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qg.la,茉莉奇遇记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人来人往的纽约甘遒迪机场大厅。
三个东方面孔的男子,面无表情的杵在入境大厅,其中一个手里高举着一张大海报;海报上头写着很蹩脚的中文字。
欢迎!白茱莉新婚快乐!
很醒目的标语。
是啊,鹅黄色的海报纸,加上这几个斗大的鲜红色字体,真是够醒目的了!问题是,那个名字的主人觉得"新婚快乐"这四个字简直该死的刺眼!
听说她只是来见见自己的相亲对象的。
当然啦,"相亲对象"这个称谓是她自己坚持加上的,事实上,自从她父亲攀上了这位在美国东岸很有影响力的许氏集团少东之后,她简直就像是被卖给了人家似的。
是的,没错,她父亲的公司快倒闭了,所以她被父亲逼迫要嫁给"某集团"的少东以挽救公司。
很"八点档"吧?喔,错了,今年已经二十六岁的她长得还不够美艳动人,也不够年轻可爱,所以勉强只能说很"九点半档"。
她摸摸脑袋瓜上的毛线帽,心中深深感谢纽约的冬天,让她有个如此完美的理由,可以戴上这个足以遮掉她半个脸蛋的毛线帽。
台北到纽约的来回机票是"傻瓜少东"送的,姑娘她也很给面子的款好包袱搭机来到美国。不过,她可从来就不打算乖乖的,跟着那票来接机的狗腿回去见主子。
反正她的行李带足,旅费筹齐,连爱猫也找到了托养的对象,她准备且战且走;能躲一天是一天,躲不掉就谎称自己迷了路,躲得掉就在纽约玩他个两个月,机票日期一到就搭机走人,绝不恋战!
很好的计划吧?
她得意的笑着,大刺刺的拖着自己的行李,从"傻瓜少东"派来的那三个狗腿面前走过去。
她偷偷的再用眼角余光瞥了一眼那张大字报
哇哈哈!大笨蛋!连白茉莉的"茉"字都可以写错。既伙力口此,那就别怪本姑娘懒得理你们了。
完全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茉莉就这么从容的走出了机场大厅。
只留下那三个浑然不觉他们已然错过白茉莉"本尊"的男子,以及那张错把"白茉莉''写成了"白茱莉"、此刻看起来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之味的大字报。
。。
曼哈顿中城时代广场
寒冷凛冽的冬天,怎么样也抵挡不了上流社会人士的放浪形骸,尤其是在时代广场敖近,这夜夜笙歌的区域里。
"蓝调俱乐部"也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纸醉金迷气氛的地方。它坐落在两条主要干道交错的十字路口,不论是南来或者北往的人们,总是会马上注意到它的存在,即使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城里的游客,也能毫无困难的发现它。
今晚这里正在举办一个热闹非凡的大型庆祝酒会。会场上到处是穿梭不息的男女,以及里里外外忙个不停的侍者;开不完的香槟,吃不尽的原装进口鱼子酱,还有一群在半圆型的舞台上载歌载舞,气势可比百老汇剧场的歌舞群。
不过,俱乐部的酒会会场是这般热闹的样子,但是在后门巷子里,可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
"把他泼醒。"一个油头粉面穿燕尾服的男人,压低了嗓子在说话。
就在他的面前,一个男人昏倒在地上。他伤痕累累,两眼浮肿,眼睛几乎无法睁开,嘴角和鼻子也都同时流着血;左手臂已经骨折,手指头也被践踏得鲜血斑斑,膝盖骨伤得无法把腿伸直,只能痛苦的弯曲着。
"不用了"他勉强的撑开又痛又肿的眼皮,用他仅存的几口气,低低的呻吟。"我没有那么虚"
"很好,省了我的酒。"穿燕尾服的男人手里正端着一杯"百龄坛",就看他慢慢的浅酌了一口之后又开口,"给我打!"
站在一旁的三个男人很快的又围了上来。
他们一个个壮如蛮牛,满脸横肉,粗拳粗脚的把原本就倒在地上的那个人,打得痛不欲生,哀声连连;那些人一停手,他便痛苦得几乎失去知觉与意识。
他动作迟缓,慢慢的翻身试着想要站起来,却毫无支撑自己的力量,他无助的倒了下去,整个人趴在地上。
"唐尼,你他妈的该死!"那个人咬着牙关,龇牙咧嘴的喊着。
"不错,你还很清醒。"这个被叫唐尼的,正是在一旁畅饮美酒的男子。"我老早就在怀疑你了,没想到你真的是来卧底的。今天要不把你碎尸万段,我怎么对得起我的老板?"
"你以为把我杀了就可以瞒天过海,再也没人知道你们的阴谋吗?"
"我不要瞒天过海,因为我有靠山。我这辈子最恨有人背叛我,如果被我抓到,我一定慢慢的折磨这个背叛我的人。"
"折磨我,你也会不得好死。"
这句话换来另一阵毒打。
唐尼低头望着他,邪恶的眼光中充满了不屑和残酷。
"你的脑筋为什么还转不过来?要知道,当初让你跟在我身边,是因为你的聪明才智,不但令我欣赏,也让老板感到满意。如今世局眼看着就要变了,大家都只求自保,你如果再一味的自命清高,那就太可怜了。"
"呸!你不必替自己找理由。"趴在地上的人仰天哈哈一笑。"你知道你自己有多可笑吗?明明害怕他,又喜欢在手下面前假装自己很神勇。"
唐尼听完,又惊又怒。而对方仍然自顾自的在怪声狂笑着,结果他再也承受不了因为大笑所牵动的疼痛而剧烈的咳嗽,直到他咳出血来,昏了过去。
一个矮小肥胖的男人走向前,蹲下身去摸了摸他。
"他快挂了。"
"你们给我好好料理他。"唐尼转身要走,接着又回过头来吩咐道:"把他弄醒,我要他清醒的承受这些痛苦,直到他咽下最后一口气。"
"柯特先生,这不太好吧?老板交代过不要惹事的。"
"老板交代是听你的,还是听我的?"唐尼没好气道:"再狠狠揍他一顿,我要他生不如死。"
"吓!"一个女人惊讶的呼声,在这幽暗的巷子里回响,打断了他。
"是谁?"
看见一道人影消失在巷口,唐尼激动的大叫。
"他妈的!还不快点给我追!"
。。
惨了、惨了、惨了、惨了
虽然现在还不到午夜时分,但是街上已经冷冷清清见不到人迹。
茉莉就这样一个人惊慌失措的在陌生的街头上狂奔。
她怎么会遇到这种事?
今天可是她第一次来到纽约这个鬼地方耶!
她在机场躲掉接机的人之后,便坐巴士来到曼哈顿,在时代广场敖近找了一家还算整齐干净的旅馆投宿。
稍做休息,她就自己一个人带着地图坐地铁到处乱逛,看到了自由女神像、帝国大厦、双子星大楼遗迹、洛克斐勒中心,也在中央公园的一角坐着休息,享受了一个路边买来的热狗堡。
傍晚之后,她为自己安排的是第五大道的名牌商店街,最后只要坐地铁回时代广场,再到附近晃一晃,就可以回旅馆睡觉了。
显然老天爷嫌她安排的行程不够精彩,否则怎么可能在她来到纽约的第一个晚上,就让她遇上了那样的鸟事?
说"鸟事"还太轻描淡写。那是"谋杀"!一桩活生生、血淋淋的黑道纠纷,引发杀机的谋杀案耶!
而她,在来到纽约不到十二个小时的时间,就成了命案现场的目击证人。
死了、死了、死了、死了这下死定了!
她身后的背包里,装着机票护照和现金等等随身行李,此时此刻感觉起来还真是要命的沉重。
像是身后有鬼在追她一样的狂奔了将近半个小时之后,上气不接下气的她,不得不停在昏暗的路灯下让自己喘口气。
罢才一阵没命似的狂奔,她或许已经甩掉了后面的追兵,不过眼前却有第二桩危难在等着她,那就是她迷路了!
"该死!"她忍不住低声咒骂一句。
冷静、冷静!她告诉自己。
重要证件都在背包里,市区地图和地铁图她也都有,她只是一时迷失方向。除了今晚暂时不敢回到时代广场那一区之外,她身上的现金应该还足以让她另外找一家旅馆过夜。
等到明天天亮时再回去,应该就没事了。对吧?
一边想,一边从背包拿出地图,心情也平静了一点。
可恶的许家大少爷,一定是他"带赛"才会害她这么倒楣!
可恶、可恶、可恶!她绝对要把他骂死才甘心!
。。
曼哈顿中城联合广场
天空开始下起绵绵细雨,冷冷清清的街道上,只有一,两位夜归人快步走过,加上入夜之后,只有摄氏三度的阵阵冷风吹着;这一季寒冬似乎来得特别早。
在一家名为"醉爱爵土"的咖啡馆里,一个男孩四处穿梭在各个桌位和吧台之间,不断的为店里的客人添水。屋里头正播放着五十年代的抒情爵士,正好和店名相呼应;炉上正煮着巴西进口的黄金蓝山咖啡豆,它的气味芬芳,充斥在整个空间里,总让人们自然而然的陶醉在这里,忘了时间。
店老板戴维斯在吧台后面,一边清洗着餐盘和马克杯,一边和端坐在他面前的好友山姆及林赛聊天。
"你的日子会不会过得太悠闲了。"山姆的口气听起来有些讽刺。
他用手顺了顺自己零乱的褐色头发,本来他想学学街头的年轻人耍点小酷,把头发留长然后扎起来,希望给人野性、粗犷的感觉。
只可惜才留到及肩而已,林赛就受不了他的邋遢造型,而威胁着要他剪整齐一点,否则他就会趁三更半夜时自己动手替他剪掉。
戴维斯低下头看看自己,他穿着t恤和牛仔裤,外面还套着深蓝色牛仔布做的围裙,两手都沾满了肥皂泡沫。
"悠闲?我可不会这么形容自己。"
"我也这么觉得。"林赛也歪着头看戴维斯,取笑道:"在我看起来啊,你倒比较像是历经沧桑的人。"
在报社担任采访记者的林赛明天休假,所以下了班便晃到这里来,打算在这里泡上一整夜。
他们三个人已经好久没这样聚在一起,喝咖啡聊是非了。
"损我?"戴维斯丢给他们一人一个大白眼。"我对你们的贡献可不小。"
"是,你煮的咖啡是世界级的好喝如果这算贡献的话。"山姆回他。
"因为你的技术进步了,所以最近煮的咖啡才称得上是贡献。"
林赛印象深刻的记得,戴维斯刚开始经营咖啡馆的... -->>
人来人往的纽约甘遒迪机场大厅。
三个东方面孔的男子,面无表情的杵在入境大厅,其中一个手里高举着一张大海报;海报上头写着很蹩脚的中文字。
欢迎!白茱莉新婚快乐!
很醒目的标语。
是啊,鹅黄色的海报纸,加上这几个斗大的鲜红色字体,真是够醒目的了!问题是,那个名字的主人觉得"新婚快乐"这四个字简直该死的刺眼!
听说她只是来见见自己的相亲对象的。
当然啦,"相亲对象"这个称谓是她自己坚持加上的,事实上,自从她父亲攀上了这位在美国东岸很有影响力的许氏集团少东之后,她简直就像是被卖给了人家似的。
是的,没错,她父亲的公司快倒闭了,所以她被父亲逼迫要嫁给"某集团"的少东以挽救公司。
很"八点档"吧?喔,错了,今年已经二十六岁的她长得还不够美艳动人,也不够年轻可爱,所以勉强只能说很"九点半档"。
她摸摸脑袋瓜上的毛线帽,心中深深感谢纽约的冬天,让她有个如此完美的理由,可以戴上这个足以遮掉她半个脸蛋的毛线帽。
台北到纽约的来回机票是"傻瓜少东"送的,姑娘她也很给面子的款好包袱搭机来到美国。不过,她可从来就不打算乖乖的,跟着那票来接机的狗腿回去见主子。
反正她的行李带足,旅费筹齐,连爱猫也找到了托养的对象,她准备且战且走;能躲一天是一天,躲不掉就谎称自己迷了路,躲得掉就在纽约玩他个两个月,机票日期一到就搭机走人,绝不恋战!
很好的计划吧?
她得意的笑着,大刺刺的拖着自己的行李,从"傻瓜少东"派来的那三个狗腿面前走过去。
她偷偷的再用眼角余光瞥了一眼那张大字报
哇哈哈!大笨蛋!连白茉莉的"茉"字都可以写错。既伙力口此,那就别怪本姑娘懒得理你们了。
完全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茉莉就这么从容的走出了机场大厅。
只留下那三个浑然不觉他们已然错过白茉莉"本尊"的男子,以及那张错把"白茉莉''写成了"白茱莉"、此刻看起来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之味的大字报。
。。
曼哈顿中城时代广场
寒冷凛冽的冬天,怎么样也抵挡不了上流社会人士的放浪形骸,尤其是在时代广场敖近,这夜夜笙歌的区域里。
"蓝调俱乐部"也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纸醉金迷气氛的地方。它坐落在两条主要干道交错的十字路口,不论是南来或者北往的人们,总是会马上注意到它的存在,即使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城里的游客,也能毫无困难的发现它。
今晚这里正在举办一个热闹非凡的大型庆祝酒会。会场上到处是穿梭不息的男女,以及里里外外忙个不停的侍者;开不完的香槟,吃不尽的原装进口鱼子酱,还有一群在半圆型的舞台上载歌载舞,气势可比百老汇剧场的歌舞群。
不过,俱乐部的酒会会场是这般热闹的样子,但是在后门巷子里,可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
"把他泼醒。"一个油头粉面穿燕尾服的男人,压低了嗓子在说话。
就在他的面前,一个男人昏倒在地上。他伤痕累累,两眼浮肿,眼睛几乎无法睁开,嘴角和鼻子也都同时流着血;左手臂已经骨折,手指头也被践踏得鲜血斑斑,膝盖骨伤得无法把腿伸直,只能痛苦的弯曲着。
"不用了"他勉强的撑开又痛又肿的眼皮,用他仅存的几口气,低低的呻吟。"我没有那么虚"
"很好,省了我的酒。"穿燕尾服的男人手里正端着一杯"百龄坛",就看他慢慢的浅酌了一口之后又开口,"给我打!"
站在一旁的三个男人很快的又围了上来。
他们一个个壮如蛮牛,满脸横肉,粗拳粗脚的把原本就倒在地上的那个人,打得痛不欲生,哀声连连;那些人一停手,他便痛苦得几乎失去知觉与意识。
他动作迟缓,慢慢的翻身试着想要站起来,却毫无支撑自己的力量,他无助的倒了下去,整个人趴在地上。
"唐尼,你他妈的该死!"那个人咬着牙关,龇牙咧嘴的喊着。
"不错,你还很清醒。"这个被叫唐尼的,正是在一旁畅饮美酒的男子。"我老早就在怀疑你了,没想到你真的是来卧底的。今天要不把你碎尸万段,我怎么对得起我的老板?"
"你以为把我杀了就可以瞒天过海,再也没人知道你们的阴谋吗?"
"我不要瞒天过海,因为我有靠山。我这辈子最恨有人背叛我,如果被我抓到,我一定慢慢的折磨这个背叛我的人。"
"折磨我,你也会不得好死。"
这句话换来另一阵毒打。
唐尼低头望着他,邪恶的眼光中充满了不屑和残酷。
"你的脑筋为什么还转不过来?要知道,当初让你跟在我身边,是因为你的聪明才智,不但令我欣赏,也让老板感到满意。如今世局眼看着就要变了,大家都只求自保,你如果再一味的自命清高,那就太可怜了。"
"呸!你不必替自己找理由。"趴在地上的人仰天哈哈一笑。"你知道你自己有多可笑吗?明明害怕他,又喜欢在手下面前假装自己很神勇。"
唐尼听完,又惊又怒。而对方仍然自顾自的在怪声狂笑着,结果他再也承受不了因为大笑所牵动的疼痛而剧烈的咳嗽,直到他咳出血来,昏了过去。
一个矮小肥胖的男人走向前,蹲下身去摸了摸他。
"他快挂了。"
"你们给我好好料理他。"唐尼转身要走,接着又回过头来吩咐道:"把他弄醒,我要他清醒的承受这些痛苦,直到他咽下最后一口气。"
"柯特先生,这不太好吧?老板交代过不要惹事的。"
"老板交代是听你的,还是听我的?"唐尼没好气道:"再狠狠揍他一顿,我要他生不如死。"
"吓!"一个女人惊讶的呼声,在这幽暗的巷子里回响,打断了他。
"是谁?"
看见一道人影消失在巷口,唐尼激动的大叫。
"他妈的!还不快点给我追!"
。。
惨了、惨了、惨了、惨了
虽然现在还不到午夜时分,但是街上已经冷冷清清见不到人迹。
茉莉就这样一个人惊慌失措的在陌生的街头上狂奔。
她怎么会遇到这种事?
今天可是她第一次来到纽约这个鬼地方耶!
她在机场躲掉接机的人之后,便坐巴士来到曼哈顿,在时代广场敖近找了一家还算整齐干净的旅馆投宿。
稍做休息,她就自己一个人带着地图坐地铁到处乱逛,看到了自由女神像、帝国大厦、双子星大楼遗迹、洛克斐勒中心,也在中央公园的一角坐着休息,享受了一个路边买来的热狗堡。
傍晚之后,她为自己安排的是第五大道的名牌商店街,最后只要坐地铁回时代广场,再到附近晃一晃,就可以回旅馆睡觉了。
显然老天爷嫌她安排的行程不够精彩,否则怎么可能在她来到纽约的第一个晚上,就让她遇上了那样的鸟事?
说"鸟事"还太轻描淡写。那是"谋杀"!一桩活生生、血淋淋的黑道纠纷,引发杀机的谋杀案耶!
而她,在来到纽约不到十二个小时的时间,就成了命案现场的目击证人。
死了、死了、死了、死了这下死定了!
她身后的背包里,装着机票护照和现金等等随身行李,此时此刻感觉起来还真是要命的沉重。
像是身后有鬼在追她一样的狂奔了将近半个小时之后,上气不接下气的她,不得不停在昏暗的路灯下让自己喘口气。
罢才一阵没命似的狂奔,她或许已经甩掉了后面的追兵,不过眼前却有第二桩危难在等着她,那就是她迷路了!
"该死!"她忍不住低声咒骂一句。
冷静、冷静!她告诉自己。
重要证件都在背包里,市区地图和地铁图她也都有,她只是一时迷失方向。除了今晚暂时不敢回到时代广场那一区之外,她身上的现金应该还足以让她另外找一家旅馆过夜。
等到明天天亮时再回去,应该就没事了。对吧?
一边想,一边从背包拿出地图,心情也平静了一点。
可恶的许家大少爷,一定是他"带赛"才会害她这么倒楣!
可恶、可恶、可恶!她绝对要把他骂死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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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开始下起绵绵细雨,冷冷清清的街道上,只有一,两位夜归人快步走过,加上入夜之后,只有摄氏三度的阵阵冷风吹着;这一季寒冬似乎来得特别早。
在一家名为"醉爱爵土"的咖啡馆里,一个男孩四处穿梭在各个桌位和吧台之间,不断的为店里的客人添水。屋里头正播放着五十年代的抒情爵士,正好和店名相呼应;炉上正煮着巴西进口的黄金蓝山咖啡豆,它的气味芬芳,充斥在整个空间里,总让人们自然而然的陶醉在这里,忘了时间。
店老板戴维斯在吧台后面,一边清洗着餐盘和马克杯,一边和端坐在他面前的好友山姆及林赛聊天。
"你的日子会不会过得太悠闲了。"山姆的口气听起来有些讽刺。
他用手顺了顺自己零乱的褐色头发,本来他想学学街头的年轻人耍点小酷,把头发留长然后扎起来,希望给人野性、粗犷的感觉。
只可惜才留到及肩而已,林赛就受不了他的邋遢造型,而威胁着要他剪整齐一点,否则他就会趁三更半夜时自己动手替他剪掉。
戴维斯低下头看看自己,他穿着t恤和牛仔裤,外面还套着深蓝色牛仔布做的围裙,两手都沾满了肥皂泡沫。
"悠闲?我可不会这么形容自己。"
"我也这么觉得。"林赛也歪着头看戴维斯,取笑道:"在我看起来啊,你倒比较像是历经沧桑的人。"
在报社担任采访记者的林赛明天休假,所以下了班便晃到这里来,打算在这里泡上一整夜。
他们三个人已经好久没这样聚在一起,喝咖啡聊是非了。
"损我?"戴维斯丢给他们一人一个大白眼。"我对你们的贡献可不小。"
"是,你煮的咖啡是世界级的好喝如果这算贡献的话。"山姆回他。
"因为你的技术进步了,所以最近煮的咖啡才称得上是贡献。"
林赛印象深刻的记得,戴维斯刚开始经营咖啡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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