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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解释,程雨诗点头接受了。
常天浩确实很懂女孩子,为人温柔体贴说话又好听,虽然沈丽丽总和他拌嘴,但再怎么吵,说来说去就一个结论——常夫子可爱。
沈丽丽其实没说:她那次喝醉酒在溜冰场又哭又闹,其他两男生束手无策,是喝醉、吐完又清醒的常夫子把她抱出来的,不仅抱出来,还安慰她,帮她把脸上的泪痕、鼻涕都仔仔细细擦干净再送上回去的车。
在沈丽丽看来,常夫子大概是个暖男,和女同学们处得都还不错,做朋友是很舒服的,讲义气肯帮忙又懂得多,做女朋友就会辛苦些,她不想和程雨诗多讲,这些只能自己慢慢体会。
其实程雨诗也没往心里去,常夫子为追女孩子苦练3个月轮滑都能干得出来,学点香水乃至时尚知识有什么了不起?她已不止一次体会到常天浩如百科全书般的博学,不管和他谈什么,都能接得上话,区区化妆品当然难不倒她。
他为什么买这牌子?肯定不是因为这牌子最便宜,恰恰相反,只有这牌子最近才卖断货,里面蕴含的意思她瞬间体会到了。
至于帮女孩子喷香水是不是真是第一次,她相信常天浩不会骗自己:芳芳都坦白了,还揪着过去不放?那显得自己太小心眼。
重生本就是件不容易解释的事,藏拙更难,常天浩已多次露马脚了,在程雨诗和在高洋面前都暴露过,只不过掩饰得好混过去了。
香水很快就发挥出了效力,由百合、木兰和玫瑰混合而成的前调在十多分钟后转为由杏桃、桃与肉桂混合的中调,其实这香型并不适合在夏天使用,味道稍重了点,春秋两季用会比较合适,薄荷、柠檬、佛手柑、茉莉、橘等清新型植物香调在夏天更适合。好在图书馆冷气很充足,这缺陷相对就不明显。
他叮嘱道:“下午打车回去,别挤公交车了,一身汗搭配香水会很奇怪。”
女孩子害羞道:“我得早点回去,先洗澡,把这味道赶紧洗掉,不然我妈闻到要怪死了。”
“我闻闻看,是不是真好香?”常天浩看了看四下无人,忽然把头朝女孩子脸上凑过去。
程程慌忙用手想抵挡,不过他的脸已贴了上来,嘴唇也亲过来了——在脸颊位置轻轻一碰就走。
“你过分了,过分了!”她连连用手拍在他身上。
“果然好香……”他露出满意的笑容,不知道在评价香水,还是在说人。
亲在脸颊上,又只稍微碰下就走,程雨诗拍了几下就算了,也没太夸张地激烈反对。
亲女孩子当然有技巧,哪能一上来就亲嘴?这不得吓死人家?尤其程程这样害羞的女孩子。在这种场合,常天浩亲昵地贴下脸、吻下脸颊才是正确的策略——既有亲密,又不失风度,还不会将彼此关系搞得很尴尬。
万一女孩子实在不高兴也有退路:我只闻闻,不小心碰到了。再逼急了还可以说西方人还有贴面礼,很正常啊——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四目相对下,程程脸上一阵窘迫,有心说他几句又舍不得开口:毕竟没很过分,只轻轻碰了下,那种亲密、羞涩的感觉都没完全体会就结束了。真要追究,这坏蛋肯定说无意的!就像那天在溜冰场,沈丽丽走后他继续带着自己学。好几次明明可轻松扶住,他却很夸张地整个人抱住,还搂着自己的腰,松开是很快松开,那一瞬间感觉绝对不一样。
她又不傻!
就算知道也装作不知道。
真不喜欢直接就走人了,还犯得着在溜冰场耗到中午再两人一起共进午餐?
再细细体会又觉得有点小甜蜜,觉得真好。
为什么厌恶沈飞而愿意和常天浩在一起?除了个性,还因为这样巧妙试探、步步为营、带点小刺激的感觉比沈飞那一嗓子捅到底好得多!不然,沈飞家是副市长,两家也很早就熟悉了,她为什么不选沈飞?难道她不... -->>
对这解释,程雨诗点头接受了。
常天浩确实很懂女孩子,为人温柔体贴说话又好听,虽然沈丽丽总和他拌嘴,但再怎么吵,说来说去就一个结论——常夫子可爱。
沈丽丽其实没说:她那次喝醉酒在溜冰场又哭又闹,其他两男生束手无策,是喝醉、吐完又清醒的常夫子把她抱出来的,不仅抱出来,还安慰她,帮她把脸上的泪痕、鼻涕都仔仔细细擦干净再送上回去的车。
在沈丽丽看来,常夫子大概是个暖男,和女同学们处得都还不错,做朋友是很舒服的,讲义气肯帮忙又懂得多,做女朋友就会辛苦些,她不想和程雨诗多讲,这些只能自己慢慢体会。
其实程雨诗也没往心里去,常夫子为追女孩子苦练3个月轮滑都能干得出来,学点香水乃至时尚知识有什么了不起?她已不止一次体会到常天浩如百科全书般的博学,不管和他谈什么,都能接得上话,区区化妆品当然难不倒她。
他为什么买这牌子?肯定不是因为这牌子最便宜,恰恰相反,只有这牌子最近才卖断货,里面蕴含的意思她瞬间体会到了。
至于帮女孩子喷香水是不是真是第一次,她相信常天浩不会骗自己:芳芳都坦白了,还揪着过去不放?那显得自己太小心眼。
重生本就是件不容易解释的事,藏拙更难,常天浩已多次露马脚了,在程雨诗和在高洋面前都暴露过,只不过掩饰得好混过去了。
香水很快就发挥出了效力,由百合、木兰和玫瑰混合而成的前调在十多分钟后转为由杏桃、桃与肉桂混合的中调,其实这香型并不适合在夏天使用,味道稍重了点,春秋两季用会比较合适,薄荷、柠檬、佛手柑、茉莉、橘等清新型植物香调在夏天更适合。好在图书馆冷气很充足,这缺陷相对就不明显。
他叮嘱道:“下午打车回去,别挤公交车了,一身汗搭配香水会很奇怪。”
女孩子害羞道:“我得早点回去,先洗澡,把这味道赶紧洗掉,不然我妈闻到要怪死了。”
“我闻闻看,是不是真好香?”常天浩看了看四下无人,忽然把头朝女孩子脸上凑过去。
程程慌忙用手想抵挡,不过他的脸已贴了上来,嘴唇也亲过来了——在脸颊位置轻轻一碰就走。
“你过分了,过分了!”她连连用手拍在他身上。
“果然好香……”他露出满意的笑容,不知道在评价香水,还是在说人。
亲在脸颊上,又只稍微碰下就走,程雨诗拍了几下就算了,也没太夸张地激烈反对。
亲女孩子当然有技巧,哪能一上来就亲嘴?这不得吓死人家?尤其程程这样害羞的女孩子。在这种场合,常天浩亲昵地贴下脸、吻下脸颊才是正确的策略——既有亲密,又不失风度,还不会将彼此关系搞得很尴尬。
万一女孩子实在不高兴也有退路:我只闻闻,不小心碰到了。再逼急了还可以说西方人还有贴面礼,很正常啊——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四目相对下,程程脸上一阵窘迫,有心说他几句又舍不得开口:毕竟没很过分,只轻轻碰了下,那种亲密、羞涩的感觉都没完全体会就结束了。真要追究,这坏蛋肯定说无意的!就像那天在溜冰场,沈丽丽走后他继续带着自己学。好几次明明可轻松扶住,他却很夸张地整个人抱住,还搂着自己的腰,松开是很快松开,那一瞬间感觉绝对不一样。
她又不傻!
就算知道也装作不知道。
真不喜欢直接就走人了,还犯得着在溜冰场耗到中午再两人一起共进午餐?
再细细体会又觉得有点小甜蜜,觉得真好。
为什么厌恶沈飞而愿意和常天浩在一起?除了个性,还因为这样巧妙试探、步步为营、带点小刺激的感觉比沈飞那一嗓子捅到底好得多!不然,沈飞家是副市长,两家也很早就熟悉了,她为什么不选沈飞?难道她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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