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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觉得韩信是抢了他的位子,所以才耿耿于怀,有意为难他。却没有想过这其实对他也可能是个机遇,田市若是好好的辅佐韩信,将来韩信扬名之时,他自然也能跟着水涨船高。
相通了这个关节,田市沉重了一天的心情忽然轻松了起来,他发现自己确实是钻牛角尖了。
韩信笑着看着他,见他似乎已有所悟,也就不再多言,看了看太阳,便道;“田大人,时辰差不多了,我们继续操练吧。”
田市站起身子来,深深一鞠到底,沉声道:“末将领命。”
***
到了傍晚收操的时候,奚达却派人里传唤韩信。韩信变将收整队伍的事情托付给田市,又让狗子将白马牵回了营帐,他自己的则轻身前往赴约。
到了奚达的大帐,却发现里面早已坐了四人,韩信也认得奚达一人,其他料想也是军中同僚。
奚达见韩信到了,便哈哈一笑,迎了上去。韩信躬身行礼道;“参加军侯。”
“哎~”奚达连忙上前扶起了韩信,笑着说道;“大家以后都是兄弟,何必如此拘礼呢,韩曲侯快快请起。”
韩信微微欠身,“大人还是直呼韩信的名字吧。”
奚达点了点头,呵呵一笑,“也好,老是叫来叫去也显得繁琐,来,韩信,我替你介绍几位兄弟。”
说完拉着韩信走到四人面前,指着一个长相略为斯文的男人介绍道;“这是我们五营的行军司马齐姜。”
那齐姜看上去还十分年轻,不到三十的年纪,脸上一直带着淡淡的微笑,冲韩信友好的点了点头。奚达又指着另外两人说道:“这是一曲的曲侯范雍,这是三曲的曲侯吴歇,你们三个是同僚,更应该亲近亲近。”
韩信和三人纷纷笑着打了招呼,算是认识了。齐姜是赵人,行军司马从事的大多是军中的文职工作,所以齐姜看上去带着些文官的气味,一直没怎么说话,只是微笑着听。范雍是燕人,看上去是个冷面大汉,倒也不是对韩信有偏见,而是他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不苟言笑。吴歇则与之相反,生性豪爽,没多一会就和韩信称兄道弟上了。他和右营的主将荆骏一样,是出身于一个没落的世家,可惜他的能力和运气没荆骏好。
五人聊了会,奚达看了看天色渐晚,便拍着肚子笑道;“几个大男人坐着干聊有什么意思,今晚我做东,百花楼,如何?”
听到奚达这句话,除了韩信外的其他四人都露出了会心的笑容,吴歇更是笑道;“难得老大今天放血,小弟自然是赞成至极,五体投地,啊不,是六体投地,哈哈哈哈……”
韩信开始还没听太懂,待听见黄歇一番话便明白要去的地方时什么了,心中老实有些不太愿意去那种地方,可又不好扫大家兴致,无奈只好跟去。
******
上郡虽为北部要地,可人口还及不上关中和中原腹地的一个大县,军事意义远远大于政治经济意义。所以肤施虽然是郡治所在,可规格也就和中原的一个小县城相当,只有简单的几条市集,街上来回走动的也大多是军卒和家眷。寥寥落落的几个行人,让肤施看上去有些冷清。
可是,有一个行业却出奇的火爆。
肤施既是北军的大营所在,长年驻扎着六万大军,再加上修筑长城和运送粮草的劳役,所以人数并不少,但却有个关键的问题——那就是男人太多了,而女人少之又少。虽说肤施城中也有些随军军眷,但那只是些高级军官才有的待遇,再就是本地从军的士卒。大多数像奚达这样的军中将士,都是家远在咸阳和中原。
男人多了,就要解决男人的问题。北军长年驻扎在荒凉的北地,吃着粗劣的食物,到处随地扎营,和最凶狠的匈奴人作战,忍受着对家人的思念。有时候上层的将领也会对属下抢掠匈奴女子睁一眼闭一只眼,只要做的不是太过火,一般没有人会不识趣的去过问追究。
这些都只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于是大大小小的青楼勾栏就纷纷在北地扎根了。尤其是大营所在的肤施,更是一片畸形的繁荣。将士们在外征战过来,怀中揣着的都是刀口舔血挣来的钱,这时候青楼变成了他们最好的放纵场所。
要说起肤施城的青楼,自然是百花楼和醉月阁艳冠群芳。
PS:一点点说明,有很多大大看到钉马掌还有封狼居胥会有疑问,江南在这里说下俺的看法呢。其实写这个之前我查了不少资料,钉马掌的技术最早是在公元前罗马人的记载里面出现的,至于中国什么时候出现的并没有定论,有种比较主流的说法,汉武帝对匈奴作战中,马掌已经出现,所以江南这才推测七十年前的秦末,也可能会有的。因为众所皆知,秦人对于兵器的严格和疯狂性,西方工业时代诞生的标准化在两千年前的秦朝就已经出现了,整个汉代,几乎是完全继承了秦朝的那一套完善制度和技术。
狼居胥山是匈奴人的圣山,‘封’的意思是封禅征服的意思,只是历史上做到封狼居胥的只有霍去病一人而已。所以封狼居胥这个典故是出于汉武时期,但汉武之前,广大的中原同胞们还是很想干的嘛,比如秦始皇同志,他就不止想封狼居胥,还想拿着匈奴单于的头骨在狼居胥山上随地大小便。(未完待续)
他一直觉得韩信是抢了他的位子,所以才耿耿于怀,有意为难他。却没有想过这其实对他也可能是个机遇,田市若是好好的辅佐韩信,将来韩信扬名之时,他自然也能跟着水涨船高。
相通了这个关节,田市沉重了一天的心情忽然轻松了起来,他发现自己确实是钻牛角尖了。
韩信笑着看着他,见他似乎已有所悟,也就不再多言,看了看太阳,便道;“田大人,时辰差不多了,我们继续操练吧。”
田市站起身子来,深深一鞠到底,沉声道:“末将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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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傍晚收操的时候,奚达却派人里传唤韩信。韩信变将收整队伍的事情托付给田市,又让狗子将白马牵回了营帐,他自己的则轻身前往赴约。
到了奚达的大帐,却发现里面早已坐了四人,韩信也认得奚达一人,其他料想也是军中同僚。
奚达见韩信到了,便哈哈一笑,迎了上去。韩信躬身行礼道;“参加军侯。”
“哎~”奚达连忙上前扶起了韩信,笑着说道;“大家以后都是兄弟,何必如此拘礼呢,韩曲侯快快请起。”
韩信微微欠身,“大人还是直呼韩信的名字吧。”
奚达点了点头,呵呵一笑,“也好,老是叫来叫去也显得繁琐,来,韩信,我替你介绍几位兄弟。”
说完拉着韩信走到四人面前,指着一个长相略为斯文的男人介绍道;“这是我们五营的行军司马齐姜。”
那齐姜看上去还十分年轻,不到三十的年纪,脸上一直带着淡淡的微笑,冲韩信友好的点了点头。奚达又指着另外两人说道:“这是一曲的曲侯范雍,这是三曲的曲侯吴歇,你们三个是同僚,更应该亲近亲近。”
韩信和三人纷纷笑着打了招呼,算是认识了。齐姜是赵人,行军司马从事的大多是军中的文职工作,所以齐姜看上去带着些文官的气味,一直没怎么说话,只是微笑着听。范雍是燕人,看上去是个冷面大汉,倒也不是对韩信有偏见,而是他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不苟言笑。吴歇则与之相反,生性豪爽,没多一会就和韩信称兄道弟上了。他和右营的主将荆骏一样,是出身于一个没落的世家,可惜他的能力和运气没荆骏好。
五人聊了会,奚达看了看天色渐晚,便拍着肚子笑道;“几个大男人坐着干聊有什么意思,今晚我做东,百花楼,如何?”
听到奚达这句话,除了韩信外的其他四人都露出了会心的笑容,吴歇更是笑道;“难得老大今天放血,小弟自然是赞成至极,五体投地,啊不,是六体投地,哈哈哈哈……”
韩信开始还没听太懂,待听见黄歇一番话便明白要去的地方时什么了,心中老实有些不太愿意去那种地方,可又不好扫大家兴致,无奈只好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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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郡虽为北部要地,可人口还及不上关中和中原腹地的一个大县,军事意义远远大于政治经济意义。所以肤施虽然是郡治所在,可规格也就和中原的一个小县城相当,只有简单的几条市集,街上来回走动的也大多是军卒和家眷。寥寥落落的几个行人,让肤施看上去有些冷清。
可是,有一个行业却出奇的火爆。
肤施既是北军的大营所在,长年驻扎着六万大军,再加上修筑长城和运送粮草的劳役,所以人数并不少,但却有个关键的问题——那就是男人太多了,而女人少之又少。虽说肤施城中也有些随军军眷,但那只是些高级军官才有的待遇,再就是本地从军的士卒。大多数像奚达这样的军中将士,都是家远在咸阳和中原。
男人多了,就要解决男人的问题。北军长年驻扎在荒凉的北地,吃着粗劣的食物,到处随地扎营,和最凶狠的匈奴人作战,忍受着对家人的思念。有时候上层的将领也会对属下抢掠匈奴女子睁一眼闭一只眼,只要做的不是太过火,一般没有人会不识趣的去过问追究。
这些都只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于是大大小小的青楼勾栏就纷纷在北地扎根了。尤其是大营所在的肤施,更是一片畸形的繁荣。将士们在外征战过来,怀中揣着的都是刀口舔血挣来的钱,这时候青楼变成了他们最好的放纵场所。
要说起肤施城的青楼,自然是百花楼和醉月阁艳冠群芳。
PS:一点点说明,有很多大大看到钉马掌还有封狼居胥会有疑问,江南在这里说下俺的看法呢。其实写这个之前我查了不少资料,钉马掌的技术最早是在公元前罗马人的记载里面出现的,至于中国什么时候出现的并没有定论,有种比较主流的说法,汉武帝对匈奴作战中,马掌已经出现,所以江南这才推测七十年前的秦末,也可能会有的。因为众所皆知,秦人对于兵器的严格和疯狂性,西方工业时代诞生的标准化在两千年前的秦朝就已经出现了,整个汉代,几乎是完全继承了秦朝的那一套完善制度和技术。
狼居胥山是匈奴人的圣山,‘封’的意思是封禅征服的意思,只是历史上做到封狼居胥的只有霍去病一人而已。所以封狼居胥这个典故是出于汉武时期,但汉武之前,广大的中原同胞们还是很想干的嘛,比如秦始皇同志,他就不止想封狼居胥,还想拿着匈奴单于的头骨在狼居胥山上随地大小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