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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是微不足道的。而犯错误的这些人,大部分是自己当大股东,甚至是百分之百的私人公司。王石讲不行贿,大家认为他这是吹牛,其实,大家低估了王石作为正常男人的判断力。作为一个正常人,他不可能做这样的决策-我去行贿,让所有股东得利,最后我一个人坐牢。所以,治理结构在这里起了作用。如果是私人老板,那他就会想,我拎着钱进去搞定领导以后,我至少能得70%。那他的干劲得有多大?他可以铤而走险。而王石不会用自己坐牢、失去自由这个代价让所有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这是他的理性。
大家会发现,股东结构相对分散、创始人所占股份在30%左右的公司是相对比较理性的。而且,这样的公司的老板没有动力去拿钱行贿,因为行贿的回报不如他做好人的回报高。比如你持有30%的股份,搞定人你得30%,给别人70%,最后你还可能坐牢。如果你做好人,对于在A股市场上市的公司来说,做好人的溢价是10%~15%。也就是说,你的治理结构、价值观、团队、领导人魅力、产品等所有这些在资本市场上的溢价是10%~15%。举例来说,如果公司的价值是100亿元,你占30%的股份,溢价10%就是10亿元,那你就能得3亿元。也就是说,你做好人可以多赚3亿元,而且永远不会出事。但如果做坏人,你得3亿元,别人拿7亿元,最后你还得坐牢。
所以,治理结构会让一个人在处理政商关系时变得理性。我们在海南的时候就发誓,不管别人怎么样,我们一定要坚持做好人,我们希望自己成为“夜总会里的处女”,我们要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如果你没有这样的信心和决心来建立自己的价值观,并且把你的股东结构做好,那你就有可能像我前面讲的这个朋友一样,拎的包稍微大一点儿,就进去了。
企业只有采取“人机分离”的治理模式,才能保住财产
第二,我们来看看,究竟怎样才能把自己的财产保住。
大家知道,飞机一旦失事,基本上是机毁人亡,无一幸存。很多年以前,大陆的个别人脑子有问题,劫持飞机飞到台湾。这种人在大陆这边算叛徒,在台湾那边算义士,给黄金,然后飞机被扣留。后来进步了,进步以后是怎样的?不管是台湾飞到大陆来,还是大陆飞到台湾去,人留下,飞机送回去,这叫“人机分离”模式,也就是人留下,财产送回去。民营企业也存在这种非常有趣的“人机分离”现象,国美的人出状况了,接受了法律的制裁,但它的财产这架“飞机”还在外面正常运转。大家往前看,牟其中“机毁人亡”了,人倒了,公司没了;爱多的人倒了,公司没了。再往前看,在江湖时期,很多老板倒了,公司也随之烟消云散了。而现在呢?物美的原董事长也因为一些过失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但物美的运转非常正常,柳传志的基金还投资了物美,现在物美比“大哥”在外面的时候一点儿都不差。为什么会这样呢?凡是能做到“人机分离”的公司,都有几个特点:第一,是股份公司;第二,不是一个老板绝对控股;第三,至少应该上市,最好是在香港上市。只有这样,公司的财产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经理人和职业团队才能有所分工,在脱离了创办人的时候,公司才能正常运转。而“机毁人亡”的这些公司,大部分是百分之百的私人公司,而且没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人的直接委托关系以及分工明确的授权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私人老板一旦出事,公司就完蛋了。
我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在我们房地产行业,有个年轻人二十几岁就进了秦城监狱,当时他的公司完全是他自己当私人老板,唯一不同的是,另一家大公司给他派了经理人和董事,相当于托管了。也就是说,在他失去自由以后,他的公司是由那家大公司派来的董事和经理在管理。他出来之后,发现公司比他在的时候还好,所以他就把公司变成了股份公司,把他自己的股份做了适当的分割,并请了职业的经理人来做。现在,这家公司已经成为该省规模最大的房地产公司,而这个老板才30多岁,他充分体会到了只有“人机分离”,才能保住自己的财产。
股份是微不足道的。而犯错误的这些人,大部分是自己当大股东,甚至是百分之百的私人公司。王石讲不行贿,大家认为他这是吹牛,其实,大家低估了王石作为正常男人的判断力。作为一个正常人,他不可能做这样的决策-我去行贿,让所有股东得利,最后我一个人坐牢。所以,治理结构在这里起了作用。如果是私人老板,那他就会想,我拎着钱进去搞定领导以后,我至少能得70%。那他的干劲得有多大?他可以铤而走险。而王石不会用自己坐牢、失去自由这个代价让所有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这是他的理性。
大家会发现,股东结构相对分散、创始人所占股份在30%左右的公司是相对比较理性的。而且,这样的公司的老板没有动力去拿钱行贿,因为行贿的回报不如他做好人的回报高。比如你持有30%的股份,搞定人你得30%,给别人70%,最后你还可能坐牢。如果你做好人,对于在A股市场上市的公司来说,做好人的溢价是10%~15%。也就是说,你的治理结构、价值观、团队、领导人魅力、产品等所有这些在资本市场上的溢价是10%~15%。举例来说,如果公司的价值是100亿元,你占30%的股份,溢价10%就是10亿元,那你就能得3亿元。也就是说,你做好人可以多赚3亿元,而且永远不会出事。但如果做坏人,你得3亿元,别人拿7亿元,最后你还得坐牢。
所以,治理结构会让一个人在处理政商关系时变得理性。我们在海南的时候就发誓,不管别人怎么样,我们一定要坚持做好人,我们希望自己成为“夜总会里的处女”,我们要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如果你没有这样的信心和决心来建立自己的价值观,并且把你的股东结构做好,那你就有可能像我前面讲的这个朋友一样,拎的包稍微大一点儿,就进去了。
企业只有采取“人机分离”的治理模式,才能保住财产
第二,我们来看看,究竟怎样才能把自己的财产保住。
大家知道,飞机一旦失事,基本上是机毁人亡,无一幸存。很多年以前,大陆的个别人脑子有问题,劫持飞机飞到台湾。这种人在大陆这边算叛徒,在台湾那边算义士,给黄金,然后飞机被扣留。后来进步了,进步以后是怎样的?不管是台湾飞到大陆来,还是大陆飞到台湾去,人留下,飞机送回去,这叫“人机分离”模式,也就是人留下,财产送回去。民营企业也存在这种非常有趣的“人机分离”现象,国美的人出状况了,接受了法律的制裁,但它的财产这架“飞机”还在外面正常运转。大家往前看,牟其中“机毁人亡”了,人倒了,公司没了;爱多的人倒了,公司没了。再往前看,在江湖时期,很多老板倒了,公司也随之烟消云散了。而现在呢?物美的原董事长也因为一些过失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但物美的运转非常正常,柳传志的基金还投资了物美,现在物美比“大哥”在外面的时候一点儿都不差。为什么会这样呢?凡是能做到“人机分离”的公司,都有几个特点:第一,是股份公司;第二,不是一个老板绝对控股;第三,至少应该上市,最好是在香港上市。只有这样,公司的财产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经理人和职业团队才能有所分工,在脱离了创办人的时候,公司才能正常运转。而“机毁人亡”的这些公司,大部分是百分之百的私人公司,而且没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人的直接委托关系以及分工明确的授权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私人老板一旦出事,公司就完蛋了。
我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在我们房地产行业,有个年轻人二十几岁就进了秦城监狱,当时他的公司完全是他自己当私人老板,唯一不同的是,另一家大公司给他派了经理人和董事,相当于托管了。也就是说,在他失去自由以后,他的公司是由那家大公司派来的董事和经理在管理。他出来之后,发现公司比他在的时候还好,所以他就把公司变成了股份公司,把他自己的股份做了适当的分割,并请了职业的经理人来做。现在,这家公司已经成为该省规模最大的房地产公司,而这个老板才30多岁,他充分体会到了只有“人机分离”,才能保住自己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