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qg.la,独家宠爱:靳少请矜持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去道歉。”木兮说道,林芷芊怎么对她,她都无所谓,但是这件事还牵扯到陈可佳与清歌。其实只要稍微一想,木兮就能猜到,他们能安然并且快速地从警局里离开,肯定是清歌动用了她爸的关系。
清歌是个什么样的人,经过这几个月时间的相处,木兮心中也有所了解。她不是个喜欢仗着她父亲的身份乱来的人,这次要不是为了她跟陈可佳,她根本不必这样做。还有陈可佳,完全是为了她才打人的。
整件事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她,所以她必须给她们一个交代。
“我若是不去呢?”林芷芊皱眉。
“那我就会将你那件丑事告诉爷爷,以及你当时在医院做手术的记录。”
林芷芊的手抬了起来,就想打人,只是在对上木兮那双毫无情绪的眸子时,终究不敢落下,放下手,恨声说道:“不就是道歉吗,我去。”
她指着门口:“你现在就给我滚出去,我不想看见你。”
木兮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转身出了房间,正好遇上了她的养母木锦云。
“小兮,你怎么从芷芊的房间里出来了?”木锦云有些惊讶,眼中还有一丝担忧,这两人一向不和,每次对上,吃亏的都是木兮。
木兮神情缓了缓,“有点事情问她,妈,你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人老了就不像你们年轻人这样贪睡了,倒是你,好不容易放假了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在部队里习惯了。”木兮一边走,一边跟木锦云说道。
林家兄弟平时都不住在老宅,但是林家有个规矩,那就是月底必须回来住几天,木兮这次放假正好是月底,所以这几天她都是住在老宅的。
“我已经跟你爷爷说过了,我们今天就回家。”木锦云知道老宅的人都不喜欢木兮,木兮也很不喜欢待在老宅,昨晚上就跟老爷子商量过,征得了老爷子的同意。
木兮一怔:“妈,其实我可以的。”
木锦云笑了笑,拍拍她的手:“妈妈都懂,不过咱不用受这份委屈,等下用完早餐我们就回家。”
木兮心中一暖,养父养母是奶奶去世以后,她在林家唯一的温暖,也是她唯一的眷恋。
**
清歌正在做造型,手机就响了,她一看是侯明达的来电,接了起来。
“清歌,我跟你说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侯明达依旧是急性子,电话刚一接通就迫不及待开口。
“什么事情?”清歌从善如流地问道。
“你还记得黑老三吗?他被人打了,还被抓了。”
清歌皱眉,就听侯明达继续说道,“我也是刚刚才得到的消息,据说昨天晚上,黑老三被人打成了重伤,还有他那几个小弟,其中有个人连手脚筋都被人挑断了,黑老三被打断了手,被人丢在了警局门口,还有他放高利贷的证据。”
侯明达一口气说完了事情的经过。
清歌静静地听着他说,头不自觉歪了歪,造型师正在给她弄头发,抬手固定了她的头部,她从镜子里看了造型师一眼,见造型师正略有不满地看着她,坐正了身子,“是谁干的?”
有外人在这里,她的话不好说的太过直白。
“不知道,不过像黑老三那样的人,树敌一定很多,估计是哪个人被他逼得太紧,狗急跳墙了,所以打算替天行道了。那人还给我拍了一张照片,啧啧啧,黑老三被打的那叫一个凄惨。”
“谁告诉你这些事情的?”
“我的一个记者朋友,他在一家新闻网站工作,当做八卦讲给我听的,我一看那照片我就认出来了。”侯明达说道,实在是黑老三胳膊上的纹身太扎眼,他看到照片的时候一眼就认出来了,看到的时候还有些吃惊呢。
清歌皱眉,刚刚将欠条拿回来黑老三就出事了,这时间点未免太过巧合,但她自己没做这种事儿,侯明达和穆魏然不会做,那么是谁做的呢?
靳修溟?清歌脑海中闪过他的名字,又被她否定。靳修溟对这件事知道的不多,就算是知道了,他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既然不是熟人,那么会是谁?难道真像侯明达说的,是因为黑老三树敌太多,所以遭到报应了?
耳边,侯明达还在说着,因为黑老三的倒霉,他的心情显然十分好,跟清歌说了半天才挂了电话。
清歌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挂了电话,这才发现这期间靳修溟给她发过消息,跟靳修溟聊了几句,清歌就将黑老三的事情全然抛在了脑后。
黑老三进去了也好,也免了侯明达和穆魏然的后顾之忧。
**
晚上,清歌挽着清若筠的胳膊出现在宴会厅的时候,惊艳了一众人,这里的人自然都认识清若筠,但对她身边的少女却没有印象。
夜家对姐妹两个保护得很好,大家只知道夜家有两个女儿,但到底长什么样却是不知的,此时见清若筠身边出现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子,都在猜测这两人的关系。
清歌与清若筠长得并不是很像,她的五官更偏向她那已经过世的奶奶,所以大家看到清歌的第一时间,并没想到清歌是清若筠的女儿,毕竟清若筠几乎不带女儿出现在这样的场合。
清若筠是轻云集团的董事长,她的丈夫现在又是江陵省的一把手,不管是她本身,还是因为她的丈夫,众人对她都格外的热情。
宴会的主人热情地迎上来:“若筠,你终于来了,我还以为你今天不来了呢。”
清若筠淡笑,嗓音温和:“你的邀请我哪里敢拒绝,只是路上堵车,耽误了一点时间。”
“东陵市的交通真是没法说,我也经常被堵在半路上。”那人深有同感地说道,随即看向清歌,“这位是?”
“这是我的小女儿,清歌。”
那人一脸的惊喜:“你终于舍得将你的小女儿带出来了。”这算是清若筠第一次带着小女儿出现在公开场合吧。
清若筠笑着说道:“这次刚好她在家,就让她陪我出来,清歌,这是你木阿姨,说起来,你木阿姨的丈夫也是部队的。”
姓木?清歌眼神微闪,笑着道:“木阿姨好。”
木锦云惊讶:“清歌去当兵了?”
清若筠一脸无奈:“是啊,这孩子倔,我是不同意她去当兵的,但她死活要去,我也拦不住,索性就随她了。”语气虽无奈,却透着淡淡的温柔宠溺,听得清歌微微一怔。
木锦云听了这话,也是笑:“父母永远是拗不过孩子的。我家女儿也是,去年去当了兵,这次放假回来,我本想让她也来凑凑热闹,多认识一些朋友,但是这孩子喜静,就是不肯来。”
“谁说不是呢,我家这个也是被我硬拉来的。”清若筠笑着说道。
“木阿姨,您女儿是叫木兮吗?”清歌忽然问道。
木锦云意外地看着她:“你们认识?”
认识,当然认识,清歌心中默默说道。
“我跟木兮是一个部队的。”
木兮去的是什么地方,木锦云自然是清楚的,没想到夜家的女儿竟然也去了那样的地方,不禁看向清若筠,清若筠神情无奈,木锦云顿时就明白了,估计这姑娘跟木兮一样,是个性子倔的。
“早知道你们这么熟,我就将木兮叫来了,这样你们也有伴。”木锦云笑着说道,拉着清歌的手,十分亲切。
清歌笑,“木兮喜静,这样的场合她肯定不愿意来。”
“是啊,这孩子就是太安静了,你们既然是一个部队的,以后还请你多多关照她一些,她这人,朋友不多。”这番话,木锦云说的真心实意,她能看出来,清歌与木兮的关系极好。
清歌笑着应允。
清若筠倒是没想到清歌竟然与林家的女儿认识,现在见木锦云对她的态度,知道不用自己说,目的也已经达成,顿时就放心了。
“清歌,你先陪你木阿姨聊会儿,妈妈看见了几个老朋友,过去打一声招呼。”
“去吧去吧,我会帮你看好你女儿的。”木锦云笑着说道,拉着清歌说话。她是个十分健谈的长辈,清歌与她聊得倒是很愉快。
清歌长得漂亮,还是跟清若筠一起来的,一进来就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稍稍打探,知道这是清若筠的女儿,有些人看向清歌的目光顿时就热切了几分,若不是木锦云一直拉着清歌说话,恐怕此时清歌早已被人搭讪了无数次了。
清歌能感觉到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对此,只能无视,正想着用什么样的理由能早点离开,就听到了门口传来了一阵骚动。
她看去,顿时就愣在了原地。
清歌看着出现的男人,眼底划过一抹惊讶,这个男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靳修溟的视线穿越过人群,准确无误地落在清歌的身上,眼底浮现一丝笑意,很快收回。
清歌的嘴角抽了抽,找了一个理由,从木锦云的身边脱身吗,往靳修溟的方向扫了一眼,只是一个眨眼的功夫,就见几个姑娘正围着他说话。
他的脸上保持着礼貌的笑意,清歌却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了丝丝不耐烦,不禁好笑,结果就对上了靳修溟的视线。
靳修溟正被烦的不行,扭头就见这人站在那儿,一脸的幸灾乐祸,淡淡的不满从眼底弥漫而出。
接收到对方的视线,清歌纯当没看见,扭过头去,从侍者的托盘中端了一杯酒,刚一转身就被人拦住了去路,“这位美丽的小姐,你好,我是祥瑞地产的吴浩铭。”
清歌抬眸,打量了对方一眼,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长得倒是眉清目秀,看着她的目光透着惊艳却无冒犯。
清歌饶有兴趣地扫了他一眼,就见他握着酒杯的手指节发白,想必是紧张的吧。
吴浩铭从清歌一进来就注意到她了,只是刚才清歌一直跟木锦云在一起,等了好一会儿才见清歌一个人,鼓足了勇气过来搭讪却得不到回应,一时间站在那儿有些尴尬。
“你好。”清歌淡笑,多了一丝礼貌客套。
那人终于得到了回应,虽然才短短的两个字,却也惊喜非常,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自己的名片,双手递给清歌:“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还请手下。”
清歌没来得及接,名片就被两根手指夹走了,手指纤长,骨节分明,清歌的眼中含着一丝淡淡的笑意,抬头看向手指的主人。
靳修溟将名片拿在手中,看了一眼,开口,嗓音温和,“多谢,不过我女朋友应该用不上。”
吴浩铭没想到过来搭讪竟然会被人家的男朋友逮个正着,闹了一个大红脸,连招呼都没打一声就走了。
清歌同情地看了那人一眼。
“怎么,舍不得?”微凉的嗓音在耳边响起。
清歌抬眸,就看见某人正凉凉地看着她,眼眸中明明白白地写着“你若敢说一声‘是’试试”。
清歌笑,用手指勾勾他的手,眉眼弯弯。
她扫了一眼四周,见清若筠此时正站在东南角与人说话,并没有注意到这边,指了指阳台的方向,率先朝着那走去。
清歌走到了阳台上,很快,身后就响起了脚步声。
清歌转身,果然就是靳修溟。
靳修溟温柔地看着她,眼底溢出星星点点危险的目光:“看戏看得很开心?”明明看到他被人“围攻”了,不来解围就算了,竟然还走开,这样也就罢了,就一眼看不到,这女人就被人搭讪了。
清歌笑眯眯,“我还以为你很享受被美女包围的滋味。”
靳修溟忍不住咬牙,这个女人真的是有分分钟气死人的本事,伸手想去揽她的腰,却被清歌躲过。
“今天我可是跟我妈来的。”清歌压低了声音说道,这要是被她妈看见了,就不好解释了。
靳修溟笑:“那正好,我也想正式认识一下咱妈。”
清歌:……
清歌往阳台里靠了靠,这边的阳台不是正对着宴会厅,灯光较暗,若不是特意过来,是看不见的。
“你怎么会来这里?”清歌抿了一口酒,微微皱眉,这酒的味道她不是很喜欢。
靳修溟的视线紧紧盯在她的身上,今天为了参加宴会,她换了一身裙装,这是靳修溟第一次看见清歌穿裙子,黑色一字肩小礼服,只到膝盖位置,露出修长莹润的小腿。
她的脚上穿着一双高跟鞋,大概是鞋子不舒服,她解开了鞋带。
靳修溟的眼睛看着她莹白的肩膀,微微皱眉,将外套脱下来披在她的肩上。
清歌嘴角抽了抽,忍不住开口:“靳医生,现在是七月份。”七月流火的季节,还披着西装外套,他就不怕她会中暑吗?
“你的美丽只能我一个人欣赏。”他说这话时,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占有欲,似乎还嫌不够,将外套整理了一番,保证遮得严严实实。
清歌:“……你怎么来了?”难怪这人给她发信息问她宴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呢,敢情是打着这个主意。
靳修溟接过她的酒杯,将剩下的酒一饮而尽。
今晚她化了淡妆,嘴唇上也抹了口红,酒杯壁上留下了淡淡的口红印子。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的唇正好落在她喝过的地方。
酒顺着喉咙咽下,清歌只看见他滚动的喉结,眼神微闪,这个男人简直就是妖精,一举一动都透着魅惑,难怪人家要围着他转了。
“你不来找我,只好我来找你了。”靳修溟缓缓说道。
清歌挑眉看他,“靳医生,你这样会让我觉得你爱上了我。”
靳修溟将酒杯放在一边,揽着她的腰,“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低沉磁性的嗓音饱含深情,让清歌产生片刻的恍惚。
唔,她刚刚差点就信了。靳修溟喜欢她,她信。爱?不至于。
手抵在他的胸膛上,清歌嘴角挂着笑:“靳医生,你说情话的样子真迷人。”
靳修溟眼眸微沉,握住她的手放在自己心口的位置:“这里满满的都是为你跳动的旋律。”
他的眼睛里盛满了温柔,让清歌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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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道歉。”木兮说道,林芷芊怎么对她,她都无所谓,但是这件事还牵扯到陈可佳与清歌。其实只要稍微一想,木兮就能猜到,他们能安然并且快速地从警局里离开,肯定是清歌动用了她爸的关系。
清歌是个什么样的人,经过这几个月时间的相处,木兮心中也有所了解。她不是个喜欢仗着她父亲的身份乱来的人,这次要不是为了她跟陈可佳,她根本不必这样做。还有陈可佳,完全是为了她才打人的。
整件事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她,所以她必须给她们一个交代。
“我若是不去呢?”林芷芊皱眉。
“那我就会将你那件丑事告诉爷爷,以及你当时在医院做手术的记录。”
林芷芊的手抬了起来,就想打人,只是在对上木兮那双毫无情绪的眸子时,终究不敢落下,放下手,恨声说道:“不就是道歉吗,我去。”
她指着门口:“你现在就给我滚出去,我不想看见你。”
木兮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转身出了房间,正好遇上了她的养母木锦云。
“小兮,你怎么从芷芊的房间里出来了?”木锦云有些惊讶,眼中还有一丝担忧,这两人一向不和,每次对上,吃亏的都是木兮。
木兮神情缓了缓,“有点事情问她,妈,你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人老了就不像你们年轻人这样贪睡了,倒是你,好不容易放假了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在部队里习惯了。”木兮一边走,一边跟木锦云说道。
林家兄弟平时都不住在老宅,但是林家有个规矩,那就是月底必须回来住几天,木兮这次放假正好是月底,所以这几天她都是住在老宅的。
“我已经跟你爷爷说过了,我们今天就回家。”木锦云知道老宅的人都不喜欢木兮,木兮也很不喜欢待在老宅,昨晚上就跟老爷子商量过,征得了老爷子的同意。
木兮一怔:“妈,其实我可以的。”
木锦云笑了笑,拍拍她的手:“妈妈都懂,不过咱不用受这份委屈,等下用完早餐我们就回家。”
木兮心中一暖,养父养母是奶奶去世以后,她在林家唯一的温暖,也是她唯一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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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正在做造型,手机就响了,她一看是侯明达的来电,接了起来。
“清歌,我跟你说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侯明达依旧是急性子,电话刚一接通就迫不及待开口。
“什么事情?”清歌从善如流地问道。
“你还记得黑老三吗?他被人打了,还被抓了。”
清歌皱眉,就听侯明达继续说道,“我也是刚刚才得到的消息,据说昨天晚上,黑老三被人打成了重伤,还有他那几个小弟,其中有个人连手脚筋都被人挑断了,黑老三被打断了手,被人丢在了警局门口,还有他放高利贷的证据。”
侯明达一口气说完了事情的经过。
清歌静静地听着他说,头不自觉歪了歪,造型师正在给她弄头发,抬手固定了她的头部,她从镜子里看了造型师一眼,见造型师正略有不满地看着她,坐正了身子,“是谁干的?”
有外人在这里,她的话不好说的太过直白。
“不知道,不过像黑老三那样的人,树敌一定很多,估计是哪个人被他逼得太紧,狗急跳墙了,所以打算替天行道了。那人还给我拍了一张照片,啧啧啧,黑老三被打的那叫一个凄惨。”
“谁告诉你这些事情的?”
“我的一个记者朋友,他在一家新闻网站工作,当做八卦讲给我听的,我一看那照片我就认出来了。”侯明达说道,实在是黑老三胳膊上的纹身太扎眼,他看到照片的时候一眼就认出来了,看到的时候还有些吃惊呢。
清歌皱眉,刚刚将欠条拿回来黑老三就出事了,这时间点未免太过巧合,但她自己没做这种事儿,侯明达和穆魏然不会做,那么是谁做的呢?
靳修溟?清歌脑海中闪过他的名字,又被她否定。靳修溟对这件事知道的不多,就算是知道了,他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既然不是熟人,那么会是谁?难道真像侯明达说的,是因为黑老三树敌太多,所以遭到报应了?
耳边,侯明达还在说着,因为黑老三的倒霉,他的心情显然十分好,跟清歌说了半天才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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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与清若筠长得并不是很像,她的五官更偏向她那已经过世的奶奶,所以大家看到清歌的第一时间,并没想到清歌是清若筠的女儿,毕竟清若筠几乎不带女儿出现在这样的场合。
清若筠是轻云集团的董事长,她的丈夫现在又是江陵省的一把手,不管是她本身,还是因为她的丈夫,众人对她都格外的热情。
宴会的主人热情地迎上来:“若筠,你终于来了,我还以为你今天不来了呢。”
清若筠淡笑,嗓音温和:“你的邀请我哪里敢拒绝,只是路上堵车,耽误了一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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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小女儿,清歌。”
那人一脸的惊喜:“你终于舍得将你的小女儿带出来了。”这算是清若筠第一次带着小女儿出现在公开场合吧。
清若筠笑着说道:“这次刚好她在家,就让她陪我出来,清歌,这是你木阿姨,说起来,你木阿姨的丈夫也是部队的。”
姓木?清歌眼神微闪,笑着道:“木阿姨好。”
木锦云惊讶:“清歌去当兵了?”
清若筠一脸无奈:“是啊,这孩子倔,我是不同意她去当兵的,但她死活要去,我也拦不住,索性就随她了。”语气虽无奈,却透着淡淡的温柔宠溺,听得清歌微微一怔。
木锦云听了这话,也是笑:“父母永远是拗不过孩子的。我家女儿也是,去年去当了兵,这次放假回来,我本想让她也来凑凑热闹,多认识一些朋友,但是这孩子喜静,就是不肯来。”
“谁说不是呢,我家这个也是被我硬拉来的。”清若筠笑着说道。
“木阿姨,您女儿是叫木兮吗?”清歌忽然问道。
木锦云意外地看着她:“你们认识?”
认识,当然认识,清歌心中默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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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兮去的是什么地方,木锦云自然是清楚的,没想到夜家的女儿竟然也去了那样的地方,不禁看向清若筠,清若筠神情无奈,木锦云顿时就明白了,估计这姑娘跟木兮一样,是个性子倔的。
“早知道你们这么熟,我就将木兮叫来了,这样你们也有伴。”木锦云笑着说道,拉着清歌的手,十分亲切。
清歌笑,“木兮喜静,这样的场合她肯定不愿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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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脸上保持着礼貌的笑意,清歌却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了丝丝不耐烦,不禁好笑,结果就对上了靳修溟的视线。
靳修溟正被烦的不行,扭头就见这人站在那儿,一脸的幸灾乐祸,淡淡的不满从眼底弥漫而出。
接收到对方的视线,清歌纯当没看见,扭过头去,从侍者的托盘中端了一杯酒,刚一转身就被人拦住了去路,“这位美丽的小姐,你好,我是祥瑞地产的吴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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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扫了一眼四周,见清若筠此时正站在东南角与人说话,并没有注意到这边,指了指阳台的方向,率先朝着那走去。
清歌走到了阳台上,很快,身后就响起了脚步声。
清歌转身,果然就是靳修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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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笑眯眯,“我还以为你很享受被美女包围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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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修溟笑:“那正好,我也想正式认识一下咱妈。”
清歌:……
清歌往阳台里靠了靠,这边的阳台不是正对着宴会厅,灯光较暗,若不是特意过来,是看不见的。
“你怎么会来这里?”清歌抿了一口酒,微微皱眉,这酒的味道她不是很喜欢。
靳修溟的视线紧紧盯在她的身上,今天为了参加宴会,她换了一身裙装,这是靳修溟第一次看见清歌穿裙子,黑色一字肩小礼服,只到膝盖位置,露出修长莹润的小腿。
她的脚上穿着一双高跟鞋,大概是鞋子不舒服,她解开了鞋带。
靳修溟的眼睛看着她莹白的肩膀,微微皱眉,将外套脱下来披在她的肩上。
清歌嘴角抽了抽,忍不住开口:“靳医生,现在是七月份。”七月流火的季节,还披着西装外套,他就不怕她会中暑吗?
“你的美丽只能我一个人欣赏。”他说这话时,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占有欲,似乎还嫌不够,将外套整理了一番,保证遮得严严实实。
清歌:“……你怎么来了?”难怪这人给她发信息问她宴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呢,敢情是打着这个主意。
靳修溟接过她的酒杯,将剩下的酒一饮而尽。
今晚她化了淡妆,嘴唇上也抹了口红,酒杯壁上留下了淡淡的口红印子。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的唇正好落在她喝过的地方。
酒顺着喉咙咽下,清歌只看见他滚动的喉结,眼神微闪,这个男人简直就是妖精,一举一动都透着魅惑,难怪人家要围着他转了。
“你不来找我,只好我来找你了。”靳修溟缓缓说道。
清歌挑眉看他,“靳医生,你这样会让我觉得你爱上了我。”
靳修溟将酒杯放在一边,揽着她的腰,“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低沉磁性的嗓音饱含深情,让清歌产生片刻的恍惚。
唔,她刚刚差点就信了。靳修溟喜欢她,她信。爱?不至于。
手抵在他的胸膛上,清歌嘴角挂着笑:“靳医生,你说情话的样子真迷人。”
靳修溟眼眸微沉,握住她的手放在自己心口的位置:“这里满满的都是为你跳动的旋律。”
他的眼睛里盛满了温柔,让清歌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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