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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了二十三年的经验告诉我,光吃方便面是吃不出好身体的,所以我做了一个伟大的决定,那就是今天去下馆子,父母不在身边,果然吃饭还是不大方便啊。
掏了掏兜,前天买东西剩下的一块二毛五还是一分没动,叹了口气,心里一犯狠,我再次做了一个伟大的决定,那就是今天出去蹭饭!在我看来,蹭饭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事情,因为它解决了无数人们面临饥荒问题的窘迫,它把我们的脸皮造就的比之那长城拐弯的地方还要厚上三分,所以蹭饭一举无疑是人生中最辉煌的时刻!
哼着那闭着眼都能哼出来的小曲:“洪湖地,水,呀!浪呀,嘛浪,打,浪!。。。。。。。。”
边哼着小曲,我边拿出我那部我爸爸17岁那年买的挪鸡鸭高端智能型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哦,您好,您给我查查我手机里还有多少话费?”
“好的您且稍等。您的余额是XX元XX角XX分。”
收了线,在确定好我这手机里的话费很充足的情况下,我再次拨通了一个号码。
我嬉笑着先说了一句:“喂,瘦爷吗?嘛呢?”
电话那边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道:“呦,年爷,我这没事啊,也就玩会四人的游戏。”
我笑声不断,道:“呦,够惬意的,还搓会儿麻将,不是我说你,兄弟,咱成年了吗咱就挫那玩意!先停停手,陪咱兄弟吃顿饭去。”
对面那头也没有止住笑声,道:“行啊,上哪吃去啊?”
我一皱眉,笑骂道:“搓麻将搓傻了吧?老地方啊,那行,一会老地方碰面,不见不散。”
对面打了个哈哈,道:“行,就咱俩人吧?”
我一听这话,心道:‘必须就咱们俩人,人多了钱怎么算啊?嘿嘿,嘿嘿!’
我也打了个哈哈,笑道:“没错!就咱俩人,出来吧,电话费太贵,挂了啊!”没有等对方说话,我已经按下了挂机键。
为了以防万一,我又去银行门口的自动取款机那里提了五百大洋以备不时之需。
兜揣着五百零一块二毛五,我踏上了去蹭饭的征途!走在大街上,一个胡同里正在上演着三四个彪形大汉抢夺一个骨瘦嶙峋的白领的惨剧,仅仅是瞟了一眼我就离开了,现在这个年代自己好好的比什么都强。
又过了一个胡同,同样地一幕再次上演,我草草的瞄了一眼后便准备离开,刚往前迈了两步,我就觉得不对。等等,刚才被劫的好像是个女的。
我退将回去,从兜里摸出一把开了刃的弹簧刀,借着胡同里灯光下的阴影缓缓的摸索了过去。走到近处,只听那匪徒1说道:“小妞长得不赖嘛,有没有兴趣今天晚上陪咱们哥仨玩玩?”
离得近了,我看清了那女子的面貌,看上去居然似曾相识。
摸到那匪徒一号身后我用刀尖在那货屁股上划了一下,伤口深度一厘米,长约五厘米。
只听一声惨嗷响彻于整个胡同之内。
三人齐齐回头看向我,我心里要说不害怕那肯定是假话,但是咱爷们以前在学校选修课好歹也是学的话剧啊。于是我吐出半截舌头,摇晃着脑袋说道:“哥几个玩的够HAPPY的啊,带不带我玩啊?我1P你们3个,两条路,第一条我杀你们三个,第二条你们三个被我杀,自己选。”
匪徒1捂着屁股低着头不敢说话,想必是害怕了。
那匪徒三是个年轻的小伙子,鼻子上还戴了个圈圈,此时他一脸不服的看着我,我心道:‘这丫的要找茬,绝B不能给丫的任何机会。’
想要让别人怕你,你就要表现得非常之变态,街头变态的片子我也看过不少,比如说《杀手阿一》。想到这点我学着里面的镜头,猛然间扯掉了... -->>
活了二十三年的经验告诉我,光吃方便面是吃不出好身体的,所以我做了一个伟大的决定,那就是今天去下馆子,父母不在身边,果然吃饭还是不大方便啊。
掏了掏兜,前天买东西剩下的一块二毛五还是一分没动,叹了口气,心里一犯狠,我再次做了一个伟大的决定,那就是今天出去蹭饭!在我看来,蹭饭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事情,因为它解决了无数人们面临饥荒问题的窘迫,它把我们的脸皮造就的比之那长城拐弯的地方还要厚上三分,所以蹭饭一举无疑是人生中最辉煌的时刻!
哼着那闭着眼都能哼出来的小曲:“洪湖地,水,呀!浪呀,嘛浪,打,浪!。。。。。。。。”
边哼着小曲,我边拿出我那部我爸爸17岁那年买的挪鸡鸭高端智能型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哦,您好,您给我查查我手机里还有多少话费?”
“好的您且稍等。您的余额是XX元XX角XX分。”
收了线,在确定好我这手机里的话费很充足的情况下,我再次拨通了一个号码。
我嬉笑着先说了一句:“喂,瘦爷吗?嘛呢?”
电话那边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道:“呦,年爷,我这没事啊,也就玩会四人的游戏。”
我笑声不断,道:“呦,够惬意的,还搓会儿麻将,不是我说你,兄弟,咱成年了吗咱就挫那玩意!先停停手,陪咱兄弟吃顿饭去。”
对面那头也没有止住笑声,道:“行啊,上哪吃去啊?”
我一皱眉,笑骂道:“搓麻将搓傻了吧?老地方啊,那行,一会老地方碰面,不见不散。”
对面打了个哈哈,道:“行,就咱俩人吧?”
我一听这话,心道:‘必须就咱们俩人,人多了钱怎么算啊?嘿嘿,嘿嘿!’
我也打了个哈哈,笑道:“没错!就咱俩人,出来吧,电话费太贵,挂了啊!”没有等对方说话,我已经按下了挂机键。
为了以防万一,我又去银行门口的自动取款机那里提了五百大洋以备不时之需。
兜揣着五百零一块二毛五,我踏上了去蹭饭的征途!走在大街上,一个胡同里正在上演着三四个彪形大汉抢夺一个骨瘦嶙峋的白领的惨剧,仅仅是瞟了一眼我就离开了,现在这个年代自己好好的比什么都强。
又过了一个胡同,同样地一幕再次上演,我草草的瞄了一眼后便准备离开,刚往前迈了两步,我就觉得不对。等等,刚才被劫的好像是个女的。
我退将回去,从兜里摸出一把开了刃的弹簧刀,借着胡同里灯光下的阴影缓缓的摸索了过去。走到近处,只听那匪徒1说道:“小妞长得不赖嘛,有没有兴趣今天晚上陪咱们哥仨玩玩?”
离得近了,我看清了那女子的面貌,看上去居然似曾相识。
摸到那匪徒一号身后我用刀尖在那货屁股上划了一下,伤口深度一厘米,长约五厘米。
只听一声惨嗷响彻于整个胡同之内。
三人齐齐回头看向我,我心里要说不害怕那肯定是假话,但是咱爷们以前在学校选修课好歹也是学的话剧啊。于是我吐出半截舌头,摇晃着脑袋说道:“哥几个玩的够HAPPY的啊,带不带我玩啊?我1P你们3个,两条路,第一条我杀你们三个,第二条你们三个被我杀,自己选。”
匪徒1捂着屁股低着头不敢说话,想必是害怕了。
那匪徒三是个年轻的小伙子,鼻子上还戴了个圈圈,此时他一脸不服的看着我,我心道:‘这丫的要找茬,绝B不能给丫的任何机会。’
想要让别人怕你,你就要表现得非常之变态,街头变态的片子我也看过不少,比如说《杀手阿一》。想到这点我学着里面的镜头,猛然间扯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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