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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特庄园的晨色,那是典雅精致之美,兰德泽尔先生总是会指挥仆人们将每一根树枝,每一块草坪都整理出完美的姿态,一如克莉丝汀夫人,在任何一个细节上,都能展露出无可挑剔的优雅。
而尤金芬妮庄园,却又是另外一种不同的美态,她更像一个未经雕琢的质朴少女,葡萄架上挂着绯红的珍珠,滴滴凝结的露水在大片的叶子上流淌,马车要经过的溪流只有绕一个圈才能从木桥上过去,所以很多时候,前来尤金芬妮的马车都是在溪水中直接淌过去,湿漉漉的车轮又会沾上一层沙土,在小路上留下两道水迹斑斑的车痕。
最自然的乡村风情,在尤金芬妮庄园尽情彰显,陆斯恩骑着高大的伯德纹马,受邀拜访芬格尔斯小姐。
金币文书徽章,所代表的帝国经济领域权威家族,并没有显露出一丝奢侈的味道,在低调内敛中展现大贵族的深厚底蕴,这是西里尔区贵族的一向做法。
毗邻尤金芬妮庄园的是坎斯拉夫家族的庄园,这是一个在百年战争期间崛起的伯爵家族,历史并不算太悠久,但这个家族因为诞生了最多的枪与花骑士团骑士,也因为他们家族所坚持的骑士传统——勇武,得到了伦德老牌贵族的认同,他们移居西里尔区建立一个家族庄园,并没有受到太多排斥。
即便是自称"帝国最后一个骑士"的费迪南德,在见识到了坎斯拉夫家族的精锐骑士之后,也不得不重新解释自己名号的定义:当坎斯拉夫家族也不再诞生骑士时,费迪南德依然坚持骑士精神,在遥远的未来,人们撇弃骑士精神时,费迪南德,依然是帝国最后一个骑士。
在尤金芬妮庄园门口迎接陆斯恩的是莎芭斯蒂安修女,以及芬格尔斯小姐。
修女依然穿着黑色宽大的修女袍,将她妙曼的身材完全遮掩起来,长期覆盖面纱,很少在阳光下暴露的脸,有着耀眼的白,配合着代表圣洁意味的修女袍,给人的感觉是神圣而不可玷污。
似乎对所谓的神圣有着与生俱来的反感,当神圣变成一个女人的气质时,陆斯恩并未去追求亵du神圣的快感,只是在马背上对莎芭斯蒂安修女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
莎芭斯蒂安觉得这个笑容有说不出的暧mei,有点让人心慌慌的感觉,又并不会觉得轻佻,天哪,如果他总是用这样的笑容面对他的女主人克莉丝汀夫人,很难想象这位效忠烈金雷诺特家的家族骑士,和他的女主人有着什么样不可告人的暧mei。
芬格尔斯奇怪地看到自己崇敬仰慕的莎芭斯蒂安修女居然在脸颊上晕出了一片绯红。在她眼里,这位骑士的笑容虽然很让人心动,但怎么也不可能让自己的教义老师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吧。
今天的落李小姐,穿着雍容华贵的盛装,和她此时淡雅柔和的气质相得益彰的是,裙摆上大量的蔷薇印花,蓬袖上的蕾丝边拉着细绸带子,勾出几分飘逸的感觉,突出的裙摆上被束胸衣突然掐断,玲珑的小腰引人注意,在淡紫色小礼服的奢丽纤秀和华贵妩媚中,呈现出一种阴柔之韵。
撇开身份,以及特定家族的联姻需要,光是女性魅力对年轻贵族骑士的吸引力,陆斯恩觉得这位芬格尔斯要比罗秀更受欢迎。
不是谁都有勇气面对罗秀那冷漠不屑的眼神,她总是骄傲地微微抬头,看着远处的天空,仿佛俗世的人物根本无法进入她的视线,她只差没有让陆斯恩站在他身旁,手举一块警告牌:我不屑于让你知道我对你不屑,请不要试图靠近我。
芬格尔斯有两个小酒窝,笑起来格外甜美,当陆斯恩接触到她的眼神时,她的眉角都有着动人的妩媚,让人无法联想到她在拍卖场包厢里试图嘲讽罗秀时的那种尖刻脸色。
并不是说芬格尔斯需要讨好陆斯恩,她的笑容,正如绝大多数贵妇名媛所做的那样,显示她的迷人风采,让见识过的她魅力的骑士,拜... -->>
夏洛特庄园的晨色,那是典雅精致之美,兰德泽尔先生总是会指挥仆人们将每一根树枝,每一块草坪都整理出完美的姿态,一如克莉丝汀夫人,在任何一个细节上,都能展露出无可挑剔的优雅。
而尤金芬妮庄园,却又是另外一种不同的美态,她更像一个未经雕琢的质朴少女,葡萄架上挂着绯红的珍珠,滴滴凝结的露水在大片的叶子上流淌,马车要经过的溪流只有绕一个圈才能从木桥上过去,所以很多时候,前来尤金芬妮的马车都是在溪水中直接淌过去,湿漉漉的车轮又会沾上一层沙土,在小路上留下两道水迹斑斑的车痕。
最自然的乡村风情,在尤金芬妮庄园尽情彰显,陆斯恩骑着高大的伯德纹马,受邀拜访芬格尔斯小姐。
金币文书徽章,所代表的帝国经济领域权威家族,并没有显露出一丝奢侈的味道,在低调内敛中展现大贵族的深厚底蕴,这是西里尔区贵族的一向做法。
毗邻尤金芬妮庄园的是坎斯拉夫家族的庄园,这是一个在百年战争期间崛起的伯爵家族,历史并不算太悠久,但这个家族因为诞生了最多的枪与花骑士团骑士,也因为他们家族所坚持的骑士传统——勇武,得到了伦德老牌贵族的认同,他们移居西里尔区建立一个家族庄园,并没有受到太多排斥。
即便是自称"帝国最后一个骑士"的费迪南德,在见识到了坎斯拉夫家族的精锐骑士之后,也不得不重新解释自己名号的定义:当坎斯拉夫家族也不再诞生骑士时,费迪南德依然坚持骑士精神,在遥远的未来,人们撇弃骑士精神时,费迪南德,依然是帝国最后一个骑士。
在尤金芬妮庄园门口迎接陆斯恩的是莎芭斯蒂安修女,以及芬格尔斯小姐。
修女依然穿着黑色宽大的修女袍,将她妙曼的身材完全遮掩起来,长期覆盖面纱,很少在阳光下暴露的脸,有着耀眼的白,配合着代表圣洁意味的修女袍,给人的感觉是神圣而不可玷污。
似乎对所谓的神圣有着与生俱来的反感,当神圣变成一个女人的气质时,陆斯恩并未去追求亵du神圣的快感,只是在马背上对莎芭斯蒂安修女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
莎芭斯蒂安觉得这个笑容有说不出的暧mei,有点让人心慌慌的感觉,又并不会觉得轻佻,天哪,如果他总是用这样的笑容面对他的女主人克莉丝汀夫人,很难想象这位效忠烈金雷诺特家的家族骑士,和他的女主人有着什么样不可告人的暧mei。
芬格尔斯奇怪地看到自己崇敬仰慕的莎芭斯蒂安修女居然在脸颊上晕出了一片绯红。在她眼里,这位骑士的笑容虽然很让人心动,但怎么也不可能让自己的教义老师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吧。
今天的落李小姐,穿着雍容华贵的盛装,和她此时淡雅柔和的气质相得益彰的是,裙摆上大量的蔷薇印花,蓬袖上的蕾丝边拉着细绸带子,勾出几分飘逸的感觉,突出的裙摆上被束胸衣突然掐断,玲珑的小腰引人注意,在淡紫色小礼服的奢丽纤秀和华贵妩媚中,呈现出一种阴柔之韵。
撇开身份,以及特定家族的联姻需要,光是女性魅力对年轻贵族骑士的吸引力,陆斯恩觉得这位芬格尔斯要比罗秀更受欢迎。
不是谁都有勇气面对罗秀那冷漠不屑的眼神,她总是骄傲地微微抬头,看着远处的天空,仿佛俗世的人物根本无法进入她的视线,她只差没有让陆斯恩站在他身旁,手举一块警告牌:我不屑于让你知道我对你不屑,请不要试图靠近我。
芬格尔斯有两个小酒窝,笑起来格外甜美,当陆斯恩接触到她的眼神时,她的眉角都有着动人的妩媚,让人无法联想到她在拍卖场包厢里试图嘲讽罗秀时的那种尖刻脸色。
并不是说芬格尔斯需要讨好陆斯恩,她的笑容,正如绝大多数贵妇名媛所做的那样,显示她的迷人风采,让见识过的她魅力的骑士,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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