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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车色狼
宁凡觉得自己很倒霉。【 | 】
原本他年底要和村里青梅竹马的小清订婚,老妈前几天却告诉他一个噩耗,家里没有订婚礼金,要他自己去挣,而且还帮他找好了工作。
看着小清那娇滴滴,我见犹怜的模样,宁凡知道自己只能拼了,否则小清她妈肯定会二话不说把她嫁给村里的陈二狗——他家在村头开了个小卖部,是村里的首富,坐拥五万巨款。
小清全名叫叶小清,是王寡妇的女儿,和宁凡从穿开裆裤时起就认识了。她是宁凡心中的女神,他十五岁那年就是梦到脱她衣服,然后他完成了男人的第一次……梦遗。
而且,他的初吻献给了她,不,是被她强行夺走的。那是在他十岁时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两人漫步在田坎上,一阵疾风掠过,宁凡被小清强行按住了脑袋,然后野蛮的把嘴压在了他的嘴唇上,三秒钟后,小清飞也似的跑掉了,只留下一声奸计得逞的笑声。
“宁凡,你是我的人了。”
宁凡大脑一片空白,傻愣愣的站在田坎上,欲哭无泪,活像一个受了欺负的小媳妇儿。
为了从一而终,也为了娶老婆这个朴实的梦想,宁凡走了半天山路,坐了半天汽车,坐了两天火车,成功到达了目的地江沙市,楚南省的省会。
说起这次的工作,宁凡就觉得心里没底,她老妈竟然要她去保护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
看了照片,宁凡承认确实是个大美女,只是好像比起小清要差那么一点点。
宁凡虽然是山里的娃,但从电视上也看到过他接的就是保镖的工作。他心里没底啊,人家大城市的人什么没见过,什么样的保镖没有,怎么会让自己这个山里的娃当保镖。
他从老妈那里没有得到答案,也搞不清楚老妈怎么弄到这个工作的,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一切都是为了……娶老婆。
……
“哎哎哎,等等我。”
宁凡眼尖,刚出火车站,就看到302路公交车要开走了,一个箭步蹿了上去。
宁凡满心佩服老妈的先见之明,知道他第一次进城,先给了他一张纸条,写好了这一路上坐那趟车,怎么走,以及一些注意事项。
宁凡还没来得及高兴,就马上遭到车上的一阵白眼,隐约听见一个时尚女郎鄙夷的说了句“民工”。
宁凡这打扮确实很朴素,一双解放牌胶鞋,一条洗的泛白的西裤外加一件皱巴巴的白衬衣,尤其是泛白的帆布大背包格外显现,这是宁凡最好的一套家当。
老妈说城里人瞧不起穿得破破烂烂的,所以宁凡用自己最好的家当武装起了自己,绝不让城里人瞧不起自己。
宁凡听到了那句“民工”,他认为对方并没有说错,自己确实是农民工,只是不知道城里人为什么要鄙视农民工。
农民工偷了你家的菜?还是趴在窗外偷看了你洗澡?
他自己就偶尔趴在小清的窗外偷看她洗澡,虽然什么也没看到。
宁凡很不想理会,但老妈教了他对于这种鄙视民工的人绝对不能放过,于是他按照老妈给的纸条上的方法予以回击。
宁凡扬起脑袋,冷漠的瞥了那人一眼,说道:“喂,民工怎么了?民工就不是人吗?难道民工就不能坐公交?没有民工这城市的高楼大厦都是谁建的,是你建的,还是你妈建的?没有民工你有衣服穿吗?你的衣服民工不知道摸了多少遍,穿在你身上是不是也相当于民工摸了你身体很多遍啊?”
宁凡不是很明白这些话的意思,但既然是老妈教他这样说的,那肯定就有一定的道理。
公车上的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土里土气的小伙子嘴里说出这么一长串惊世骇俗的言论,那个骂他民工的时尚女郎更是眼眶湿润,觉得浑身不自在,好似无数双手在抚摸她的身体。
“哇……”时尚女郎泪奔了,抱头痛哭,泣不成声的喊道:“师机,我要下车,我要下车,呜呜……。”
“嚷什么嚷,没看到还没到站吗?”师机不解风情的抱怨道。
“快点,我要下车,快点,我不活了。”时尚女郎决定马上回家脱光光,再也忍受不了有衣服穿在身上了。
公交车刚停稳,时尚女郎迫不及待冲下了车,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这人太不经说了,我又没骂她,我们村里吵架比这厉害多了,也没见谁寻死觅活的。”宁凡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得出了结论:“城里人真脆弱。”
其他人像看怪物一样盯着宁凡,让他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向靠窗户的地方挪了过去,好奇的盯着窗外,看着一栋栋高楼大厦,目瞪口呆。
江沙市乃是楚南省的省会,位于华夏国中部,地处交通要塞,尤其是这两年高铁开通了,城市更是发展。道路两旁高楼林立,行人熙熙攘攘,彰显出现代大都市特有的勃勃生机。
“陈二狗家就三层楼房,在村里就炫耀的不行,要是让他到这里来看看,他还不得看晕过去啊。嗯……这就是老妈常说的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楼外有楼啊。”
窗外的风景欣赏的差不多了,宁凡把目光收了回来,才发现旁边站了一个女孩子,还是一个美女,大约二十来岁,高约165cm,脸蛋儿可人,打扮青春。
乳白色的紧身t恤勾勒出盈盈一握的小蛮腰,胸前一对酥... -->>
第一章 公车色狼
宁凡觉得自己很倒霉。【 | 】
原本他年底要和村里青梅竹马的小清订婚,老妈前几天却告诉他一个噩耗,家里没有订婚礼金,要他自己去挣,而且还帮他找好了工作。
看着小清那娇滴滴,我见犹怜的模样,宁凡知道自己只能拼了,否则小清她妈肯定会二话不说把她嫁给村里的陈二狗——他家在村头开了个小卖部,是村里的首富,坐拥五万巨款。
小清全名叫叶小清,是王寡妇的女儿,和宁凡从穿开裆裤时起就认识了。她是宁凡心中的女神,他十五岁那年就是梦到脱她衣服,然后他完成了男人的第一次……梦遗。
而且,他的初吻献给了她,不,是被她强行夺走的。那是在他十岁时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两人漫步在田坎上,一阵疾风掠过,宁凡被小清强行按住了脑袋,然后野蛮的把嘴压在了他的嘴唇上,三秒钟后,小清飞也似的跑掉了,只留下一声奸计得逞的笑声。
“宁凡,你是我的人了。”
宁凡大脑一片空白,傻愣愣的站在田坎上,欲哭无泪,活像一个受了欺负的小媳妇儿。
为了从一而终,也为了娶老婆这个朴实的梦想,宁凡走了半天山路,坐了半天汽车,坐了两天火车,成功到达了目的地江沙市,楚南省的省会。
说起这次的工作,宁凡就觉得心里没底,她老妈竟然要她去保护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
看了照片,宁凡承认确实是个大美女,只是好像比起小清要差那么一点点。
宁凡虽然是山里的娃,但从电视上也看到过他接的就是保镖的工作。他心里没底啊,人家大城市的人什么没见过,什么样的保镖没有,怎么会让自己这个山里的娃当保镖。
他从老妈那里没有得到答案,也搞不清楚老妈怎么弄到这个工作的,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一切都是为了……娶老婆。
……
“哎哎哎,等等我。”
宁凡眼尖,刚出火车站,就看到302路公交车要开走了,一个箭步蹿了上去。
宁凡满心佩服老妈的先见之明,知道他第一次进城,先给了他一张纸条,写好了这一路上坐那趟车,怎么走,以及一些注意事项。
宁凡还没来得及高兴,就马上遭到车上的一阵白眼,隐约听见一个时尚女郎鄙夷的说了句“民工”。
宁凡这打扮确实很朴素,一双解放牌胶鞋,一条洗的泛白的西裤外加一件皱巴巴的白衬衣,尤其是泛白的帆布大背包格外显现,这是宁凡最好的一套家当。
老妈说城里人瞧不起穿得破破烂烂的,所以宁凡用自己最好的家当武装起了自己,绝不让城里人瞧不起自己。
宁凡听到了那句“民工”,他认为对方并没有说错,自己确实是农民工,只是不知道城里人为什么要鄙视农民工。
农民工偷了你家的菜?还是趴在窗外偷看了你洗澡?
他自己就偶尔趴在小清的窗外偷看她洗澡,虽然什么也没看到。
宁凡很不想理会,但老妈教了他对于这种鄙视民工的人绝对不能放过,于是他按照老妈给的纸条上的方法予以回击。
宁凡扬起脑袋,冷漠的瞥了那人一眼,说道:“喂,民工怎么了?民工就不是人吗?难道民工就不能坐公交?没有民工这城市的高楼大厦都是谁建的,是你建的,还是你妈建的?没有民工你有衣服穿吗?你的衣服民工不知道摸了多少遍,穿在你身上是不是也相当于民工摸了你身体很多遍啊?”
宁凡不是很明白这些话的意思,但既然是老妈教他这样说的,那肯定就有一定的道理。
公车上的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土里土气的小伙子嘴里说出这么一长串惊世骇俗的言论,那个骂他民工的时尚女郎更是眼眶湿润,觉得浑身不自在,好似无数双手在抚摸她的身体。
“哇……”时尚女郎泪奔了,抱头痛哭,泣不成声的喊道:“师机,我要下车,我要下车,呜呜……。”
“嚷什么嚷,没看到还没到站吗?”师机不解风情的抱怨道。
“快点,我要下车,快点,我不活了。”时尚女郎决定马上回家脱光光,再也忍受不了有衣服穿在身上了。
公交车刚停稳,时尚女郎迫不及待冲下了车,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这人太不经说了,我又没骂她,我们村里吵架比这厉害多了,也没见谁寻死觅活的。”宁凡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得出了结论:“城里人真脆弱。”
其他人像看怪物一样盯着宁凡,让他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向靠窗户的地方挪了过去,好奇的盯着窗外,看着一栋栋高楼大厦,目瞪口呆。
江沙市乃是楚南省的省会,位于华夏国中部,地处交通要塞,尤其是这两年高铁开通了,城市更是发展。道路两旁高楼林立,行人熙熙攘攘,彰显出现代大都市特有的勃勃生机。
“陈二狗家就三层楼房,在村里就炫耀的不行,要是让他到这里来看看,他还不得看晕过去啊。嗯……这就是老妈常说的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楼外有楼啊。”
窗外的风景欣赏的差不多了,宁凡把目光收了回来,才发现旁边站了一个女孩子,还是一个美女,大约二十来岁,高约165cm,脸蛋儿可人,打扮青春。
乳白色的紧身t恤勾勒出盈盈一握的小蛮腰,胸前一对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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