种厌恶之情。我就属于这最后一种。
对我来说,这是青少年时代养成的习惯,是一种难改的积习。小时候我贫嘴聊舌,到了一定的岁数之后就开始沉默寡言。当然,这不意味着我不会说话──在私下里我说的话比任何人都不少──这只意味着我放弃了权力。不说话的人不仅没有权力,而且会被人看做不存在,因为人们不会知道你。
我曾经是个沉默的人,这就是说,我不喜欢在各种会议上发言,也不喜欢写稿子。这一点最近已经发生了改变,参加会议时也会发言,有时也写点稿。对这种改变我有种强烈的感受,有如丧失了童贞。这就意味着我违背了多年以来的积习,不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了。我还不至为此感到痛苦,但也有一点轻微的失落感。现在我负有双重任务,要向保持沉默的人说明,现在我为什么要进入话语的圈子;又要向在话语圈子里的人说明,我当初为什么要保持沉默,而且很可能在两面都不落好。照我看来,头一个问题比较容易回答。我发现在沉默的人中间,有些话永远说不出来。照我看,这件事是很不对的。因此我就很想要说些话。当然,话语的圈子里自然有它的逻辑,和我这种逻辑有些距离。虽然大家心知肚明,但我还要说一句,话语圈子里的人有作家、社会科学工作者,还有些别的人。出于对最后一些人的尊重,就不说他们是谁了──其实他们是这个圈子的主宰。我曾经是个社会科学工作者,那时我想,社会科学的任务之一,就是发掘沉默。就我所知,持我这种立场的人不会有好下场。不过,我还是想做这件事。
第二个问题是:我当初为什么要保持沉默。这个问题难回答,是因为它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感觉。一个人决定了不说话,他的理由在话语圈子里就是说不清的。但是,我当初面对的话语圈和现在的话语圈已经不是一个了──虽然它们有一脉相承之处。
在今天的话语圈里,也许我能说明当初保持沉默的理由。而在今后的话语圈里,人们又能说明今天保持沉默的理由。沉默的说明总是要滞后于沉默。倘若你问,我是不是依然部份地保持了沉默,就是明知故问──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决定了要说说昨天的事。但是要慢慢地说。
七八年前,我在海外留学,遇上一位老一辈的华人教授。聊天的时候他问:你们把太太叫作“爱人”──那么,把lover叫做什么?我呆了一下说道:叫作“第三者”罢。他朝我哈哈大笑了一阵,使我感觉受到了暗算,很不是滋味。回去狠狠想了一下,想出了一大堆:情人、傍肩儿、拉边套的、乱搞男女关系的家伙、破鞋或者野汉子,越想越歪。人家问的是我们所爱的人应该称作什么,我竟答不上来。倘若说大陆上全体中国人就只爱老婆或老公,别人一概不爱,那又透着虚伪。最后我只能承认:这个称呼在话语里是没有的,我们只是心知肚明,除了老婆和老公,我们还爱过别人。以我自己为例,我老婆还没有和我结婚时,我就开始爱她。此时她只是我的女朋友。根据话语的逻辑,我该从领到了结婚证那一刻开始爱她,既不能迟,也不能早。不过我很怀疑谁控制自己感情的能力有这么老到。由此可以得到两个推论:其一,完全按照话语的逻辑来生存,实在是困难得很。其二:创造话语的人是一批假正经。沿着第一个推理前进,会遇上一堆老话。越是困难,越是要上;存天理灭人欲嘛──那些陈糠烂谷子太多了,不提也罢。让我们沿着第二条道路前进:“爱人”这个字眼让我们想到什么?做ài。这是个外来语,从makelove硬译而来。本土的词儿最常用有两个,一个太粗,根本不能写。另外一个叫作“敦伦”这个词儿实在有意思。假如有人说,他总是以敦厚人伦的虔敬心情来干这件事,我倒想要认识他,因为他将是我所认识的最不要脸的假正经。为了捍卫这种神圣性,做ài才被叫作“敦伦”
现在可以说说我当初保持沉默的原因。时至今日,哪怕你借我个胆子,我也不敢说自己厌恶神圣。我只敢说我厌恶自己说自己神圣,而且这也是实情。
在一个科幻故事里,有个科学家造了一个机器人,各方面都和人一样,甚至和人一样的聪明,但还不像人。因为缺少自豪感,或者说是缺少自命不凡的天性。这位科学家就给该机器人装上了一条男根。我很怀疑科学家的想法是正确的。照我看来,他只消给机器人装上一个程序,让他到处去对别人说:我们机器人是世界上最优越的物种,就和人是一样的了。
但是要把这种经历作为教学方法来推广是不合适的。特别是不能用咬耳朵的方法来教给大家人性的道理,因为要是咬人耳的话,被咬的人很疼,咬猪耳的话,效果又太差。所以,需要有文学和社会科学。我也要挤入那个话语圈,虽然这个时而激昂、时而消沉,时而狂吠不止、时而一声不吭的圈子,在过去几十年里从来就没教给人一点好的东西,但我还要挤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