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干掉神父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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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凌夙好厉害。”阳筱然托脸感叹着,那么高难度的问题都能游刃有余的回答,这等聪明才智,果然她没有看错人。
经过莫名其妙的有奖竞猜之后,凌夙终于抱走了欧潇歌,据说新娘在离开家之前,脚不能触地,全程必须由新郎抱着,这也是考验新郎体力的时候。
欧潇歌他们家在17层,虽然有电梯在,不过电梯中等待的时间不可小觑,接着还要抱着欧潇歌走出星之家园小区。
事实上是这样的,昨晚,阳筱然事先和星之家园的警卫打了招呼,让警卫帮忙把凌夙的迎亲车拦在小区门外,人可以进来,但车不可以。
阳筱然承认,这也是考验的一种,现在凌夙的耐力和体力都了解到了,她终于可以放心的把宝贝女儿交给凌夙了。
说实话,嫁女儿这种心情,就算是放心,也会觉得不舍。
某年,6月30日,9:00Am。
延语市只有一个圣罗雅大教堂,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筑。四个高高的尖塔,三个尖拱券入口,及主跨正中圆形的玫瑰花窗,塑造出端庄而绮丽的立面,在青松翠柏环绕之中越发显得洁白挺拔。
教堂内面积宽阔庄严壮丽,是众多喜爱教堂婚礼之人必选之地,圣罗雅的神父和其他神职人员都具有很高的素养。
教堂的婚礼庄严、神圣、浪漫,是很多女孩子举行梦想婚礼的圣地。
时间降临,教堂门打开,欧潇歌一身洁白无瑕的婚纱,头上戴着洁白盛开的白百合,手中的捧花亦是百合。
随着神圣的《婚礼进行曲》,漫步走在鲜红的地毯上,新娘欧潇歌手挽着父亲欧潇的手臂,慢慢地走进神圣的殿堂。
今天毕竟是女儿一生最重要的日子,表情僵硬的欧潇也流露出喜悦的感觉,不过视线每每略过凌夙的时候,总会不经意有高压电伏通过。
走过长长的红毯,欧潇歌的脚下踩着不太习惯的高跟鞋,一步一步迈着台阶,靠近凌夙;欧潇将女儿的幸福一生,在这一刻托付给凌夙,是真心希望凌夙可以给女儿幸福。
所有人的目光注视着他们,祝福与幸福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把女儿交给凌夙的时候,欧潇是真的狠狠的瞪了凌夙一眼,那一眼并不是依旧敌视的意思,而是在警告凌夙,如果敢对他的女儿有一丝一毫的不好,他都会像这个恶狠狠的眼神一样,恶狠狠的消灭了凌夙。
此时神父登场,抬起头众人才发现,神父根本不是神父,而是凌夙的姐姐凌绯苑,手中拿着神圣的圣经,脸上的笑容那叫一个得意。
之前提到过,凌绯苑是个有权有势的女人,所以她在婚礼开始之前,先把神父干掉,穿上神父的衣服,带上十字架,拿上圣经,在没有任何人发现的情况下,站在了这个神圣的地方。
凌绯苑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想要亲自验证弟弟的幸福。
“……”身份暴露之后,凌绯苑什么都没说,美丽的脸庞上浮现豪迈的笑容,然后做了一个“V”的手势。
那个“V”的手势,应该是表示,她干掉神父的过程很顺利。
没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也只能让凌绯苑担任神父了。
如果是女性的话,是不是应该称作神母?
“凌夙,你是否愿意娶欧潇歌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打开圣经,密密麻麻的都是英文,凌绯苑的神色庄重流畅。
“我愿意。”凌夙响起了沉稳的男低音。
“欧潇歌,你是否愿意嫁给凌夙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
“……”欧潇歌的一阵沉默,眉头微蹙,的确是做了决定,却没想到这种真刀真枪的时候,她真的害怕了、犹豫了,但这却是个不得不去做的事情。“我愿意。”三个字,如此沉重,说出来之后,却感到莫名的轻松。
欧潇歌暗笑,她真的是越来越搞不懂了,搞不懂自己心里所想。
是对是错没人知道,决定做了,不管过程如何,都必然要接受结果,这是每个人的责任,不可逃避的责任。
教堂中的婚礼让结婚成为一生的盟约,为之坚守一辈子的誓言,誓言回荡在神圣的教堂上空,得到了神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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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凌夙好厉害。”阳筱然托脸感叹着,那么高难度的问题都能游刃有余的回答,这等聪明才智,果然她没有看错人。
经过莫名其妙的有奖竞猜之后,凌夙终于抱走了欧潇歌,据说新娘在离开家之前,脚不能触地,全程必须由新郎抱着,这也是考验新郎体力的时候。
欧潇歌他们家在17层,虽然有电梯在,不过电梯中等待的时间不可小觑,接着还要抱着欧潇歌走出星之家园小区。
事实上是这样的,昨晚,阳筱然事先和星之家园的警卫打了招呼,让警卫帮忙把凌夙的迎亲车拦在小区门外,人可以进来,但车不可以。
阳筱然承认,这也是考验的一种,现在凌夙的耐力和体力都了解到了,她终于可以放心的把宝贝女儿交给凌夙了。
说实话,嫁女儿这种心情,就算是放心,也会觉得不舍。
某年,6月30日,9:00Am。
延语市只有一个圣罗雅大教堂,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筑。四个高高的尖塔,三个尖拱券入口,及主跨正中圆形的玫瑰花窗,塑造出端庄而绮丽的立面,在青松翠柏环绕之中越发显得洁白挺拔。
教堂内面积宽阔庄严壮丽,是众多喜爱教堂婚礼之人必选之地,圣罗雅的神父和其他神职人员都具有很高的素养。
教堂的婚礼庄严、神圣、浪漫,是很多女孩子举行梦想婚礼的圣地。
时间降临,教堂门打开,欧潇歌一身洁白无瑕的婚纱,头上戴着洁白盛开的白百合,手中的捧花亦是百合。
随着神圣的《婚礼进行曲》,漫步走在鲜红的地毯上,新娘欧潇歌手挽着父亲欧潇的手臂,慢慢地走进神圣的殿堂。
今天毕竟是女儿一生最重要的日子,表情僵硬的欧潇也流露出喜悦的感觉,不过视线每每略过凌夙的时候,总会不经意有高压电伏通过。
走过长长的红毯,欧潇歌的脚下踩着不太习惯的高跟鞋,一步一步迈着台阶,靠近凌夙;欧潇将女儿的幸福一生,在这一刻托付给凌夙,是真心希望凌夙可以给女儿幸福。
所有人的目光注视着他们,祝福与幸福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把女儿交给凌夙的时候,欧潇是真的狠狠的瞪了凌夙一眼,那一眼并不是依旧敌视的意思,而是在警告凌夙,如果敢对他的女儿有一丝一毫的不好,他都会像这个恶狠狠的眼神一样,恶狠狠的消灭了凌夙。
此时神父登场,抬起头众人才发现,神父根本不是神父,而是凌夙的姐姐凌绯苑,手中拿着神圣的圣经,脸上的笑容那叫一个得意。
之前提到过,凌绯苑是个有权有势的女人,所以她在婚礼开始之前,先把神父干掉,穿上神父的衣服,带上十字架,拿上圣经,在没有任何人发现的情况下,站在了这个神圣的地方。
凌绯苑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想要亲自验证弟弟的幸福。
“……”身份暴露之后,凌绯苑什么都没说,美丽的脸庞上浮现豪迈的笑容,然后做了一个“V”的手势。
那个“V”的手势,应该是表示,她干掉神父的过程很顺利。
没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也只能让凌绯苑担任神父了。
如果是女性的话,是不是应该称作神母?
“凌夙,你是否愿意娶欧潇歌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打开圣经,密密麻麻的都是英文,凌绯苑的神色庄重流畅。
“我愿意。”凌夙响起了沉稳的男低音。
“欧潇歌,你是否愿意嫁给凌夙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
“……”欧潇歌的一阵沉默,眉头微蹙,的确是做了决定,却没想到这种真刀真枪的时候,她真的害怕了、犹豫了,但这却是个不得不去做的事情。“我愿意。”三个字,如此沉重,说出来之后,却感到莫名的轻松。
欧潇歌暗笑,她真的是越来越搞不懂了,搞不懂自己心里所想。
是对是错没人知道,决定做了,不管过程如何,都必然要接受结果,这是每个人的责任,不可逃避的责任。
教堂中的婚礼让结婚成为一生的盟约,为之坚守一辈子的誓言,誓言回荡在神圣的教堂上空,得到了神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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