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8:不按套路出牌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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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史蒂芬森,亨森就此和伯德也聊过很多次。最终权衡利弊下来,亨森和伯德都认为,起码在篮球层面,兰斯.史蒂芬森是一个非常值得培养的年轻人。伯德有信心改造他,确切的说,是他相信亨森有能力改造他。
为了史蒂芬森,步行者队前期其实做了不少准备。伯德派塞拉斯对史蒂芬森和他家人做了细致的调查,包括约见他们面谈,谈很长的时间,还做心理测试,而且还去他所在的林肯高中做随机抽取式访问,想听听学校里的孩子会怎样说他。所有这些东西弄完之后,亨森和伯德才终于做出了这个决定。
如果哈桑.怀特塞德被提前截胡,那他们就选兰斯.史蒂芬森。
这的确需要勇气,因为史蒂芬森那锈迹斑斑的过去可是全美皆知的。若不是受到这些负面事件干扰,史蒂芬森肯定也不至于掉到第二轮还无人问津。如果步行者不选他,估计也没有第二支球队有勇气这么做。
2008年7月,美国篮协将史蒂芬森从u18选拔队除名,因为他被查出与一桩du品案有关联。
高中三年级时,史蒂芬森因被一女孩告性骚扰而臭名远扬。据该女孩回忆,在一个公交车站,史蒂芬森对她做了很下流的手势,并试图猥亵她......
确实,除了伯德和亨森,没有哪个疯子敢用这样的球员。
但如果你了解史蒂芬森的出身背景,其实也就不难理解他怎么会干出这么些事情。布鲁克林哈林区的底层贫民家庭出身,从小饱受冷眼和排挤,唯独靠着爹妈给的一副钢筋铁骨,在篮球场上才能找到存活着的尊严。
亨森知道史蒂芬森特立独行,不服管教,经常会干出一些出格的事情。但他对这次面谈还是非常有信心,毕竟篮球,是两个男人之间的通用语言。
当亨森抵达史蒂芬森所住的街区时,甚至连他自己都很难保持镇定。布鲁克林的贫民区可不像纽约的其他地方那么光鲜,毫不夸张的说,在这里你随处可见腰间别着“家伙”的帮派分子在转悠,du品交易在这个街区就跟买卖报纸一样稀松平常。
从小生活在这么一个环境之下,你还渴望史蒂芬森是一个乖小孩吗?
找到了史蒂芬森的家,亨森敲了敲房门。一个黑人女性立马就将门打开,想必是已经在门边等了很久。
“噢,亨森先生!欢迎,快进来,我为你准备好了下午茶!”开门的是史蒂芬森的母亲,她对亨森的到来明显非常兴奋。毕竟,在她的混球儿子干了这么多混蛋事情之后还有球队愿意给他一个机会,作为母亲她当然非常感激。
“真是太客气了,夫人。噢,史蒂芬森先生,你好啊。”亨森轻车熟路地和两个家长打了招呼,明显能看得出,父母俩为了迎接亨森,特意将家里打整了一下。
但即使如此,破旧的家具和故意为了遮挡地面窟窿而买的廉价地毯,也依然无法掩盖史蒂芬森一家艰苦的生活现状。
就在一个破旧得像上世纪产物的小沙发上,亨森第一次和兰斯.史蒂芬森面对面。
他规规矩矩的坐在那儿,眼睛直视亨森,却一言不发。亨森看得出来,这家伙快别扭死了。
不过看着史蒂芬森的眼睛,亨森也发现,这家伙同样渴望一个机会,一个改变命运,一个证明自己,一个赢得尊重的机会!
“天生就绪(born ready),哈?”亨森指了指史蒂芬森手上的纹身,“我非常喜欢这个绰号,但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准备好了。”
天生就绪,史蒂芬森的这个外号来源于纽约篮球圣地洛克公园的现场解说员巴比特.加西亚,2006年他看了16岁的史蒂芬森在洛克公园痛虐成年人打球,便逢人就说这孩子是打nba的料。听听这外号,你就知道史蒂芬森这小子有多狂。
但这恰恰是亨森和伯德喜欢史蒂芬森的一个原因,他极其自信,自信到狂妄。他是那种渴望大场面的球员,他无所畏惧。只要站上篮球场,他就有一股敢跟天下第一人叫板的气质。
“亨森先生,你好。”史蒂芬森规规矩矩地... -->>
关于史蒂芬森,亨森就此和伯德也聊过很多次。最终权衡利弊下来,亨森和伯德都认为,起码在篮球层面,兰斯.史蒂芬森是一个非常值得培养的年轻人。伯德有信心改造他,确切的说,是他相信亨森有能力改造他。
为了史蒂芬森,步行者队前期其实做了不少准备。伯德派塞拉斯对史蒂芬森和他家人做了细致的调查,包括约见他们面谈,谈很长的时间,还做心理测试,而且还去他所在的林肯高中做随机抽取式访问,想听听学校里的孩子会怎样说他。所有这些东西弄完之后,亨森和伯德才终于做出了这个决定。
如果哈桑.怀特塞德被提前截胡,那他们就选兰斯.史蒂芬森。
这的确需要勇气,因为史蒂芬森那锈迹斑斑的过去可是全美皆知的。若不是受到这些负面事件干扰,史蒂芬森肯定也不至于掉到第二轮还无人问津。如果步行者不选他,估计也没有第二支球队有勇气这么做。
2008年7月,美国篮协将史蒂芬森从u18选拔队除名,因为他被查出与一桩du品案有关联。
高中三年级时,史蒂芬森因被一女孩告性骚扰而臭名远扬。据该女孩回忆,在一个公交车站,史蒂芬森对她做了很下流的手势,并试图猥亵她......
确实,除了伯德和亨森,没有哪个疯子敢用这样的球员。
但如果你了解史蒂芬森的出身背景,其实也就不难理解他怎么会干出这么些事情。布鲁克林哈林区的底层贫民家庭出身,从小饱受冷眼和排挤,唯独靠着爹妈给的一副钢筋铁骨,在篮球场上才能找到存活着的尊严。
亨森知道史蒂芬森特立独行,不服管教,经常会干出一些出格的事情。但他对这次面谈还是非常有信心,毕竟篮球,是两个男人之间的通用语言。
当亨森抵达史蒂芬森所住的街区时,甚至连他自己都很难保持镇定。布鲁克林的贫民区可不像纽约的其他地方那么光鲜,毫不夸张的说,在这里你随处可见腰间别着“家伙”的帮派分子在转悠,du品交易在这个街区就跟买卖报纸一样稀松平常。
从小生活在这么一个环境之下,你还渴望史蒂芬森是一个乖小孩吗?
找到了史蒂芬森的家,亨森敲了敲房门。一个黑人女性立马就将门打开,想必是已经在门边等了很久。
“噢,亨森先生!欢迎,快进来,我为你准备好了下午茶!”开门的是史蒂芬森的母亲,她对亨森的到来明显非常兴奋。毕竟,在她的混球儿子干了这么多混蛋事情之后还有球队愿意给他一个机会,作为母亲她当然非常感激。
“真是太客气了,夫人。噢,史蒂芬森先生,你好啊。”亨森轻车熟路地和两个家长打了招呼,明显能看得出,父母俩为了迎接亨森,特意将家里打整了一下。
但即使如此,破旧的家具和故意为了遮挡地面窟窿而买的廉价地毯,也依然无法掩盖史蒂芬森一家艰苦的生活现状。
就在一个破旧得像上世纪产物的小沙发上,亨森第一次和兰斯.史蒂芬森面对面。
他规规矩矩的坐在那儿,眼睛直视亨森,却一言不发。亨森看得出来,这家伙快别扭死了。
不过看着史蒂芬森的眼睛,亨森也发现,这家伙同样渴望一个机会,一个改变命运,一个证明自己,一个赢得尊重的机会!
“天生就绪(born ready),哈?”亨森指了指史蒂芬森手上的纹身,“我非常喜欢这个绰号,但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准备好了。”
天生就绪,史蒂芬森的这个外号来源于纽约篮球圣地洛克公园的现场解说员巴比特.加西亚,2006年他看了16岁的史蒂芬森在洛克公园痛虐成年人打球,便逢人就说这孩子是打nba的料。听听这外号,你就知道史蒂芬森这小子有多狂。
但这恰恰是亨森和伯德喜欢史蒂芬森的一个原因,他极其自信,自信到狂妄。他是那种渴望大场面的球员,他无所畏惧。只要站上篮球场,他就有一股敢跟天下第一人叫板的气质。
“亨森先生,你好。”史蒂芬森规规矩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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