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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霜涂好底妆,大地色眼影轻轻在眼皮上晕染,动作轻巧的用睫毛夹整理睫毛塑造眼线。
再用腮红代替鼻影制造脸部轮廓,最后,在玫瑰花瓣的唇上涂上唇彩,让它更加鲜润动人。
这样,一个完美的淡妆就轻松完成了。
荆南霜向后拉了拉椅子,用自我陶醉的目光审视着梳妆镜中的自己。
明眸皓齿,朱唇琼鼻,略施粉黛的脸如同少女般光滑。
而身上的一袭洁白衣裙,衬托出窈窕完美的曲线,使得她看上去青春靓丽,根本不像是结婚多年,年近三十正好面临生养计划的人。
荆南霜舒了口气,对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
从一年前丈夫鲍潋军升职为部门经理后,她就辞掉了工作,在家里做起了全职太太,于是本就不喜欢化妆的她,在这一年中几乎从未画过妆。
不过幸运的是,这并没有让自己的化妆技巧退化。
这样的形象,他们见到一定会很惊喜吧?
自己一定要向他们展示自己最美的一面,告诉他们,自己绝不是每天坐在电脑摄像头前的那个不善打扮的寂寞少妇。
这次参加聚会的人有好几个女同胞,她可不想让自己在她们面前显得人老珠黄。
她抿了抿嘴唇,起身,换上一年多来没穿过几次的高跟鞋,拿了挎包向门口走去。
走到门前的时候她突然想到了什么,又折回来从梳妆柜里取出来一个精致的瓶子,在自己修长的脖子间轻喷两下。
这瓶兰蔻香水是丈夫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不过平时总是宅在家里,她从未用过,今天倒正好有了用武之地。
下楼的时候她登陆了微信,发现平皓已经给她发过好几次信息了,都是问她有没有开始来,到了哪里?大约什么时候到之类的。
她回复道:已经开始下楼了,大概二十分钟后见……
荆南霜的丈夫鲍潋军非常懂得怜香惜玉,所以一年前自从他升职后,他就毅然让妻子辞掉了薪水不菲的白领工作,在家里做全职太太,每天浇浇花养养猫,逛逛街购购物什么的。
不过荆南霜是个宅女,天生不喜欢户外运动,而且她对种花养猫之类的也丝毫没有兴趣,她最大的爱好其实是——看书。
这一年多来,她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各大文学站上,如痴如醉追看她最喜欢的悬疑探险类小说。
她最喜欢的一个作者,笔名叫做狼狼在吃肉,粉丝们都喜欢称他为狼狼。
荆南霜是狼狼的忠实粉丝,对他所有作品基本上都滚瓜烂熟,对这位作者的喜爱,也几乎到了崇拜的程度。
随着在上看书的时间变长,荆南霜也认识了许多和她有共同爱好的书友,其中滨州本地的也不在少数。
甚至,他们还组织了个同城书友会,建了群,经常在一起视频群聊。
今天她之所以特意化妆出门,就是因为要去参加一个书友聚会,因为——狼狼下周要来滨州了!
所以群里有人提议,要在狼狼来之前大家先碰个头见个面,商议一下怎么给他们最喜欢的作者一个惊喜。
发起这次碰面活动的书友叫平皓,他给荆南霜发了微信,说已经联系好了群里的其他几个代表人物去一家酒店见面,大家联络一下感情,顺便也为迎接狼狼的到来做好准备。
作为狼狼的铁杆粉丝,荆南霜自然是欣然应约,而且她也为自己能得到平皓以及大家的重视,而感到分外欣慰。
于是,在家宅了一年,平时最讨厌出门应酬的荆南霜,出门了……
二十多分钟后,出租车徐徐停在了平皓所说的京南大酒店门口。
荆南霜下了车,东张西望着,四处寻找平皓的身影。
这时站在不远处的一个穿白色李宁运动装的青年走了过来,笑着招呼道:“嗨!荆南霜!”
荆南霜回头,看到青年身材高寿,留着干爽的平头,脸庞呈现健康的小麦色,笑起来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给人一种很阳刚的感觉。
没错了,这就是她曾在视频聊天中见过很多次的老熟人——平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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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霜涂好底妆,大地色眼影轻轻在眼皮上晕染,动作轻巧的用睫毛夹整理睫毛塑造眼线。
再用腮红代替鼻影制造脸部轮廓,最后,在玫瑰花瓣的唇上涂上唇彩,让它更加鲜润动人。
这样,一个完美的淡妆就轻松完成了。
荆南霜向后拉了拉椅子,用自我陶醉的目光审视着梳妆镜中的自己。
明眸皓齿,朱唇琼鼻,略施粉黛的脸如同少女般光滑。
而身上的一袭洁白衣裙,衬托出窈窕完美的曲线,使得她看上去青春靓丽,根本不像是结婚多年,年近三十正好面临生养计划的人。
荆南霜舒了口气,对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
从一年前丈夫鲍潋军升职为部门经理后,她就辞掉了工作,在家里做起了全职太太,于是本就不喜欢化妆的她,在这一年中几乎从未画过妆。
不过幸运的是,这并没有让自己的化妆技巧退化。
这样的形象,他们见到一定会很惊喜吧?
自己一定要向他们展示自己最美的一面,告诉他们,自己绝不是每天坐在电脑摄像头前的那个不善打扮的寂寞少妇。
这次参加聚会的人有好几个女同胞,她可不想让自己在她们面前显得人老珠黄。
她抿了抿嘴唇,起身,换上一年多来没穿过几次的高跟鞋,拿了挎包向门口走去。
走到门前的时候她突然想到了什么,又折回来从梳妆柜里取出来一个精致的瓶子,在自己修长的脖子间轻喷两下。
这瓶兰蔻香水是丈夫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不过平时总是宅在家里,她从未用过,今天倒正好有了用武之地。
下楼的时候她登陆了微信,发现平皓已经给她发过好几次信息了,都是问她有没有开始来,到了哪里?大约什么时候到之类的。
她回复道:已经开始下楼了,大概二十分钟后见……
荆南霜的丈夫鲍潋军非常懂得怜香惜玉,所以一年前自从他升职后,他就毅然让妻子辞掉了薪水不菲的白领工作,在家里做全职太太,每天浇浇花养养猫,逛逛街购购物什么的。
不过荆南霜是个宅女,天生不喜欢户外运动,而且她对种花养猫之类的也丝毫没有兴趣,她最大的爱好其实是——看书。
这一年多来,她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各大文学站上,如痴如醉追看她最喜欢的悬疑探险类小说。
她最喜欢的一个作者,笔名叫做狼狼在吃肉,粉丝们都喜欢称他为狼狼。
荆南霜是狼狼的忠实粉丝,对他所有作品基本上都滚瓜烂熟,对这位作者的喜爱,也几乎到了崇拜的程度。
随着在上看书的时间变长,荆南霜也认识了许多和她有共同爱好的书友,其中滨州本地的也不在少数。
甚至,他们还组织了个同城书友会,建了群,经常在一起视频群聊。
今天她之所以特意化妆出门,就是因为要去参加一个书友聚会,因为——狼狼下周要来滨州了!
所以群里有人提议,要在狼狼来之前大家先碰个头见个面,商议一下怎么给他们最喜欢的作者一个惊喜。
发起这次碰面活动的书友叫平皓,他给荆南霜发了微信,说已经联系好了群里的其他几个代表人物去一家酒店见面,大家联络一下感情,顺便也为迎接狼狼的到来做好准备。
作为狼狼的铁杆粉丝,荆南霜自然是欣然应约,而且她也为自己能得到平皓以及大家的重视,而感到分外欣慰。
于是,在家宅了一年,平时最讨厌出门应酬的荆南霜,出门了……
二十多分钟后,出租车徐徐停在了平皓所说的京南大酒店门口。
荆南霜下了车,东张西望着,四处寻找平皓的身影。
这时站在不远处的一个穿白色李宁运动装的青年走了过来,笑着招呼道:“嗨!荆南霜!”
荆南霜回头,看到青年身材高寿,留着干爽的平头,脸庞呈现健康的小麦色,笑起来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给人一种很阳刚的感觉。
没错了,这就是她曾在视频聊天中见过很多次的老熟人——平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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