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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www.bqg.la,猩红崛起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我要失去他了。

    没有任何理由,只是直觉,哪怕他和往常一样,每天带着那副厚厚的黑框眼镜去给学生上课,下课了在自己的工作室里研究那些蒸汽机,就好像一切都和平常一样。

    可我就是知道,我要失去他了。

    ————————————

    我叫秦悦心,今年三十六岁,有一位爱我的老公,有一对可爱的儿女。在很多人眼中,我是幸福生活的标准,是美好人生的尺度。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从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他。

    他叫石生,很少见的姓,很普通的名字。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大学校园的图书馆里,冬日的阳光透过大大的落地窗照射在榉木桌面上,暖暖的。他拿着一本书坐在我对面,很认真的看。

    不知道当时是出于什么心理,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一直羞于和陌生人搭话的我,在他坐下五分钟后,忍不住问了他一个问题。

    “同学,你是哲学院的么?”

    我现在都还记得他的样子,有些茫然的抬起头,黑色的瞳孔深邃如井,看不到思绪。他带着一副黑框眼镜,镜片很厚,声音低沉,好像有些忧伤。

    “哦,我不是,我是热能动力工程专业的,不是哲学院的。”

    他很礼貌,可礼貌中有些隐隐的抗拒,那种感觉,就好像整个世界中,只有他一个异类。而且,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我们学校还有热能动力工程这个专业。

    不过,他似乎并不是一位情商很低的人,在回答了我的问题之后,他迅速的明白了我的问题的出处。在他的手中,是一本厚厚的《毛泽东选集》,看书页的成色,至少有几十年的历史了。

    “这个,是我的爱好,很少见吧?”,他笑了笑,有些腼腆,有些疏离。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我的爱人,我的夫君。

    ————————————

    第二次见到他,是三个月之后,学校和北京市联合组织的学生创新科技大赛上,他代表动力与机械学院参赛,而他参赛的作品,是一架半人大小的蒸汽机。

    当时的我大概只知道,蒸汽机是在内燃机出现之前,人类的主要动力。在我的印象里,和蒸汽机联系在一起的,是哐当哐当冒着黑烟的火车头,和到处扬灰的煤炭。对我来说,蒸汽机,就好像是来自古代的怪物,冰冷而狰狞。

    可他制作的那台蒸汽机,在决赛的舞台上却有着不一样的美感,银光灿灿的。我听不懂那些专家什么热效率、转换率之类的评语,我只知道最后拿了二等奖的他,在台上笑的像个小孩。

    那天晚上,我通过自己的姐妹,要到了他的电话,约他吃饭。

    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人生最重要的决定。

    ——————————

    “……一般女孩子都不喜欢这些东西。”

    在学校东门外小小的咖啡馆里,他一只手用勺子搅拌着咖啡,另一只手肘压在小圆桌的桌面,有些好奇的看着我。

    “你喜欢么?”

    “啊……哦……我……”

    我有些慌乱,这是我第一次主动约一个陌生男生出来吃饭,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楚为什么是他。也许是那天丘比特路过图书馆,朝着我的后背射了一箭。也许是昨晚的颁奖台上,他认真的介绍自己的蒸汽机的那种精神。也许,只是我自己不知道哪根脑筋抽风的随性之举。

    “……我其实……还好……”,我嗫喏着,虽然这个约会是我发起的,可真的坐在了他的对面,我才发现自己对他的了解少的可怜。他是哪里人,喜欢什么电影,看什么书,做什么运动,有没有女朋友,我统统不知道,就连我自己为什么要把他约出来的原因,都在我紧张的脑袋里变得模糊。

    “哦,还挺难得的”,他好像误解了我的意思,打开了话匣子,“……你知道么?蒸汽机其实是比内燃机更有效率的一种能源,对环境的污染也更少,现在热电厂用的蒸汽轮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而且,要论大功率输出的效率和上限,蒸汽机也远远要高于内燃机,在特大型船舶、重载设备等需要大功率动力设备的场合,蒸汽轮机有远比燃气轮机要高的使用率……”

    那天晚上,他很兴奋,和我说了很多。可文学系的我又哪里有什么兴趣听三叠回流叶片和单晶指向塑形的技术代差,又哪有什么知识储备去理解三级高压汽轮和七级低压汽轮的选择和优劣。我只是安静的看着他,倾听。

    只是倾听而已。

    不记得是谁说过了,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

    “我们,还能见面么?”

    那天分别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带着一顶滑稽的小帽子,搓着手。冬末春初的北京并不温暖,我和他都想尽早回到宿舍。

    “我们……”,他犹豫了一下,“你还是不要喜欢我比较好。”

    “啊?!”

    那是我第一次被人拒绝,在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他之前。可让我惊讶的是,自己并没有多少生气,只是感觉有些好笑。

    他哪里来的自信,觉得我会喜欢他?

    “……对不起,我……”

    他好像也知道这样的答案是一种冒犯,然而似乎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在推着他,让他无法停下脚步。

    “……我总有一天会离开,我怕伤害你。”

    那是那天晚上,他讲给我的最后一句话。在深深的夜色里,在学校昏黄的路灯下,戴着眼镜、身形瘦削的他转身离去,决绝而孤单。

    就好像,独自一人走向不可战胜敌人的英雄,让人迷醉。

    ————————

    我们还是在一起了。

    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只是吃了几次饭,看了两场电影,他就主动牵起了我的手。他的手暖暖的,手心有些湿润。不记得在哪本书上看到过,人在紧张的时候,手心会湿润。可我的印象里,他从来没有紧张过。

    从来没有。

    不论是那篇优秀的毕业论文,还是得到出国深造的机会,还是听说我也要陪他一起的好消息。不论是我在他生日给他送上他最喜欢的《差分机》英文原版,还是他站在我的面前,把戒指戴在我的手上,我从来都没有看到他紧张过。

    就好像,他是这个世界的过客,所有这个世界的存在,包括我自己,对他而言,都只是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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