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回贵人重乐轻生死,前朝白骨深宫去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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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练大人,陈大人,请看这边。”
身着苍青色的岁时十二族巡查队直裾款制服的青年巡查引着华练和陈辉卿往一处山坳里走。
这是一片特别寻常的山坡,这么早的时间,鸟鸣声不绝于耳,自有一排山野乐趣,可那巡查的脸色却不太好看,一路板着脸,直到走到一片温泉旁才停脚。
“这一片温泉,原本是秦朝一位太后的别苑遗址,那些盗墓贼开挖之后发觉不对,尽管上面的别苑已经没有了,但下面竟然还藏着一个地宫,地宫里很有些不一般。”
华练扯了扯身上的曲裾,觉得这绕啊绕的裹着实在不方便,索性干脆提起裙裾,露出小腿,在身上打了一个结,然后猫着腰,跟着那巡查进了地宫。
巡查嘴角抽搐,看了看身后同样穿着广袖直裾,面不改色跟进地宫的陈辉卿,觉得这个世界太玄幻了。两个老爷们都不在乎裙子方便不方便,她一个女神怎么会觉得施展不开?
可是时机不容巡查多想,他快手快脚地顺着甬道进入地宫,绕进后殿,对华练和陈辉卿道:“就是这里了。”
后殿大约是寝殿,尽管在一个王朝后,那些华美的布置都应作古,但还是能看出来,住在这里的人是如何的穷奢极欲。绫罗会碾落成泥,但珠宝不会。
但最为可怕的却是,在那些珠光宝气的映衬之下,散落满地的白骨。
华练俯身捡起一块儿白骨:“这上面有咬痕,哦,或者说,啄咬的痕迹。应该是口齿锋利的大鸟干的。”
巡查点头:“我们把痕迹比对过。这些白骨,都属于年龄在13-32岁之间的青壮年男子。死因都是被一种怪鸟给吃了。这种鸟儿基本来说,应该在东周时期就灭绝了。”
“尚付吧。”陈辉卿道。
巡查点头:“是的。是尚付。”
华练把那根大腿骨丢下,大致扫了一眼:“约莫有百八十人?”
巡查露出敬佩神色来:“有一百一十八人。”
陈辉卿则在后殿里绕着圈儿踱步,半晌之后,才收回视线,对华练说:“这里也有那种痕迹。时间扭曲,产生过细小裂痕的痕迹。”
“这些裂痕都被修复了吗?”华练问。
陈辉卿看了看那个巡查,那巡查点头:“因为裂痕比较小,都是自我修复了的。如果没有那一伙莫名其妙穿越了的盗墓贼,我们这边也难以发现。族里现在也有点乱,之前元大人都受伤了……他原本是管着先唐这一片的。”
“原来如此。”华练点头,“那些鸟儿还有影子么?”
“没有,没有骸骨,没有化石,除了这些咬痕,那些尚付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巡查回答。
华练哦了一声,看着陈辉卿把那些混乱的时间痕迹抹平,两个人这才带着那个巡查,离开了这片汉朝的山野。
“要是没什么事,你不如就跟我们回去吃个饭,慢慢说吧。”华练对那个小巡查道。
“这是……”巡查看着碗里的玩意。
这是一个碗,下面盛着普通的白米饭,上面则是一块块的碎肉。
那些碎肉颜色新鲜,偏稍微深一点的橘红色,肉质瞧着很柔软细密,里面撒着一小把细香葱切的碎末,瞧着红的红绿的绿,倒是很有食欲。
“金枪鱼盖饭。”华练拿着一瓶紫菜芝麻碎,把紫菜芝麻碎和切的小香葱碎末,与金枪鱼碎肉努力搅拌,然后倒了点儿寿司酱油,又搅拌了搅拌,然后深吸一口气,表情满足地开吃。
巡查觉得刚看完满地的白骨之后,再看到这些碎肉,心情很复杂。
夹了一口碎肉和米饭,金枪鱼的幼滑包裹住了米饭的软糯,加上紫菜芝麻香葱和酱油的调味,真的是非常鲜美,口感也很软的食物。
白米饭的软,带着一种绵密馝馞,那是一种毫无阻力的软,而金枪鱼的软,则更多是入口即化的滑,好像一口冰淇淋,又像是一个轻柔的呼吸。
这两种食材按照原味呈现,能彼此辉映出米饭的甜美,以及金枪鱼的咸鲜,紫菜提升了鱼肉的海洋味道,芝麻给一片幼滑里添加了香脆,香葱则令米饭显得更为通透津甜,酱油则是唯一的盐分提供,带着一点点的咸,给两份完全本味的食材提鲜。
真的是让人幸福感提升的饭,简单,美味。
“美食是可以吃下去的爱,吃吧,吃饱了才有力气做事。”华练一副前辈的口吻对巡查说。
陈辉卿看了看华练,然后把自己碗里的拌饭,拨给了华练一半。
华练想了想,把两只碗换了过来,咬牙切齿:“不要阻挠我的减肥计划。”
“我说阿姐,你的本体都那样了,你还减什么肥啊。”路过的鬼王姬凉凉地开口,顺便收了小菜的碟子。
“你一会儿记得把神荼喊来啊。上次他调查的那个事情,那个漏了好多枭光的裂缝,我大概有点眉目了。”华练喊。
“反正黄少卿去度蜜月了,在拉斐尔的地盘上,暂时还是安全的吧。”鬼王姬回答。
吃了饭,放走了那个小巡查,华练叹了一口气,坐在自己房间莫名多出来的阳台上看星星。
远处是阿尔卑斯山的雪峰,星夜澄澈,仿佛天幕上撒的一把碎钻。
她突然想起来她曾经见到过的一个人,正是因为那个人,她才对今昭有了第一眼就生出来的怜爱和好感。
那是明代天启皇帝的一位女官,... -->>
“华练大人,陈大人,请看这边。”
身着苍青色的岁时十二族巡查队直裾款制服的青年巡查引着华练和陈辉卿往一处山坳里走。
这是一片特别寻常的山坡,这么早的时间,鸟鸣声不绝于耳,自有一排山野乐趣,可那巡查的脸色却不太好看,一路板着脸,直到走到一片温泉旁才停脚。
“这一片温泉,原本是秦朝一位太后的别苑遗址,那些盗墓贼开挖之后发觉不对,尽管上面的别苑已经没有了,但下面竟然还藏着一个地宫,地宫里很有些不一般。”
华练扯了扯身上的曲裾,觉得这绕啊绕的裹着实在不方便,索性干脆提起裙裾,露出小腿,在身上打了一个结,然后猫着腰,跟着那巡查进了地宫。
巡查嘴角抽搐,看了看身后同样穿着广袖直裾,面不改色跟进地宫的陈辉卿,觉得这个世界太玄幻了。两个老爷们都不在乎裙子方便不方便,她一个女神怎么会觉得施展不开?
可是时机不容巡查多想,他快手快脚地顺着甬道进入地宫,绕进后殿,对华练和陈辉卿道:“就是这里了。”
后殿大约是寝殿,尽管在一个王朝后,那些华美的布置都应作古,但还是能看出来,住在这里的人是如何的穷奢极欲。绫罗会碾落成泥,但珠宝不会。
但最为可怕的却是,在那些珠光宝气的映衬之下,散落满地的白骨。
华练俯身捡起一块儿白骨:“这上面有咬痕,哦,或者说,啄咬的痕迹。应该是口齿锋利的大鸟干的。”
巡查点头:“我们把痕迹比对过。这些白骨,都属于年龄在13-32岁之间的青壮年男子。死因都是被一种怪鸟给吃了。这种鸟儿基本来说,应该在东周时期就灭绝了。”
“尚付吧。”陈辉卿道。
巡查点头:“是的。是尚付。”
华练把那根大腿骨丢下,大致扫了一眼:“约莫有百八十人?”
巡查露出敬佩神色来:“有一百一十八人。”
陈辉卿则在后殿里绕着圈儿踱步,半晌之后,才收回视线,对华练说:“这里也有那种痕迹。时间扭曲,产生过细小裂痕的痕迹。”
“这些裂痕都被修复了吗?”华练问。
陈辉卿看了看那个巡查,那巡查点头:“因为裂痕比较小,都是自我修复了的。如果没有那一伙莫名其妙穿越了的盗墓贼,我们这边也难以发现。族里现在也有点乱,之前元大人都受伤了……他原本是管着先唐这一片的。”
“原来如此。”华练点头,“那些鸟儿还有影子么?”
“没有,没有骸骨,没有化石,除了这些咬痕,那些尚付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巡查回答。
华练哦了一声,看着陈辉卿把那些混乱的时间痕迹抹平,两个人这才带着那个巡查,离开了这片汉朝的山野。
“要是没什么事,你不如就跟我们回去吃个饭,慢慢说吧。”华练对那个小巡查道。
“这是……”巡查看着碗里的玩意。
这是一个碗,下面盛着普通的白米饭,上面则是一块块的碎肉。
那些碎肉颜色新鲜,偏稍微深一点的橘红色,肉质瞧着很柔软细密,里面撒着一小把细香葱切的碎末,瞧着红的红绿的绿,倒是很有食欲。
“金枪鱼盖饭。”华练拿着一瓶紫菜芝麻碎,把紫菜芝麻碎和切的小香葱碎末,与金枪鱼碎肉努力搅拌,然后倒了点儿寿司酱油,又搅拌了搅拌,然后深吸一口气,表情满足地开吃。
巡查觉得刚看完满地的白骨之后,再看到这些碎肉,心情很复杂。
夹了一口碎肉和米饭,金枪鱼的幼滑包裹住了米饭的软糯,加上紫菜芝麻香葱和酱油的调味,真的是非常鲜美,口感也很软的食物。
白米饭的软,带着一种绵密馝馞,那是一种毫无阻力的软,而金枪鱼的软,则更多是入口即化的滑,好像一口冰淇淋,又像是一个轻柔的呼吸。
这两种食材按照原味呈现,能彼此辉映出米饭的甜美,以及金枪鱼的咸鲜,紫菜提升了鱼肉的海洋味道,芝麻给一片幼滑里添加了香脆,香葱则令米饭显得更为通透津甜,酱油则是唯一的盐分提供,带着一点点的咸,给两份完全本味的食材提鲜。
真的是让人幸福感提升的饭,简单,美味。
“美食是可以吃下去的爱,吃吧,吃饱了才有力气做事。”华练一副前辈的口吻对巡查说。
陈辉卿看了看华练,然后把自己碗里的拌饭,拨给了华练一半。
华练想了想,把两只碗换了过来,咬牙切齿:“不要阻挠我的减肥计划。”
“我说阿姐,你的本体都那样了,你还减什么肥啊。”路过的鬼王姬凉凉地开口,顺便收了小菜的碟子。
“你一会儿记得把神荼喊来啊。上次他调查的那个事情,那个漏了好多枭光的裂缝,我大概有点眉目了。”华练喊。
“反正黄少卿去度蜜月了,在拉斐尔的地盘上,暂时还是安全的吧。”鬼王姬回答。
吃了饭,放走了那个小巡查,华练叹了一口气,坐在自己房间莫名多出来的阳台上看星星。
远处是阿尔卑斯山的雪峰,星夜澄澈,仿佛天幕上撒的一把碎钻。
她突然想起来她曾经见到过的一个人,正是因为那个人,她才对今昭有了第一眼就生出来的怜爱和好感。
那是明代天启皇帝的一位女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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