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话 因果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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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不说话了,仅仅是盯着酒鼠挖的洞穴。牛头招呼我从摩托车上拿折叠铲来扩大酒鼠挖的洞,我一边挖一边发出了疑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牛头慢条斯理的答道,但似乎并不是对我说的,“我并不打算逼着一个做错事得人承认他的错误,因为作为一个已经活过一次的人,死后多少会悔悟他人生的过错。而且这种后悔会使得他产生迷恋,无法投胎轮回,而痛苦也随着时间流逝,不断被放大。”我看了看李广,他的表情只有些细微的发生了变化,但是依旧保持着沉默和坚毅。牛头继续说道:“作为一个将军,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能松懈,不论是面对敌人,还是自己人,这是应该的。有一个成语叫‘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你知道吗?”
我想都没想便说道:“是说西汉名将李广打猎,误以为石头是猛虎,而拔箭射之,后箭入石头。但发现是石头之后,却再也射不进去的故事吧?”
牛头答道:“正是,导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关键是什么?是信。信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既可以穿透石头,也可以将酒樽变成异界的监牢。”听到此,李广终于开口了,他的气息有些紊乱,但是声音还是极力保持稳定,他说道:“你的意思是我的一个赌咒,才导致了这世界的变化吗?”牛头依旧挖着土,也没有看李广,但却继续如同自言自语般回答了他的话:“像您这样具备足够‘信’的人,当然可以因为一句坚定的誓言而导致这样的状况发生,比如您发誓说‘弟兄们!我李广向这皇帝御赐的夜光杯发誓,就算死也要带走匈奴的鬼魂!’之类的”说到后半句的时候,牛头停了下来,没有转头看李广,确是用侧光扫了过来。不知道是不是月光导致颜色出现了变化,我看见他的瞳孔闪耀出紫青色的光芒。
李广的表情显出震惊之色了,也许他万万没想到,这些都是因果循环,牛头继续一边挖一边把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说了出来。
此事原本是这样的,在汉文帝十四年,李广首次从军击破匈奴,因功升为中郎将,之后,先后任北部边域七郡太守,在后来被召为中央宫卫尉。汉文帝将缴获来的西域酒樽赐予他,然而此时平步青云的李广开始有些年少轻狂了,这一点点成就让他在之后的战役中吃了苦头。元光六年,李广任骁骑将军,领万余骑出雁门击匈奴,却因年少气盛,狂妄轻敌,导致最后因众寡悬殊负伤被俘。匈奴兵将其置卧于两马间,李广假死,于途中趁隙跃起,奔马返回。由于一时的草率,使得他不但大败而归,还死了不少手足兄弟,所以李广自然勃然大怒,将这御赐的酒樽深深埋在地下,并发下毒誓,不玩物丧志,要匈奴之人灵魂永世不得超生。但是李广最终未能回到埋酒樽的地方,在之后的战役中因迷失道路,未能参战,惭愧自杀了。
牛头起身指了指李广腰间的短刀说道:“李广善于骑射,是众所周知的,但是听文先生说你拿短刀镇魂的时候我就奇怪,李广什么时候也开始用刀了呢?后来翻阅了这三十多年里所有孤魂的档案,终于在花了极长时间之后,找到了这些孤魂除了死亡地点相同以外的共同点。那就是,这些人的鬼魂全部都是当年匈奴人的灵魂,虽然投胎时间不一,但却仿佛受了诅咒一样,全都会来到这里,受你毒誓的惩罚。而那把短刀正是你自杀时所用。所以现在想来,一个杀了敌方大将的刀,理所当然的可以镇住这些鬼魂了。”
李广的表情也显得释然了,他说道:“原来如此,我本不知道自己为何迷恋人间,并且不能投胎,在混沌的时代里流连许久。好在三十多年前,一位道者带我至此,并告诫我在此镇守魂魄,我那时只以为这是我未完成的任务,但是刚才听到说是埋藏了酒樽,才感觉冥冥之中还有这种牵连,这酒樽确实是我埋的,我才是这异界的罪魁祸首。”李广自嘲的笑道,而我却有所疑问:“为什么是三十多年前才发生这种事?李广千年前不久埋下了那酒杯吗?”
牛头点头道:“聪明,这也是我一开始没想通的事,后来查了许多历史大事终于明白了,一个人所拥有的‘信’的力量也无非是把箭射入石头,古代那么多人都死前发毒誓,为什么只有李广的应验呢?因为这世界的神奇无处不在,你知道中国有着风水之术吧,这古代人讲究天时地利人和,而李广充其量也不过算个人和罢了,可惜三十多年前让这天时地利也归了位,才导致事件的发生。”
我今年才二十多岁,自然不知道三十多年前发生了什么事,牛头见我眼神依旧疑惑,说道:“本次事件的首发时间是1976年7月27日,所以我开始一直认为在此之前发生过什么,后来我才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个重大事件,1976年7月28日3点42分53.8秒,唐山大地震,地震之前,一定会有些余震之类的吧,比如地下内部出现断裂等等,也就是说,很可能受那边地震的影响,城南地下的构造也发生了细微的变化,不过哪怕是一毫米的错位,一旦进入了风水的穴眼,这信得力量便被无限放大。”
再我们挖了许久之后,终于挖到了一个硬梆梆的盒子,盒子的侧面似乎已经被酒鼠打了洞,我们抬出盒子,将盒子上的土扫去,将其打开,里面放着一尊青玉的酒樽,拿出这酒樽,在月光下竟泛起青绿色的光芒,不愧是被称为夜光杯的酒樽。而在这酒樽之中,酒鼠却在呼呼大睡了,此刻他的身上不再是黑色的皮毛,也不似先前的红色,竟是令人咋舌的金色。我唤醒酒鼠,问他为何会如此,酒鼠在杯子里伸了个懒腰,说道:“我靠,我这皮毛可是十分珍贵的,它对酒的味道,年代,浓度都会产生反应,这古酒的味道太令人向往了,害的我都沉醉其中,想要睡觉了。”说着连连打着哈欠,一副犯困的... -->>
李广不说话了,仅仅是盯着酒鼠挖的洞穴。牛头招呼我从摩托车上拿折叠铲来扩大酒鼠挖的洞,我一边挖一边发出了疑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牛头慢条斯理的答道,但似乎并不是对我说的,“我并不打算逼着一个做错事得人承认他的错误,因为作为一个已经活过一次的人,死后多少会悔悟他人生的过错。而且这种后悔会使得他产生迷恋,无法投胎轮回,而痛苦也随着时间流逝,不断被放大。”我看了看李广,他的表情只有些细微的发生了变化,但是依旧保持着沉默和坚毅。牛头继续说道:“作为一个将军,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能松懈,不论是面对敌人,还是自己人,这是应该的。有一个成语叫‘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你知道吗?”
我想都没想便说道:“是说西汉名将李广打猎,误以为石头是猛虎,而拔箭射之,后箭入石头。但发现是石头之后,却再也射不进去的故事吧?”
牛头答道:“正是,导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关键是什么?是信。信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既可以穿透石头,也可以将酒樽变成异界的监牢。”听到此,李广终于开口了,他的气息有些紊乱,但是声音还是极力保持稳定,他说道:“你的意思是我的一个赌咒,才导致了这世界的变化吗?”牛头依旧挖着土,也没有看李广,但却继续如同自言自语般回答了他的话:“像您这样具备足够‘信’的人,当然可以因为一句坚定的誓言而导致这样的状况发生,比如您发誓说‘弟兄们!我李广向这皇帝御赐的夜光杯发誓,就算死也要带走匈奴的鬼魂!’之类的”说到后半句的时候,牛头停了下来,没有转头看李广,确是用侧光扫了过来。不知道是不是月光导致颜色出现了变化,我看见他的瞳孔闪耀出紫青色的光芒。
李广的表情显出震惊之色了,也许他万万没想到,这些都是因果循环,牛头继续一边挖一边把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说了出来。
此事原本是这样的,在汉文帝十四年,李广首次从军击破匈奴,因功升为中郎将,之后,先后任北部边域七郡太守,在后来被召为中央宫卫尉。汉文帝将缴获来的西域酒樽赐予他,然而此时平步青云的李广开始有些年少轻狂了,这一点点成就让他在之后的战役中吃了苦头。元光六年,李广任骁骑将军,领万余骑出雁门击匈奴,却因年少气盛,狂妄轻敌,导致最后因众寡悬殊负伤被俘。匈奴兵将其置卧于两马间,李广假死,于途中趁隙跃起,奔马返回。由于一时的草率,使得他不但大败而归,还死了不少手足兄弟,所以李广自然勃然大怒,将这御赐的酒樽深深埋在地下,并发下毒誓,不玩物丧志,要匈奴之人灵魂永世不得超生。但是李广最终未能回到埋酒樽的地方,在之后的战役中因迷失道路,未能参战,惭愧自杀了。
牛头起身指了指李广腰间的短刀说道:“李广善于骑射,是众所周知的,但是听文先生说你拿短刀镇魂的时候我就奇怪,李广什么时候也开始用刀了呢?后来翻阅了这三十多年里所有孤魂的档案,终于在花了极长时间之后,找到了这些孤魂除了死亡地点相同以外的共同点。那就是,这些人的鬼魂全部都是当年匈奴人的灵魂,虽然投胎时间不一,但却仿佛受了诅咒一样,全都会来到这里,受你毒誓的惩罚。而那把短刀正是你自杀时所用。所以现在想来,一个杀了敌方大将的刀,理所当然的可以镇住这些鬼魂了。”
李广的表情也显得释然了,他说道:“原来如此,我本不知道自己为何迷恋人间,并且不能投胎,在混沌的时代里流连许久。好在三十多年前,一位道者带我至此,并告诫我在此镇守魂魄,我那时只以为这是我未完成的任务,但是刚才听到说是埋藏了酒樽,才感觉冥冥之中还有这种牵连,这酒樽确实是我埋的,我才是这异界的罪魁祸首。”李广自嘲的笑道,而我却有所疑问:“为什么是三十多年前才发生这种事?李广千年前不久埋下了那酒杯吗?”
牛头点头道:“聪明,这也是我一开始没想通的事,后来查了许多历史大事终于明白了,一个人所拥有的‘信’的力量也无非是把箭射入石头,古代那么多人都死前发毒誓,为什么只有李广的应验呢?因为这世界的神奇无处不在,你知道中国有着风水之术吧,这古代人讲究天时地利人和,而李广充其量也不过算个人和罢了,可惜三十多年前让这天时地利也归了位,才导致事件的发生。”
我今年才二十多岁,自然不知道三十多年前发生了什么事,牛头见我眼神依旧疑惑,说道:“本次事件的首发时间是1976年7月27日,所以我开始一直认为在此之前发生过什么,后来我才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个重大事件,1976年7月28日3点42分53.8秒,唐山大地震,地震之前,一定会有些余震之类的吧,比如地下内部出现断裂等等,也就是说,很可能受那边地震的影响,城南地下的构造也发生了细微的变化,不过哪怕是一毫米的错位,一旦进入了风水的穴眼,这信得力量便被无限放大。”
再我们挖了许久之后,终于挖到了一个硬梆梆的盒子,盒子的侧面似乎已经被酒鼠打了洞,我们抬出盒子,将盒子上的土扫去,将其打开,里面放着一尊青玉的酒樽,拿出这酒樽,在月光下竟泛起青绿色的光芒,不愧是被称为夜光杯的酒樽。而在这酒樽之中,酒鼠却在呼呼大睡了,此刻他的身上不再是黑色的皮毛,也不似先前的红色,竟是令人咋舌的金色。我唤醒酒鼠,问他为何会如此,酒鼠在杯子里伸了个懒腰,说道:“我靠,我这皮毛可是十分珍贵的,它对酒的味道,年代,浓度都会产生反应,这古酒的味道太令人向往了,害的我都沉醉其中,想要睡觉了。”说着连连打着哈欠,一副犯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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