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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片荒无人烟的老林子,有好几百平方公里,直接连接到缅印那边的丛林。
拔地而起的榉木,郁郁葱葱,树冠盘根交错连成一片,遮天蔽日。进入丛林后,光线立马暗了下来。地上是一层厚厚的,已经有些糜烂的树叶,散发出一股子难闻的瘴气。
有毒的!
因为无人涉足,到处都生满了灌木,荆棘,各种从未见过的杂草,层层叠叠,挡住人类前进的脚步。
杂草丛中,空洞的树干里,四处可见火色蜥蜴,色彩斑斓的毒蛇,还有巴掌大的毒蜘蛛。
远处,几声鸟啼响起,听着像婴儿啼哭。
这便是丛林。
在这种一眼望不到边际,看不到天的地方,寻常人进入这种地方,呆上一天就会患上一种丛林综合症。它让人变得更压抑,焦躁,绝望。
不出三天,寻常人便会死在老林中。
或许是因为疾病,因为丛林中的水可不能乱喝,要不就是晚上睡觉被蚊子给叮的一身包,然后各种疾病缠身。
也可能是因为毒蛇猛兽,被咬死,被毒死。
要不就是饿死。
其实丛林中遍地是食物,只是普通人难以分辨,不知道该怎么找到这些东西。
总之,这可不是常人能呆的地方。
而秦天,一进入丛林后,就放佛鱼入大海一般,连迈动的脚步都变得欢快许多。
他将狙击枪背在身上,猫着身子,放佛灵活敏锐的猎豹,在茂密的灌木丛中自由穿梭,如履平地一般,脚步丝毫没有懈怠过。
他必须尽快找到洞穴的出口所在,一旦郑晓彪那边交上手,牲口组的人极有可能,会派人将东西送出去。
大概狂奔了十来分钟,身后传来一阵激烈的枪响声,其中还夹杂着高爆手雷的轰鸣声。
想来,那边已经交上手了。
秦天加快步伐,直奔印缅交界地狂奔而去。
估计出口应该会在那边,即使没有,他也可以先跑过去,再迂回寻找。
全力奔跑中的秦天,比起传说中的野人也不遑多让,一个窜步,人便已消失在数米开外。
又过了七八分钟,离印缅边境不远的地方,狂奔中的秦天,猝然顿住脚步,踮着脚尖,猫着身子,藏在一大树的树干后边。
论丛林作战,秦天是好手,刺客更是顶尖高手。
那个家伙,即使在冰天雪地,丛林,沙漠,他从来都赤脚。磨了这么多年,脚掌上那厚厚一层老皮,都快有皮鞋厚了,不夸张的说,钉子都扎不进去。
在丛林中飞速前行,刺客几乎可以不发出一点声息的,而且,他天生就懂得藏匿。
饶是秦天,只要他不释放出杀气的话,秦天也很难在丛林中找到他。
但是,相刺客那样的人,毕竟占极少数。
前边不远处,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脚步声。
有人。
穿过树叶间的缝隙,一只眼眸探了出来。
是牲口组的人。
一,二,三……
秦天靠着树干,从声音上来判断,这附近最起码也有二十好几个人,三五米一个人,端着机枪,呈扇形包抄过来。
他们再找谁?
嗅了嗅,湿稠的空气中还夹杂着一丝血腥味。
有人死了。
显然,在他们抵达这之前,这里就已经发生过战斗,并且死了人。
不管敌人的敌人是敌人还是朋友,先把敌人干了再说。
深吸了一口气,秦天把狙击枪拆了下来,装上消音器,架在树干上,瞄准其中一个牲口组成员的眉心处,并且扣下扳机。
“噗!”
一声闷响。
瞄准镜中,百米开外,那个牲口组的成员,脑瓜瞬间开裂,炸成肉泥。与此同时,他的躯干放佛被铁锤砸中,骤然倒飞三五米,撞在树干上,死的不能再死了。
“八嘎!”
离死者不远的另一个牲口组的成员,面色剧变,怒吼一声,端着机枪就准备开枪。
然而,又一声枪响,接着,又一个牲口倒在血泊中。
这时,听到枪响后,附近牲口组的成员,纷纷冲这边跑了过来。一边狂奔,一边漫无目的疯狂扫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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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片荒无人烟的老林子,有好几百平方公里,直接连接到缅印那边的丛林。
拔地而起的榉木,郁郁葱葱,树冠盘根交错连成一片,遮天蔽日。进入丛林后,光线立马暗了下来。地上是一层厚厚的,已经有些糜烂的树叶,散发出一股子难闻的瘴气。
有毒的!
因为无人涉足,到处都生满了灌木,荆棘,各种从未见过的杂草,层层叠叠,挡住人类前进的脚步。
杂草丛中,空洞的树干里,四处可见火色蜥蜴,色彩斑斓的毒蛇,还有巴掌大的毒蜘蛛。
远处,几声鸟啼响起,听着像婴儿啼哭。
这便是丛林。
在这种一眼望不到边际,看不到天的地方,寻常人进入这种地方,呆上一天就会患上一种丛林综合症。它让人变得更压抑,焦躁,绝望。
不出三天,寻常人便会死在老林中。
或许是因为疾病,因为丛林中的水可不能乱喝,要不就是晚上睡觉被蚊子给叮的一身包,然后各种疾病缠身。
也可能是因为毒蛇猛兽,被咬死,被毒死。
要不就是饿死。
其实丛林中遍地是食物,只是普通人难以分辨,不知道该怎么找到这些东西。
总之,这可不是常人能呆的地方。
而秦天,一进入丛林后,就放佛鱼入大海一般,连迈动的脚步都变得欢快许多。
他将狙击枪背在身上,猫着身子,放佛灵活敏锐的猎豹,在茂密的灌木丛中自由穿梭,如履平地一般,脚步丝毫没有懈怠过。
他必须尽快找到洞穴的出口所在,一旦郑晓彪那边交上手,牲口组的人极有可能,会派人将东西送出去。
大概狂奔了十来分钟,身后传来一阵激烈的枪响声,其中还夹杂着高爆手雷的轰鸣声。
想来,那边已经交上手了。
秦天加快步伐,直奔印缅交界地狂奔而去。
估计出口应该会在那边,即使没有,他也可以先跑过去,再迂回寻找。
全力奔跑中的秦天,比起传说中的野人也不遑多让,一个窜步,人便已消失在数米开外。
又过了七八分钟,离印缅边境不远的地方,狂奔中的秦天,猝然顿住脚步,踮着脚尖,猫着身子,藏在一大树的树干后边。
论丛林作战,秦天是好手,刺客更是顶尖高手。
那个家伙,即使在冰天雪地,丛林,沙漠,他从来都赤脚。磨了这么多年,脚掌上那厚厚一层老皮,都快有皮鞋厚了,不夸张的说,钉子都扎不进去。
在丛林中飞速前行,刺客几乎可以不发出一点声息的,而且,他天生就懂得藏匿。
饶是秦天,只要他不释放出杀气的话,秦天也很难在丛林中找到他。
但是,相刺客那样的人,毕竟占极少数。
前边不远处,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脚步声。
有人。
穿过树叶间的缝隙,一只眼眸探了出来。
是牲口组的人。
一,二,三……
秦天靠着树干,从声音上来判断,这附近最起码也有二十好几个人,三五米一个人,端着机枪,呈扇形包抄过来。
他们再找谁?
嗅了嗅,湿稠的空气中还夹杂着一丝血腥味。
有人死了。
显然,在他们抵达这之前,这里就已经发生过战斗,并且死了人。
不管敌人的敌人是敌人还是朋友,先把敌人干了再说。
深吸了一口气,秦天把狙击枪拆了下来,装上消音器,架在树干上,瞄准其中一个牲口组成员的眉心处,并且扣下扳机。
“噗!”
一声闷响。
瞄准镜中,百米开外,那个牲口组的成员,脑瓜瞬间开裂,炸成肉泥。与此同时,他的躯干放佛被铁锤砸中,骤然倒飞三五米,撞在树干上,死的不能再死了。
“八嘎!”
离死者不远的另一个牲口组的成员,面色剧变,怒吼一声,端着机枪就准备开枪。
然而,又一声枪响,接着,又一个牲口倒在血泊中。
这时,听到枪响后,附近牲口组的成员,纷纷冲这边跑了过来。一边狂奔,一边漫无目的疯狂扫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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