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qg.la,楼雨晴典藏17纪念辑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之二归来
在一个下著毛毛细雨的午后,他们回到了家。
左邻右舍都是看着他们长大的,心疼病痛缠身的小晴瘦骨憔悴,直嚷著要帮她补一补。
一整晚,聒聒絮絮说著他们兄妹俩小时候的趣事,直到夜深了才放他们回来。
好温馨啊,真的有回家的感觉了。
浪迹天涯,一身疲惫之后,才发现还是家里最温暖。
他们说好要找一天到父母坟前上炷香,告诉他们不肖儿女的归来,顺便整理多年未曾看顾,已经杂草丛生的墓园。
那天晚上,他们都没睡,坐在伴他们度过童年时光的杨桃树下,听著由小听到大的虫鸣蛙叫,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就这样依偎著到天亮。
她不记得最后是怎麼睡著的,生病之后,人容易疲倦,无法撑太久,常常聊著聊著,就昏睡在他怀中。真正让她清醒过来的,是阵阵尖锐的刺痛。
她咬紧牙关,不敢有任何动作,先轻喊沈瀚宇两声,确认不在他视线范围内,这才卷曲起身子,放任自己流露出痛苦的神情。
痛,好痛,浑身像有数万根细针在扎,这样的痛苦,她三两天就要承受一回,她已经很习惯了,真的,她说服自己要习惯,别让哥看到,那会比杀了他更痛苦,她知道的,她一直都知道。
她强忍著痛楚,忍得满头大汗,痛到知觉几乎麻痹。时间不知道过去多久,意识渐渐回笼,她掌心贴向胸口,感觉到微弱的律动,她松了口气,擦去额上的汗水,凭著触觉摸索判断她应该是在房间。她一路摸到床头,摸到一对老公公和老婆婆的陶偶,这是哥的房间。
她露出浅笑,拿起陶偶抱在怀中轻抚。这是她送哥的十八岁生日礼物,在他上台北读书之前;在那之后,她就不曾再快乐过。他的离去,同时也带走了她生命中的欢笑。
“醒了?”沈瀚宇的声音从门边传来,她放下陶偶,伸手让他抱到轮椅上,他顺手梳理起她的长发。
“剪了好不好?”她偏头问。
“好好的干麼要剪?”修长十指穿梭在秀发之间。“辫子还是马尾?”
“马尾。”她回道,又接续∶“省得你麻烦啊。”
“居然跟我客气起来了,沈小姐。”梳完发,接著推她进浴室,打湿毛巾帮她擦脸。“不准剪,我一点都不觉得麻烦。”
“我自己来。”
沈瀚宇帮她挤好牙膏。“有事叫我一声。”
他顺手整理起房间。许多年没回来了,灰尘堆积如山,许多地方都要打扫。
沈天晴叹了口气。她知道自己是多沈重的负担,他一个大男人,要打理她的日常起居,洗衣煮饭样样都要自己来,而她却什麼忙都帮不上,就因为他说,她是他唯一的快乐
但是,真的值得吗?为了这短暂的快乐,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啊“发什麼呆?我煮了稀饭,吃完之后,我陪你四处去逛逛,这麼久没回来,你想先去哪里?”
手中被塞来碗和筷子,沈瀚宇不时往她碗里加菜。
“我想去溪边,小时候你常抓大肚鱼给我的那条小溪。”
“好啊,不过现在可能没大肚鱼可抓了。”时代进步,天然环境也被破坏得差不多,就连纯朴的乡间都无法避免。
“是哦”她失望低喃。那麼珍贵的回忆,一样一样地自指缝间消逝,留也留不住。
沈瀚宇不忍见她眼底的落寞,刻意换上轻快的口气。“对了,刚刚阿婶有来帮我打扫家里,还告诉我说,下个礼拜她家大毛的儿子满月了,要请我们去喝满月酒。大毛你还记得吗?那个大你两岁,老是把你欺负得哭哭啼啼跑回来向我告状的小男生。”
“记得啊,他好粗鲁,每次都捉弄我,我起码发过一千三百五十次的誓言,说在也不要理他了。没想到他都结婚了,不晓得他现在还会不会扯女生的辫子,拿水泼人家”
他轻笑。“要是现在还这麼糟糕,可见他一点都没长进。”
“对啊,我要去笑他,向她老婆抖出他以前的恶形恶状。”
“你不要太缺德了,破坏人家的姻缘,当心遭报应。”
“没关系,如果有报应会去找你的。”
“关我什麼事?”
“我是你妹耶,你不帮我扛谁扛?”
“你好样的,沈天晴!自己干缺德事,还要把我扯下水。”
她吐吐舌。“活该,谁叫你是我哥。”
说说笑笑中,他们吃完早餐。
他带她逛过每一个创造他们童年记忆的地方,回想每一个地方发生过的每一件事,夜里就依偎在树底下,透过他的眼睛,去看今晚的星空有多明亮,直到在他怀中睡著。
有他如果出门,她会点一盏小灯,在星光灿亮的庭院静候他的归来;归来后的他,总会记得为她带上一束野姜花,让那代表幸福的香气飘进她每一夜的梦中。
较空闲的时候,他会枕在她腿上看书,而她以极龟速的进度,认真地织著一条以鹅黄色为底色的围巾。
她说要替他打一条围巾,还特地去向阿婶讨教织法。
他说,以她这种速度,等她打好都夏天了。
她却笑笑地回答他∶“没关系啊,我可以把我的温暖储存起来,明年你就不怕冷了。”
她看不见,只能凭触觉,太繁复的织法她应付不来,每每她织著、织著,织到累了、睡著了,他轻轻拿开她抓在手中的半成品,对著睡梦中的她笑叹∶“傻瓜,我不需要围巾,你就是我的温暖。”
他实在不忍心告诉她,这条围巾织得有多可笑,真要将它围在脖子上出门,那可需要十足的勇气啊!
但是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喜欢她为他做的每一件事,喜欢在回家时,远远就看见沈静等候的身影,很朴实的居家生活,就像世上每一对平凡的小夫妻,日子过得平淡,却充实愉快。
他们很像夫妻了,真的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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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归来
在一个下著毛毛细雨的午后,他们回到了家。
左邻右舍都是看着他们长大的,心疼病痛缠身的小晴瘦骨憔悴,直嚷著要帮她补一补。
一整晚,聒聒絮絮说著他们兄妹俩小时候的趣事,直到夜深了才放他们回来。
好温馨啊,真的有回家的感觉了。
浪迹天涯,一身疲惫之后,才发现还是家里最温暖。
他们说好要找一天到父母坟前上炷香,告诉他们不肖儿女的归来,顺便整理多年未曾看顾,已经杂草丛生的墓园。
那天晚上,他们都没睡,坐在伴他们度过童年时光的杨桃树下,听著由小听到大的虫鸣蛙叫,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就这样依偎著到天亮。
她不记得最后是怎麼睡著的,生病之后,人容易疲倦,无法撑太久,常常聊著聊著,就昏睡在他怀中。真正让她清醒过来的,是阵阵尖锐的刺痛。
她咬紧牙关,不敢有任何动作,先轻喊沈瀚宇两声,确认不在他视线范围内,这才卷曲起身子,放任自己流露出痛苦的神情。
痛,好痛,浑身像有数万根细针在扎,这样的痛苦,她三两天就要承受一回,她已经很习惯了,真的,她说服自己要习惯,别让哥看到,那会比杀了他更痛苦,她知道的,她一直都知道。
她强忍著痛楚,忍得满头大汗,痛到知觉几乎麻痹。时间不知道过去多久,意识渐渐回笼,她掌心贴向胸口,感觉到微弱的律动,她松了口气,擦去额上的汗水,凭著触觉摸索判断她应该是在房间。她一路摸到床头,摸到一对老公公和老婆婆的陶偶,这是哥的房间。
她露出浅笑,拿起陶偶抱在怀中轻抚。这是她送哥的十八岁生日礼物,在他上台北读书之前;在那之后,她就不曾再快乐过。他的离去,同时也带走了她生命中的欢笑。
“醒了?”沈瀚宇的声音从门边传来,她放下陶偶,伸手让他抱到轮椅上,他顺手梳理起她的长发。
“剪了好不好?”她偏头问。
“好好的干麼要剪?”修长十指穿梭在秀发之间。“辫子还是马尾?”
“马尾。”她回道,又接续∶“省得你麻烦啊。”
“居然跟我客气起来了,沈小姐。”梳完发,接著推她进浴室,打湿毛巾帮她擦脸。“不准剪,我一点都不觉得麻烦。”
“我自己来。”
沈瀚宇帮她挤好牙膏。“有事叫我一声。”
他顺手整理起房间。许多年没回来了,灰尘堆积如山,许多地方都要打扫。
沈天晴叹了口气。她知道自己是多沈重的负担,他一个大男人,要打理她的日常起居,洗衣煮饭样样都要自己来,而她却什麼忙都帮不上,就因为他说,她是他唯一的快乐
但是,真的值得吗?为了这短暂的快乐,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啊“发什麼呆?我煮了稀饭,吃完之后,我陪你四处去逛逛,这麼久没回来,你想先去哪里?”
手中被塞来碗和筷子,沈瀚宇不时往她碗里加菜。
“我想去溪边,小时候你常抓大肚鱼给我的那条小溪。”
“好啊,不过现在可能没大肚鱼可抓了。”时代进步,天然环境也被破坏得差不多,就连纯朴的乡间都无法避免。
“是哦”她失望低喃。那麼珍贵的回忆,一样一样地自指缝间消逝,留也留不住。
沈瀚宇不忍见她眼底的落寞,刻意换上轻快的口气。“对了,刚刚阿婶有来帮我打扫家里,还告诉我说,下个礼拜她家大毛的儿子满月了,要请我们去喝满月酒。大毛你还记得吗?那个大你两岁,老是把你欺负得哭哭啼啼跑回来向我告状的小男生。”
“记得啊,他好粗鲁,每次都捉弄我,我起码发过一千三百五十次的誓言,说在也不要理他了。没想到他都结婚了,不晓得他现在还会不会扯女生的辫子,拿水泼人家”
他轻笑。“要是现在还这麼糟糕,可见他一点都没长进。”
“对啊,我要去笑他,向她老婆抖出他以前的恶形恶状。”
“你不要太缺德了,破坏人家的姻缘,当心遭报应。”
“没关系,如果有报应会去找你的。”
“关我什麼事?”
“我是你妹耶,你不帮我扛谁扛?”
“你好样的,沈天晴!自己干缺德事,还要把我扯下水。”
她吐吐舌。“活该,谁叫你是我哥。”
说说笑笑中,他们吃完早餐。
他带她逛过每一个创造他们童年记忆的地方,回想每一个地方发生过的每一件事,夜里就依偎在树底下,透过他的眼睛,去看今晚的星空有多明亮,直到在他怀中睡著。
有他如果出门,她会点一盏小灯,在星光灿亮的庭院静候他的归来;归来后的他,总会记得为她带上一束野姜花,让那代表幸福的香气飘进她每一夜的梦中。
较空闲的时候,他会枕在她腿上看书,而她以极龟速的进度,认真地织著一条以鹅黄色为底色的围巾。
她说要替他打一条围巾,还特地去向阿婶讨教织法。
他说,以她这种速度,等她打好都夏天了。
她却笑笑地回答他∶“没关系啊,我可以把我的温暖储存起来,明年你就不怕冷了。”
她看不见,只能凭触觉,太繁复的织法她应付不来,每每她织著、织著,织到累了、睡著了,他轻轻拿开她抓在手中的半成品,对著睡梦中的她笑叹∶“傻瓜,我不需要围巾,你就是我的温暖。”
他实在不忍心告诉她,这条围巾织得有多可笑,真要将它围在脖子上出门,那可需要十足的勇气啊!
但是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喜欢她为他做的每一件事,喜欢在回家时,远远就看见沈静等候的身影,很朴实的居家生活,就像世上每一对平凡的小夫妻,日子过得平淡,却充实愉快。
他们很像夫妻了,真的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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