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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露明在经受了狂风暴雨的一个晚上之后蹑手蹑脚地回了家。幸运的是两个老人睡得早又耳背,都没发现她失踪的一晚。换了衣服又洗了把脸,黄露明拿着阮颉伊所赠送的,据说价值两千多的诺基亚给于朕打电话。
两个人都不喜欢废话,三两下敲定了见面地点。出门之前黄露明给自己扎头,明显感觉自己的秀发经过一夜摧残之后稀疏不少。忍不住又拿出那人的身份证,对着上面那张坏人脸唾骂一番。
什么演员?根本就是疯子!演一个带入一个,这要演上个十年八年,非得精分出一连队的神经病来,到时候地球都搁不下他了。
一见面于朕就满面笑容告诉她,新专栏的事敲定了,奖金这两天也会结算给她。
于朕给她打气:“只要你继续努力,笔耕不辍,肯定能有更大的成就!现在搭上了阮小姐这条线,今后写个明星奇闻异事就不成问题,八卦的热度可是越来越高了。”
黄露明早就想到了这一点。现在明星八卦、绯闻趣事也算是热门题材之一,而且有机会接触娱乐圈的撰稿人数量稀少,稀缺资源价钱可观,答应进剧组也就是存了这个心思。
于朕的职业病,到哪里都带着个笔记本,黄露明看她刷刷刷不知低头在些什么,也不出声打扰。
她突然想起了自己之前做的一连串据说会走好运遇贵人的梦,于朕、狗汤圆、阮颉伊……除了昨晚的丧气鬼,似乎每一个都是帮忙的贵人。
但是仔细想一想,人家帮她也是因为有利可图。比如说于朕,撰稿人和编辑的关系是互惠互利,撰稿人拿的是稿费,编辑拿的是编辑费,编辑最清楚自己拿到的稿子值什么价钱。所以对自己态度好,肯定也是因为自己能作为她业绩的一部分。
高质量的稿子——稳定读者群——大发行量——丰厚广告利润——可观稿费——令人满意的编辑费,自己不过是一条商业链条最末端的小虾米罢了。
停下笔,于朕也很讲义气地给她了一些关于传记写作的指点:“明星其实就是一个印在封面上的招牌,光靠着一张脸,粉丝就愿意掏钱买。有经验的枪手甚至不用见明星本人,光对着照片就能写出一本来。你作为新手,态度要积极一点,但是也用不着太紧张。”
这话说得够实在,黄露明要是再听不懂就太迟钝了。
其实她本来也明白,这玩意不是文学作品,它就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商品,市面上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明星自传,实际上亲自操刀下笔的,恐怕真没有几个。又要人家长得美,又要人家有文笔,这是强人所难了。
她要做的,就是充当一个不署名的影子枪手,虽然要使用怪恶心人的第一人称,想象自己是一个热爱种菜的奇怪女明星,但是住豪宅,送手机,能和明星整天待在一起听她说话,业余时间还能搜刮点八卦投给杂志社,在没有比这样更好的工作了。
说起来这也是用文笔当一回演员,成为演员的演员。
于朕很了解黄露明的爱财之心,特意透露,阮颉依为人大方,十万代笔费之外,等书写好上市后,如果卖得好,还能分她一部分版税。
“明星写书,发家致富啊,小妹妹。”穿着无袖紧身衣的于朕翘着二郎腿,给黄露明抛了个媚眼。
黄露明给人当上司习惯了,说客套恭维话都有点生硬,只好说自己年纪小,才疏学浅,又没有见识,希望资深大编辑多多指导。
于朕听了很是受用,笑得多了几分亲切,抬手很豪气地拍了拍她的肩:“凭你的速度一本传记也就两个礼拜的事,下次出版社那边有人找的话,我还是可以推荐你。只要不耽误其他稿子,长期写下去,大学四年的学费都不成问题。”
临别之际,于朕还不忘发表赠言:“机会随时可能来敲门,它才不管你在不在家或者是不是正在睡觉,所以,能抓住的时候可一定要抓住,灵感也同样。祝你的剧组生活愉快!”
黄露明陪着爷爷奶奶闲逛了一天,第二天一早进了剧组。经过几天近距离体验,她对于做明星有了一个最直观的第一感受:出门像是老鼠过街,回家像是鬼子进村。
一般人往往只看见明星出风头时的光芒万丈,却看不见他们脚下踩的是一条怎样的血路。
黄露明原本看到她年纪轻轻,坐拥数套豪宅的境况还是有些羡慕的,但是等到看清人家付出的是怎样的代价之后,连这一点羡慕之心都没有了。
尤其是拍戏的时候。按理说阮颉依现在已经是一个著名影星,但是在片场受的罪,可是一点不比其他人少。
就比如说生而为人最重要的吃喝睡,对于阮小姐来说都是不小的折磨。
她按照剧本要求饰演一位歌舞厅的歌舞皇后,每天都要穿着旗袍连唱带跳。旗袍虽美,可却是最能暴露小肚子的衣服,喝多了一点水都能鼓起来,所以,她吃得少,十几个钟头也不喝水,就为了上镜的完美。
丝绸那样娇贵的面料,一坐下就会有褶子,有褶子就不漂亮,所以休息的时候,她只能脱了高跟鞋靠着墙壁站一会,却不愿意坐下来。
好不容易结束了当天戏份的拍摄,脱掉那身枷锁一样的旗袍,仍旧不得安宁,还要为了第二天的歌舞进行练习,一天难得睡足四个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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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露明在经受了狂风暴雨的一个晚上之后蹑手蹑脚地回了家。幸运的是两个老人睡得早又耳背,都没发现她失踪的一晚。换了衣服又洗了把脸,黄露明拿着阮颉伊所赠送的,据说价值两千多的诺基亚给于朕打电话。
两个人都不喜欢废话,三两下敲定了见面地点。出门之前黄露明给自己扎头,明显感觉自己的秀发经过一夜摧残之后稀疏不少。忍不住又拿出那人的身份证,对着上面那张坏人脸唾骂一番。
什么演员?根本就是疯子!演一个带入一个,这要演上个十年八年,非得精分出一连队的神经病来,到时候地球都搁不下他了。
一见面于朕就满面笑容告诉她,新专栏的事敲定了,奖金这两天也会结算给她。
于朕给她打气:“只要你继续努力,笔耕不辍,肯定能有更大的成就!现在搭上了阮小姐这条线,今后写个明星奇闻异事就不成问题,八卦的热度可是越来越高了。”
黄露明早就想到了这一点。现在明星八卦、绯闻趣事也算是热门题材之一,而且有机会接触娱乐圈的撰稿人数量稀少,稀缺资源价钱可观,答应进剧组也就是存了这个心思。
于朕的职业病,到哪里都带着个笔记本,黄露明看她刷刷刷不知低头在些什么,也不出声打扰。
她突然想起了自己之前做的一连串据说会走好运遇贵人的梦,于朕、狗汤圆、阮颉伊……除了昨晚的丧气鬼,似乎每一个都是帮忙的贵人。
但是仔细想一想,人家帮她也是因为有利可图。比如说于朕,撰稿人和编辑的关系是互惠互利,撰稿人拿的是稿费,编辑拿的是编辑费,编辑最清楚自己拿到的稿子值什么价钱。所以对自己态度好,肯定也是因为自己能作为她业绩的一部分。
高质量的稿子——稳定读者群——大发行量——丰厚广告利润——可观稿费——令人满意的编辑费,自己不过是一条商业链条最末端的小虾米罢了。
停下笔,于朕也很讲义气地给她了一些关于传记写作的指点:“明星其实就是一个印在封面上的招牌,光靠着一张脸,粉丝就愿意掏钱买。有经验的枪手甚至不用见明星本人,光对着照片就能写出一本来。你作为新手,态度要积极一点,但是也用不着太紧张。”
这话说得够实在,黄露明要是再听不懂就太迟钝了。
其实她本来也明白,这玩意不是文学作品,它就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商品,市面上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明星自传,实际上亲自操刀下笔的,恐怕真没有几个。又要人家长得美,又要人家有文笔,这是强人所难了。
她要做的,就是充当一个不署名的影子枪手,虽然要使用怪恶心人的第一人称,想象自己是一个热爱种菜的奇怪女明星,但是住豪宅,送手机,能和明星整天待在一起听她说话,业余时间还能搜刮点八卦投给杂志社,在没有比这样更好的工作了。
说起来这也是用文笔当一回演员,成为演员的演员。
于朕很了解黄露明的爱财之心,特意透露,阮颉依为人大方,十万代笔费之外,等书写好上市后,如果卖得好,还能分她一部分版税。
“明星写书,发家致富啊,小妹妹。”穿着无袖紧身衣的于朕翘着二郎腿,给黄露明抛了个媚眼。
黄露明给人当上司习惯了,说客套恭维话都有点生硬,只好说自己年纪小,才疏学浅,又没有见识,希望资深大编辑多多指导。
于朕听了很是受用,笑得多了几分亲切,抬手很豪气地拍了拍她的肩:“凭你的速度一本传记也就两个礼拜的事,下次出版社那边有人找的话,我还是可以推荐你。只要不耽误其他稿子,长期写下去,大学四年的学费都不成问题。”
临别之际,于朕还不忘发表赠言:“机会随时可能来敲门,它才不管你在不在家或者是不是正在睡觉,所以,能抓住的时候可一定要抓住,灵感也同样。祝你的剧组生活愉快!”
黄露明陪着爷爷奶奶闲逛了一天,第二天一早进了剧组。经过几天近距离体验,她对于做明星有了一个最直观的第一感受:出门像是老鼠过街,回家像是鬼子进村。
一般人往往只看见明星出风头时的光芒万丈,却看不见他们脚下踩的是一条怎样的血路。
黄露明原本看到她年纪轻轻,坐拥数套豪宅的境况还是有些羡慕的,但是等到看清人家付出的是怎样的代价之后,连这一点羡慕之心都没有了。
尤其是拍戏的时候。按理说阮颉依现在已经是一个著名影星,但是在片场受的罪,可是一点不比其他人少。
就比如说生而为人最重要的吃喝睡,对于阮小姐来说都是不小的折磨。
她按照剧本要求饰演一位歌舞厅的歌舞皇后,每天都要穿着旗袍连唱带跳。旗袍虽美,可却是最能暴露小肚子的衣服,喝多了一点水都能鼓起来,所以,她吃得少,十几个钟头也不喝水,就为了上镜的完美。
丝绸那样娇贵的面料,一坐下就会有褶子,有褶子就不漂亮,所以休息的时候,她只能脱了高跟鞋靠着墙壁站一会,却不愿意坐下来。
好不容易结束了当天戏份的拍摄,脱掉那身枷锁一样的旗袍,仍旧不得安宁,还要为了第二天的歌舞进行练习,一天难得睡足四个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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