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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非常的漂亮,按照皮埃尔的说法,芳芳的绰号叫做法兰西玫瑰,由此可见一斑。不论是在十七世纪还是在二十一世纪,芳芳都是不可多得的美人。看得夏也舒也非常羡慕,特别是气质。
顺治十八年,1661年,芳芳已经是大龄剩女了,二十三岁,过了17岁都是剩女。
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曾经迷恋芳芳,但是法国的皇太后认为芳芳出身寒微,配不上国王。而且,太后早就给路易选了一位合心意的王后,正好要送给路易十四,所以就把芳芳赶了出来。
本来,太后想要杀死芳芳,她活着就会让路易十四心心念念。聪明的芳芳察觉到了太后的险恶用心,于是投身修道院,愿意把自己献给天主,这么一来她就成了修女。而按照天主教的要求,修女是不可以结婚的。所以,路易十四必须死心,这也就让太后放心了。
芳芳并非没有姓,只不过她的姓氏不太好说,她本人有四分之一的丹麦血统,因此芳芳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他的父亲是个羊毛商,靠着囤货居奇发了大财,因此颇有家资,所以芳芳很小的时候就受到良好的教育。
芳芳的父亲想方设法把芳芳送去法国后宫,因为花了钱,所以一开始芳芳就给奥地利的安妮,又叫做安娜?德?奥地利,也就是路易十四的母亲的女官玛格丽特当女仆。
芳芳老爸的想法也就如同中国古代的一些家族一样,想要让女儿成为皇后或贵妃而一飞冲天。
芳芳被送入法国宫廷之中。芳芳在法国学习到了许多新鲜的知识,因为此时的巴黎是欧洲文化和艺术中心。
芳芳的父亲在一次宫廷阴谋中被下毒害死,那个时候芳芳也不过只有十四岁。后来她就从宫廷后补女官又重新变成了女仆,整日干着肮脏而劳累的工作。
但是,芳芳实在是太漂亮了。当她为国王擦地板的时候,国王看到了这个“灰姑娘”。一见钟情,不能自拔。此时的芳芳只有十六岁,而路易十四也是十六岁。
可是由于太后反对,芳芳不得已在1654年“出家”。由于出身法国宫廷,身在意大利的芳芳,竟然在机缘巧合下得以见到当时的教皇英诺森十世,由于拼命地触碰了教皇的脚踝,芳芳不仅没有受罚,反而受到优待。
1655年,英诺森十世死去,亚历山大七世继位。芳芳请求去东方传教,这本来对于修女来说是不可能的。但是芳芳曾经触碰过“活着的耶稣”的脚踝,身上的一切罪孽全都洁净了,亚历山大七世也想摆脱法国难缠的主教让芳芳远离罗马的纠缠,便让芳芳来了东方。
早在1651年,南明永历皇帝竟然荒唐地以中国转入天主教为条件希望教皇英诺森十世能够发动十字军东征来袭击满清。
当时有两个传教士在南明朝廷中,一个是瞿微纱一个是卜弥格。瞿微纱为清军所杀,卜弥格则带着永历的书信前往罗马。
卜弥格回到罗马,非常不受重视,因为明清鼎革的局势很复杂。耶稣会对中国的政治判断也非常狡猾。
当时中国有三个政权——清朝、南明和西营。张献忠西营的地盘上有两个传教士,安文思和利类思;清军进关以后在北京留下的有汤若望;随着南明王朝南迁的两个传教士,是瞿微纱和卜弥格。
所以说,耶稣会其实是三面下注。同一个时期,耶稣会派了卫匡国,原名马丁·马提尼,回到欧洲告诉梵蒂冈说卜弥格代表的南明王朝基本上完了,所以梵蒂冈一直不接见他,拖了他整整三年。
卜弥格穿着明朝的衣服几次要求觐见,最后教廷还是礼节性地见了他,把他打发走了。让他回去告诉永历皇帝,罗马不会出兵,但是会替他向天主祈祷,祈祷他能够活下来。
从这件事情当中可以看出所谓的宗教不过是道金斯所说的“觅母”的复制,天堂、地狱、炼狱不过是耶稣恐吓别人精神的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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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非常的漂亮,按照皮埃尔的说法,芳芳的绰号叫做法兰西玫瑰,由此可见一斑。不论是在十七世纪还是在二十一世纪,芳芳都是不可多得的美人。看得夏也舒也非常羡慕,特别是气质。
顺治十八年,1661年,芳芳已经是大龄剩女了,二十三岁,过了17岁都是剩女。
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曾经迷恋芳芳,但是法国的皇太后认为芳芳出身寒微,配不上国王。而且,太后早就给路易选了一位合心意的王后,正好要送给路易十四,所以就把芳芳赶了出来。
本来,太后想要杀死芳芳,她活着就会让路易十四心心念念。聪明的芳芳察觉到了太后的险恶用心,于是投身修道院,愿意把自己献给天主,这么一来她就成了修女。而按照天主教的要求,修女是不可以结婚的。所以,路易十四必须死心,这也就让太后放心了。
芳芳并非没有姓,只不过她的姓氏不太好说,她本人有四分之一的丹麦血统,因此芳芳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他的父亲是个羊毛商,靠着囤货居奇发了大财,因此颇有家资,所以芳芳很小的时候就受到良好的教育。
芳芳的父亲想方设法把芳芳送去法国后宫,因为花了钱,所以一开始芳芳就给奥地利的安妮,又叫做安娜?德?奥地利,也就是路易十四的母亲的女官玛格丽特当女仆。
芳芳老爸的想法也就如同中国古代的一些家族一样,想要让女儿成为皇后或贵妃而一飞冲天。
芳芳被送入法国宫廷之中。芳芳在法国学习到了许多新鲜的知识,因为此时的巴黎是欧洲文化和艺术中心。
芳芳的父亲在一次宫廷阴谋中被下毒害死,那个时候芳芳也不过只有十四岁。后来她就从宫廷后补女官又重新变成了女仆,整日干着肮脏而劳累的工作。
但是,芳芳实在是太漂亮了。当她为国王擦地板的时候,国王看到了这个“灰姑娘”。一见钟情,不能自拔。此时的芳芳只有十六岁,而路易十四也是十六岁。
可是由于太后反对,芳芳不得已在1654年“出家”。由于出身法国宫廷,身在意大利的芳芳,竟然在机缘巧合下得以见到当时的教皇英诺森十世,由于拼命地触碰了教皇的脚踝,芳芳不仅没有受罚,反而受到优待。
1655年,英诺森十世死去,亚历山大七世继位。芳芳请求去东方传教,这本来对于修女来说是不可能的。但是芳芳曾经触碰过“活着的耶稣”的脚踝,身上的一切罪孽全都洁净了,亚历山大七世也想摆脱法国难缠的主教让芳芳远离罗马的纠缠,便让芳芳来了东方。
早在1651年,南明永历皇帝竟然荒唐地以中国转入天主教为条件希望教皇英诺森十世能够发动十字军东征来袭击满清。
当时有两个传教士在南明朝廷中,一个是瞿微纱一个是卜弥格。瞿微纱为清军所杀,卜弥格则带着永历的书信前往罗马。
卜弥格回到罗马,非常不受重视,因为明清鼎革的局势很复杂。耶稣会对中国的政治判断也非常狡猾。
当时中国有三个政权——清朝、南明和西营。张献忠西营的地盘上有两个传教士,安文思和利类思;清军进关以后在北京留下的有汤若望;随着南明王朝南迁的两个传教士,是瞿微纱和卜弥格。
所以说,耶稣会其实是三面下注。同一个时期,耶稣会派了卫匡国,原名马丁·马提尼,回到欧洲告诉梵蒂冈说卜弥格代表的南明王朝基本上完了,所以梵蒂冈一直不接见他,拖了他整整三年。
卜弥格穿着明朝的衣服几次要求觐见,最后教廷还是礼节性地见了他,把他打发走了。让他回去告诉永历皇帝,罗马不会出兵,但是会替他向天主祈祷,祈祷他能够活下来。
从这件事情当中可以看出所谓的宗教不过是道金斯所说的“觅母”的复制,天堂、地狱、炼狱不过是耶稣恐吓别人精神的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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