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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敬臣走到城头将刀鞘顿在女墙上,放眼看了一下城下战场,自言自语道:“狗急跳墙,突厥人要玩个鱼死网破了。”
“刘冕在哪里?”身边响起女声。马敬臣惊愕的回头一看,那对母女居然都站在了他的身边。
马敬臣不禁乐得一笑:“怎么,不缩在盾牌后面了?看看也好,开个眼界。看着吧,一会儿不用我说,你们也能知道刘冕在哪里。记着,那个冲得最快、杀得最狠、整个战场核心都围着他转的那个人,就是刘冕!”
“那岂不是很威风?”黎歌看着身边的鲜血和尸体有点胆战心惊,这时却又有点兴奋的低声道。
“是啊,很威风的。”马敬臣摇头讪笑“提着脑袋玩命,不威风、就得死。”
一名唐军的尸首从三人身边拖过,地上留下长长的血痕。马敬臣低头看了一眼,表情木然的说道:“这个兄弟来充军前刚刚成了亲,还没来得及进洞房。”
芙玉和黎歌紧紧靠在一起,目送着那具尸体被拖下城头,脸上一阵阵白。
“他算不上可怜。”马敬臣漠然的一笑,仰头看向那一方战场“战场这个地方,人命不值钱。谁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所以,一切都能看穿。什么恩啊怨啊仇啊恨啊,全他娘的是放屁。一刀扑下来,脖子上碗大一个疤,什么都不剩了。”
母女二人的身子轻轻哆嗦了一下,分明感到一阵寒意笼罩全身。
“芙玉,你的事情我都听说了。”马敬臣转过头来,少有的摆出了严肃的表情。“你为了自己假想的仇恨和一己私欲,搞出那么多事情,真地值得吗?你的遭遇的确可怜,可是比起今天阵亡的将士们来说。好了不止百倍。至少你还活着。十年前,我地苏苏怀着我的孩子,被十几个突厥人然后划破了肚皮。那时候,我还正在长安当御林军,负责保护突厥来的贵宾使团。哼,当时如果不是有人把我打晕了绑着,我真的会杀光那里所有的人。”
说到这里,马敬臣停顿了一下。眉头深深的皱起,思绪完全回到了当年的情景:“那一年。我二十三岁,苏苏十七岁。十二年了,我每天都沉浸在无边的痛苦与憎恨之中。直到前几天我死过一次后我才明白。人活着,不光只是为了仇恨与痛苦。纵然杀光了所有地突厥人,我的苏苏也不会活过来。刘冕告诉我说。如果苏苏在天有灵,会希望我活得快乐、平安。于是我决定,好好活下去,珍惜自己。因为我不仅是为了我自己活着,更是为了苏苏还有我们地孩子。”
芙玉低着头静静的听,沉默无语。
黎歌却是已经掉下了眼泪轻轻的抽泣,低声道:“苏苏太可怜了马大叔,你要珍重自己好好的生活。这样他们在天之灵才会安息!”
马敬臣无所谓的笑了一笑:“这话该说给你娘听。芙玉,你活了这把年纪了。怎么还不如你女儿省事呢?”
“我”芙玉噎了一声,仍是沉默无语,眉头却是皱得更紧。
马敬臣不再搭理她们了,走到一边将几名偏将叫到了一起,分派他们带人清理城头、戒严城中和出城助战。参与守城战地兵卒也有三五千人。如今突厥人没有攻城了,应该最大程度的发挥人力优势,尽快夺取城外野战的胜利。
母女二人站在一边不敢随意动弹。黎歌轻声道:“娘。这个马将军好似不那么草包啊其实,他也是一个用情极深的男人。只是平常看起来放荡不羁罢了。看不出。原来他也是个伤心人呢!”
芙玉叹了一口气,举头看向战场,沉默无语。
眼前的战场之上,瞬间都有无数人在死亡、在残废。芙玉静静的站在那里表情虽然沉寂,可是心却像是在被撕扯一般,惊起一阵阵怒涛。她想道,人哪,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这些男人们,谁不曾有妻儿老小,谁不是一家之顶梁大柱?汉人也好,突厥人也好,他们就这样在战场上战死了、残废了,要让那些家人们怎么想?
这才是真正的人命如草菅哪!好死都不如赖活着,比起他们来,我真的太幸运了。可是偏偏这十多年来,我不断的给自己编织着罗网,将我网罗在仇恨与之中,越陷越深而不可自拔。
对这些战场上地男人们来说,能活着已是最大的幸福。我们这些人似乎是活得腻了,总是在不断的给自己找麻烦何苦呢?
活着,何尝不是一种幸运?
芙玉搂着黎歌,将她摁在自己怀里越抱越紧。她突然有点后怕,幸好她的计划没有成功。否则,等着她的将是最冰冷的死亡!
如何还能站在这里,尽情的呼吸?如何还能怀抱着自己地亲人,感受她地体温?
黎歌有点摸不着头脑:“娘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就想抱着你。”已经亲手砍翻了多少个突厥人。此刻,他已经如同一台麻木的机器,只在疯狂地杀戮!
到了这样的环境之下,没有人有时间思索任何问题。眼前身边全是生与死,要想活着,就要不断的把对方杀掉!
“咴”火猊马仿佛一头永远不知疲倦的神兽,怒声一嘶朝前冲撞,将一名突厥骑兵生生的撞翻在地。那匹马也惨叫几声朝旁边打了几个绊腿险些撞倒。
很快,那个落地的突厥人再也看不到人影。无数的马蹄已经在他身上踩过。
唐军两万,突厥人两万。四万人在并不宽阔的原野上野战,厮杀成了一团。谁也无法放箭,除了怕伤到自己人,更有一个原因是根本没空弃了兵器去取杯弩。
唯有一个人例外以箭术独到而闻名的胺那契力!
他地刀始终插在刀鞘... -->>
马敬臣走到城头将刀鞘顿在女墙上,放眼看了一下城下战场,自言自语道:“狗急跳墙,突厥人要玩个鱼死网破了。”
“刘冕在哪里?”身边响起女声。马敬臣惊愕的回头一看,那对母女居然都站在了他的身边。
马敬臣不禁乐得一笑:“怎么,不缩在盾牌后面了?看看也好,开个眼界。看着吧,一会儿不用我说,你们也能知道刘冕在哪里。记着,那个冲得最快、杀得最狠、整个战场核心都围着他转的那个人,就是刘冕!”
“那岂不是很威风?”黎歌看着身边的鲜血和尸体有点胆战心惊,这时却又有点兴奋的低声道。
“是啊,很威风的。”马敬臣摇头讪笑“提着脑袋玩命,不威风、就得死。”
一名唐军的尸首从三人身边拖过,地上留下长长的血痕。马敬臣低头看了一眼,表情木然的说道:“这个兄弟来充军前刚刚成了亲,还没来得及进洞房。”
芙玉和黎歌紧紧靠在一起,目送着那具尸体被拖下城头,脸上一阵阵白。
“他算不上可怜。”马敬臣漠然的一笑,仰头看向那一方战场“战场这个地方,人命不值钱。谁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所以,一切都能看穿。什么恩啊怨啊仇啊恨啊,全他娘的是放屁。一刀扑下来,脖子上碗大一个疤,什么都不剩了。”
母女二人的身子轻轻哆嗦了一下,分明感到一阵寒意笼罩全身。
“芙玉,你的事情我都听说了。”马敬臣转过头来,少有的摆出了严肃的表情。“你为了自己假想的仇恨和一己私欲,搞出那么多事情,真地值得吗?你的遭遇的确可怜,可是比起今天阵亡的将士们来说。好了不止百倍。至少你还活着。十年前,我地苏苏怀着我的孩子,被十几个突厥人然后划破了肚皮。那时候,我还正在长安当御林军,负责保护突厥来的贵宾使团。哼,当时如果不是有人把我打晕了绑着,我真的会杀光那里所有的人。”
说到这里,马敬臣停顿了一下。眉头深深的皱起,思绪完全回到了当年的情景:“那一年。我二十三岁,苏苏十七岁。十二年了,我每天都沉浸在无边的痛苦与憎恨之中。直到前几天我死过一次后我才明白。人活着,不光只是为了仇恨与痛苦。纵然杀光了所有地突厥人,我的苏苏也不会活过来。刘冕告诉我说。如果苏苏在天有灵,会希望我活得快乐、平安。于是我决定,好好活下去,珍惜自己。因为我不仅是为了我自己活着,更是为了苏苏还有我们地孩子。”
芙玉低着头静静的听,沉默无语。
黎歌却是已经掉下了眼泪轻轻的抽泣,低声道:“苏苏太可怜了马大叔,你要珍重自己好好的生活。这样他们在天之灵才会安息!”
马敬臣无所谓的笑了一笑:“这话该说给你娘听。芙玉,你活了这把年纪了。怎么还不如你女儿省事呢?”
“我”芙玉噎了一声,仍是沉默无语,眉头却是皱得更紧。
马敬臣不再搭理她们了,走到一边将几名偏将叫到了一起,分派他们带人清理城头、戒严城中和出城助战。参与守城战地兵卒也有三五千人。如今突厥人没有攻城了,应该最大程度的发挥人力优势,尽快夺取城外野战的胜利。
母女二人站在一边不敢随意动弹。黎歌轻声道:“娘。这个马将军好似不那么草包啊其实,他也是一个用情极深的男人。只是平常看起来放荡不羁罢了。看不出。原来他也是个伤心人呢!”
芙玉叹了一口气,举头看向战场,沉默无语。
眼前的战场之上,瞬间都有无数人在死亡、在残废。芙玉静静的站在那里表情虽然沉寂,可是心却像是在被撕扯一般,惊起一阵阵怒涛。她想道,人哪,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这些男人们,谁不曾有妻儿老小,谁不是一家之顶梁大柱?汉人也好,突厥人也好,他们就这样在战场上战死了、残废了,要让那些家人们怎么想?
这才是真正的人命如草菅哪!好死都不如赖活着,比起他们来,我真的太幸运了。可是偏偏这十多年来,我不断的给自己编织着罗网,将我网罗在仇恨与之中,越陷越深而不可自拔。
对这些战场上地男人们来说,能活着已是最大的幸福。我们这些人似乎是活得腻了,总是在不断的给自己找麻烦何苦呢?
活着,何尝不是一种幸运?
芙玉搂着黎歌,将她摁在自己怀里越抱越紧。她突然有点后怕,幸好她的计划没有成功。否则,等着她的将是最冰冷的死亡!
如何还能站在这里,尽情的呼吸?如何还能怀抱着自己地亲人,感受她地体温?
黎歌有点摸不着头脑:“娘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就想抱着你。”已经亲手砍翻了多少个突厥人。此刻,他已经如同一台麻木的机器,只在疯狂地杀戮!
到了这样的环境之下,没有人有时间思索任何问题。眼前身边全是生与死,要想活着,就要不断的把对方杀掉!
“咴”火猊马仿佛一头永远不知疲倦的神兽,怒声一嘶朝前冲撞,将一名突厥骑兵生生的撞翻在地。那匹马也惨叫几声朝旁边打了几个绊腿险些撞倒。
很快,那个落地的突厥人再也看不到人影。无数的马蹄已经在他身上踩过。
唐军两万,突厥人两万。四万人在并不宽阔的原野上野战,厮杀成了一团。谁也无法放箭,除了怕伤到自己人,更有一个原因是根本没空弃了兵器去取杯弩。
唯有一个人例外以箭术独到而闻名的胺那契力!
他地刀始终插在刀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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