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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64—No.268)
No.264
电影结束后大家是真的饿了,出门就打了两辆车奔赴我市最近很红火的巴西啤酒烤肉城,开了个小包房。
我第一次吃这种自助烤肉,大厨每隔一段时间会拿着一大串肉走过来,给每个人的盘子上削下来一点儿肉,新奇又有趣。
“耿耿,以我们吃麻辣烫的经验,我知道,你肯定是女战士,你一定要保留实力吃到第二轮,大虾都是最后才上来的,千万别用错战术!”β大声嘱咐。
“滚!”我瞟了一眼忍住笑的余淮,“我明明吃得很少!”
徐延亮忽然建议大家来一打啤酒。大家面面相觑,都觉得这个建议太大胆了,却又有那么一点点跃跃欲试。
“徐延亮,你可减减肥吧,再喝啤酒肚会更大的。”简单比较胆小,试着劝了一句。
“我为什么要减肥?”徐延亮一拍肚子,“我吃这么胖容易吗?花了家里多少钱呢!我凭什么减肥?”
“徐延亮今天终于说了句人话,”β兴奋起来,“不多喝,反正就是为了气氛,喝完了嚼口香糖不就没有酒味了嘛!”
“嚼口香糖是用来掩盖烟味的。”常识之神韩叙同学终于忍不住抚额了。
“我同意啊,”余淮忽然开口,吓了我一跳,“庆祝耿耿叛国!”
“余淮,你太偏心眼儿了吧?还有我啊!”简单拍桌子,怒道,“好啊,服务员上酒!”
No.265
是谁说的“只喝一点点”?
那现在像哥仨好一样抱在一起唱歌的三个蠢货是谁?
简单酒量极差,β比她好点儿,徐延亮则是比简单还差,极为丢脸。
而我居然是个女中豪杰,只是跑厕所太勤快。肯定是我老爸老妈的优良基因起了作用。
即使酒量好,到底还是微微头晕了。只是理智还在起作用而已。我拿起相机给那三个大呆瓜照了好几张照片,又拍了几张靠在墙上闭着眼睛的小白脸韩叙——他的确是越喝酒脸越白。
和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余淮。
余淮本来就是小麦色的皮肤,喝了酒以后简直就是一个关公。
我看着抱头痛哭的简单和β,忽然理解了小时候看到的那些叔叔阿姨。在带卡拉OK的包房里唱完歌喝完酒,这些叔叔阿姨很多都会三三两两地拉着彼此的手倾诉衷肠,陈年旧事都翻出来絮叨,每每面对这种场面,没喝多的大人都会特别痛苦。
小孩子们懂什么,不管家中大人喝成什么样了,我们关注的都是自己的游乐,从来没发现,有那么多秘密和故事就从身边溜走了。
我放下相机,静静地看着在一旁陷入沉思的余淮,突然有一股冲动,想要跑过去看着他的眼睛问,余淮,你喜欢我吗?
你喜欢耿耿吗?
不是朋友的那种喜欢。
是不纯洁的那种喜欢。
你愿意告诉我吗?因为我喜欢你啊,很喜欢很喜欢,比喜欢自己还喜欢。
然而我只是走过去,和简单、β抱在一起哭了。
在余淮的要求下,服务员拿着我的相机,给我们六个毫无仪态的高中生照了一张合影。
β忽然大声喊起来:“去他妈的成绩,老娘是为了你们几个才每天去上学的!”
简单呜呜呜地哭着说:“不管是不是还在一个班,你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却说不出话。我讨厌离别的场景。我连我爸爸妈妈离别的场景都记不住。
忘记悲伤的事情,是我的特异功能。
我只是侧过脸去看余淮。
是我的错觉吗?是他的脸太红了,还是他真的眼圈红了?
No.266
我们这座森林腹地的北方城市,夏夜总是清凉的。白天的暑气随着太阳下山渐渐散去,夜色下,满是晚风带来的温柔凉意。
我们几个从饭店出来,走着走着就走散了。一开始还能听见β他们吵吵闹闹的声音,迷迷糊糊中走过几个路口,再一转身,身后却只剩下了余淮。
“别担心,他们打车回家了。”他看出了我的紧张,解释道。
……说好了做一辈子朋友呢?就这么把我扔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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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64—No.268)
No.264
电影结束后大家是真的饿了,出门就打了两辆车奔赴我市最近很红火的巴西啤酒烤肉城,开了个小包房。
我第一次吃这种自助烤肉,大厨每隔一段时间会拿着一大串肉走过来,给每个人的盘子上削下来一点儿肉,新奇又有趣。
“耿耿,以我们吃麻辣烫的经验,我知道,你肯定是女战士,你一定要保留实力吃到第二轮,大虾都是最后才上来的,千万别用错战术!”β大声嘱咐。
“滚!”我瞟了一眼忍住笑的余淮,“我明明吃得很少!”
徐延亮忽然建议大家来一打啤酒。大家面面相觑,都觉得这个建议太大胆了,却又有那么一点点跃跃欲试。
“徐延亮,你可减减肥吧,再喝啤酒肚会更大的。”简单比较胆小,试着劝了一句。
“我为什么要减肥?”徐延亮一拍肚子,“我吃这么胖容易吗?花了家里多少钱呢!我凭什么减肥?”
“徐延亮今天终于说了句人话,”β兴奋起来,“不多喝,反正就是为了气氛,喝完了嚼口香糖不就没有酒味了嘛!”
“嚼口香糖是用来掩盖烟味的。”常识之神韩叙同学终于忍不住抚额了。
“我同意啊,”余淮忽然开口,吓了我一跳,“庆祝耿耿叛国!”
“余淮,你太偏心眼儿了吧?还有我啊!”简单拍桌子,怒道,“好啊,服务员上酒!”
No.265
是谁说的“只喝一点点”?
那现在像哥仨好一样抱在一起唱歌的三个蠢货是谁?
简单酒量极差,β比她好点儿,徐延亮则是比简单还差,极为丢脸。
而我居然是个女中豪杰,只是跑厕所太勤快。肯定是我老爸老妈的优良基因起了作用。
即使酒量好,到底还是微微头晕了。只是理智还在起作用而已。我拿起相机给那三个大呆瓜照了好几张照片,又拍了几张靠在墙上闭着眼睛的小白脸韩叙——他的确是越喝酒脸越白。
和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余淮。
余淮本来就是小麦色的皮肤,喝了酒以后简直就是一个关公。
我看着抱头痛哭的简单和β,忽然理解了小时候看到的那些叔叔阿姨。在带卡拉OK的包房里唱完歌喝完酒,这些叔叔阿姨很多都会三三两两地拉着彼此的手倾诉衷肠,陈年旧事都翻出来絮叨,每每面对这种场面,没喝多的大人都会特别痛苦。
小孩子们懂什么,不管家中大人喝成什么样了,我们关注的都是自己的游乐,从来没发现,有那么多秘密和故事就从身边溜走了。
我放下相机,静静地看着在一旁陷入沉思的余淮,突然有一股冲动,想要跑过去看着他的眼睛问,余淮,你喜欢我吗?
你喜欢耿耿吗?
不是朋友的那种喜欢。
是不纯洁的那种喜欢。
你愿意告诉我吗?因为我喜欢你啊,很喜欢很喜欢,比喜欢自己还喜欢。
然而我只是走过去,和简单、β抱在一起哭了。
在余淮的要求下,服务员拿着我的相机,给我们六个毫无仪态的高中生照了一张合影。
β忽然大声喊起来:“去他妈的成绩,老娘是为了你们几个才每天去上学的!”
简单呜呜呜地哭着说:“不管是不是还在一个班,你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却说不出话。我讨厌离别的场景。我连我爸爸妈妈离别的场景都记不住。
忘记悲伤的事情,是我的特异功能。
我只是侧过脸去看余淮。
是我的错觉吗?是他的脸太红了,还是他真的眼圈红了?
No.266
我们这座森林腹地的北方城市,夏夜总是清凉的。白天的暑气随着太阳下山渐渐散去,夜色下,满是晚风带来的温柔凉意。
我们几个从饭店出来,走着走着就走散了。一开始还能听见β他们吵吵闹闹的声音,迷迷糊糊中走过几个路口,再一转身,身后却只剩下了余淮。
“别担心,他们打车回家了。”他看出了我的紧张,解释道。
……说好了做一辈子朋友呢?就这么把我扔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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