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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拜见李华
千璃的正式征令下来,楚家上下无不兴奋异常,原本小气吝啬的楚父破天荒的召集家族成员晚上准备要热闹一场。
千璃笑着和楚父说道:“岳丈大人,小婿现在要先去乡有秩李华李大人家里拜会,再去三老颜熊颜公那里去拜别,这些都是礼仪,不能丢,你昨日不是还嘱托我一定要去方荣大人那里送礼么,你都准备好了,我今日也必定要去,忙完不知道几时了。”
楚父笑道:“无妨无妨,你忙你的,我也只觉得近些年来没甚大事发生,楚家现在凝聚力已然失去,这次借贤婿的出仕,让家里再热闹一下。”
千璃暗笑,这楚父明显是想在亲戚朋友面前炫耀一番。
不过也并无妨碍,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一个人发达了,还不能去跟身边的人炫耀,那再发达,也会觉得成就感不足。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里,千璃不喜欢参加同学会的原因,很多没上大学的同学人家都已经开车做生意了,而上大学的那帮人,一天忙着找工作,到处碰壁,这么大的落差,聚会能有什么好结果,无非是听某些人炫耀吹嘘罢了。
但这也是人之常情……
千璃二世为人,也能理解和包容了。
带着鹿鸣和张霖两人一同走出楚府。
背后原大一脸不甘,这鹿鸣以前三棍子闷不出来一个屁,现在千璃发达了,这人好像一下变得不一样,在护卫中的地位直线上升,面对他时的气势都不一般,原大总是感觉被压抑着。
看着鹿鸣跟着千璃一起出门,并不带他,原大啐了一口唾沫,“小人得志……”
……
乡有秩李华家并不是和楚府一个里,在隔壁里,是乡治,乡治毕竟繁荣,虽然乡市并不是天天有,却也比较热闹,是梨花乡最热闹的地方。
“市”分几种,在县城里的是“县市”,在乡治的是“乡市”,在亭里的是“亭市”,在有些里中还有“里市”。
“县市”就如后世的“市场”,有墙垣,有店铺,有货仓,有专门的机构和人管理。“乡市”、“亭市”、“里市”则就如后世北方农村的“集”,在特定的日子里,老百姓约定俗成、自发聚集,买卖货物、互通有无。
穿过乡市,很快走到李华府邸的。
李华家虽然不比县里方家那般壮大豪宅,却也比起普通富豪还要大的多了。
乡有秩为郡属任命,秩百石,也就是月奉十六斛米粮,但只是这样的俸禄,李华是万万不可能住的这么大的宅院。
乡有秩或蔷夫,也就是乡长,他的职责主管一乡诉讼和赋税徭役,这个权力可见已经很大,因而这个职位其实是相当抢手的,一般乡有秩或蔷夫都是本地的名门望族,或者相当有才干备受推崇的能人任职,不过李华这个职位到底是如何得来的,就不得而知了,因为李家在梨花乡并不是什么望族,也不是本地根深蒂固的大户。
看到李华大门,门板黑漆,石狮瞠目张怒,张霖快步上去敲门。
开门的是一个年近六旬清瘦,穿着长袍的老者,疑惑的看向三人。
千璃随着锻炼的精深,身上越来越精瘦有力,但不知是否在琉璃珠的影响下,皮肤愈发白净,脸部线条反而越偏向柔和,甚至有些阴柔俊美,这让千璃有点莫名,他自身更喜欢硬朗刚直,线条感强力的猛汉模样。
不过阴柔反倒也有阴柔的好处,东汉末年,贵族门阀的子弟中极为流行熏香化妆,千璃这天生的阴柔反而是自然状态下,最受欢迎的类型。
此刻他头戴玉箍,束发而起,脊背挺直,腰挎直剑,骨子里还是给人精健之感,只不过他身边的两... -->>
第三十四章 拜见李华
千璃的正式征令下来,楚家上下无不兴奋异常,原本小气吝啬的楚父破天荒的召集家族成员晚上准备要热闹一场。
千璃笑着和楚父说道:“岳丈大人,小婿现在要先去乡有秩李华李大人家里拜会,再去三老颜熊颜公那里去拜别,这些都是礼仪,不能丢,你昨日不是还嘱托我一定要去方荣大人那里送礼么,你都准备好了,我今日也必定要去,忙完不知道几时了。”
楚父笑道:“无妨无妨,你忙你的,我也只觉得近些年来没甚大事发生,楚家现在凝聚力已然失去,这次借贤婿的出仕,让家里再热闹一下。”
千璃暗笑,这楚父明显是想在亲戚朋友面前炫耀一番。
不过也并无妨碍,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一个人发达了,还不能去跟身边的人炫耀,那再发达,也会觉得成就感不足。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里,千璃不喜欢参加同学会的原因,很多没上大学的同学人家都已经开车做生意了,而上大学的那帮人,一天忙着找工作,到处碰壁,这么大的落差,聚会能有什么好结果,无非是听某些人炫耀吹嘘罢了。
但这也是人之常情……
千璃二世为人,也能理解和包容了。
带着鹿鸣和张霖两人一同走出楚府。
背后原大一脸不甘,这鹿鸣以前三棍子闷不出来一个屁,现在千璃发达了,这人好像一下变得不一样,在护卫中的地位直线上升,面对他时的气势都不一般,原大总是感觉被压抑着。
看着鹿鸣跟着千璃一起出门,并不带他,原大啐了一口唾沫,“小人得志……”
……
乡有秩李华家并不是和楚府一个里,在隔壁里,是乡治,乡治毕竟繁荣,虽然乡市并不是天天有,却也比较热闹,是梨花乡最热闹的地方。
“市”分几种,在县城里的是“县市”,在乡治的是“乡市”,在亭里的是“亭市”,在有些里中还有“里市”。
“县市”就如后世的“市场”,有墙垣,有店铺,有货仓,有专门的机构和人管理。“乡市”、“亭市”、“里市”则就如后世北方农村的“集”,在特定的日子里,老百姓约定俗成、自发聚集,买卖货物、互通有无。
穿过乡市,很快走到李华府邸的。
李华家虽然不比县里方家那般壮大豪宅,却也比起普通富豪还要大的多了。
乡有秩为郡属任命,秩百石,也就是月奉十六斛米粮,但只是这样的俸禄,李华是万万不可能住的这么大的宅院。
乡有秩或蔷夫,也就是乡长,他的职责主管一乡诉讼和赋税徭役,这个权力可见已经很大,因而这个职位其实是相当抢手的,一般乡有秩或蔷夫都是本地的名门望族,或者相当有才干备受推崇的能人任职,不过李华这个职位到底是如何得来的,就不得而知了,因为李家在梨花乡并不是什么望族,也不是本地根深蒂固的大户。
看到李华大门,门板黑漆,石狮瞠目张怒,张霖快步上去敲门。
开门的是一个年近六旬清瘦,穿着长袍的老者,疑惑的看向三人。
千璃随着锻炼的精深,身上越来越精瘦有力,但不知是否在琉璃珠的影响下,皮肤愈发白净,脸部线条反而越偏向柔和,甚至有些阴柔俊美,这让千璃有点莫名,他自身更喜欢硬朗刚直,线条感强力的猛汉模样。
不过阴柔反倒也有阴柔的好处,东汉末年,贵族门阀的子弟中极为流行熏香化妆,千璃这天生的阴柔反而是自然状态下,最受欢迎的类型。
此刻他头戴玉箍,束发而起,脊背挺直,腰挎直剑,骨子里还是给人精健之感,只不过他身边的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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