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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叶世分离开了病房之后,余芳芳就想带林朵昔去找点吃的。林朵昔心里想着叶世风,吃地也有点心不在焉。就在她们在找东西吃的时候,有个穿着白色大褂的医生走向她们。
“你好啊,美女教官,我是骨科医生萧暮雪。”他也是随便点了个午餐吃。
林朵昔好奇地看了一眼这个大叔,他还戴着眼镜看起来超级文雅,像是书生样子,可他是骨科医生。
余芳芳只是看了他一眼,无视他了,继续吃饭。她碗里的茄子都被她压碎了,她都还没开始吃。她脑里里想的是叶世风,想得快疯了。怎么她会喜欢他这种人?天生就是折磨女人的吧?
很多人走来走去的,路过的护士也偷看他们。论颜值,这个男人比不上叶世风的阳刚之气,他有点像是柔情型的,连伸出来的手都又白又滑,林朵昔看到就想笑。
“哇,美男啊。皮肤这么好,胸肌肯定也很滑吧。”林朵昔露出一副崇拜的样子说,她发现她现在要用不正经的样子,学着痞子教官,用女流氓一样的口气调侃其他男人,她才能好好说话。因为她的内心太忧郁了,她喜欢的人永远都不可能跟她在一起。
“哈哈。你这个学生真逗。教官教得真好啊。”萧暮雪笑着说着,视线还是锁定着余芳芳不放,就好像是吃着碗里还看着窝里似的。
“哦。你这是在向我们警花教官搭讪吗?”林朵昔扬眉说着,一羹勺的鸡蛋放入口中。这店里的伙食味道还不错,她喜欢。不愧是离医院近的小吃店,估计病人、医生和护士都来过这里吃。
“你们教官叫什么名字啊?”
余芳芳不说话,还是在埋头吃饭。林朵昔就不好意思说了,随便敷衍地说:“啊,她好像有男友了呢。在她的男友回来之前,你还是快走吧。”
听到林朵昔这样说,刚喝汤的余芳芳就呛到了,猛烈咳嗽起来。她这个狼狈模样,让萧暮雪看到了,就不相信林朵昔说的话了,这八成是糊弄他的吧,不然她怎么会反应这么大?
“没关系啊。我正好可以问问他,我跟她当个朋友没关系的吧?”白暮雪的胆子挺大的,连脸皮也不薄。林朵昔这才发现,如果有人真心想要纠缠一个人,任凭别人说什么,他都是不会放手的。
这也是人的本性之一。
人类之所以强大,那是因为意志力。就算是余芳芳这么冷漠,都没回答他,他都还是厚着脸皮跟不是他的目标的林朵昔随意搭几句话,都是扯上他的目标的,明目张胆地就是让她听见,他想要认识她。
如果余芳芳是那种那么平易近人,那么好泡的人,她又不会以至于到现在都还没有交男友,连她那工作狂似的父亲都会操心安排相亲给她,让她早日找个男友结婚。
“你别烦我行不行?我不想交朋友。”余芳芳拒绝了。她一开口就是拒绝,对于结识的陌生人,她一直都是持着高度警惕态度。这是职业习惯,无论她不再当特警多久,她仍然还是改不了。
萧暮雪笑得一脸无辜,仍然站在她们的饭桌旁边,垂死挣扎地说:“没关系啊,我想认识你就好了。”
见过不要脸的人,类似他这个热情态度的,林朵昔非常熟悉。以前郑展鸿就是这样对她,可是时过境迁,他现在还不是一样臣服在余芳芳的魅力狂潮之下。
男人都不可靠,林朵昔绝望地觉得。只要想到余芳芳和叶世风在一起的场景,她就不想当电灯泡了,可是又开心不起来。她大吃特吃地,不再理这个想跟余芳芳搭话的陌生人。
“犯贱。”余芳芳简短地讽刺地说。是不是有些男人就喜欢难以征服的女人,就算是驾驭不来,还是想要占有,至少余芳芳就见识不少像骨科医生萧暮雪的男人一样。
“还好。”
萧暮雪嘿嘿地笑着,也不生气。他本来还想觉得这两个女的都还不错,从中挑一个,看到她那斯文的吃相,跟她周围这个学生粗鲁吃相,比起幼稚的女生,他果然还是喜欢成熟魅力的女教官多一点。
她轻易地就挑起了他的征服欲,他最喜欢女人不回复他的了。平时以他的身份地位,几乎不会有女人不回复他。得不到的东西总是让人向往的。
“啊,叶教官你来了!”林朵昔忽然转过头,朝着门口的方向喊了一声。
门口并没有人,连其他座位的顾客都忍不住好奇地往门口看了一眼,可是门口并没有人。林朵... -->>
自从叶世分离开了病房之后,余芳芳就想带林朵昔去找点吃的。林朵昔心里想着叶世风,吃地也有点心不在焉。就在她们在找东西吃的时候,有个穿着白色大褂的医生走向她们。
“你好啊,美女教官,我是骨科医生萧暮雪。”他也是随便点了个午餐吃。
林朵昔好奇地看了一眼这个大叔,他还戴着眼镜看起来超级文雅,像是书生样子,可他是骨科医生。
余芳芳只是看了他一眼,无视他了,继续吃饭。她碗里的茄子都被她压碎了,她都还没开始吃。她脑里里想的是叶世风,想得快疯了。怎么她会喜欢他这种人?天生就是折磨女人的吧?
很多人走来走去的,路过的护士也偷看他们。论颜值,这个男人比不上叶世风的阳刚之气,他有点像是柔情型的,连伸出来的手都又白又滑,林朵昔看到就想笑。
“哇,美男啊。皮肤这么好,胸肌肯定也很滑吧。”林朵昔露出一副崇拜的样子说,她发现她现在要用不正经的样子,学着痞子教官,用女流氓一样的口气调侃其他男人,她才能好好说话。因为她的内心太忧郁了,她喜欢的人永远都不可能跟她在一起。
“哈哈。你这个学生真逗。教官教得真好啊。”萧暮雪笑着说着,视线还是锁定着余芳芳不放,就好像是吃着碗里还看着窝里似的。
“哦。你这是在向我们警花教官搭讪吗?”林朵昔扬眉说着,一羹勺的鸡蛋放入口中。这店里的伙食味道还不错,她喜欢。不愧是离医院近的小吃店,估计病人、医生和护士都来过这里吃。
“你们教官叫什么名字啊?”
余芳芳不说话,还是在埋头吃饭。林朵昔就不好意思说了,随便敷衍地说:“啊,她好像有男友了呢。在她的男友回来之前,你还是快走吧。”
听到林朵昔这样说,刚喝汤的余芳芳就呛到了,猛烈咳嗽起来。她这个狼狈模样,让萧暮雪看到了,就不相信林朵昔说的话了,这八成是糊弄他的吧,不然她怎么会反应这么大?
“没关系啊。我正好可以问问他,我跟她当个朋友没关系的吧?”白暮雪的胆子挺大的,连脸皮也不薄。林朵昔这才发现,如果有人真心想要纠缠一个人,任凭别人说什么,他都是不会放手的。
这也是人的本性之一。
人类之所以强大,那是因为意志力。就算是余芳芳这么冷漠,都没回答他,他都还是厚着脸皮跟不是他的目标的林朵昔随意搭几句话,都是扯上他的目标的,明目张胆地就是让她听见,他想要认识她。
如果余芳芳是那种那么平易近人,那么好泡的人,她又不会以至于到现在都还没有交男友,连她那工作狂似的父亲都会操心安排相亲给她,让她早日找个男友结婚。
“你别烦我行不行?我不想交朋友。”余芳芳拒绝了。她一开口就是拒绝,对于结识的陌生人,她一直都是持着高度警惕态度。这是职业习惯,无论她不再当特警多久,她仍然还是改不了。
萧暮雪笑得一脸无辜,仍然站在她们的饭桌旁边,垂死挣扎地说:“没关系啊,我想认识你就好了。”
见过不要脸的人,类似他这个热情态度的,林朵昔非常熟悉。以前郑展鸿就是这样对她,可是时过境迁,他现在还不是一样臣服在余芳芳的魅力狂潮之下。
男人都不可靠,林朵昔绝望地觉得。只要想到余芳芳和叶世风在一起的场景,她就不想当电灯泡了,可是又开心不起来。她大吃特吃地,不再理这个想跟余芳芳搭话的陌生人。
“犯贱。”余芳芳简短地讽刺地说。是不是有些男人就喜欢难以征服的女人,就算是驾驭不来,还是想要占有,至少余芳芳就见识不少像骨科医生萧暮雪的男人一样。
“还好。”
萧暮雪嘿嘿地笑着,也不生气。他本来还想觉得这两个女的都还不错,从中挑一个,看到她那斯文的吃相,跟她周围这个学生粗鲁吃相,比起幼稚的女生,他果然还是喜欢成熟魅力的女教官多一点。
她轻易地就挑起了他的征服欲,他最喜欢女人不回复他的了。平时以他的身份地位,几乎不会有女人不回复他。得不到的东西总是让人向往的。
“啊,叶教官你来了!”林朵昔忽然转过头,朝着门口的方向喊了一声。
门口并没有人,连其他座位的顾客都忍不住好奇地往门口看了一眼,可是门口并没有人。林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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