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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萨顿报告。
萨顿专案组的调查历时数年,耗资百万,其结果却似乎于斯卡克尔家族更加不利。侦探们发现越来越多的线索矛头直指小斯卡克尔们,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托尼和迈克·斯卡克尔先后分别改变证词,推翻了他们各自不在现场的证据。
托尼原先对警方的说法是,他于1975年10月0日晚上9点0分左右在后门与玛莎·莫克利告别,然后进屋做功课。众所周知,托尼并不是一个刻苦用功的学生,那天他喝了不少酒,还刚与一个漂亮的姑娘调了情,何况天色已晚,第二天又不上课,“做功课”之说听上去就不是那么合情合理。经警方再三追问,托尼说功课的题目是清教徒和亚伯罕·林肯。但据布朗维克男子私立中学的任课老师和肯·利托顿讲,学校根本就没有布置过这样的作业。
1994年10月7日,萨顿专案组相约与托尼谈话。此时的托尼·斯卡克尔已经6岁,结婚后与妻子和两个孩子住在马萨诸塞州。谈话过程中托尼忍不住流下了眼泪,他告诉专案组的侦探们,1975年10月0日晚,他并没有在9点0分离开玛莎·莫克利,他俩在一起又呆了0分钟左右。以下为萨顿报告原文:
他们开始长时间(约0分钟)的接吻和抚摩,包括相互抚弄(Ru房、**和**),直到最后**的双方都达到了***。这时(大约晚上9点50分)玛莎和托尼整理好各自的衣服,玛莎对托尼说再见。托尼最后看见玛莎匆匆穿过斯卡克尔家后院的草坪朝自己家里走去。托尼说他没有解开玛莎的胸罩。他将手伸进玛莎的印花高领衫里摩挲她的双乳。他还说他解开了玛莎的裤子,稍微拉下来一点,伸手进去抚弄玛莎的**。他说当玛莎用手揉捏他的**使他达到高潮时,他弄脏了自己的衣(内裤)。他说离开玛莎后他回到屋里,但没有换衣服也没有冲澡。
托尼还说在此之前,9点0分左右,他和玛莎曾进屋里去过一次。当安迪娅·莎克比尔按门铃时,托尼告诉玛莎等着,他取了钥匙交给安迪娅。
这段话诚然是在警方敲定的作案时间段里将托尼和被害人连在了一起,推翻了他不在现场的证据,但同时也推翻了警方关于作案动机的结论。事实上,玛莎并没有拒绝托尼的性要求,这位阔少爷在获得满足之后似乎没有必要再杀人。
1995年月6日,萨顿调查人员再次找托尼·斯卡克尔谈话。除了一些细节有出入外,内容基本上与第一次大同小异。在两次谈话中,每当提到有关案情的具体问题时,托尼都回答不知道,或干脆不说话。当年警方办案人员与托尼的谈话中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形。
此外,萨顿文件中还有一份由斯卡克尔家的律师汤姆·希里丹交给专案组的资料。这是一份心理检查记录,患者姓名一栏里填写的是“托米·巴特勒”。1976年1月,格林尼奇警署调阅托尼·斯卡克尔的病历后,同年月15日,斯卡克尔家的医生安排托尼以化名托米·巴特勒到一所教会医院作心理会诊。此次会诊除了得出与耶鲁大学医学院豪尔博士基本类似的结论外,主持检查的帕狄克·格拉门博士还让托尼做了完成句子的测试。医生给出句子的前半段,由托尼接上后半段。以下是该测试中的部分句子,有的念起来不是很通顺:
“他通常感到性关系——使他很不舒服。”
“在他和她zuo爱之后——他把自己灌醉。”
“我的ing欲——非常弱。”
“我童年时最害怕的是——母亲。”
“当她拒绝了他时,他——她一耳光。”
“对一个男人而言,打女人——如果她不听话。”
格拉门博士认为,托尼“在与女性相处时特别敏感和易怒”。
真正大爆冷门的,是199年8月4日萨顿专案组与迈克·斯卡克尔的谈话。迈克告诉调查人员,他当年也对警察撒了谎。1975年10月0日晚11点0分左右,当他们哥儿几个从泰利恩家回来后,他并没有上床睡觉。在11点40分到1点0分之间,他又外出转了一圈,并到过作案现场或现场附近。以下摘自萨顿报告:
从家里出来后,他朝威尔士街跑去,经过莫克利家,向右拐进一条车道。顺着车道一直走到尽头,来到那栋房子的一楼窗户前。迈克称他以前曾数次来这里偷看房间里的女人(未提名字)。在大多数情况下,该女子未穿衣服。这一次,女人穿着睡袍似的衣服躺在沙发上。迈克看了一会儿,又来到莫克利家的房前,爬上一棵树,朝一间他以为是玛莎的房间里张望。他对着窗户叫了几声:“玛莎,玛莎。”但无人答应。迈克说,他后来在树上**直至达到***。从树上下来后,他走到威尔士街一盏路灯旁停下来。迈克说他当时觉得在后来发现玛莎尸体的地方“似乎有人”。他“冲着黑暗”叫了几声,又顺手捡起几块石头之类的东西朝树丛里扔去,但还是觉得很害怕,便一溜烟跑回了家。他从房子的后面转到前面,发现所有的门都锁上了,于是翻墙从二楼自己卧室的窗户爬进去。他觉得他在外面呆了有0到45分钟,到家时大约是后半夜1点0分,然后他就睡觉了。
据专案组的侦探们分析,这段话有几处值得怀疑的地方。一是迈克反复陈述他在案发现场附近奔跑、叫喊、扔石头,还专门提到威尔士街上的那盏路灯,似乎不是无意的。很可能他知道有人看见了他,听见了他,或是他自己在现场留下了什么蛛丝马迹。要知道,DNA鉴定技术是在0世纪90年代才发展起来的。重新立案鉴定物证很可能把他牵扯进去。
二是迈克说他爬上的那棵树正好就是玛莎房间窗前的树。玛莎养的两只宠物猫就经常从那棵树上出入。
莫克利家的房子称得上是巨宅,如果迈克不能肯定那到底是不是玛莎的房间,又刚好找对了,这种巧合似乎有点离谱。
三是迈克爬到玛莎的窗前叫她的名字,好像是为了故意给人一种印象:他不知道玛莎不在家,更不知道玛莎已经被害。
最值得怀疑的是,迈克说当他回家的时候,发现所有的门都上了锁,于是只好翻墙从窗户爬进去。据萨顿侦探们从斯卡克尔家人及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的结果,斯卡克尔家从来不锁门。那迈克为什么不敢堂而皇之地从随便哪扇门走进去呢?他是怕人看见什么吗,譬如溅到身上的血迹?
如若真是迈克·斯卡克尔杀了玛莎·莫克利,那么作案动机又是什么呢?迈克与玛莎同龄,他们之间的交往早于托尼与玛莎的交往。玛莎在她的日记中写道,兄弟俩都对她有意思,但她更钟情于托尼,对迈克则要“多加小心”。萨顿侦探们在调查中得知,不少人知道迈克和玛莎的关系非同寻常,有些人甚至直言不讳地称玛莎为迈克的“女朋友”或“前女友”。迈克的姨妈苏·列诺兹就对专案组说过:“玛莎·莫克利曾一度是迈克的女朋友。”以下是萨顿专案组关于这一点的结论:
大量的证据证明,迈克与玛莎曾有过男女朋友的关系。也有人证实,托尼和迈克曾经为了玛莎争风吃醋而大动干戈。由此我们推断,当迈克一行人在9点0分开车去泰利恩家以前,托尼与玛莎之间的挑逗和调情使迈克大为不快,甚至大为光火。
而且,迈克那天也喝了不少酒,后来又在泰利恩家里吸了毒。
当萨顿侦探事务所刚从罗斯顿·斯卡克尔手里接过这宗案子时,杰姆·马菲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请他以前在联邦调查局的老同事们帮忙分析作案人的性格特征。杰姆·马菲请的是一个叫做“学术分析所”的私家公司,该公司的专家大多曾就职于联邦调查局。以下是专家们的分析结果:
该犯年龄为14至18岁,住家离被害人不远,只需步行便可到达。其家庭的社会和经济层次与被害人相当,能频繁地与被害人接触。在学校和家里均表现出行为、情绪及心理上的问题或障碍。不能与兄弟姐妹和睦相处,经常与他们争斗。作案时受到酒精或毒品的影响。在两性关系上不成熟。
如果说,前面所有的特征都同时适用于托尼与迈克,那最后一条恐怕就非迈克莫属了。
其实,萨顿事务所最早想要勾画的作案人是肯·利托顿,因为斯卡克尔先生花大把钞票请他们来,是为了找出斯卡克尔家族以外的凶手。所以当萨顿侦探们着手此案时,他们将肯·利托顿列为他们的第一嫌疑人。但专家们关于罪犯特征的分析与肯·利托顿相去甚远,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1975年的时候,肯8岁,他出身于平民家庭,和玛莎·莫克利素不相识。
在与萨顿专案组的谈话中,肯·利托顿说:“我唯一能想起那天晚上我所见到的人是托尼。你们可能会对这一点感兴趣,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或某一时间段里,我为他提供了不在现场的证明。”肯重复了他曾经告诉过警方的那天晚上的所见所闻。有趣的是,他自始至终只强调托尼不在现场的可能,而似乎并不急于为自己提供任何证明。
侦探们问:“你认为谁是作案人?”肯·利托顿答:“无可奉告。”
侦探们又问:“你是否认为作案人是某一位小斯卡克尔?”肯·利托顿再答:“无可奉告。”(未完待续)
,亦称萨顿报告。
萨顿专案组的调查历时数年,耗资百万,其结果却似乎于斯卡克尔家族更加不利。侦探们发现越来越多的线索矛头直指小斯卡克尔们,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托尼和迈克·斯卡克尔先后分别改变证词,推翻了他们各自不在现场的证据。
托尼原先对警方的说法是,他于1975年10月0日晚上9点0分左右在后门与玛莎·莫克利告别,然后进屋做功课。众所周知,托尼并不是一个刻苦用功的学生,那天他喝了不少酒,还刚与一个漂亮的姑娘调了情,何况天色已晚,第二天又不上课,“做功课”之说听上去就不是那么合情合理。经警方再三追问,托尼说功课的题目是清教徒和亚伯罕·林肯。但据布朗维克男子私立中学的任课老师和肯·利托顿讲,学校根本就没有布置过这样的作业。
1994年10月7日,萨顿专案组相约与托尼谈话。此时的托尼·斯卡克尔已经6岁,结婚后与妻子和两个孩子住在马萨诸塞州。谈话过程中托尼忍不住流下了眼泪,他告诉专案组的侦探们,1975年10月0日晚,他并没有在9点0分离开玛莎·莫克利,他俩在一起又呆了0分钟左右。以下为萨顿报告原文:
他们开始长时间(约0分钟)的接吻和抚摩,包括相互抚弄(Ru房、**和**),直到最后**的双方都达到了***。这时(大约晚上9点50分)玛莎和托尼整理好各自的衣服,玛莎对托尼说再见。托尼最后看见玛莎匆匆穿过斯卡克尔家后院的草坪朝自己家里走去。托尼说他没有解开玛莎的胸罩。他将手伸进玛莎的印花高领衫里摩挲她的双乳。他还说他解开了玛莎的裤子,稍微拉下来一点,伸手进去抚弄玛莎的**。他说当玛莎用手揉捏他的**使他达到高潮时,他弄脏了自己的衣(内裤)。他说离开玛莎后他回到屋里,但没有换衣服也没有冲澡。
托尼还说在此之前,9点0分左右,他和玛莎曾进屋里去过一次。当安迪娅·莎克比尔按门铃时,托尼告诉玛莎等着,他取了钥匙交给安迪娅。
这段话诚然是在警方敲定的作案时间段里将托尼和被害人连在了一起,推翻了他不在现场的证据,但同时也推翻了警方关于作案动机的结论。事实上,玛莎并没有拒绝托尼的性要求,这位阔少爷在获得满足之后似乎没有必要再杀人。
1995年月6日,萨顿调查人员再次找托尼·斯卡克尔谈话。除了一些细节有出入外,内容基本上与第一次大同小异。在两次谈话中,每当提到有关案情的具体问题时,托尼都回答不知道,或干脆不说话。当年警方办案人员与托尼的谈话中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形。
此外,萨顿文件中还有一份由斯卡克尔家的律师汤姆·希里丹交给专案组的资料。这是一份心理检查记录,患者姓名一栏里填写的是“托米·巴特勒”。1976年1月,格林尼奇警署调阅托尼·斯卡克尔的病历后,同年月15日,斯卡克尔家的医生安排托尼以化名托米·巴特勒到一所教会医院作心理会诊。此次会诊除了得出与耶鲁大学医学院豪尔博士基本类似的结论外,主持检查的帕狄克·格拉门博士还让托尼做了完成句子的测试。医生给出句子的前半段,由托尼接上后半段。以下是该测试中的部分句子,有的念起来不是很通顺:
“他通常感到性关系——使他很不舒服。”
“在他和她zuo爱之后——他把自己灌醉。”
“我的ing欲——非常弱。”
“我童年时最害怕的是——母亲。”
“当她拒绝了他时,他——她一耳光。”
“对一个男人而言,打女人——如果她不听话。”
格拉门博士认为,托尼“在与女性相处时特别敏感和易怒”。
真正大爆冷门的,是199年8月4日萨顿专案组与迈克·斯卡克尔的谈话。迈克告诉调查人员,他当年也对警察撒了谎。1975年10月0日晚11点0分左右,当他们哥儿几个从泰利恩家回来后,他并没有上床睡觉。在11点40分到1点0分之间,他又外出转了一圈,并到过作案现场或现场附近。以下摘自萨顿报告:
从家里出来后,他朝威尔士街跑去,经过莫克利家,向右拐进一条车道。顺着车道一直走到尽头,来到那栋房子的一楼窗户前。迈克称他以前曾数次来这里偷看房间里的女人(未提名字)。在大多数情况下,该女子未穿衣服。这一次,女人穿着睡袍似的衣服躺在沙发上。迈克看了一会儿,又来到莫克利家的房前,爬上一棵树,朝一间他以为是玛莎的房间里张望。他对着窗户叫了几声:“玛莎,玛莎。”但无人答应。迈克说,他后来在树上**直至达到***。从树上下来后,他走到威尔士街一盏路灯旁停下来。迈克说他当时觉得在后来发现玛莎尸体的地方“似乎有人”。他“冲着黑暗”叫了几声,又顺手捡起几块石头之类的东西朝树丛里扔去,但还是觉得很害怕,便一溜烟跑回了家。他从房子的后面转到前面,发现所有的门都锁上了,于是翻墙从二楼自己卧室的窗户爬进去。他觉得他在外面呆了有0到45分钟,到家时大约是后半夜1点0分,然后他就睡觉了。
据专案组的侦探们分析,这段话有几处值得怀疑的地方。一是迈克反复陈述他在案发现场附近奔跑、叫喊、扔石头,还专门提到威尔士街上的那盏路灯,似乎不是无意的。很可能他知道有人看见了他,听见了他,或是他自己在现场留下了什么蛛丝马迹。要知道,DNA鉴定技术是在0世纪90年代才发展起来的。重新立案鉴定物证很可能把他牵扯进去。
二是迈克说他爬上的那棵树正好就是玛莎房间窗前的树。玛莎养的两只宠物猫就经常从那棵树上出入。
莫克利家的房子称得上是巨宅,如果迈克不能肯定那到底是不是玛莎的房间,又刚好找对了,这种巧合似乎有点离谱。
三是迈克爬到玛莎的窗前叫她的名字,好像是为了故意给人一种印象:他不知道玛莎不在家,更不知道玛莎已经被害。
最值得怀疑的是,迈克说当他回家的时候,发现所有的门都上了锁,于是只好翻墙从窗户爬进去。据萨顿侦探们从斯卡克尔家人及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的结果,斯卡克尔家从来不锁门。那迈克为什么不敢堂而皇之地从随便哪扇门走进去呢?他是怕人看见什么吗,譬如溅到身上的血迹?
如若真是迈克·斯卡克尔杀了玛莎·莫克利,那么作案动机又是什么呢?迈克与玛莎同龄,他们之间的交往早于托尼与玛莎的交往。玛莎在她的日记中写道,兄弟俩都对她有意思,但她更钟情于托尼,对迈克则要“多加小心”。萨顿侦探们在调查中得知,不少人知道迈克和玛莎的关系非同寻常,有些人甚至直言不讳地称玛莎为迈克的“女朋友”或“前女友”。迈克的姨妈苏·列诺兹就对专案组说过:“玛莎·莫克利曾一度是迈克的女朋友。”以下是萨顿专案组关于这一点的结论:
大量的证据证明,迈克与玛莎曾有过男女朋友的关系。也有人证实,托尼和迈克曾经为了玛莎争风吃醋而大动干戈。由此我们推断,当迈克一行人在9点0分开车去泰利恩家以前,托尼与玛莎之间的挑逗和调情使迈克大为不快,甚至大为光火。
而且,迈克那天也喝了不少酒,后来又在泰利恩家里吸了毒。
当萨顿侦探事务所刚从罗斯顿·斯卡克尔手里接过这宗案子时,杰姆·马菲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请他以前在联邦调查局的老同事们帮忙分析作案人的性格特征。杰姆·马菲请的是一个叫做“学术分析所”的私家公司,该公司的专家大多曾就职于联邦调查局。以下是专家们的分析结果:
该犯年龄为14至18岁,住家离被害人不远,只需步行便可到达。其家庭的社会和经济层次与被害人相当,能频繁地与被害人接触。在学校和家里均表现出行为、情绪及心理上的问题或障碍。不能与兄弟姐妹和睦相处,经常与他们争斗。作案时受到酒精或毒品的影响。在两性关系上不成熟。
如果说,前面所有的特征都同时适用于托尼与迈克,那最后一条恐怕就非迈克莫属了。
其实,萨顿事务所最早想要勾画的作案人是肯·利托顿,因为斯卡克尔先生花大把钞票请他们来,是为了找出斯卡克尔家族以外的凶手。所以当萨顿侦探们着手此案时,他们将肯·利托顿列为他们的第一嫌疑人。但专家们关于罪犯特征的分析与肯·利托顿相去甚远,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1975年的时候,肯8岁,他出身于平民家庭,和玛莎·莫克利素不相识。
在与萨顿专案组的谈话中,肯·利托顿说:“我唯一能想起那天晚上我所见到的人是托尼。你们可能会对这一点感兴趣,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或某一时间段里,我为他提供了不在现场的证明。”肯重复了他曾经告诉过警方的那天晚上的所见所闻。有趣的是,他自始至终只强调托尼不在现场的可能,而似乎并不急于为自己提供任何证明。
侦探们问:“你认为谁是作案人?”肯·利托顿答:“无可奉告。”
侦探们又问:“你是否认为作案人是某一位小斯卡克尔?”肯·利托顿再答:“无可奉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