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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那晚,我写了一张纸条让徐瑞送给林夕,约她周日下午一起去逛街。我当时很不确定她会不会答应,但这种担心很快被证实只是自寻其扰,第二节课间,月如就把林夕的回信送来了。我们约好下午两点半在肯德基门口见。
从校门口一路向南,到第二个十字路口处向东有一家肯德基。它开业还不到一年,但生意兴隆,顾客往来不绝,使附近的几家中餐馆一时门可罗雀。从肯德基再往南是步行街购物广场,分上下两层,下层是各大名牌服饰,上层是各种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厅、台球厅,KTV、等等。
我从学校去肯德基一般只用十五分钟,周日下午比平常走得快,但当我离肯德基还有几十米的时候,已经看见林夕站在门口等我。我快步走过去,说:“你来了很久了?”
“没有,我也是刚刚到。对了,下午你想怎么逛?”
“我还没想好。”我有点窘迫。
“我不喜欢没有目的的瞎逛。”她装嗔道。
“是吗?可有时候逛街是不需要目的的,逛街本身不就是目的吗?”
“呵呵,又成哲学家了!想好了吗?大哲学家!”
“我们先进肯德基喝杯饮料,然后去购物广场逛逛,我想买件上衣,另外看看你想要点什么,我送你,好吧?”我想了一会儿才说。
“还行,不过我什么都不想要。”
夏暑未尽,秋寒未深。已过正午,肯德基的人并不是很多,我要了两杯可乐,端到一个幽静的地方和她面对面坐下。
“那本《心得》读得怎么样了?”我喝了口可乐,问道。
“还没读完,不过我觉得她讲得蛮好,我很喜欢孔子的温度。”
“对,但我觉得有很多书每读一遍的感觉是不同的,会有不同的感悟。”
“有什么不同?”她小呷一口,习惯性地向后顺顺前额的发,然后用疑惑而略带迷茫的眼神看着我,像一个孩子。
我又喝了口可乐,胸有成竹地说:“比如我读那本书,第一遍是以崇拜的心态读,读完之后不太明白究竟读了些什么;第二遍是以求学的心态读,就能从中感悟出一些道理;而第三遍是以怀疑的心态读,就发现她讲的也不全对。其实《文化苦旅》也是如此,读的多了,就发现你只是再翻一本文化典故,并没有什么新意。”
“你怎么什么书都要读好几遍啊?”
“我觉得有些好书就是得多看看,你想啊,人家写书的时候也不是一蹴而就,所以多读几遍才能读出其中的味道。”
“呵呵,像你这样说不定哪天自己也能写《论语》心得了。”她喝了一大口可乐,又若有所思地问,“对了,你以后想干什么?当作家吗?”
这是我常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我也有过很多思考,就轻松地说道:“或许会吧,但总是要先有一份固定的工作,而写作是一辈子的事,而且我的父母也不赞成我天天写东西。”
“为什么?”
“他们总会对我说,现在作家不值钱,你甘愿过穷日子?就算你可以,你老婆孩子也要跟着你遭罪?”我学着他们的腔调,喝了口可乐,接着说,“他们早给我安排了一切,不管高考的结果如何,都要去南方读大学,读完大学,他们自然又会让我找一份赚钱的工作。可是你知道吗?我有自己的理想,我不甘于自己的未来被他人设计,我要走一条新的路!”的确,我风华正茂,体内流动着打拼的热血,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像一头渴望战斗的狼。
“好!月皓,你太有个性了!”她赞赏道。
“你呢?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我将来想去江南几个风景优美的城市做导游,比如苏州、杭州、扬州。但我要学好英语,给老外做导游。”
原来我们都有自己绚丽多彩的梦。
7
过马路的时候车比较多,我很自然地靠近她,当有一辆车开过来时,我将手搭在她的腰间,她并不反感。
我们接连逛了几家店,才发现有一件黑色的上衣挺适合我。她让我把这件衣服换上,然后就把我当成孩子般地调教,一会儿让我站好,一会儿让我走几步,一会儿又让我转身。最后,她帮我的前襟理了理,又在背后拽一拽,才说道:“买这件可以吗?”
“很好,只要你觉得好就行。”除了两年前母亲和我逛街买过一次衣服,我近两年穿的衣服都是自己买。我不会砍价,也不想,因为觉得麻烦,所以每次买衣服,只要穿着觉得好,就付钱走人。这样买衣服有一大好处,就是节省时间。
而今天,林夕成了第一个陪我买衣服的女生。
我刷了卡,服务员把衣服包好,林夕又说道:“我帮你拎着。”我把袋子递给她,突然有一种错觉,她好似成了我的幼儿监护人。
从和林夕开始逛街,我就在想送什么礼物给她。现在刚入秋,送手套和围巾还为时过早,而且这东西也过于老套。那么除了它们又有什么可送呢?突然,迎面走来一个女孩,挎着一款小巧时尚的包。我灵机一动,“林夕,看那个女孩的斜挎包好不好?”我用手微微指向那个女孩。
“很好啊。”林夕看了看说。
“我们也去逛一逛,看看哪儿有卖的。”
“你要干什么?”她瞪大眼睛望着我,脸上是一副我从未见过的表情。
“给你也买一个啊。”
“不用!我已经有了。”
“再买一个也不多,这是我送你的,就算是我们友情的见证吧。”我自觉有些底气不足。
“不用呢,我真的什么都不需要。”
“是吗?我送你的东西,你真的不要?”她见我要不高兴,才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
我们很快找到一家皮包店,一进门就看见了那个款式相同的挎包。一个二十来岁的女服务员目光敏锐,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心思。她将我正在看的挎包取过来,递过一脸暖暖的笑,然后说道:“这种款式的挎包是我们店上个星期才进的,现在很流行,尤其像你女朋友这么漂亮,挎上它肯定很好看。”
“没有其他颜色吗?”林夕问道。
“有啊,里面还有很多呢。”我们随她向里走了走,果然看到了各种颜色的包。
“你喜欢什么颜色?”林夕问我。
“蓝色,你呢?”
“我喜欢黑色。”
“为什么?”
“黑色给人一种神秘感。你的蓝色呢?蓝色代表忧郁。”
“是吗?忧郁也可以神秘。”
最后她选了一个蓝色的。
“这个怎么样?”她仰着脸,等我的答案。
“不错,可是,为什么不选一个黑色的?”
“我——喜——欢!”她一字一顿地说,我心里暗自得意。她把我刚买的上衣放进包里,挎上包,我去刷了卡。
从店里出来,我问林夕:“现在去哪儿?”
“饰品店!我每次逛街都要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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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那晚,我写了一张纸条让徐瑞送给林夕,约她周日下午一起去逛街。我当时很不确定她会不会答应,但这种担心很快被证实只是自寻其扰,第二节课间,月如就把林夕的回信送来了。我们约好下午两点半在肯德基门口见。
从校门口一路向南,到第二个十字路口处向东有一家肯德基。它开业还不到一年,但生意兴隆,顾客往来不绝,使附近的几家中餐馆一时门可罗雀。从肯德基再往南是步行街购物广场,分上下两层,下层是各大名牌服饰,上层是各种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厅、台球厅,KTV、等等。
我从学校去肯德基一般只用十五分钟,周日下午比平常走得快,但当我离肯德基还有几十米的时候,已经看见林夕站在门口等我。我快步走过去,说:“你来了很久了?”
“没有,我也是刚刚到。对了,下午你想怎么逛?”
“我还没想好。”我有点窘迫。
“我不喜欢没有目的的瞎逛。”她装嗔道。
“是吗?可有时候逛街是不需要目的的,逛街本身不就是目的吗?”
“呵呵,又成哲学家了!想好了吗?大哲学家!”
“我们先进肯德基喝杯饮料,然后去购物广场逛逛,我想买件上衣,另外看看你想要点什么,我送你,好吧?”我想了一会儿才说。
“还行,不过我什么都不想要。”
夏暑未尽,秋寒未深。已过正午,肯德基的人并不是很多,我要了两杯可乐,端到一个幽静的地方和她面对面坐下。
“那本《心得》读得怎么样了?”我喝了口可乐,问道。
“还没读完,不过我觉得她讲得蛮好,我很喜欢孔子的温度。”
“对,但我觉得有很多书每读一遍的感觉是不同的,会有不同的感悟。”
“有什么不同?”她小呷一口,习惯性地向后顺顺前额的发,然后用疑惑而略带迷茫的眼神看着我,像一个孩子。
我又喝了口可乐,胸有成竹地说:“比如我读那本书,第一遍是以崇拜的心态读,读完之后不太明白究竟读了些什么;第二遍是以求学的心态读,就能从中感悟出一些道理;而第三遍是以怀疑的心态读,就发现她讲的也不全对。其实《文化苦旅》也是如此,读的多了,就发现你只是再翻一本文化典故,并没有什么新意。”
“你怎么什么书都要读好几遍啊?”
“我觉得有些好书就是得多看看,你想啊,人家写书的时候也不是一蹴而就,所以多读几遍才能读出其中的味道。”
“呵呵,像你这样说不定哪天自己也能写《论语》心得了。”她喝了一大口可乐,又若有所思地问,“对了,你以后想干什么?当作家吗?”
这是我常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我也有过很多思考,就轻松地说道:“或许会吧,但总是要先有一份固定的工作,而写作是一辈子的事,而且我的父母也不赞成我天天写东西。”
“为什么?”
“他们总会对我说,现在作家不值钱,你甘愿过穷日子?就算你可以,你老婆孩子也要跟着你遭罪?”我学着他们的腔调,喝了口可乐,接着说,“他们早给我安排了一切,不管高考的结果如何,都要去南方读大学,读完大学,他们自然又会让我找一份赚钱的工作。可是你知道吗?我有自己的理想,我不甘于自己的未来被他人设计,我要走一条新的路!”的确,我风华正茂,体内流动着打拼的热血,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像一头渴望战斗的狼。
“好!月皓,你太有个性了!”她赞赏道。
“你呢?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我将来想去江南几个风景优美的城市做导游,比如苏州、杭州、扬州。但我要学好英语,给老外做导游。”
原来我们都有自己绚丽多彩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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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马路的时候车比较多,我很自然地靠近她,当有一辆车开过来时,我将手搭在她的腰间,她并不反感。
我们接连逛了几家店,才发现有一件黑色的上衣挺适合我。她让我把这件衣服换上,然后就把我当成孩子般地调教,一会儿让我站好,一会儿让我走几步,一会儿又让我转身。最后,她帮我的前襟理了理,又在背后拽一拽,才说道:“买这件可以吗?”
“很好,只要你觉得好就行。”除了两年前母亲和我逛街买过一次衣服,我近两年穿的衣服都是自己买。我不会砍价,也不想,因为觉得麻烦,所以每次买衣服,只要穿着觉得好,就付钱走人。这样买衣服有一大好处,就是节省时间。
而今天,林夕成了第一个陪我买衣服的女生。
我刷了卡,服务员把衣服包好,林夕又说道:“我帮你拎着。”我把袋子递给她,突然有一种错觉,她好似成了我的幼儿监护人。
从和林夕开始逛街,我就在想送什么礼物给她。现在刚入秋,送手套和围巾还为时过早,而且这东西也过于老套。那么除了它们又有什么可送呢?突然,迎面走来一个女孩,挎着一款小巧时尚的包。我灵机一动,“林夕,看那个女孩的斜挎包好不好?”我用手微微指向那个女孩。
“很好啊。”林夕看了看说。
“我们也去逛一逛,看看哪儿有卖的。”
“你要干什么?”她瞪大眼睛望着我,脸上是一副我从未见过的表情。
“给你也买一个啊。”
“不用!我已经有了。”
“再买一个也不多,这是我送你的,就算是我们友情的见证吧。”我自觉有些底气不足。
“不用呢,我真的什么都不需要。”
“是吗?我送你的东西,你真的不要?”她见我要不高兴,才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
我们很快找到一家皮包店,一进门就看见了那个款式相同的挎包。一个二十来岁的女服务员目光敏锐,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心思。她将我正在看的挎包取过来,递过一脸暖暖的笑,然后说道:“这种款式的挎包是我们店上个星期才进的,现在很流行,尤其像你女朋友这么漂亮,挎上它肯定很好看。”
“没有其他颜色吗?”林夕问道。
“有啊,里面还有很多呢。”我们随她向里走了走,果然看到了各种颜色的包。
“你喜欢什么颜色?”林夕问我。
“蓝色,你呢?”
“我喜欢黑色。”
“为什么?”
“黑色给人一种神秘感。你的蓝色呢?蓝色代表忧郁。”
“是吗?忧郁也可以神秘。”
最后她选了一个蓝色的。
“这个怎么样?”她仰着脸,等我的答案。
“不错,可是,为什么不选一个黑色的?”
“我——喜——欢!”她一字一顿地说,我心里暗自得意。她把我刚买的上衣放进包里,挎上包,我去刷了卡。
从店里出来,我问林夕:“现在去哪儿?”
“饰品店!我每次逛街都要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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