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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伊丽莎白,这名字叫起来是有点长。不过算了,我不可以反反复复,既然名字定下了,那就得用到底。是吧?伊丽莎白。你是不是特佩服你主人?可惜你不能说话,不然可以管我叫吾皇、大王、陛下之类的称呼。”何涛好不容易逮到这么个活宝,便打开了话匣子,一边采药,一边跟小白兔闲聊。
白兔心里一阵窝火,何涛的话简直就是令人抓狂的和尚念经。每当听到伊丽莎白这个名字,白兔就有一种想去撞墙的冲动,每当听到何涛在那自卖自夸,白兔就反过来想让何涛去撞墙。
“算你走运,能在这地方遇到本大兽医。要是碰到别人,你可就成烤兔肉了。”何涛完全没有考虑他在最初也是要把白兔烤了吃的。
白兔水汪汪的眼珠暗淡了一些,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她完全可以自行回复丹力,不过她在回复期间只能甘当一只小白兔,碰到恶人要杀她的话,只有死路一条。如此看来,说何涛是她的救命恩人也不为过。
只不过广寒仙子心里,对这位不靠谱的救命恩人很不满意就是了。
何涛这次进入林中就是为了采集各种药材,然后回去调制成各种兽药剂。也幸亏他钻研过中药学,能够用中药配置出杀菌抗炎之类的药剂,不然他这位大兽医在异界也玩不转。
由于还有一些药材没有采集足够,他又在林中搜寻了一段时间,这林中郁郁葱葱,空气清新,在这种大自然地环抱下采集药材,倒也悠然自得。
“咦?这里怎么有衣服的碎片?还是染血的!”何涛一皱眉道,他在草丛里发现一块丝绸白衣的碎片,上面染着鲜红的血迹,从碎片的花边来看,应该是女人的衣服。
他提高了警觉,在周围搜寻起来,没多久,在周围又陆续找到了两块衣服残片,除此之外,还找到了两样好东西。
一样是巴掌大的玉壶,雕刻着巧夺天工的兽纹,两旁有提手,修长的顶端有盖子。何涛试着拔了几下,但无论怎样用力都拔不开。
另外一样是一只玉镯,玉质通透,浑圆天成,一看就价值连城。
这两样东西都是在一块衣服碎片边上发现的,难免会让人联想到什么。
比如说丛林分尸案?
玉壶跟玉镯这种值钱的东西没有被犯人拿走,尸体也不知所踪,衣服碎片又零零落落的。情况可真是扑朔迷离。
“哎,算了,我虽然跟柯南一样都有变回小孩的萌属性,可我没有他破案的本事,要是碰到了罪犯,搞不好自己也得搭进去。我倒不算什么,十八年后又是一个宅男,可我现在有了伊丽莎白,得好好爱惜小命才行啊。”何涛果断地做了离开此地的打算,这种闲事不是他能管的。
透过篓子的缝隙,白兔看到了何涛寻物的全过程,当看到玉壶跟玉镯被相继发现,她显得极为兴奋。这两样宝物的价值,跟她的性命一样重要。现在都落到了何涛手里,反而让她安心一些,总比落在荒山野岭要好。
发现了染血衣服,证明这地界不太平,古代社会的治安果然很差劲,岂能与和谐社会相比。他放弃了搜寻,准备打道回府。至于那玉壶跟玉镯,明摆着值大价钱,他当然会留下来。不过他不会傻到拿出去卖,万一要是赃物的话,可是会惹祸上身的。
正因为发现的可能是赃物,所以他才没有太兴奋的表现,这两样东西短时期根本无法转手卖掉。
按照他初来异界的打算,要是太平盛世的话,他可以当个御用兽医,要是战乱纷飞的话,他可以当个智囊军师(他显然低估了军师这个职位)。可碍于语言不通,他在这一年只能屈居在绿林县,老老实实地当个十三岁的兽医小正太。
在这一年里,他对所处世界有了一定的了解,得知了什么“寿与天齐十七年”这种年号,什么“万寿帝”这样的皇帝名,什么“长命国”这样的国名... -->>
“我说伊丽莎白,这名字叫起来是有点长。不过算了,我不可以反反复复,既然名字定下了,那就得用到底。是吧?伊丽莎白。你是不是特佩服你主人?可惜你不能说话,不然可以管我叫吾皇、大王、陛下之类的称呼。”何涛好不容易逮到这么个活宝,便打开了话匣子,一边采药,一边跟小白兔闲聊。
白兔心里一阵窝火,何涛的话简直就是令人抓狂的和尚念经。每当听到伊丽莎白这个名字,白兔就有一种想去撞墙的冲动,每当听到何涛在那自卖自夸,白兔就反过来想让何涛去撞墙。
“算你走运,能在这地方遇到本大兽医。要是碰到别人,你可就成烤兔肉了。”何涛完全没有考虑他在最初也是要把白兔烤了吃的。
白兔水汪汪的眼珠暗淡了一些,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她完全可以自行回复丹力,不过她在回复期间只能甘当一只小白兔,碰到恶人要杀她的话,只有死路一条。如此看来,说何涛是她的救命恩人也不为过。
只不过广寒仙子心里,对这位不靠谱的救命恩人很不满意就是了。
何涛这次进入林中就是为了采集各种药材,然后回去调制成各种兽药剂。也幸亏他钻研过中药学,能够用中药配置出杀菌抗炎之类的药剂,不然他这位大兽医在异界也玩不转。
由于还有一些药材没有采集足够,他又在林中搜寻了一段时间,这林中郁郁葱葱,空气清新,在这种大自然地环抱下采集药材,倒也悠然自得。
“咦?这里怎么有衣服的碎片?还是染血的!”何涛一皱眉道,他在草丛里发现一块丝绸白衣的碎片,上面染着鲜红的血迹,从碎片的花边来看,应该是女人的衣服。
他提高了警觉,在周围搜寻起来,没多久,在周围又陆续找到了两块衣服残片,除此之外,还找到了两样好东西。
一样是巴掌大的玉壶,雕刻着巧夺天工的兽纹,两旁有提手,修长的顶端有盖子。何涛试着拔了几下,但无论怎样用力都拔不开。
另外一样是一只玉镯,玉质通透,浑圆天成,一看就价值连城。
这两样东西都是在一块衣服碎片边上发现的,难免会让人联想到什么。
比如说丛林分尸案?
玉壶跟玉镯这种值钱的东西没有被犯人拿走,尸体也不知所踪,衣服碎片又零零落落的。情况可真是扑朔迷离。
“哎,算了,我虽然跟柯南一样都有变回小孩的萌属性,可我没有他破案的本事,要是碰到了罪犯,搞不好自己也得搭进去。我倒不算什么,十八年后又是一个宅男,可我现在有了伊丽莎白,得好好爱惜小命才行啊。”何涛果断地做了离开此地的打算,这种闲事不是他能管的。
透过篓子的缝隙,白兔看到了何涛寻物的全过程,当看到玉壶跟玉镯被相继发现,她显得极为兴奋。这两样宝物的价值,跟她的性命一样重要。现在都落到了何涛手里,反而让她安心一些,总比落在荒山野岭要好。
发现了染血衣服,证明这地界不太平,古代社会的治安果然很差劲,岂能与和谐社会相比。他放弃了搜寻,准备打道回府。至于那玉壶跟玉镯,明摆着值大价钱,他当然会留下来。不过他不会傻到拿出去卖,万一要是赃物的话,可是会惹祸上身的。
正因为发现的可能是赃物,所以他才没有太兴奋的表现,这两样东西短时期根本无法转手卖掉。
按照他初来异界的打算,要是太平盛世的话,他可以当个御用兽医,要是战乱纷飞的话,他可以当个智囊军师(他显然低估了军师这个职位)。可碍于语言不通,他在这一年只能屈居在绿林县,老老实实地当个十三岁的兽医小正太。
在这一年里,他对所处世界有了一定的了解,得知了什么“寿与天齐十七年”这种年号,什么“万寿帝”这样的皇帝名,什么“长命国”这样的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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