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第 74 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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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补足60%的订阅后可正常阅读。不补足需等24小时 “好啊。”庄延说。
余宛宛:“......”
庄延一双好看的黑眸盯着她。
“我去帮你拿碗筷。”余宛宛强颜欢笑的把水放在他面前, 然后又转身回去厨房拿了副碗筷。
“那你自己夹吧。”余宛宛把碗筷都放在庄延面前, 然后在他对面盘腿坐在了地毯上。
庄延看了她一眼, 然后也直接从沙发上坐下来,学着余宛宛的样子盘腿坐在了地毯上, 却没有动手, 而是做乖巧状看着余宛宛说:“把你吃不完的那部分夹给我。”
余宛宛很想说自己都吃的完, 但还是认命的拿起了他的碗,粉丝青菜肉丸子每样都夹了点进去, 最后再倒一点汤汁,才把碗推给他:“吃吧。”
“谢谢。”庄延拿起筷子,礼貌的道谢。
“唔......不客气。”余宛宛说着夹起一筷子粉丝送进嘴里, 然后哧溜一下全都吸进嘴里,咀嚼了几下又低下头喝了一口热汤,满足的叹了口气。
庄延看着自己碗里大杂烩一样的食物, 他知道这是麻辣烫, 但仅限于知道,室友每次邀请他尝一尝, 他都敬谢不敏,可是看着余宛宛吃的那么满足的样子, 他也被勾起了食欲,微微低下头学着她,夹起一筷子粉丝送进嘴里, 然后吸溜一下——
“咳咳......”
庄延侧过脸去捂着嘴一阵呛咳。
余宛宛连忙放下筷子, 把水推过去:“慢点吃, 我吃的有点辣。”
庄延咳了一阵,放下手,脸上微微泛着红,他目光不看余宛宛,放下筷子端起水杯侧头喝了两口。
余宛宛体谅的说:“太辣了吧?要不还是别吃了。”
庄延闻言左手端着水杯,右手一张,罩住了碗,目光警惕的看着她,生怕她抢似的。
余宛宛干巴巴的笑了一下:“那你吃吧。”
庄延重新拿起筷子,小心的从里面捡起一条青菜送进嘴里。
余宛宛吃了一会儿,偷偷抬眼看他,发现庄延淡粉色的唇都被辣红了,他显然不大能吃辣,眼尾都微微透出绯色来,鼻尖也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只是强装镇定的微皱着眉,让余宛宛想起同样不能吃辣的齐小枣了,忍不住弯了弯眼睛。
余宛宛端起他已经空掉的杯子起身去厨房又给他倒了一杯水。
“谢谢。”他道谢,端起水杯喝掉半杯。
他平时是完全不沾辣椒的人,现在只觉得整个口腔和喉咙都燃烧起来了,抬眼一看余宛宛,她嘴唇也是红的,但是显然这点辣味对她而言不算什么,正低着头哧溜哧溜的吸着粉丝,脸上带着几分满足,仿佛吃的是什么美味珍馐。
她吃的很快,但绝不会让人觉得是狼吞虎咽没有吃相,反而会让人觉得她吃的很香,忍不住想尝尝她吃的东西。
他那时候有轻微的厌食症,就是被她哄骗着吃了一顿又一顿。
她和以前不一样了,但是又和以前一样。
和她待在一起的时候,好像生命中缺失的那一个角落终于被填满了,让他觉得心满意足,再没有别的愿望了。
余宛宛抬眼的时候,心脏又不争气的重重跳了两下,庄延那双深邃的黑眸正静静地凝视着她,眼眸深处仿佛带着某种莫名的渴望。
“吃完了吗?”余宛宛干咳了一声,问他。
庄延不答反问:“为什么不回我信息?”
他直勾勾的看着她,没有给她任何回避的余地。
余宛宛愣了一下:“唔......我上班太忙了,忘了。”
明显的托词让庄延那一双明亮黑眸暗了一暗,嘴角也微微抿了起来,不说话,就这么定定的盯着她。
看起来有些难过。
余宛宛招架不住,低声道歉:“对不起。”
庄延还是不说话。
余宛宛叹了口气,决定坦诚自己的想法,也直视他的眼睛说:“因为我不知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庄延说:“你是真的不记得我了?”
余宛宛微怔。
他这样的语气,难道他们以前真的见过面?
庄延看着她,平静的说:“十年前,锦业城。”
余宛宛彻底怔住。
***
十年前,锦业城。
余宛宛想起来了。
锦业城是一个小区,也是云市有名的富人区。
十年前,余妈妈曾经在那里给一户人家当保姆。
那时候正值暑假,齐小枣的爸就是那时候伤了腿,余妈妈必须要去医院照顾,而雇主却临时出了远门,把孩子留下来让余妈妈照看。
余妈妈两头不能兼顾,余宛宛是个女孩子,不方便照顾继父,于是求了雇主家的小孩儿,瞒着雇主,让余宛宛过来顶替她照顾他一阵子。
余宛宛只能结束了自己刚开始不久的暑假兼职,住进了余妈妈的雇主家。
庄延就是当时那个雇主的儿子。
那一年,他十二岁,患有轻微自闭症和厌食症。
除此外,是个很乖的小孩儿。
余妈妈是那么评价当时的庄延的。
那并不是余宛宛第一次来云市,之前也来过,但是住的是十平米的廉租房,一百块钱一个月,一个单间里面摆两张小床,床底下塞满了余妈妈推着推车卖的香瓜。
被带到庄延家里,是余宛宛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做贫富差距,什么叫阶层。
那也是余宛宛第一次见到庄延。
他很白,很瘦,眼睛大大的,眼珠子很黑,但是因为沉静而看起来没什么神采,个子看起来好像还没有齐小枣高。
除此外,大概是因为自闭症,他格外沉默,前三天,他没有说过一句话,饭也吃的很少,余宛宛甚至有点害怕他被饿死。
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她都在想方设法的哄着他怎么多吃一口饭。
十七岁的余宛宛,爱笑爱说话,除了最开始那几天的无所适从手足无措外,她很快适应过来。
渐渐地,在余宛宛单方面的和他不停说话后,庄延被动的和她熟稔起来。
甚至有的时候还会主动和她说话。
余妈妈用了一年时间才做到的事情,余宛宛只花了一个星期。
然后余宛宛发现在某些领域,他懂得比她还多,他也很聪明,可以在三十秒内就还原一个被打乱的魔方。
他教她弹钢琴。
认真倾听她在乡下生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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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宛宛:“......”
庄延一双好看的黑眸盯着她。
“我去帮你拿碗筷。”余宛宛强颜欢笑的把水放在他面前, 然后又转身回去厨房拿了副碗筷。
“那你自己夹吧。”余宛宛把碗筷都放在庄延面前, 然后在他对面盘腿坐在了地毯上。
庄延看了她一眼, 然后也直接从沙发上坐下来,学着余宛宛的样子盘腿坐在了地毯上, 却没有动手, 而是做乖巧状看着余宛宛说:“把你吃不完的那部分夹给我。”
余宛宛很想说自己都吃的完, 但还是认命的拿起了他的碗,粉丝青菜肉丸子每样都夹了点进去, 最后再倒一点汤汁,才把碗推给他:“吃吧。”
“谢谢。”庄延拿起筷子,礼貌的道谢。
“唔......不客气。”余宛宛说着夹起一筷子粉丝送进嘴里, 然后哧溜一下全都吸进嘴里,咀嚼了几下又低下头喝了一口热汤,满足的叹了口气。
庄延看着自己碗里大杂烩一样的食物, 他知道这是麻辣烫, 但仅限于知道,室友每次邀请他尝一尝, 他都敬谢不敏,可是看着余宛宛吃的那么满足的样子, 他也被勾起了食欲,微微低下头学着她,夹起一筷子粉丝送进嘴里, 然后吸溜一下——
“咳咳......”
庄延侧过脸去捂着嘴一阵呛咳。
余宛宛连忙放下筷子, 把水推过去:“慢点吃, 我吃的有点辣。”
庄延咳了一阵,放下手,脸上微微泛着红,他目光不看余宛宛,放下筷子端起水杯侧头喝了两口。
余宛宛体谅的说:“太辣了吧?要不还是别吃了。”
庄延闻言左手端着水杯,右手一张,罩住了碗,目光警惕的看着她,生怕她抢似的。
余宛宛干巴巴的笑了一下:“那你吃吧。”
庄延重新拿起筷子,小心的从里面捡起一条青菜送进嘴里。
余宛宛吃了一会儿,偷偷抬眼看他,发现庄延淡粉色的唇都被辣红了,他显然不大能吃辣,眼尾都微微透出绯色来,鼻尖也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只是强装镇定的微皱着眉,让余宛宛想起同样不能吃辣的齐小枣了,忍不住弯了弯眼睛。
余宛宛端起他已经空掉的杯子起身去厨房又给他倒了一杯水。
“谢谢。”他道谢,端起水杯喝掉半杯。
他平时是完全不沾辣椒的人,现在只觉得整个口腔和喉咙都燃烧起来了,抬眼一看余宛宛,她嘴唇也是红的,但是显然这点辣味对她而言不算什么,正低着头哧溜哧溜的吸着粉丝,脸上带着几分满足,仿佛吃的是什么美味珍馐。
她吃的很快,但绝不会让人觉得是狼吞虎咽没有吃相,反而会让人觉得她吃的很香,忍不住想尝尝她吃的东西。
他那时候有轻微的厌食症,就是被她哄骗着吃了一顿又一顿。
她和以前不一样了,但是又和以前一样。
和她待在一起的时候,好像生命中缺失的那一个角落终于被填满了,让他觉得心满意足,再没有别的愿望了。
余宛宛抬眼的时候,心脏又不争气的重重跳了两下,庄延那双深邃的黑眸正静静地凝视着她,眼眸深处仿佛带着某种莫名的渴望。
“吃完了吗?”余宛宛干咳了一声,问他。
庄延不答反问:“为什么不回我信息?”
他直勾勾的看着她,没有给她任何回避的余地。
余宛宛愣了一下:“唔......我上班太忙了,忘了。”
明显的托词让庄延那一双明亮黑眸暗了一暗,嘴角也微微抿了起来,不说话,就这么定定的盯着她。
看起来有些难过。
余宛宛招架不住,低声道歉:“对不起。”
庄延还是不说话。
余宛宛叹了口气,决定坦诚自己的想法,也直视他的眼睛说:“因为我不知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庄延说:“你是真的不记得我了?”
余宛宛微怔。
他这样的语气,难道他们以前真的见过面?
庄延看着她,平静的说:“十年前,锦业城。”
余宛宛彻底怔住。
***
十年前,锦业城。
余宛宛想起来了。
锦业城是一个小区,也是云市有名的富人区。
十年前,余妈妈曾经在那里给一户人家当保姆。
那时候正值暑假,齐小枣的爸就是那时候伤了腿,余妈妈必须要去医院照顾,而雇主却临时出了远门,把孩子留下来让余妈妈照看。
余妈妈两头不能兼顾,余宛宛是个女孩子,不方便照顾继父,于是求了雇主家的小孩儿,瞒着雇主,让余宛宛过来顶替她照顾他一阵子。
余宛宛只能结束了自己刚开始不久的暑假兼职,住进了余妈妈的雇主家。
庄延就是当时那个雇主的儿子。
那一年,他十二岁,患有轻微自闭症和厌食症。
除此外,是个很乖的小孩儿。
余妈妈是那么评价当时的庄延的。
那并不是余宛宛第一次来云市,之前也来过,但是住的是十平米的廉租房,一百块钱一个月,一个单间里面摆两张小床,床底下塞满了余妈妈推着推车卖的香瓜。
被带到庄延家里,是余宛宛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做贫富差距,什么叫阶层。
那也是余宛宛第一次见到庄延。
他很白,很瘦,眼睛大大的,眼珠子很黑,但是因为沉静而看起来没什么神采,个子看起来好像还没有齐小枣高。
除此外,大概是因为自闭症,他格外沉默,前三天,他没有说过一句话,饭也吃的很少,余宛宛甚至有点害怕他被饿死。
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她都在想方设法的哄着他怎么多吃一口饭。
十七岁的余宛宛,爱笑爱说话,除了最开始那几天的无所适从手足无措外,她很快适应过来。
渐渐地,在余宛宛单方面的和他不停说话后,庄延被动的和她熟稔起来。
甚至有的时候还会主动和她说话。
余妈妈用了一年时间才做到的事情,余宛宛只花了一个星期。
然后余宛宛发现在某些领域,他懂得比她还多,他也很聪明,可以在三十秒内就还原一个被打乱的魔方。
他教她弹钢琴。
认真倾听她在乡下生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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