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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是有些醉意。她抿着唇瓣忍笑,翻身跪坐上长椅,攀上他的肩头端详着他的表情,不放过一丝一毫的变化。
“嗯?”利慎平摸摸她的脸颊,觉得她好奇的眼神真可爱,“怎么了?”
他的语调绵长,有种说不出的慵懒。
她嘴角的笑意像一朵白净的花,徐徐地绽放在夜里。
“你是不是喝醉了?”
“没有。”
习尽欢笑意更深,“撒谎。”
利慎平摇摇头,又否认了一次,“没有,没有喝醉。”
他看着她,一双澄净的眼眸像是沾上夜半的露水,带着些雾蒙蒙。
习尽欢觉得他的说话的样子跟平时大相径庭,忍不住逗他,“就是喝醉了,还不承认。”
两只手摸上他的脸颊,她故作不满地说:“你知道吗,女朋友说有就是有。”
利慎平放松身体,靠在椅背上,微微向后仰头,闭着眼笑了笑。
笑容里带着一丝丝宠溺和纵容。
他伸手揽住她的后腰,将她整个人往自己身上带。
“来,坐我腿上。”
习尽欢小声惊呼,还没来得及拒绝,身上一轻,就落在了她的腿上。她抵在他的胸口,扭捏了一下,“我很重的。”
他笑了笑,没说话。
整个人被他圈在怀里,她只觉得身上都暖了起来。
利慎平看着她,眼神温柔似水。
“你上次问我是不是对你一见钟情,”他淡淡地说,“不是的。”
习尽欢对这个问题其实不是很在意,不是就不是啊,只是他是真心实意喜欢她就好。
“我也不是,”她笑嘻嘻地捧住他的脸颊,“咱们扯平了。”
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忍不住笑意更深。
“不是一见钟情,可是第一次见面的印象的却很深刻。”
利慎平反手握住她的手腕,让她的掌心贴合上自己的脸颊。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单脚踩着高跟鞋,手上还拿了一只,”他轻笑出声,“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厉害的小姑娘。”
习尽欢讪讪的,“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凶?很泼妇?”
“没有,”他想起初见时的情景,笑容温和,“只觉得你的毛衣很好看。”
“啊?什么毛衣?”她顿了顿才想起来,他说的是那件彩色乱织的毛衣外套,恍然道,“你很喜欢那件衣服吗?”上次还专门拍夕阳晚霞,说是她的衣服。
利慎平没有说话,望着她的眼神有一点醉意。
不是喜欢那件衣服,而是那件像是彩虹一样缤纷的衣服,让他过目不忘。
如同,她像是一道彩虹,出现在他平凡无奇的生命中。
他静静地凝视着她,嘴角微扬,白皙如玉的面颊沾上了些许微醺的色泽。
见他不答,她故意说,“那件外套是我姨妈请人手打的,你要是喜欢的话,我下次叫姨妈帮你也打一件啊。”
他低低地笑开,不置可否,将她拉低贴近他怀里,“你的名字也是姨妈取得吗?”
“那怎么会呢,是我爸爸取得啊。”习尽欢歪了歪头,“你知道的,我妈妈生我的时候难产走了,我爸爸觉得我很可怜,就希望我这辈子可以开心一些。”
利慎平应了一声,倾身在她的眉心落下一吻。
清润的嗓音微微沙哑,“是个好名字。”
习尽欢看着他的目光,想起当初,他不笑的时候,眉宇之间总是有一股淡淡的忧郁。
她甚至一度以为是他生病了,或者身体不好。
现在想来,也许是真的不开心吧。
习尽欢垂下眼眸,目光无意识地落在他胸口,衬衫上的纽扣是贝母做的,在她的轻轻转动下,反射出柔和的微光。
锦衣玉食的生活,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可是真的含着金汤匙出身的人,未必就比普通人过得更加顺遂。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可与人言者无二三。
习尽欢胡乱想起曾经听说过的,关于他的种种,过去之于他,大概也是忧多喜少。她看着眼前的男人,一颗心跟着软了下来。
怎么会有人舍得对他不好呢?
她双手揽过他,整个人乖巧地贴在他的胸膛上,轻声说:“现在你不再是一个人了,知道吗?以后要是遇到不开心的事情,要跟我说,我是你女朋友嘛,虽然你们公司的事情我可能不会懂,但是多一个人商量总是好的。”
顿了顿,她仰起头冲他咧出一抹笑。
“利慎平,以前就算了,以后啊,我们都会很开心的。”
她的眼睛里像是倒映着满天繁星,他无声地扬起笑,低头亲吻她的嘴唇。
在似甜非甜的酒香之中,相濡以沫。
良久。
他满足地抱住怀里的人。
“尽欢。”
“嗯?”
“我爱你。”
概是有些醉意。她抿着唇瓣忍笑,翻身跪坐上长椅,攀上他的肩头端详着他的表情,不放过一丝一毫的变化。
“嗯?”利慎平摸摸她的脸颊,觉得她好奇的眼神真可爱,“怎么了?”
他的语调绵长,有种说不出的慵懒。
她嘴角的笑意像一朵白净的花,徐徐地绽放在夜里。
“你是不是喝醉了?”
“没有。”
习尽欢笑意更深,“撒谎。”
利慎平摇摇头,又否认了一次,“没有,没有喝醉。”
他看着她,一双澄净的眼眸像是沾上夜半的露水,带着些雾蒙蒙。
习尽欢觉得他的说话的样子跟平时大相径庭,忍不住逗他,“就是喝醉了,还不承认。”
两只手摸上他的脸颊,她故作不满地说:“你知道吗,女朋友说有就是有。”
利慎平放松身体,靠在椅背上,微微向后仰头,闭着眼笑了笑。
笑容里带着一丝丝宠溺和纵容。
他伸手揽住她的后腰,将她整个人往自己身上带。
“来,坐我腿上。”
习尽欢小声惊呼,还没来得及拒绝,身上一轻,就落在了她的腿上。她抵在他的胸口,扭捏了一下,“我很重的。”
他笑了笑,没说话。
整个人被他圈在怀里,她只觉得身上都暖了起来。
利慎平看着她,眼神温柔似水。
“你上次问我是不是对你一见钟情,”他淡淡地说,“不是的。”
习尽欢对这个问题其实不是很在意,不是就不是啊,只是他是真心实意喜欢她就好。
“我也不是,”她笑嘻嘻地捧住他的脸颊,“咱们扯平了。”
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忍不住笑意更深。
“不是一见钟情,可是第一次见面的印象的却很深刻。”
利慎平反手握住她的手腕,让她的掌心贴合上自己的脸颊。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单脚踩着高跟鞋,手上还拿了一只,”他轻笑出声,“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厉害的小姑娘。”
习尽欢讪讪的,“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凶?很泼妇?”
“没有,”他想起初见时的情景,笑容温和,“只觉得你的毛衣很好看。”
“啊?什么毛衣?”她顿了顿才想起来,他说的是那件彩色乱织的毛衣外套,恍然道,“你很喜欢那件衣服吗?”上次还专门拍夕阳晚霞,说是她的衣服。
利慎平没有说话,望着她的眼神有一点醉意。
不是喜欢那件衣服,而是那件像是彩虹一样缤纷的衣服,让他过目不忘。
如同,她像是一道彩虹,出现在他平凡无奇的生命中。
他静静地凝视着她,嘴角微扬,白皙如玉的面颊沾上了些许微醺的色泽。
见他不答,她故意说,“那件外套是我姨妈请人手打的,你要是喜欢的话,我下次叫姨妈帮你也打一件啊。”
他低低地笑开,不置可否,将她拉低贴近他怀里,“你的名字也是姨妈取得吗?”
“那怎么会呢,是我爸爸取得啊。”习尽欢歪了歪头,“你知道的,我妈妈生我的时候难产走了,我爸爸觉得我很可怜,就希望我这辈子可以开心一些。”
利慎平应了一声,倾身在她的眉心落下一吻。
清润的嗓音微微沙哑,“是个好名字。”
习尽欢看着他的目光,想起当初,他不笑的时候,眉宇之间总是有一股淡淡的忧郁。
她甚至一度以为是他生病了,或者身体不好。
现在想来,也许是真的不开心吧。
习尽欢垂下眼眸,目光无意识地落在他胸口,衬衫上的纽扣是贝母做的,在她的轻轻转动下,反射出柔和的微光。
锦衣玉食的生活,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可是真的含着金汤匙出身的人,未必就比普通人过得更加顺遂。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可与人言者无二三。
习尽欢胡乱想起曾经听说过的,关于他的种种,过去之于他,大概也是忧多喜少。她看着眼前的男人,一颗心跟着软了下来。
怎么会有人舍得对他不好呢?
她双手揽过他,整个人乖巧地贴在他的胸膛上,轻声说:“现在你不再是一个人了,知道吗?以后要是遇到不开心的事情,要跟我说,我是你女朋友嘛,虽然你们公司的事情我可能不会懂,但是多一个人商量总是好的。”
顿了顿,她仰起头冲他咧出一抹笑。
“利慎平,以前就算了,以后啊,我们都会很开心的。”
她的眼睛里像是倒映着满天繁星,他无声地扬起笑,低头亲吻她的嘴唇。
在似甜非甜的酒香之中,相濡以沫。
良久。
他满足地抱住怀里的人。
“尽欢。”
“嗯?”
“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