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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而且多半是首饰之类的精巧小玩意,这也是摊主会叫住李璎珞和沈秀的原因,看她们的打扮,至少也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买的起。
“就这几样啊,也没什么特别的啊。”李璎珞挑捡说着,脸上有几分失望之色。
东西虽然都不错,但是做为平原侯府的大丫头,她们见的世面太多。虽然大部分东西都买不起,但至少是见过的。
沈秀却留意到一个白玉扳指,伸手拿了起来。
做工虽然简单,但非常精致,质地通透,一丝杂质都没有。摸起来更是温润,细腻。
是羊脂白玉的,在这样的小摊上竟然有这样的货色。
“姑娘好眼力,这是刚到的新货,只二十两银子就好。”摊主说着。
李璎珞道:“你抢钱呢,二十两银子,都够吃一年了。你这么一个破板指,连个雕花都没有。”
“这样的好成色,二十两银子绝对是良心价了。”摊主说着。
沈秀笑着道:“有没有良心,你最清楚了。我也不想问东西来路,五两银子,我现在拿走。”
“五两真的太少了……”摊主说着,“看您就是个懂行的,这样的好货色,若是在多宝阁,一百两银子都买不着。”
沈秀意味深长的道:“这东西进不了多宝阁。”
摊主顿时变了脸色,马上道:“小姐既然是真心买,五两就五两。”
“摊主是个明白人。”沈秀笑着说,从荷包掏出五两银子,交给摊主。
倒是李璎珞有点没反应过来,小声道:“五个月的月钱呢。”
“划算的。”沈秀说着,把扳指放回荷包里。
这种成色的羊脂玉板指,绝不会出现在这种小摊上。
唯一的可能,就是贼脏。而且偷的还不是一般人,这种烧手的东西,都是要急着出货的。
摊主虽然出了货,脸色却不见痛快,道:“小姐啊,这笔生意你是赚大了。”
“生意嘛,不管什么东西,能出手的才是赚钱的。砸到手里的,都是赔钱货。”沈秀笑着说。
摊主听着笑了,道:“小姐这话也是通透的,如此佳人,几两银子而己,亏了也不心疼的。”
沈秀听得淡然一笑,对李璎珞道:“我们走吧。”
当天晚上,燕王府地牢里。
阴森的地牢里,忽明忽暗的灯光下,一个十四、五岁的美貌少年,手持长鞭,抽打着吊在木桩的人。
贼头贼脑的小子,正是上午时的摊主。
“不长眼的东西,偷东西偷到爷身上了。”美貌少年怒声骂着,挥动长鞭,直打到摊主身上。
一鞭又一鞭,打的又狠又准。
摊主被打的皮开肉绽,伤可见骨,连叫喊的力气都没有。
“还没问出来了吗?”清冷的声音,从楼梯口处传来。
阴暗的灯光下,看不清来者的脸,只有一条条的人影,被拉的老长。
“我就要问出来了。”美貌少年说着,语气中带着焦急,“叔叔,我一定不会把扳指丢了的。”
扳指是叔叔给的,出门一趟,竟然被两个小贼偷了。
人是抓到了,但扳指却己经出手了,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可恼可气,更可恨。
东西不值什么,但连个扳指都保不住,他有什么用,他能做什么!
来者站在台阶上,颀长的身影,带着丝丝冷清,“你啊……”
“说,你到底把东西卖给谁了!”美貌少年语气中带着狠厉,手中鞭子抽的更狠了。
摊主己经说不出话来,他知道,不管他说不说,这回都是死定了。
“还不快说。”美貌少年几乎歇斯底里。
想到站在台阶上的叔叔,轻视的目光好像是一把刀,几乎要把他给活刮了。
“既然问不出来,何必浪费力气。”冷清的声音再次响起,“扔海里喂鱼。”
bsp; 而且多半是首饰之类的精巧小玩意,这也是摊主会叫住李璎珞和沈秀的原因,看她们的打扮,至少也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买的起。
“就这几样啊,也没什么特别的啊。”李璎珞挑捡说着,脸上有几分失望之色。
东西虽然都不错,但是做为平原侯府的大丫头,她们见的世面太多。虽然大部分东西都买不起,但至少是见过的。
沈秀却留意到一个白玉扳指,伸手拿了起来。
做工虽然简单,但非常精致,质地通透,一丝杂质都没有。摸起来更是温润,细腻。
是羊脂白玉的,在这样的小摊上竟然有这样的货色。
“姑娘好眼力,这是刚到的新货,只二十两银子就好。”摊主说着。
李璎珞道:“你抢钱呢,二十两银子,都够吃一年了。你这么一个破板指,连个雕花都没有。”
“这样的好成色,二十两银子绝对是良心价了。”摊主说着。
沈秀笑着道:“有没有良心,你最清楚了。我也不想问东西来路,五两银子,我现在拿走。”
“五两真的太少了……”摊主说着,“看您就是个懂行的,这样的好货色,若是在多宝阁,一百两银子都买不着。”
沈秀意味深长的道:“这东西进不了多宝阁。”
摊主顿时变了脸色,马上道:“小姐既然是真心买,五两就五两。”
“摊主是个明白人。”沈秀笑着说,从荷包掏出五两银子,交给摊主。
倒是李璎珞有点没反应过来,小声道:“五个月的月钱呢。”
“划算的。”沈秀说着,把扳指放回荷包里。
这种成色的羊脂玉板指,绝不会出现在这种小摊上。
唯一的可能,就是贼脏。而且偷的还不是一般人,这种烧手的东西,都是要急着出货的。
摊主虽然出了货,脸色却不见痛快,道:“小姐啊,这笔生意你是赚大了。”
“生意嘛,不管什么东西,能出手的才是赚钱的。砸到手里的,都是赔钱货。”沈秀笑着说。
摊主听着笑了,道:“小姐这话也是通透的,如此佳人,几两银子而己,亏了也不心疼的。”
沈秀听得淡然一笑,对李璎珞道:“我们走吧。”
当天晚上,燕王府地牢里。
阴森的地牢里,忽明忽暗的灯光下,一个十四、五岁的美貌少年,手持长鞭,抽打着吊在木桩的人。
贼头贼脑的小子,正是上午时的摊主。
“不长眼的东西,偷东西偷到爷身上了。”美貌少年怒声骂着,挥动长鞭,直打到摊主身上。
一鞭又一鞭,打的又狠又准。
摊主被打的皮开肉绽,伤可见骨,连叫喊的力气都没有。
“还没问出来了吗?”清冷的声音,从楼梯口处传来。
阴暗的灯光下,看不清来者的脸,只有一条条的人影,被拉的老长。
“我就要问出来了。”美貌少年说着,语气中带着焦急,“叔叔,我一定不会把扳指丢了的。”
扳指是叔叔给的,出门一趟,竟然被两个小贼偷了。
人是抓到了,但扳指却己经出手了,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可恼可气,更可恨。
东西不值什么,但连个扳指都保不住,他有什么用,他能做什么!
来者站在台阶上,颀长的身影,带着丝丝冷清,“你啊……”
“说,你到底把东西卖给谁了!”美貌少年语气中带着狠厉,手中鞭子抽的更狠了。
摊主己经说不出话来,他知道,不管他说不说,这回都是死定了。
“还不快说。”美貌少年几乎歇斯底里。
想到站在台阶上的叔叔,轻视的目光好像是一把刀,几乎要把他给活刮了。
“既然问不出来,何必浪费力气。”冷清的声音再次响起,“扔海里喂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