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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中得到参加推荐人数一半以上推荐票的,但又必须推荐出一个人选时,就要将在第一轮推荐中得票相对较多的前两名再拿出来进行一对一的差额推荐,最后得票多的作为考察对象。这此,也需要召开常委会,由常委会确认再次拿出来推荐的人员。第二轮推荐结束后,还需要召开常委会,通报最后的推荐结果,由常委会确认同意作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当然,如果在第二轮推荐中,都没有过半的,那么整个推荐就中止。不再进行第三轮推荐。在考察结束时,或者是在考察开始前,还要对已经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主要测评其德能勤绩几个方面的情况。但因为这个测评基本上是一个参考,所以也只有一次,不需要进行第二次测评。
史处长一行到宁秀时,宁秀方面已经把各项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只等史处长一行考察组来检查看符不符合考察组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因为也经常到县区去推荐考察,所以对整个这个过程和程序非常清楚。
省委组织部考察组到宁秀,作为组织部长的文十化肯定是要全程陪同的。这既表示重视,也便于考察组有什么要求时及时落实。因为文十化也是省委组织部下来的,和史悟成也比较熟悉,所以也就和考察组的人相处比较融洽。省委组织部从事干部工作的干部都是见官高一级,不是关系比较熟悉的人,他们一般是不会放到眼里的,哪怕就是下级组织部的部长。只要是他们到市州、县区,市州委书记和县区委书记都是要陪的。因此他们见的大领导多了,对一般的领导也就不以为然了。
组织部门内部的业务,实际上就是两大块,一块干部工作,一块组织工作。简单地讲,干部工作就是抓班子建设和干部考察的,而组织工作是抓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的。两个方面的工作对于一个政党来讲,都非常重要,又特别是象我们现在这种紧密型的政党,这两方面的工作就更是轻视不得,忽略不得。但这是站在领导或者说是高层领导的角度来看的,在一般干部或者是低层领导那里,心目中更看重的是干部工作。因为干部工作直接管着领导们的“帽子”,虽然对组织工作比较了解的人知道组织部的作用,更多的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但在不了解组织工作的人那里,对组织工作就有一种无限的神秘感,觉得只要是组织部的人,就可以决定自己的帽子。了解组织部工作的人毕竟不多,因此,对组织工作,在一般人的心目中都充满着神秘和向往。
前面说到,了解组织工作的人知道组织部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主要原因是实际上在干部的选拔任免中,组织部门只是做基础性工作的人,组织部没有哪一个人敢说他可以把某某提拔起来,包括组织部部长,因为干部的选拔任用,理论上讲都是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但实际上,决定权并没有在常委会,而是在常委中的那几个重要人物,当然,第一位的肯定是书记,第二位的是几个副书记,第三位的才是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都是同一类人员,他们在干部任用上是同样的作用。同样不敢说他们可以把某某提拔起来,但他们却可以说某某人不行。从组织部长的角度讲,可以说某干部群众基础不好,“而群众基础不好”这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但作为党委处于一二位重要角色的领导来讲,只要不是他一定要照顾的人,当然不会冒用人不当的风险,去提拔一个和自己关系不大,群众反映又不好的人。而从纪委的角度来讲,也可以在研究时,说某某人群众有反映。这也同样是一个无模棱两可的概念,“群众有反映”,哪个群众反映?反映什么问题?在正式研究干部时,只要纪委书记提出这个问题,同样不会有人一定要刨根问底,否则,就会被视为有以权谋私之嫌。“以权谋私”这顶帽子可不是谁愿意戴的。只要一个人戴上以权谋私的帽子,那么离他离开自己所在位置的时间也就不远了。在官场上,以权谋私可是作领导干部最大的忌讳。我们常讲,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因此,我们就必须牢固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决不能当官做老爷,更不能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和家人谋取私利。(未完待续)
荐中得到参加推荐人数一半以上推荐票的,但又必须推荐出一个人选时,就要将在第一轮推荐中得票相对较多的前两名再拿出来进行一对一的差额推荐,最后得票多的作为考察对象。这此,也需要召开常委会,由常委会确认再次拿出来推荐的人员。第二轮推荐结束后,还需要召开常委会,通报最后的推荐结果,由常委会确认同意作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当然,如果在第二轮推荐中,都没有过半的,那么整个推荐就中止。不再进行第三轮推荐。在考察结束时,或者是在考察开始前,还要对已经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主要测评其德能勤绩几个方面的情况。但因为这个测评基本上是一个参考,所以也只有一次,不需要进行第二次测评。
史处长一行到宁秀时,宁秀方面已经把各项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只等史处长一行考察组来检查看符不符合考察组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因为也经常到县区去推荐考察,所以对整个这个过程和程序非常清楚。
省委组织部考察组到宁秀,作为组织部长的文十化肯定是要全程陪同的。这既表示重视,也便于考察组有什么要求时及时落实。因为文十化也是省委组织部下来的,和史悟成也比较熟悉,所以也就和考察组的人相处比较融洽。省委组织部从事干部工作的干部都是见官高一级,不是关系比较熟悉的人,他们一般是不会放到眼里的,哪怕就是下级组织部的部长。只要是他们到市州、县区,市州委书记和县区委书记都是要陪的。因此他们见的大领导多了,对一般的领导也就不以为然了。
组织部门内部的业务,实际上就是两大块,一块干部工作,一块组织工作。简单地讲,干部工作就是抓班子建设和干部考察的,而组织工作是抓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的。两个方面的工作对于一个政党来讲,都非常重要,又特别是象我们现在这种紧密型的政党,这两方面的工作就更是轻视不得,忽略不得。但这是站在领导或者说是高层领导的角度来看的,在一般干部或者是低层领导那里,心目中更看重的是干部工作。因为干部工作直接管着领导们的“帽子”,虽然对组织工作比较了解的人知道组织部的作用,更多的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但在不了解组织工作的人那里,对组织工作就有一种无限的神秘感,觉得只要是组织部的人,就可以决定自己的帽子。了解组织部工作的人毕竟不多,因此,对组织工作,在一般人的心目中都充满着神秘和向往。
前面说到,了解组织工作的人知道组织部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主要原因是实际上在干部的选拔任免中,组织部门只是做基础性工作的人,组织部没有哪一个人敢说他可以把某某提拔起来,包括组织部部长,因为干部的选拔任用,理论上讲都是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但实际上,决定权并没有在常委会,而是在常委中的那几个重要人物,当然,第一位的肯定是书记,第二位的是几个副书记,第三位的才是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都是同一类人员,他们在干部任用上是同样的作用。同样不敢说他们可以把某某提拔起来,但他们却可以说某某人不行。从组织部长的角度讲,可以说某干部群众基础不好,“而群众基础不好”这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但作为党委处于一二位重要角色的领导来讲,只要不是他一定要照顾的人,当然不会冒用人不当的风险,去提拔一个和自己关系不大,群众反映又不好的人。而从纪委的角度来讲,也可以在研究时,说某某人群众有反映。这也同样是一个无模棱两可的概念,“群众有反映”,哪个群众反映?反映什么问题?在正式研究干部时,只要纪委书记提出这个问题,同样不会有人一定要刨根问底,否则,就会被视为有以权谋私之嫌。“以权谋私”这顶帽子可不是谁愿意戴的。只要一个人戴上以权谋私的帽子,那么离他离开自己所在位置的时间也就不远了。在官场上,以权谋私可是作领导干部最大的忌讳。我们常讲,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因此,我们就必须牢固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决不能当官做老爷,更不能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和家人谋取私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