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好吃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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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怎么也要跟一家之主的方若臻通个气。
“爹。”
方若臻对金景道:“金兄,你先去进去等我,我一会就来。”
“好。”
与此同时,乖巧的云儿已经将茶沏好,端到正堂。
“何事?”
“今日我带了一个人回来。”
“知根知底便好。”
“是李冗大人的次女。”
李冗。
方若臻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不过对方的案子并不是他经手,所以也就没有什么交集。
“秦哥说,此女的武功在他之上,由她保护我,我不会有任何事情,所以我想让秦哥回到你身边,他在,你的安全会更有保证。”
儿子长大了。
方若臻欣慰的说道:“不必了,秦元跟了你三年,他已经不是单纯的护卫这么简单,我的安全你不用担心,这世上能杀我的人还没出生呢。”
霸气。
方孟没想到,一向以文弱示人的方若臻,竟然还有如此舍我其谁的霸气一面。
“既然如此,那就算了,我回去练字了,哦对了爹,今天我做了好东西,你可以尝一尝。”
看到方孟离去的背影,方若臻终于笑了。
因为方若臻经常会带人回家,所以张婶每天晚上都会留三人份的晚饭。
方若臻刚坐下,张婶就端着饭菜过来。
“老爷,这是少爷亲自做的红烧肉,您多尝尝。”
说了一句话之后,张婶便走了。
在外人看来,方若臻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奸臣,但在方府的所有仆人眼中,方若臻是一个好主人,这么多年来,他从不对仆人肆意打骂指责,即便是犯了大错,也只是说几句便过去了,与外界传闻的暴虐完全不同,方若臻反而非常和善。
所以,即便外面如何议论,他们作为方府的一份子,也从不参与,反而会出言反驳。
“方兄,孟儿看来是长大了,还知道给你做饭,不像我家那个小子,把我的一张老脸都丢尽了。”
金景一想到自家那个不孝子,直恨得牙根痒痒,在外他都不敢说金阳是自己的儿子,虽然他说不说都没区别。
若是他知道自己儿子还看小黄书,估计要原地爆炸,幸好,他还被蒙在鼓里。
“金兄说笑了,圣人云:君子远庖厨,孟儿怕是自此以后做不了君子了。”
“方兄你要不要照照镜子,你的那张老脸都要笑开花了。”
方若臻微笑着打开盖在碗上的盖子:“先尝尝,看看这孩子的手艺怎么样。”
金景吸了吸鼻子:“咦,还挺香,就凭这香味,肯定难吃不了。”
方若臻也有些讶异,他本不对方孟的手艺抱有希望,只盼着能下咽便可,没想到刚一出场就给了自己一个大逼斗。
“唔……好吃好吃,”金景可没有这么多心理活动,年轻时练就的手速此时完全展现出来,瞬间吃了三块滑腻的红烧肉。
方若臻见他如此陶醉,顾不得想那么多,跟着品尝起来。
“肥瘦相间,香甜绵软,入口即化,”方若臻享受的闭上眼睛:“真是人间美味啊。”
金景可没那个闲情逸致掉书包,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多吃一点。
当方若臻睁开眼睛时,碗里的红烧肉只剩下小半碗,他顿时怒吼道:“姓金的,你要不要脸?这是我儿子给我做的,你要吃,让你儿子给你做去。”
“我要是吃了我儿子做的饭菜,你第二天就可以参加我的丧事了。”
一人,怎么也要跟一家之主的方若臻通个气。
“爹。”
方若臻对金景道:“金兄,你先去进去等我,我一会就来。”
“好。”
与此同时,乖巧的云儿已经将茶沏好,端到正堂。
“何事?”
“今日我带了一个人回来。”
“知根知底便好。”
“是李冗大人的次女。”
李冗。
方若臻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不过对方的案子并不是他经手,所以也就没有什么交集。
“秦哥说,此女的武功在他之上,由她保护我,我不会有任何事情,所以我想让秦哥回到你身边,他在,你的安全会更有保证。”
儿子长大了。
方若臻欣慰的说道:“不必了,秦元跟了你三年,他已经不是单纯的护卫这么简单,我的安全你不用担心,这世上能杀我的人还没出生呢。”
霸气。
方孟没想到,一向以文弱示人的方若臻,竟然还有如此舍我其谁的霸气一面。
“既然如此,那就算了,我回去练字了,哦对了爹,今天我做了好东西,你可以尝一尝。”
看到方孟离去的背影,方若臻终于笑了。
因为方若臻经常会带人回家,所以张婶每天晚上都会留三人份的晚饭。
方若臻刚坐下,张婶就端着饭菜过来。
“老爷,这是少爷亲自做的红烧肉,您多尝尝。”
说了一句话之后,张婶便走了。
在外人看来,方若臻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奸臣,但在方府的所有仆人眼中,方若臻是一个好主人,这么多年来,他从不对仆人肆意打骂指责,即便是犯了大错,也只是说几句便过去了,与外界传闻的暴虐完全不同,方若臻反而非常和善。
所以,即便外面如何议论,他们作为方府的一份子,也从不参与,反而会出言反驳。
“方兄,孟儿看来是长大了,还知道给你做饭,不像我家那个小子,把我的一张老脸都丢尽了。”
金景一想到自家那个不孝子,直恨得牙根痒痒,在外他都不敢说金阳是自己的儿子,虽然他说不说都没区别。
若是他知道自己儿子还看小黄书,估计要原地爆炸,幸好,他还被蒙在鼓里。
“金兄说笑了,圣人云:君子远庖厨,孟儿怕是自此以后做不了君子了。”
“方兄你要不要照照镜子,你的那张老脸都要笑开花了。”
方若臻微笑着打开盖在碗上的盖子:“先尝尝,看看这孩子的手艺怎么样。”
金景吸了吸鼻子:“咦,还挺香,就凭这香味,肯定难吃不了。”
方若臻也有些讶异,他本不对方孟的手艺抱有希望,只盼着能下咽便可,没想到刚一出场就给了自己一个大逼斗。
“唔……好吃好吃,”金景可没有这么多心理活动,年轻时练就的手速此时完全展现出来,瞬间吃了三块滑腻的红烧肉。
方若臻见他如此陶醉,顾不得想那么多,跟着品尝起来。
“肥瘦相间,香甜绵软,入口即化,”方若臻享受的闭上眼睛:“真是人间美味啊。”
金景可没那个闲情逸致掉书包,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多吃一点。
当方若臻睁开眼睛时,碗里的红烧肉只剩下小半碗,他顿时怒吼道:“姓金的,你要不要脸?这是我儿子给我做的,你要吃,让你儿子给你做去。”
“我要是吃了我儿子做的饭菜,你第二天就可以参加我的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