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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了个模特小媳妇。
身高一米八的。
两人属于闪婚,他也不介意模特爱的是他的钱还是他的人。之所以那么喜欢大长腿,实在是因为他个头不到一米五,跟老炮一个性质,都是玩炸弹的。
记得他们的婚礼,那女的,结婚时穿的白色婚纱,粉嫩的脚丫上踩着一双大红色高跟鞋。那男的,愣是整了个超级赛亚人的头型,加上头发,也就到那女的大腿根上。
怪滑稽!
婚礼后第二天,噩耗传来。
都死了!
洞房那天晚上,俩人啪啪啪七八次,整的挺费劲。昏昏沉沉,两人就睡了,迷迷糊糊间,男的感觉有人靠近床铺,刹那间,男的不由控制,本能的从枕头下抽出一把尖刀,嗤啦一声,把女的脖子给抹了。
猩红色的血液喷了他一脸。
以前在西伯利亚训练营,辛苦学来的保命技术,如今却成了结束矮子命运的杀手。
如果无法再适应宁静的生活,那他当雇佣兵还有什么意思?
连最后一点追求都没了。
最后,玩了三五年炸弹的矮子一颗炸弹把自己送离地表。
秦天不想在继续那样的生活,他也有追求。
事实上,去当佣兵,也正是因为他想见自己亲生父母,想突破,想更快的提升自记得实力,境界,所有他才会跑到国外战场上打磨自己。
而当下,特别是在快刀死后,扳机又昏迷不醒,那种感觉就越发的强烈。
不管未来的路怎样,秦天想着,自己总该为兄弟们谋一个出路。
屠夫最没追求,就喜欢玩游戏机。给他一游戏机,他能连续通宵玩个四五天。
肥狼那家伙最猥琐,此生唯日剧不看,号称是钻研日剧十几年。看过的日剧女忧躺一块,连成排的话,可绕地区三五圈。
快刀喜欢收藏世界各种千奇百怪的刀类。刀客嘛!倒是挺般配。刺客这个家伙居然喜欢收藏漫画,说出都觉得不可思议。
最让人啼笑皆非的还是刺客,这瘪犊子,从认识到现在,五六年了,从来没见过他穿过一次鞋。可他做任务挣来的钱,全花在收藏鞋上边了。
中东狼窝基地,特意腾出两个仓库让他存放。
陆希瑶就不用说,明摆着的,唯一的爱好就是秦天。
其实这样也挺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
有时候,秦天脑海中会情不自禁的蹦出一个画面。
五大三粗,长得跟大猩猩的屠夫,西装革履,油头粉面,出入正规公司,手里拎着的不是加特林重机枪,而是一公文包的话……那画面太美,秦天不敢深想。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很矛盾的个体。
刚加入雇佣军,在训练营那会儿。教练扯着嗓子告诫他们,想要活下去,就把安逸丢掉,死在战场上的,除了那些倒霉催的,剩下的都是因为过于安逸。
好不容易,历经生死,总算把安逸给丢掉了。他们成功把自己练的绷成一根绳儿,随时随刻都可以战斗。然而现在,秦天又要费尽力气,绞尽脑汁帮他们找回安逸。
不管怎样!
秦天下定决心,在自己追求梦想的同时,把他们拽出那条深不可测的道。
让他们也做个普通人,体验普通人的生活。
如果有一天,屠夫跟人发生冲突后,而不是拎着加特林重机枪把对方扫成筛子。而是冲对方怒吼一声,气势汹汹训斥道:“咱们法庭上见。”
那秦天真就成功了。
希望会有那么一天吧!
秦天开车载着陆希瑶回了狼窝,医院安全方面暂且交给屠夫负责。同时,秦天打电话叫白毛也带了一些人,安插在医院各个角落。
秦天回到狼窝到时候,徐盛居然破天荒的,坐在小花园,跟徐怡她们聚在一块。
其中,那个风韵犹存,半老徐娘的女人,可不就是徐盛再三隆重给秦天介绍过的钟倩嘛!
******
从今天开始,每天三更;早上十点一更,下午六点一更,晚上十点一更。
娶了个模特小媳妇。
身高一米八的。
两人属于闪婚,他也不介意模特爱的是他的钱还是他的人。之所以那么喜欢大长腿,实在是因为他个头不到一米五,跟老炮一个性质,都是玩炸弹的。
记得他们的婚礼,那女的,结婚时穿的白色婚纱,粉嫩的脚丫上踩着一双大红色高跟鞋。那男的,愣是整了个超级赛亚人的头型,加上头发,也就到那女的大腿根上。
怪滑稽!
婚礼后第二天,噩耗传来。
都死了!
洞房那天晚上,俩人啪啪啪七八次,整的挺费劲。昏昏沉沉,两人就睡了,迷迷糊糊间,男的感觉有人靠近床铺,刹那间,男的不由控制,本能的从枕头下抽出一把尖刀,嗤啦一声,把女的脖子给抹了。
猩红色的血液喷了他一脸。
以前在西伯利亚训练营,辛苦学来的保命技术,如今却成了结束矮子命运的杀手。
如果无法再适应宁静的生活,那他当雇佣兵还有什么意思?
连最后一点追求都没了。
最后,玩了三五年炸弹的矮子一颗炸弹把自己送离地表。
秦天不想在继续那样的生活,他也有追求。
事实上,去当佣兵,也正是因为他想见自己亲生父母,想突破,想更快的提升自记得实力,境界,所有他才会跑到国外战场上打磨自己。
而当下,特别是在快刀死后,扳机又昏迷不醒,那种感觉就越发的强烈。
不管未来的路怎样,秦天想着,自己总该为兄弟们谋一个出路。
屠夫最没追求,就喜欢玩游戏机。给他一游戏机,他能连续通宵玩个四五天。
肥狼那家伙最猥琐,此生唯日剧不看,号称是钻研日剧十几年。看过的日剧女忧躺一块,连成排的话,可绕地区三五圈。
快刀喜欢收藏世界各种千奇百怪的刀类。刀客嘛!倒是挺般配。刺客这个家伙居然喜欢收藏漫画,说出都觉得不可思议。
最让人啼笑皆非的还是刺客,这瘪犊子,从认识到现在,五六年了,从来没见过他穿过一次鞋。可他做任务挣来的钱,全花在收藏鞋上边了。
中东狼窝基地,特意腾出两个仓库让他存放。
陆希瑶就不用说,明摆着的,唯一的爱好就是秦天。
其实这样也挺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
有时候,秦天脑海中会情不自禁的蹦出一个画面。
五大三粗,长得跟大猩猩的屠夫,西装革履,油头粉面,出入正规公司,手里拎着的不是加特林重机枪,而是一公文包的话……那画面太美,秦天不敢深想。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很矛盾的个体。
刚加入雇佣军,在训练营那会儿。教练扯着嗓子告诫他们,想要活下去,就把安逸丢掉,死在战场上的,除了那些倒霉催的,剩下的都是因为过于安逸。
好不容易,历经生死,总算把安逸给丢掉了。他们成功把自己练的绷成一根绳儿,随时随刻都可以战斗。然而现在,秦天又要费尽力气,绞尽脑汁帮他们找回安逸。
不管怎样!
秦天下定决心,在自己追求梦想的同时,把他们拽出那条深不可测的道。
让他们也做个普通人,体验普通人的生活。
如果有一天,屠夫跟人发生冲突后,而不是拎着加特林重机枪把对方扫成筛子。而是冲对方怒吼一声,气势汹汹训斥道:“咱们法庭上见。”
那秦天真就成功了。
希望会有那么一天吧!
秦天开车载着陆希瑶回了狼窝,医院安全方面暂且交给屠夫负责。同时,秦天打电话叫白毛也带了一些人,安插在医院各个角落。
秦天回到狼窝到时候,徐盛居然破天荒的,坐在小花园,跟徐怡她们聚在一块。
其中,那个风韵犹存,半老徐娘的女人,可不就是徐盛再三隆重给秦天介绍过的钟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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