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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来风寒,方澈在十点半的时候送秦秣回了寝室。
他的视线透过车窗,远远地见着秦秣的身影消失在那扇高大的铁门里,手却忍不住打开旁边的储物盒,想要从里面拿烟。
方澈很少抽烟,第一次抽烟还是雷洛斯带的。那时候他初到英国,因为想早点修够学分,便没日没夜地去接一些教授发布的课题来做,在一次夜半时分,他做得实在是才思枯竭了,才终于接下雷洛斯递过来的那根烟。
尼古丁的气味呛得人大脑神经抽痛,方澈会在那个时候闭上双眼,感觉自己心脏的跳动。
缓缓地倒车,悍马掉头往市中心方向驶去。方澈左手扶着方向盘,右手夹着一根火星微弱的香烟,任那烟雾在封闭的车内缭绕,他却并不抽。
等烟头上的烟灰积到一定程度,他便将之轻轻弹到内嵌式的烟灰缸里。一根烟燃尽之后,他阖上烟灰缸的盖子,长吐一口气,又自嘲地笑了起来。
从高中到大学,从国内到美国再到英国,他从来就不乏被人表白的经历。在那些人心中,方澈的形象差不多就等于“完美、冷漠、高高在上”,兼且“无所不能”。
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只是许多人都因为距离而将他“神化”了。
为什么喜欢,这是一个很难解释的问题。而当念念不忘已成为一种习惯,他反倒驻足难前。
回到青山网络安排给他的那套两居室公寓,方澈打开电脑,又习惯性地在一个记事本里写下:
“2009年12月20日
我回国安顿好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她。有点生气,居然有人用那么浪漫的方法向她表白,而那个人不是我。当然,除了【凤凰于飞】那四个字。这是一个滑稽的败笔,那个人何其大胆,竟敢向她说【凤凰于飞】?
我赶到得及时,心里其实是有点得意的。
看到她不喜欢那个人,我又暗暗高兴。我的心思真是过分,因为我居然希望她谁都不喜欢,哪怕很老了,也只等我我一个。就算我要用很久才能得到她的心,但至少,她会等我。
有人说,真的对一个人好,就该放手让她去幸福。我没有那么高尚,我希望天底下只有我能给她幸福。
她送一件有她手迹的衣服给我,普通的衣服在她手下化腐朽为神奇了。但我不想穿那件衣服,因为实在是不知道那些颜料能经得住几次水洗。
我今天送了条款式简单的水晶项链给她,她收到的时候表情有些奇怪。我知道她从不佩戴任何首饰,但越是这样,我越希望她能戴上那条项链。我别有用意,就算她不能明白,可只要她肯戴上那条项链,我还是会偷偷高兴。
我的希望真多,我越来越贪心。”
秦秣第二天一大早起来,竟发现钱晓起得比她还早。
这天是周末,而钱晓从前是不会在周末早起的,她通常都会在这一天挣扎于要不要亲自动身去食堂吃中饭。
张馨灵踩着高跟鞋娉娉袅袅地从卫生间里走出,见钱晓坐在电脑前发呆,便对着她脑袋一拍,惊叹道:“哎哟,我们家睡美人今天不睡懒觉啦!这可真是,我得去瞧瞧今天的太阳是打东边出还是打西边出的才行!”
钱晓闷闷地道:“今天没出太阳。”
张馨灵“嘁”了一声,手指一勾就摇摇晃晃地出门去了。
“晓晓,你……”秦秣凑到她耳边,“是游戏里那个水在火里飘让你心烦吗?”
钱晓低下头:“没有。”
“那是怎么回事?”秦秣温柔地抱了抱她,笑道:“好啦,你不想说也没关系,但不要这么闷得一脸苦瓜样。当心脸上起皱纹,老得快哟。”
钱晓用手扯住自己嘴唇两边,做了一个鬼脸,呲牙道:“笑了。”
“鬼笑!”秦秣轻轻敲她一个脑瓜崩。
“哎呀哎呀,反正我没事,你快去做你的事啦!”钱晓伸手推开秦秣,又贼忒兮兮地笑,“秣秣,昨天那个叫方澈的帅哥就是你暗恋的那个人吧?我看你们有戏,人家都说你是他女朋友呢!”
秦秣淡淡地道:“他后来也说那只是权宜之计。”
钱晓又推她:“哎呀,反正你快跟他约会去就是啦,别管我,我这是周期性神经抽风,过会就好喽!”
秦秣哭笑不得:“周期性神经抽风,你这是什么形容词?”
“反正你别管!”钱晓手一叉腰,噘嘴。
秦秣摇摇头,不再多说什么。她站在自己的书桌边,犹豫了片刻,还是将方澈送的那条水晶项链取出来戴在脖子上。她今天穿着件紫色的V领毛衣,外套是灰色呢绒短装,项链贴身戴着,围了黑白条纹的围巾,也看不出什么首饰来。
钱晓又坐在那里发呆,秦秣临出门的时候想起江远寒,便又问他:“晓晓,后来江远寒怎么样了?”
钱晓屁股底下仿佛着了火一般,忽然一跳老高。
秦秣正惊讶,就见她又抓着头发坐回原位,眼珠子乱转道:“他什么事都没有,吃嘛嘛香,你不用担心他受打击啦。反正你快走,什么时候把方帅哥领回娘家来请我们吃认亲饭,你就圆满啦!”
“可能……要很久。”秦秣双颊微微一热,她轻咳一声,想到今天是要抓紧时间回邵城的,便不敢再耽搁。
快步出了门,她又在宿舍铁门外停下了脚步。
“方澈?不说车子停在体育场那边吗?”秦秣有点小小的惊喜。
“车子是停在那边,我步行过来接你,正好锻炼身体。”方澈静静地站在那里,卓然的气质引来不少目光。他几步上前,轻轻牵起秦秣的手,见她全无反对的意思,唇角不由欢快地往上扬起。
牵手与拉手的动作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双掌相合,后者是反手相拉。一字之差,一点细微的区别,代表着两种全然不同的意义。
秦秣的手就跟她的个子一样,娇娇小小,还柔软得好像没有骨头。方澈将这手掌握在自己修长宽大的手心里,很细致地感觉着自己与她的区别,感受着绵绵流淌的珍惜之意。
他们走在林荫道上,路边来往的行人不少。方澈目光偶尔旁落,心里想的是:“不管她怎么想,总之我先牵了她的手,别人看到我们这样走在一起,就算有些什么心思也总该要退散了。”
若不是因为暗藏了这样的昭示之意,他又怎么会特意将车子停在体育场那边,然后步行到秦秣宿舍楼下来接她?
两人走得安静,彼此都没有要说话的意思,但冬日里的寒风都吹不开他们周身的温暖。
上了车,方澈先问:“去哪里吃早餐?”
“往南边走,生活园那边有个早点铺子,包子很香,豆浆味道也纯。”
那个早点铺里的包子果如秦秣所说,热热乎乎松松软软,馅儿香面粉甜,吃得人心里熨帖。
等车子开上了高速公路,方澈才笑道:“看来你很会享受生活,哪里有好吃的,你都清清楚楚记着。”
秦秣在鼻子里轻哼出声,得意道:“那是当然,生活就是四个字,衣食住行。好端端的,我当然不能亏待自己。总之是不求最贵,但求最合适。”
“没错,你是很会享受,除了……”方澈眉眼含笑,“不会做饭。”
秦秣面不改色,笑眯眯地拿出老借口:“术业有专攻。”
方澈叹道:“你这样可麻烦,家务都不会做,以后谁敢和你一起过日子?”
秦秣随口就反驳道:“哪有?除了不会做饭,我洗碗扫地做整理都很熟练,我不会过日子?你都没看到,你怎么知道我不会过日子?”
方澈眉梢轻扬,笑道:“那……要不我俩凑合... -->>
夜来风寒,方澈在十点半的时候送秦秣回了寝室。
他的视线透过车窗,远远地见着秦秣的身影消失在那扇高大的铁门里,手却忍不住打开旁边的储物盒,想要从里面拿烟。
方澈很少抽烟,第一次抽烟还是雷洛斯带的。那时候他初到英国,因为想早点修够学分,便没日没夜地去接一些教授发布的课题来做,在一次夜半时分,他做得实在是才思枯竭了,才终于接下雷洛斯递过来的那根烟。
尼古丁的气味呛得人大脑神经抽痛,方澈会在那个时候闭上双眼,感觉自己心脏的跳动。
缓缓地倒车,悍马掉头往市中心方向驶去。方澈左手扶着方向盘,右手夹着一根火星微弱的香烟,任那烟雾在封闭的车内缭绕,他却并不抽。
等烟头上的烟灰积到一定程度,他便将之轻轻弹到内嵌式的烟灰缸里。一根烟燃尽之后,他阖上烟灰缸的盖子,长吐一口气,又自嘲地笑了起来。
从高中到大学,从国内到美国再到英国,他从来就不乏被人表白的经历。在那些人心中,方澈的形象差不多就等于“完美、冷漠、高高在上”,兼且“无所不能”。
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只是许多人都因为距离而将他“神化”了。
为什么喜欢,这是一个很难解释的问题。而当念念不忘已成为一种习惯,他反倒驻足难前。
回到青山网络安排给他的那套两居室公寓,方澈打开电脑,又习惯性地在一个记事本里写下:
“2009年12月20日
我回国安顿好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她。有点生气,居然有人用那么浪漫的方法向她表白,而那个人不是我。当然,除了【凤凰于飞】那四个字。这是一个滑稽的败笔,那个人何其大胆,竟敢向她说【凤凰于飞】?
我赶到得及时,心里其实是有点得意的。
看到她不喜欢那个人,我又暗暗高兴。我的心思真是过分,因为我居然希望她谁都不喜欢,哪怕很老了,也只等我我一个。就算我要用很久才能得到她的心,但至少,她会等我。
有人说,真的对一个人好,就该放手让她去幸福。我没有那么高尚,我希望天底下只有我能给她幸福。
她送一件有她手迹的衣服给我,普通的衣服在她手下化腐朽为神奇了。但我不想穿那件衣服,因为实在是不知道那些颜料能经得住几次水洗。
我今天送了条款式简单的水晶项链给她,她收到的时候表情有些奇怪。我知道她从不佩戴任何首饰,但越是这样,我越希望她能戴上那条项链。我别有用意,就算她不能明白,可只要她肯戴上那条项链,我还是会偷偷高兴。
我的希望真多,我越来越贪心。”
秦秣第二天一大早起来,竟发现钱晓起得比她还早。
这天是周末,而钱晓从前是不会在周末早起的,她通常都会在这一天挣扎于要不要亲自动身去食堂吃中饭。
张馨灵踩着高跟鞋娉娉袅袅地从卫生间里走出,见钱晓坐在电脑前发呆,便对着她脑袋一拍,惊叹道:“哎哟,我们家睡美人今天不睡懒觉啦!这可真是,我得去瞧瞧今天的太阳是打东边出还是打西边出的才行!”
钱晓闷闷地道:“今天没出太阳。”
张馨灵“嘁”了一声,手指一勾就摇摇晃晃地出门去了。
“晓晓,你……”秦秣凑到她耳边,“是游戏里那个水在火里飘让你心烦吗?”
钱晓低下头:“没有。”
“那是怎么回事?”秦秣温柔地抱了抱她,笑道:“好啦,你不想说也没关系,但不要这么闷得一脸苦瓜样。当心脸上起皱纹,老得快哟。”
钱晓用手扯住自己嘴唇两边,做了一个鬼脸,呲牙道:“笑了。”
“鬼笑!”秦秣轻轻敲她一个脑瓜崩。
“哎呀哎呀,反正我没事,你快去做你的事啦!”钱晓伸手推开秦秣,又贼忒兮兮地笑,“秣秣,昨天那个叫方澈的帅哥就是你暗恋的那个人吧?我看你们有戏,人家都说你是他女朋友呢!”
秦秣淡淡地道:“他后来也说那只是权宜之计。”
钱晓又推她:“哎呀,反正你快跟他约会去就是啦,别管我,我这是周期性神经抽风,过会就好喽!”
秦秣哭笑不得:“周期性神经抽风,你这是什么形容词?”
“反正你别管!”钱晓手一叉腰,噘嘴。
秦秣摇摇头,不再多说什么。她站在自己的书桌边,犹豫了片刻,还是将方澈送的那条水晶项链取出来戴在脖子上。她今天穿着件紫色的V领毛衣,外套是灰色呢绒短装,项链贴身戴着,围了黑白条纹的围巾,也看不出什么首饰来。
钱晓又坐在那里发呆,秦秣临出门的时候想起江远寒,便又问他:“晓晓,后来江远寒怎么样了?”
钱晓屁股底下仿佛着了火一般,忽然一跳老高。
秦秣正惊讶,就见她又抓着头发坐回原位,眼珠子乱转道:“他什么事都没有,吃嘛嘛香,你不用担心他受打击啦。反正你快走,什么时候把方帅哥领回娘家来请我们吃认亲饭,你就圆满啦!”
“可能……要很久。”秦秣双颊微微一热,她轻咳一声,想到今天是要抓紧时间回邵城的,便不敢再耽搁。
快步出了门,她又在宿舍铁门外停下了脚步。
“方澈?不说车子停在体育场那边吗?”秦秣有点小小的惊喜。
“车子是停在那边,我步行过来接你,正好锻炼身体。”方澈静静地站在那里,卓然的气质引来不少目光。他几步上前,轻轻牵起秦秣的手,见她全无反对的意思,唇角不由欢快地往上扬起。
牵手与拉手的动作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双掌相合,后者是反手相拉。一字之差,一点细微的区别,代表着两种全然不同的意义。
秦秣的手就跟她的个子一样,娇娇小小,还柔软得好像没有骨头。方澈将这手掌握在自己修长宽大的手心里,很细致地感觉着自己与她的区别,感受着绵绵流淌的珍惜之意。
他们走在林荫道上,路边来往的行人不少。方澈目光偶尔旁落,心里想的是:“不管她怎么想,总之我先牵了她的手,别人看到我们这样走在一起,就算有些什么心思也总该要退散了。”
若不是因为暗藏了这样的昭示之意,他又怎么会特意将车子停在体育场那边,然后步行到秦秣宿舍楼下来接她?
两人走得安静,彼此都没有要说话的意思,但冬日里的寒风都吹不开他们周身的温暖。
上了车,方澈先问:“去哪里吃早餐?”
“往南边走,生活园那边有个早点铺子,包子很香,豆浆味道也纯。”
那个早点铺里的包子果如秦秣所说,热热乎乎松松软软,馅儿香面粉甜,吃得人心里熨帖。
等车子开上了高速公路,方澈才笑道:“看来你很会享受生活,哪里有好吃的,你都清清楚楚记着。”
秦秣在鼻子里轻哼出声,得意道:“那是当然,生活就是四个字,衣食住行。好端端的,我当然不能亏待自己。总之是不求最贵,但求最合适。”
“没错,你是很会享受,除了……”方澈眉眼含笑,“不会做饭。”
秦秣面不改色,笑眯眯地拿出老借口:“术业有专攻。”
方澈叹道:“你这样可麻烦,家务都不会做,以后谁敢和你一起过日子?”
秦秣随口就反驳道:“哪有?除了不会做饭,我洗碗扫地做整理都很熟练,我不会过日子?你都没看到,你怎么知道我不会过日子?”
方澈眉梢轻扬,笑道:“那……要不我俩凑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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