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qg.la,豪门强宠:秦少的首席甜妻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笑。
大妈家里只有儿子,男人穿的衣服自然也只能从他儿子的衣柜里拿,不过也只有儿子念书时期留下的校服T恤。
虽然沈遇穿着也合身,没有什么违和感,但程清池一想到他平时都是西装革履,白衬衣黑裤子之类不接地气,不染人间烟火味的穿着打扮,一时之间就觉得很不适应。
他现在看上去非常像以前那种长的好看,众星捧月,脾气却很差的学校校草。她想,虽然他早就过了读书的年纪,在商场也历练出了成熟凌厉又沉稳的气质,可没想到,竟也会有这样青涩脆弱的时候。
嗯,程清池也知道自己的形容不大准确,但依稀也足够看出他二十岁左右的影子,大抵也是个行走在人间的祸害。
她憋着笑,沈遇很不友好地瞪着她,“笑够了没有?”
行行行,不笑了,程清池连连点头,“我就是想问问你,我出事之后发生了什么,可你又不愿意说。”
沈遇的口吻不咸不淡,“知道我不想说还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走开,别烦我。”
不烦就不烦。
程清池心情愉快地“哼”了一声,算了,也不必和他计较。
他俩被人好心大妈收留,又没钱又在这片地方查无此人,沈遇哪怕在X市呼风唤雨,现在落魄了,凤凰不如鸡,谁还晓得他是那个堂堂沈少?怕是拼了命地拿新闻报纸去每一个人面前晃悠晃悠,也只会换来一句冷漠的,“哦,这人是谁?”的态度。
事实上,沈遇也试图这样做过,他想着,活都活下来了,还很幸运地找到了一处村庄,离出山就一步之遥,他总得再争取一下,可他又没有钱去托人办事。
起先,他的态度还端着,死活拉不下来脸,做了很大的思想挣扎才问别人,有没有听说过沈氏集团?结果那人迷茫地摇了摇头,然后反问,“那是个什么?菜市场吗?”
沈遇的脸色瞬间就垮了。
由此可见,他还没迈出那一步,就被无情地打了回去。然后他也豁出去不要脸了,想着不要在这个破地方待,必须得尽早出去,四处在街边问东问西,甚至连坐在家门口嗑瓜子的老阿婆老爷爷都不放过。
结果可想而知,他什么收获都没有,沈遇穿着人家的衣服,还被街边的大爷大妈们乐呵呵地打趣儿,“哪里的俊小伙儿?我瞧你眼生得很,是不是新来的?”
“嗯。”沈遇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来来来小伙子帮我把这些东西搬一下.”
人老太太非常高兴,自来熟地冲着他挥挥手。
沈遇:“.”
他皱眉为难,颇为烦躁地挠了挠头发,左右环顾一下,到底还是走过去,把那些粮食货物替老奶奶搬进了后院。
老奶奶看着已经是耄耋之年,瘪着嘴,弓着背,走着小碎步,看着还算精神,说话吐字也非常清晰。
她一个劲儿地夸沈遇长得好看,又问他今年多大,在哪儿读书..
沈遇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又不好意思摆着一张冷脸,毕竟她是个老人家,他含含糊糊地应答着,说话间就已经把东西搬完了。
这一天天的,都特么是些什么事儿。
程清池的心态就要比沈遇好太多了。
她觉得在这个小村子里生活应该也是一件很舒服的事,但她晓得,沈遇不属于这里,而且他们俩也不能一直霸着人家的房子,赖死赖活,蹭吃蹭喝,不愿意走,得想办法出去才是。
他们两个要钱没钱,要人没人,又病又伤又残,卵用都没有,就差用“废物”抱团四个字来形容了。
程清池还算积极乐观,沈遇倒也没话可说,只能尽量帮着刘大妈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儿,俗称打杂,就当做是补偿这些日子在她家里白吃白喝的报酬。
刘大妈人好,也不计较,她甚至还乐意,说是家中常年就她一个人,现在多了一男一女,热闹起来了,她高兴还来不及呢。程清池也喜欢刘大妈,她待她和善,气质温柔,就和妈妈一样。
在药铺一些零碎的杂活儿她都抢着干,比如打扫药渣,记记账,分一下药品.刘大妈偶尔会帮着一起,然后两个人在药柜前聊聊天儿。
沈遇对于她出事以后的发生的事一直闭口不谈,程清池便想着问问刘大妈,她总归是知道的,好歹是她救了她们。
提起这个,刘大妈的眼角便弯了一弯,“沈遇这个小伙子,是真的很好呢。”
呃.好吗?从前程清池肯定是不同意的,他目中无人,高高在上,什么都看不起,更是嫌弃她,总是对她冷嘲热讽,恶语相向。但是.确实,要不是他,她或许真的没命了,一切都会变得很难说的。
程清池点点头,“他啊.应该是个好人没有错。”
“小姑娘,你和他的关系应该很不一般吧。”
不一般.若是否认,又显得矫情得很,但程清池也不晓得该怎么样界定这种关系,于是她保持沉默,选择不回答。
刘大妈一下子就看出来了,“你们是情侣,是夫妻?肯定不是兄妹或者单纯的朋友吧。”
她到底年长,那么多岁数都不是白活的,阅历丰富,一双眼眸,足够洞察世事。
“不是。”
程清池这回倒是矢口否认了。
“哦,这样呐”刘大妈若有所思,“那天下着很大的雨,我看见他浑身是伤,脸几乎都被血染红了,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可怕得很。他抱着你,几乎是把我家药铺的门一脚踹开的,你都不晓得,当时很晚了,我吓得差点昏过去。”
“不过我知道,他不是坏人,估计是在附近山头落了难,再说了,也没有谁看得上我这个小破药馆,所以我还算冷静,过去看了一下他的情况,果然,受了很严重的伤。”
刘大妈絮絮叨叨地回忆五天前那个夜晚,该怎么形容呢?她的记性其实没有那么好,年纪大了,记忆力也日渐衰退,电闪雷鸣的场景早已模糊,不过,她倒是对那双焦急又凌厉的眼睛记得很深。
那个男人喘着气,浑身都湿透,体力明显已经到了极限,在精疲力尽的那一刻,他跪倒在地上,表情吃力痛苦,手却一直用力地拖着一个女生的身体,甚至都没有让她触碰到地面,他看着刘大妈,艰难地开口,“救救她”
那女生的身上,全都是肮脏的泥泞,面目全非,奄奄一息——她的生命力很顽强,还活着,小小的唇一张一合,似乎在挣扎着呼吸。
刘大妈明白了。
她行医治病那么多年,医术高明,后来子女都有了各自的生活,这才回归清闲,开了家药铺算是退休。沈遇也是看见了牌匾,才一脚踹开了门,好在他遇到的是刘大妈这种菩萨心肠的人,不然还真的会当成入室行凶的罪犯。
不得不说,程清池这个女生的生命力确实顽强,不管是车祸坠崖还是被山洪冲走,寻常人折腾一次估摸着就要进鬼门关了,而她在最后一刻还有呼吸,哪怕那呼吸很虚弱。
更厉害的是,大抵是上天真的眷顾,觉得她命不该绝,这女孩儿除了皮外伤,并未有什么严重的内伤,用了点药,处理一下伤口,昏迷了几天倒是自己醒过来了。
相反,沈遇还是那个需要好好休养的人,这也是刘大妈身为一个医者,极力要求他们留下来观察一段时间,把身体养好,把伤养好再找出山的路。
这个村子四面环水,封闭偏远,她不知这年轻的男女是怎么落难到这里的,光是去县城,就要走个把小时的山路,再坐一天半的长途汽车,更别说还要远的地方了。而从这里出去的路只有这么单独一条,必须经过县城。
沈遇没有明着拒绝刘妈的提议,他知道她也是为了他们好,但他的时间等不及他在这里闲情逸致地养身体。
亲人朋友会担心不说,还有偌大一个沈氏需要他运转,如果连站在它顶端控制一切的主宰者都消失了,找不到了,那么事态的性质便会变得非常可怕。各方股东蠢蠢欲动,多拖延一天,集团稳固的风险就多一天,而政商和媒体界也会风起云涌,说不定格局还会因此洗牌,现实就是这么地残忍。
只不过依照当前的情况,沈遇好像也没有别的法子,刘妈就怕他不爱惜自己的身体,瞎闯山路,每当他一有想走的念头,就千万般地挽留。
她说,“你这孩子,我也算是花了很大功夫将你的命救了回来,你若是没出这座山,反而赔上了自己,到底是在伤害谁呢?我一把年纪了,好事做了大半辈子,再过几年差不多也要入土了,你非要走,我也没有办法拦,只不过,哪日要是在山林深处发现了你的尸体,我只会怪我自己当初怎么不坚持阻拦,只会觉得自己害人一命,心生愧疚,你呀,就当是积德,能让我死后上天堂,而不是因为罪孽去地域。”
她苦口婆心这么一说,沈遇也不方便再多向她打探什么,也不是没有问过村子里其他人,不过结果也都知道,几乎没有什么收获。他们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说话要么含糊,带着浓浓的方言味,他听不大懂,要么就是不知道哪里还有路可以出去,也不知道所谓的沈氏集团。
沈遇没有别的法子,毕竟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在别人的地盘还得听别人的。
他打算过几天,等程清池还有他的伤势恢复得差不多了,再依照刘妈所说的,走几个小时的山路,再到县城。
说起这个,沈遇也第一次有了很严重的自责心理。
手机早就在出事的时候不知所踪,他平时不怎么打电话,也不怎么接电话,私人号码仅仅存了那么几个,不过他从未特意背过那些数字,平时又有助理和秘书,想联系谁只管吩咐下去便是,根本不需要他出多少功夫。
现在好了,想找人过来将他救出去,因为电话号码记不住,也没有办法。
最最要紧的,是这个穷乡僻壤,没有网络
程清池见到总是趋近于暴走和焦虑状态的沈遇,便会踮起脚,语重心长地拍拍他的肩膀,“这位小伙子,你不要急。”
她学着刘妈的语气,“冥冥之中,上天自有安排,你先要自己静下来,想想着自己处在一片很恬静的花海.”
沈遇拍掉她的手,没好气道,“你以为我不想?怎么静下来?”
于是程清池便自然而然地将扫帚递给他,“喏,你先把地给扫了。”
沈遇:.
他斜了她一眼,竟还真的接了过去,乖乖地扫着地上的药渣。
这个场景,太过柔和,美好的毫无攻击性,温暖的太阳光线斑驳落到了沈遇单如纸片一般单薄的脊背上,又似乎透过了空荡荡的运动服,她能看见他俯身的那一刻,露出来的黑色T恤,还有T恤下面藏着的锁骨,若隐若现。
这场景既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她从未见过这样的沈遇,程清池都要产生错觉,如果他的母亲还在的话,他应该也是个性情温和的男孩子,闲暇时间,会帮妈妈做家务的那种;而熟悉的是,她始终觉得,这样的景象,自己是在哪里见过的,就连这样的穿衣风格,她都是觉得很眼熟的,可她想不起来。
大抵十八九岁的男孩子,都是这个样子打扮,比如陆林修,他穿校服的时候,里面就喜欢穿一件潮牌T恤或者是卫衣。
沈遇自从到了这个村庄,那股儿谁都看不起的劲儿虽然还在,但发作得没有那么明显了,程清池也不止一次地拿这个嘲笑反击他,是不是大丈夫能伸能缩来着?
沈遇就会狠狠地看着她,“你最好永远都别回X市区。”
不过除了口头上的威胁,他也对程清池做不了什么,每每这个时候,她就很是得意,嘻嘻,大仇已报。
见沈遇这回儿很主动乖觉地扫着地,她站在一旁,“你怎么乱扫呀”
倒不是真的在为难他,只是,沈公子做家务的经历几乎为零,哪里有人把原本干净的地板弄脏的?哪有人专门把垃圾往干净的地方扫的?哪有人连簸箕都不会用的?笨手笨脚,毛毛躁躁,脾气也不大好,还怪扫帚不好用。她看得连连摇头,感觉他在这方面,是属于半点常识都没有的那种人。
程清池实在看不下去了,她忍无可忍,一把抢过扫帚,罢了罢了,她自己来还不行吗?
“你还是别在这里捣乱添麻烦了。”
她的口吻就像是在教训一个不听话,顽皮又顽劣的小男孩。
虽然沈遇也不想扫地,但也不想承认自己连地都不会扫,再说了,程清池教训他会让他觉得很不爽好不好?
他非得给自己找点事情才觉得舒服,也不知道是为难自己还是为难谁。
沈遇帮刘妈记账,这点程度的活儿对他来说还是轻轻松松的,他的脑子灵活,不用计算器都可以算得清清楚楚,不过十分钟的功夫,便把账本轻轻一丢。
他在这里不能提不能抗,不能洗衣做饭也不能下田插秧,整个就和林黛玉似的,要不就是废物咸鱼一条,现在总算挖掘了自己一点用武之地,扬眉吐气得很。
刘妈起先还担心他这么快,会不会把数目记错了,又偷偷摸摸核对了一遍,果然,一个数字都不差。
她惊讶地看着他,沈遇一脸“小case”的表情。
“我从小到大的数学都很好,几乎把说得出名字的奖项都拿了个遍。”
他的口吻轻飘飘,又莫名其妙带着很幼稚的自豪感,虽然是猴年马月的事,但听着倒也挺厉害的。
“阿遇呀,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沈遇还未想好怎么回答,程清池就在一旁插话,“他就是一个算账的。”
你才算账的,你全家都算账。
沈遇将手懒洋洋地撑在下巴处,理都不想理程清池,“刘妈,还需要我做点什么吗?”
现在正赶上黄昏时分,太阳落山,余晖萦绕,该做晚饭了。
于是刘妈想了想,“不如你们去买点菜回来吧,我腿脚不方便,也懒得动了,哎.”她颇为自嘲地锤了锤肩背,“一把老骨头。”
沈遇的眉毛微挑,“我们?”
她笑笑,“你虽然会算账,但一看就不晓得怎么买菜,这小姑娘至少比你靠谱多了。”
说的是实话没错,程清池不仅懂得怎么买菜,还懂得怎么做菜,菜市场的行情她了解得不得了。而沈遇一个娇生惯养的贵公子,对这方面自然是什么都不懂,更何况,他从来没有去过农村,对农村的环境完全不适应,山路泥路都需要有个人带着。
这个人也只能是程清池了。
“行,我们俩去。”
沈遇不情不愿,“不去。”
“行,那我一个人去。”
程清池也完全无所谓。
沈遇这下又改变注意了,“不行,我也要去。”
她忍无可忍,对着他怒吼道,“爱去不去!事儿多!!”
沈遇:…。
程清池一出门,他就立马起身,乖乖跟了上去,和条大狗狗似的,她走哪儿,他就跟哪儿,就连一些七零八落没必要完全照跟着的,他也跟着,比如她走石头路,他便也走石头路,她跳下坡,他便也跟着跳下坡。
笑。
大妈家里只有儿子,男人穿的衣服自然也只能从他儿子的衣柜里拿,不过也只有儿子念书时期留下的校服T恤。
虽然沈遇穿着也合身,没有什么违和感,但程清池一想到他平时都是西装革履,白衬衣黑裤子之类不接地气,不染人间烟火味的穿着打扮,一时之间就觉得很不适应。
他现在看上去非常像以前那种长的好看,众星捧月,脾气却很差的学校校草。她想,虽然他早就过了读书的年纪,在商场也历练出了成熟凌厉又沉稳的气质,可没想到,竟也会有这样青涩脆弱的时候。
嗯,程清池也知道自己的形容不大准确,但依稀也足够看出他二十岁左右的影子,大抵也是个行走在人间的祸害。
她憋着笑,沈遇很不友好地瞪着她,“笑够了没有?”
行行行,不笑了,程清池连连点头,“我就是想问问你,我出事之后发生了什么,可你又不愿意说。”
沈遇的口吻不咸不淡,“知道我不想说还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走开,别烦我。”
不烦就不烦。
程清池心情愉快地“哼”了一声,算了,也不必和他计较。
他俩被人好心大妈收留,又没钱又在这片地方查无此人,沈遇哪怕在X市呼风唤雨,现在落魄了,凤凰不如鸡,谁还晓得他是那个堂堂沈少?怕是拼了命地拿新闻报纸去每一个人面前晃悠晃悠,也只会换来一句冷漠的,“哦,这人是谁?”的态度。
事实上,沈遇也试图这样做过,他想着,活都活下来了,还很幸运地找到了一处村庄,离出山就一步之遥,他总得再争取一下,可他又没有钱去托人办事。
起先,他的态度还端着,死活拉不下来脸,做了很大的思想挣扎才问别人,有没有听说过沈氏集团?结果那人迷茫地摇了摇头,然后反问,“那是个什么?菜市场吗?”
沈遇的脸色瞬间就垮了。
由此可见,他还没迈出那一步,就被无情地打了回去。然后他也豁出去不要脸了,想着不要在这个破地方待,必须得尽早出去,四处在街边问东问西,甚至连坐在家门口嗑瓜子的老阿婆老爷爷都不放过。
结果可想而知,他什么收获都没有,沈遇穿着人家的衣服,还被街边的大爷大妈们乐呵呵地打趣儿,“哪里的俊小伙儿?我瞧你眼生得很,是不是新来的?”
“嗯。”沈遇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来来来小伙子帮我把这些东西搬一下.”
人老太太非常高兴,自来熟地冲着他挥挥手。
沈遇:“.”
他皱眉为难,颇为烦躁地挠了挠头发,左右环顾一下,到底还是走过去,把那些粮食货物替老奶奶搬进了后院。
老奶奶看着已经是耄耋之年,瘪着嘴,弓着背,走着小碎步,看着还算精神,说话吐字也非常清晰。
她一个劲儿地夸沈遇长得好看,又问他今年多大,在哪儿读书..
沈遇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又不好意思摆着一张冷脸,毕竟她是个老人家,他含含糊糊地应答着,说话间就已经把东西搬完了。
这一天天的,都特么是些什么事儿。
程清池的心态就要比沈遇好太多了。
她觉得在这个小村子里生活应该也是一件很舒服的事,但她晓得,沈遇不属于这里,而且他们俩也不能一直霸着人家的房子,赖死赖活,蹭吃蹭喝,不愿意走,得想办法出去才是。
他们两个要钱没钱,要人没人,又病又伤又残,卵用都没有,就差用“废物”抱团四个字来形容了。
程清池还算积极乐观,沈遇倒也没话可说,只能尽量帮着刘大妈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儿,俗称打杂,就当做是补偿这些日子在她家里白吃白喝的报酬。
刘大妈人好,也不计较,她甚至还乐意,说是家中常年就她一个人,现在多了一男一女,热闹起来了,她高兴还来不及呢。程清池也喜欢刘大妈,她待她和善,气质温柔,就和妈妈一样。
在药铺一些零碎的杂活儿她都抢着干,比如打扫药渣,记记账,分一下药品.刘大妈偶尔会帮着一起,然后两个人在药柜前聊聊天儿。
沈遇对于她出事以后的发生的事一直闭口不谈,程清池便想着问问刘大妈,她总归是知道的,好歹是她救了她们。
提起这个,刘大妈的眼角便弯了一弯,“沈遇这个小伙子,是真的很好呢。”
呃.好吗?从前程清池肯定是不同意的,他目中无人,高高在上,什么都看不起,更是嫌弃她,总是对她冷嘲热讽,恶语相向。但是.确实,要不是他,她或许真的没命了,一切都会变得很难说的。
程清池点点头,“他啊.应该是个好人没有错。”
“小姑娘,你和他的关系应该很不一般吧。”
不一般.若是否认,又显得矫情得很,但程清池也不晓得该怎么样界定这种关系,于是她保持沉默,选择不回答。
刘大妈一下子就看出来了,“你们是情侣,是夫妻?肯定不是兄妹或者单纯的朋友吧。”
她到底年长,那么多岁数都不是白活的,阅历丰富,一双眼眸,足够洞察世事。
“不是。”
程清池这回倒是矢口否认了。
“哦,这样呐”刘大妈若有所思,“那天下着很大的雨,我看见他浑身是伤,脸几乎都被血染红了,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可怕得很。他抱着你,几乎是把我家药铺的门一脚踹开的,你都不晓得,当时很晚了,我吓得差点昏过去。”
“不过我知道,他不是坏人,估计是在附近山头落了难,再说了,也没有谁看得上我这个小破药馆,所以我还算冷静,过去看了一下他的情况,果然,受了很严重的伤。”
刘大妈絮絮叨叨地回忆五天前那个夜晚,该怎么形容呢?她的记性其实没有那么好,年纪大了,记忆力也日渐衰退,电闪雷鸣的场景早已模糊,不过,她倒是对那双焦急又凌厉的眼睛记得很深。
那个男人喘着气,浑身都湿透,体力明显已经到了极限,在精疲力尽的那一刻,他跪倒在地上,表情吃力痛苦,手却一直用力地拖着一个女生的身体,甚至都没有让她触碰到地面,他看着刘大妈,艰难地开口,“救救她”
那女生的身上,全都是肮脏的泥泞,面目全非,奄奄一息——她的生命力很顽强,还活着,小小的唇一张一合,似乎在挣扎着呼吸。
刘大妈明白了。
她行医治病那么多年,医术高明,后来子女都有了各自的生活,这才回归清闲,开了家药铺算是退休。沈遇也是看见了牌匾,才一脚踹开了门,好在他遇到的是刘大妈这种菩萨心肠的人,不然还真的会当成入室行凶的罪犯。
不得不说,程清池这个女生的生命力确实顽强,不管是车祸坠崖还是被山洪冲走,寻常人折腾一次估摸着就要进鬼门关了,而她在最后一刻还有呼吸,哪怕那呼吸很虚弱。
更厉害的是,大抵是上天真的眷顾,觉得她命不该绝,这女孩儿除了皮外伤,并未有什么严重的内伤,用了点药,处理一下伤口,昏迷了几天倒是自己醒过来了。
相反,沈遇还是那个需要好好休养的人,这也是刘大妈身为一个医者,极力要求他们留下来观察一段时间,把身体养好,把伤养好再找出山的路。
这个村子四面环水,封闭偏远,她不知这年轻的男女是怎么落难到这里的,光是去县城,就要走个把小时的山路,再坐一天半的长途汽车,更别说还要远的地方了。而从这里出去的路只有这么单独一条,必须经过县城。
沈遇没有明着拒绝刘妈的提议,他知道她也是为了他们好,但他的时间等不及他在这里闲情逸致地养身体。
亲人朋友会担心不说,还有偌大一个沈氏需要他运转,如果连站在它顶端控制一切的主宰者都消失了,找不到了,那么事态的性质便会变得非常可怕。各方股东蠢蠢欲动,多拖延一天,集团稳固的风险就多一天,而政商和媒体界也会风起云涌,说不定格局还会因此洗牌,现实就是这么地残忍。
只不过依照当前的情况,沈遇好像也没有别的法子,刘妈就怕他不爱惜自己的身体,瞎闯山路,每当他一有想走的念头,就千万般地挽留。
她说,“你这孩子,我也算是花了很大功夫将你的命救了回来,你若是没出这座山,反而赔上了自己,到底是在伤害谁呢?我一把年纪了,好事做了大半辈子,再过几年差不多也要入土了,你非要走,我也没有办法拦,只不过,哪日要是在山林深处发现了你的尸体,我只会怪我自己当初怎么不坚持阻拦,只会觉得自己害人一命,心生愧疚,你呀,就当是积德,能让我死后上天堂,而不是因为罪孽去地域。”
她苦口婆心这么一说,沈遇也不方便再多向她打探什么,也不是没有问过村子里其他人,不过结果也都知道,几乎没有什么收获。他们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说话要么含糊,带着浓浓的方言味,他听不大懂,要么就是不知道哪里还有路可以出去,也不知道所谓的沈氏集团。
沈遇没有别的法子,毕竟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在别人的地盘还得听别人的。
他打算过几天,等程清池还有他的伤势恢复得差不多了,再依照刘妈所说的,走几个小时的山路,再到县城。
说起这个,沈遇也第一次有了很严重的自责心理。
手机早就在出事的时候不知所踪,他平时不怎么打电话,也不怎么接电话,私人号码仅仅存了那么几个,不过他从未特意背过那些数字,平时又有助理和秘书,想联系谁只管吩咐下去便是,根本不需要他出多少功夫。
现在好了,想找人过来将他救出去,因为电话号码记不住,也没有办法。
最最要紧的,是这个穷乡僻壤,没有网络
程清池见到总是趋近于暴走和焦虑状态的沈遇,便会踮起脚,语重心长地拍拍他的肩膀,“这位小伙子,你不要急。”
她学着刘妈的语气,“冥冥之中,上天自有安排,你先要自己静下来,想想着自己处在一片很恬静的花海.”
沈遇拍掉她的手,没好气道,“你以为我不想?怎么静下来?”
于是程清池便自然而然地将扫帚递给他,“喏,你先把地给扫了。”
沈遇:.
他斜了她一眼,竟还真的接了过去,乖乖地扫着地上的药渣。
这个场景,太过柔和,美好的毫无攻击性,温暖的太阳光线斑驳落到了沈遇单如纸片一般单薄的脊背上,又似乎透过了空荡荡的运动服,她能看见他俯身的那一刻,露出来的黑色T恤,还有T恤下面藏着的锁骨,若隐若现。
这场景既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她从未见过这样的沈遇,程清池都要产生错觉,如果他的母亲还在的话,他应该也是个性情温和的男孩子,闲暇时间,会帮妈妈做家务的那种;而熟悉的是,她始终觉得,这样的景象,自己是在哪里见过的,就连这样的穿衣风格,她都是觉得很眼熟的,可她想不起来。
大抵十八九岁的男孩子,都是这个样子打扮,比如陆林修,他穿校服的时候,里面就喜欢穿一件潮牌T恤或者是卫衣。
沈遇自从到了这个村庄,那股儿谁都看不起的劲儿虽然还在,但发作得没有那么明显了,程清池也不止一次地拿这个嘲笑反击他,是不是大丈夫能伸能缩来着?
沈遇就会狠狠地看着她,“你最好永远都别回X市区。”
不过除了口头上的威胁,他也对程清池做不了什么,每每这个时候,她就很是得意,嘻嘻,大仇已报。
见沈遇这回儿很主动乖觉地扫着地,她站在一旁,“你怎么乱扫呀”
倒不是真的在为难他,只是,沈公子做家务的经历几乎为零,哪里有人把原本干净的地板弄脏的?哪有人专门把垃圾往干净的地方扫的?哪有人连簸箕都不会用的?笨手笨脚,毛毛躁躁,脾气也不大好,还怪扫帚不好用。她看得连连摇头,感觉他在这方面,是属于半点常识都没有的那种人。
程清池实在看不下去了,她忍无可忍,一把抢过扫帚,罢了罢了,她自己来还不行吗?
“你还是别在这里捣乱添麻烦了。”
她的口吻就像是在教训一个不听话,顽皮又顽劣的小男孩。
虽然沈遇也不想扫地,但也不想承认自己连地都不会扫,再说了,程清池教训他会让他觉得很不爽好不好?
他非得给自己找点事情才觉得舒服,也不知道是为难自己还是为难谁。
沈遇帮刘妈记账,这点程度的活儿对他来说还是轻轻松松的,他的脑子灵活,不用计算器都可以算得清清楚楚,不过十分钟的功夫,便把账本轻轻一丢。
他在这里不能提不能抗,不能洗衣做饭也不能下田插秧,整个就和林黛玉似的,要不就是废物咸鱼一条,现在总算挖掘了自己一点用武之地,扬眉吐气得很。
刘妈起先还担心他这么快,会不会把数目记错了,又偷偷摸摸核对了一遍,果然,一个数字都不差。
她惊讶地看着他,沈遇一脸“小case”的表情。
“我从小到大的数学都很好,几乎把说得出名字的奖项都拿了个遍。”
他的口吻轻飘飘,又莫名其妙带着很幼稚的自豪感,虽然是猴年马月的事,但听着倒也挺厉害的。
“阿遇呀,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沈遇还未想好怎么回答,程清池就在一旁插话,“他就是一个算账的。”
你才算账的,你全家都算账。
沈遇将手懒洋洋地撑在下巴处,理都不想理程清池,“刘妈,还需要我做点什么吗?”
现在正赶上黄昏时分,太阳落山,余晖萦绕,该做晚饭了。
于是刘妈想了想,“不如你们去买点菜回来吧,我腿脚不方便,也懒得动了,哎.”她颇为自嘲地锤了锤肩背,“一把老骨头。”
沈遇的眉毛微挑,“我们?”
她笑笑,“你虽然会算账,但一看就不晓得怎么买菜,这小姑娘至少比你靠谱多了。”
说的是实话没错,程清池不仅懂得怎么买菜,还懂得怎么做菜,菜市场的行情她了解得不得了。而沈遇一个娇生惯养的贵公子,对这方面自然是什么都不懂,更何况,他从来没有去过农村,对农村的环境完全不适应,山路泥路都需要有个人带着。
这个人也只能是程清池了。
“行,我们俩去。”
沈遇不情不愿,“不去。”
“行,那我一个人去。”
程清池也完全无所谓。
沈遇这下又改变注意了,“不行,我也要去。”
她忍无可忍,对着他怒吼道,“爱去不去!事儿多!!”
沈遇:…。
程清池一出门,他就立马起身,乖乖跟了上去,和条大狗狗似的,她走哪儿,他就跟哪儿,就连一些七零八落没必要完全照跟着的,他也跟着,比如她走石头路,他便也走石头路,她跳下坡,他便也跟着跳下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