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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待在家里,别偷偷溜出去,否则被当了餐前点心,可不要怪我。”唐森很久没有跟人或物对过话了,他经常都是自言自语,难得有一个可以倾听的对象,哪怕对方听不懂,他也觉得很有趣。
当然,他说的是实话,如果小绒猫出去被丧尸或者别的变异生物吃了,那他会遗憾一下,但绝不会为了它去报仇。
从房子里出来,唐森把门关好,又在附近布置了一些暗手,这才小心翼翼地离开。
雨下得并不大,整条马路一目了然,空荡荡的没有一丝人气,哪怕是丧尸,也没有看到一只。
唐森却不敢有任何大意,雨天遇到丧尸的概率比晴天遇到丧尸的概率更高,这是他两年多来的经验之谈。
丧尸不惧阳光,却讨厌阳光的存在,所以晴天的时候,一般都缩在阴暗的建筑物里休息。
雨天则不同,虽然丧尸不喜白天出没,但雨天没有它们讨厌的阳光,如果待在建筑物里无聊的话,也有一些丧尸喜欢到处“窜门”,这是不确定的概率事件,如果运气不好,那就只能和它或它们来个亲密的“约会”了。
唐森可不喜欢这种惊喜,但为了赶路,他必须这么做。
背着硕大的龟壳,让他瘦削的身材从后面看上去有些庞大,却不会对他的行动造成任何阻碍,他早已经习惯了身后背着这身盔甲了。
一个人行走在马路上,他都是先观察过后,确定没有异动,才往前走,这样遮遮掩掩地,一直来到了昨天的那个十字路口。
地上的三大滩血迹几乎消失了,是雨水把它们都冲刷走了,只有半截菜刀还在。
虽然今天没有太阳,但他早已经记住了北边的方向,所以不需要太阳来确定目标,沿着确定好的方向,一直走下去。
小心又谨慎,这是他的生存之道,任何一点粗心大意,都有可能引来灭顶之灾。
走着,走着,也许已经离开那栋作为临时庇护所的房子有两三公里之远,唐森停了下来,他认为足够了。
接下来,应该在附近找个庇护所了,作为他的下一个容身之处。
门窗俱全的房子是首选目标不,应该说是必选目标,这是安全的最大保障,绝对不容一丝马虎。
唐森在附近搜索起来,运气居然出人意料的好,很快就让他找到了一栋门窗俱全的房子。
他走上前,准备察看一下,以确认安全,刚走近门口,一丝不安感猛地从心底里升起,常年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使他对于这种直觉极其信任,很多次都是这种不安的感觉救了他。
回去!
他直接闪身暴退,恰在这时,“砰”一声巨响,一个人影从被撞破的大门里冲出来,破烂的衣服,青灰色的皮肤,怒突的死鱼眼,张大并且咆哮的嘴巴里,滴着暗紫色的液体……
该死!是丧尸。
唐森暗骂一句,转身夺路而逃,虽然一具丧尸他转瞬之间就能解决,但刚刚丧尸撞门发出的巨响,足以引来更多的丧尸,他绝对不想被一群丧尸潮所淹没。
“嗷”
已经来不及了,两旁的建筑物里,已经有丧尸出现,不是一只两只,而是成群结队地出没,十几只、几十只、上百只……
唐森心跳加速,脚下却不慢,看准一个目标,朝着前方狂奔。
无数的丧尸向他围过来,嗷嗷大叫,它们渴望血肉,尤其是新鲜的血肉,那会刺激它们的食欲,令它们的行动更加迅速。
一头丧尸出现在了唐森的前路上,并且嗷嗷叫着扑过来,唐森不退反进,握紧手中的消防斧,手起刀落之间,一颗青灰色的狰狞头颅落地。
这甚至都没有阻止到他0.1秒钟的时间,他继续向前狂奔。
前方左右又出现了好几头丧尸,唐森目光坚毅,左手持棍,是那根昨天捡到的棍子,一头磨得非常尖利,右手握斧,双手齐动,意图把他当大餐的几头丧尸又变成了无头或者碎头的尸体。
场面十分残暴,唐森却没有半点不适,为了逃命,他能做得比这更狂暴十倍。
前面和周围堵截过来的丧尸越来越多了,但唐森却依旧冷静,棍子、斧子和双脚,加上背后的坚硬龟壳,都成为了他的武器,无所不用其极,硬是被他杀出了一条血路,终于赶在丧尸潮合围之前,一把爬上了一棵枝干粗直的大树。
但这并不保险,他不敢多做停留,棍尖和斧刃插进树身里,就像多了一双铁爪,牢牢地抓住了树身,继续往上爬。
无数的丧尸冲到了树下,朝着树上的他嗷嗷大叫,手脚并用地往上爬,潮水一样的丧尸,甚至都不需要爬上来,因为多得足以用叠罗汉的方式追到他。
不过唐森早知道树上不安全,他的目标当然不是这棵树,而是这棵树贴着的大楼,足有二十层高的大楼,无路可逃之下,他要试验一下他曾经冒出的那个疯狂的想法,以他这两年多来磨炼的魔鬼之身,加上有尖锐的棍子和斧子在手,应该会成功才对。
乖乖待在家里,别偷偷溜出去,否则被当了餐前点心,可不要怪我。”唐森很久没有跟人或物对过话了,他经常都是自言自语,难得有一个可以倾听的对象,哪怕对方听不懂,他也觉得很有趣。
当然,他说的是实话,如果小绒猫出去被丧尸或者别的变异生物吃了,那他会遗憾一下,但绝不会为了它去报仇。
从房子里出来,唐森把门关好,又在附近布置了一些暗手,这才小心翼翼地离开。
雨下得并不大,整条马路一目了然,空荡荡的没有一丝人气,哪怕是丧尸,也没有看到一只。
唐森却不敢有任何大意,雨天遇到丧尸的概率比晴天遇到丧尸的概率更高,这是他两年多来的经验之谈。
丧尸不惧阳光,却讨厌阳光的存在,所以晴天的时候,一般都缩在阴暗的建筑物里休息。
雨天则不同,虽然丧尸不喜白天出没,但雨天没有它们讨厌的阳光,如果待在建筑物里无聊的话,也有一些丧尸喜欢到处“窜门”,这是不确定的概率事件,如果运气不好,那就只能和它或它们来个亲密的“约会”了。
唐森可不喜欢这种惊喜,但为了赶路,他必须这么做。
背着硕大的龟壳,让他瘦削的身材从后面看上去有些庞大,却不会对他的行动造成任何阻碍,他早已经习惯了身后背着这身盔甲了。
一个人行走在马路上,他都是先观察过后,确定没有异动,才往前走,这样遮遮掩掩地,一直来到了昨天的那个十字路口。
地上的三大滩血迹几乎消失了,是雨水把它们都冲刷走了,只有半截菜刀还在。
虽然今天没有太阳,但他早已经记住了北边的方向,所以不需要太阳来确定目标,沿着确定好的方向,一直走下去。
小心又谨慎,这是他的生存之道,任何一点粗心大意,都有可能引来灭顶之灾。
走着,走着,也许已经离开那栋作为临时庇护所的房子有两三公里之远,唐森停了下来,他认为足够了。
接下来,应该在附近找个庇护所了,作为他的下一个容身之处。
门窗俱全的房子是首选目标不,应该说是必选目标,这是安全的最大保障,绝对不容一丝马虎。
唐森在附近搜索起来,运气居然出人意料的好,很快就让他找到了一栋门窗俱全的房子。
他走上前,准备察看一下,以确认安全,刚走近门口,一丝不安感猛地从心底里升起,常年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使他对于这种直觉极其信任,很多次都是这种不安的感觉救了他。
回去!
他直接闪身暴退,恰在这时,“砰”一声巨响,一个人影从被撞破的大门里冲出来,破烂的衣服,青灰色的皮肤,怒突的死鱼眼,张大并且咆哮的嘴巴里,滴着暗紫色的液体……
该死!是丧尸。
唐森暗骂一句,转身夺路而逃,虽然一具丧尸他转瞬之间就能解决,但刚刚丧尸撞门发出的巨响,足以引来更多的丧尸,他绝对不想被一群丧尸潮所淹没。
“嗷”
已经来不及了,两旁的建筑物里,已经有丧尸出现,不是一只两只,而是成群结队地出没,十几只、几十只、上百只……
唐森心跳加速,脚下却不慢,看准一个目标,朝着前方狂奔。
无数的丧尸向他围过来,嗷嗷大叫,它们渴望血肉,尤其是新鲜的血肉,那会刺激它们的食欲,令它们的行动更加迅速。
一头丧尸出现在了唐森的前路上,并且嗷嗷叫着扑过来,唐森不退反进,握紧手中的消防斧,手起刀落之间,一颗青灰色的狰狞头颅落地。
这甚至都没有阻止到他0.1秒钟的时间,他继续向前狂奔。
前方左右又出现了好几头丧尸,唐森目光坚毅,左手持棍,是那根昨天捡到的棍子,一头磨得非常尖利,右手握斧,双手齐动,意图把他当大餐的几头丧尸又变成了无头或者碎头的尸体。
场面十分残暴,唐森却没有半点不适,为了逃命,他能做得比这更狂暴十倍。
前面和周围堵截过来的丧尸越来越多了,但唐森却依旧冷静,棍子、斧子和双脚,加上背后的坚硬龟壳,都成为了他的武器,无所不用其极,硬是被他杀出了一条血路,终于赶在丧尸潮合围之前,一把爬上了一棵枝干粗直的大树。
但这并不保险,他不敢多做停留,棍尖和斧刃插进树身里,就像多了一双铁爪,牢牢地抓住了树身,继续往上爬。
无数的丧尸冲到了树下,朝着树上的他嗷嗷大叫,手脚并用地往上爬,潮水一样的丧尸,甚至都不需要爬上来,因为多得足以用叠罗汉的方式追到他。
不过唐森早知道树上不安全,他的目标当然不是这棵树,而是这棵树贴着的大楼,足有二十层高的大楼,无路可逃之下,他要试验一下他曾经冒出的那个疯狂的想法,以他这两年多来磨炼的魔鬼之身,加上有尖锐的棍子和斧子在手,应该会成功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