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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唷、唷!瞧瞧谁来了。”他前脚还没踏进书店大门,夏珊的揶揄已经先发而至。“贵客光临耶!小店真是荣幸之至。”
韩榆踱到柜台前,冷淡的道:“我来拿我订的书。”
“这种小事也值得你跑一趟?”她扬眉。“叫依璃来不就好了?”
“她走了。”酷酷的表情看不出任何情绪。
“走了?”她微讶。“她终于受不了你了?”
“也许吧。”他冷笑。
“真的假的?”
之前不是还还信誓旦旦的说爱上他了吗?怎么现在的小女孩都这么善变?这么快就变心了?
“我有义务跟你报告吗?”他横她一眼。“书!”
“啧!小气鬼。”夏珊转身,在书架上翻找一阵,丢了一本书到桌上“喏,顺便把旧帐清一清,我这儿可是小本经营,资金短缺啊!”韩榆丢了一张金卡给她。
“说真的,那孩子不会回来了?”她一边刷卡,不死心又问:“真可惜啊!我还挺喜欢她的。”
他默默无语,不愿答腔。
“哑巴啊你。”她把笔塞进他手里。“也难怪人家待不下去,谁受得了你这种阴晴不定的性子。”
“是没人受得了。”他阴恻恻的回,签完名,拿了书,头也不回的走出书店。
出了书店,韩榆没有直接驱车回到老屋,反而开着破旧的吉普车在街上闲晃。
第三天了。
距离她离开已经是第三天。当初说什么回去探望家人,两天就会回来?还不是骗人的。
不愿承认心中的情绪是失望、是想念,他面无表情的操纵方向盘,对两旁景色、人事视若无睹。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回家,烦人精走了,他的领土回归已有,照理说该很快乐,不是吗?但为什么这几天来,没有她的房子感觉却是那么冷清、那么无趣、那么寂寞?
“寂寞?”他喃喃自语。“那该死的女人”
所以他宁愿拒人于千里之外,也不愿让任何人进入他的心扉,只因为,他已受够了被抛弃的痛苦。
总是这样,最后被留下来的人永远是他。
他的父母如此、他的前妻如此,而现在,即使是那个宣称爱上他的女人也是。
什么是爱?
这就是他们口中的爱?
他的养父母以为他可以变成他们理想的孩子所以爱他;他的前妻因为他拥有的财产而爱他;那个姓梁的女人呢?因为他的书而爱他?
多么可笑的爱啊!韩榆冷笑。
所以当他的养父母发现终究是亲生的孩子比较好,他的前妻知道他虽拥有为数不少的财产,她却分毫不能花用时,他们全都背离了他,现在,梁依璃也不例外。
充其量,她爱的是他的书,一个幻影,她终于发现幻想和现实的差距,那爱,只不过是一时胡涂。
他该庆幸的,庆幸她早早放弃离开,而不像前人一般,等到他已经深陷其中,相信自己真能得到那遥不可及的美好,才残忍的戳破那个幻想。
天色渐暗,他还是漫无目的闲晃着,直到肚子咕噜作响,才慢慢开回老屋。
车子爬上山坡,在他的背后是小镇点点灯火,他面无表情的看着后视镜,望着虽小但却透着温馨的小镇夜景,尘封多年的许多往事突然一一闪过脑海。
韩釉凄笑。
今天的他,特别多愁善感啊!
反正,日升日落,日子照过。
梁依璃不过是他生命中一个短暂的过客,她走了,他也许有点失望、有点落寞,但是再多过几天,一个礼拜、两个礼拜,就像那些他刻意遗忘的往事,终究会成为褪去的记忆。
脑中再度浮起甜美笑颜,他立即用力将其抹去。
同一时间,在遥远的城市,梁依璃正绞尽脑汁甩掉跟屁虫。
也不知道那个书呆子发什么神经?
明明之前那么不屑她的偶像,可一听见她在韩榆那边当助手,就无理取闹的一定要跟来。
本来她只当他是在开玩笑,想不到这三天来,他天天黏她黏得死紧,为了防她偷跑,还说服了她爸爸到她家打地铺。
趁着今天大哥带女朋友回来之际,她一边吩咐大哥引开书呆子的注意力,另一边和未来大嫂串通好,两人互换衣服,掩人耳目。也幸好未来大嫂体形与她相近,不正面相对,还能瞒过一时。
好不容易终于逃出书呆子的监视,她兴高彩烈的坐上最后一班公车,直奔小镇。
不知道这几天他过得好不好呢?
鲍车上,梁依璃望着飞掠而过的景色,微笑想着。三天未见,他可会想她?还是少了她这个侵入者,满心欢快享受片刻宁静?
后者的可能性应该比较大。
两个小时之后,她下了公车,沿着寂静的街道,慢慢往山坡上的老屋走去。
虽然现在不过才晚上九点半,可天气寒冷,小镇居民大多早早便拉下铁门安憩,只除了偶尔有几辆机车从她身旁驶过,几只野猫在路边翻食垃圾,冷冷清清的街上就她一个人独自走着。
虽然从小在都市长大,但奇异的,对于这儿的偏僻孤静,她没有任何不适,反而觉得怡然自得。
或许也跟她从小贪静的个性有关吧!
她自小爱书,同年龄的玩伴在外头游玩时,她常常一个人待在屋里,几本书,一杯茶,就能打发一天。
她不爱玩乐,只喜欢书卷味,所以这儿虽然不繁荣,但对她而言却不是困扰,反正那些ktv、mtv、百货公司、游乐园,向来就不是她爱去的地方。
何况,这儿还有他呢!
想到韩榆,她脸上漾起甜蜜的笑,脚步也不自觉加快了。
现在这个时候,他应该是关在书房里面写稿吧?
原本迫不及待想按电铃的手缩了回来,梁依璃考虑了一会儿,决定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她绕着屋子来到书房窗外,偷偷探头
屋内,男人埋首桌前,笔端沙沙移动,晕黄的光线在他身体周围形成光圈,将那张凶恶的脸映照的柔和了。
这是梁依璃第一次看到他写稿的样子。
饼去数年来,无数个寂寞的夜里,他便是这样坐在书桌前,一笔一划写下那一本本令她爱不释手的作品。
她不禁看得痴了。
突然,他用力抓起稿纸,揉成一团,往纸篓一丢。
“该死!”韩榆咒骂,大手爬过乱发,后后重重靠向椅背。
他就是静不下心来。
没错,再过一些时间他可以再回到一人独居的逍遥自在,但显然不是现在。他坐在书桌前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结果却连一张稿纸都没办法写完。
不论他怎么努力,如何试着投入故事,脑海里浮现的,永远都是同一个娇小、甜美,烦人的女子身影。
简直就像摆脱不去的鬼魅一般!
他站起身,在偌大的书房里无意识的踱步,偶尔停下来,从书架上随意取下一本书翻阅,但看不了几页,又烦躁的将它塞回去。
梁依璃将头缩了回来,眼珠子转了一圈。
看起来他的心情似乎不大好啊!写稿不顺利吗?也许她此时跳出来给他一个大惊喜,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还是乖乖走前门好了
门铃声响起时,韩榆一度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他在这栋老房子已独居五年,除了编辑和夏珊,几乎从来没有过访客。
包别提在晚上十点钟这个时间,小镇几乎已经进入沉睡状态,更不可能有人上门拜访。
所以只剩下唯一一个可能性那个姓梁的女人回来了。
一时间,他心里五味杂陈,各种情绪飞快闪过,一堆想法从他脑袋里不停掠过。
她没有就此离开?
她真的回来了?
可能吗、可能吗?
他迟疑了一会儿,决定不要胡思乱想,反正答案很快就会揭晓了。
穿过客厅的路程感觉起来似乎比平常还要长,他快步走到大门前面,犹豫一会儿,伸手打开
“嗨!”
饼去这数天来,曾在他脑海中出现过无数次的甜美笑颜,如今再度重现在他面前,甚至比他记忆中的更动人、更闪亮、更耀眼,炫目得令他几乎被震慑住了。
“对不起,我回来晚了。”梁依璃完全没发现他奇怪的表情,只一心想着要请求他的原谅。“我知道... -->>
“唷、唷!瞧瞧谁来了。”他前脚还没踏进书店大门,夏珊的揶揄已经先发而至。“贵客光临耶!小店真是荣幸之至。”
韩榆踱到柜台前,冷淡的道:“我来拿我订的书。”
“这种小事也值得你跑一趟?”她扬眉。“叫依璃来不就好了?”
“她走了。”酷酷的表情看不出任何情绪。
“走了?”她微讶。“她终于受不了你了?”
“也许吧。”他冷笑。
“真的假的?”
之前不是还还信誓旦旦的说爱上他了吗?怎么现在的小女孩都这么善变?这么快就变心了?
“我有义务跟你报告吗?”他横她一眼。“书!”
“啧!小气鬼。”夏珊转身,在书架上翻找一阵,丢了一本书到桌上“喏,顺便把旧帐清一清,我这儿可是小本经营,资金短缺啊!”韩榆丢了一张金卡给她。
“说真的,那孩子不会回来了?”她一边刷卡,不死心又问:“真可惜啊!我还挺喜欢她的。”
他默默无语,不愿答腔。
“哑巴啊你。”她把笔塞进他手里。“也难怪人家待不下去,谁受得了你这种阴晴不定的性子。”
“是没人受得了。”他阴恻恻的回,签完名,拿了书,头也不回的走出书店。
出了书店,韩榆没有直接驱车回到老屋,反而开着破旧的吉普车在街上闲晃。
第三天了。
距离她离开已经是第三天。当初说什么回去探望家人,两天就会回来?还不是骗人的。
不愿承认心中的情绪是失望、是想念,他面无表情的操纵方向盘,对两旁景色、人事视若无睹。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回家,烦人精走了,他的领土回归已有,照理说该很快乐,不是吗?但为什么这几天来,没有她的房子感觉却是那么冷清、那么无趣、那么寂寞?
“寂寞?”他喃喃自语。“那该死的女人”
所以他宁愿拒人于千里之外,也不愿让任何人进入他的心扉,只因为,他已受够了被抛弃的痛苦。
总是这样,最后被留下来的人永远是他。
他的父母如此、他的前妻如此,而现在,即使是那个宣称爱上他的女人也是。
什么是爱?
这就是他们口中的爱?
他的养父母以为他可以变成他们理想的孩子所以爱他;他的前妻因为他拥有的财产而爱他;那个姓梁的女人呢?因为他的书而爱他?
多么可笑的爱啊!韩榆冷笑。
所以当他的养父母发现终究是亲生的孩子比较好,他的前妻知道他虽拥有为数不少的财产,她却分毫不能花用时,他们全都背离了他,现在,梁依璃也不例外。
充其量,她爱的是他的书,一个幻影,她终于发现幻想和现实的差距,那爱,只不过是一时胡涂。
他该庆幸的,庆幸她早早放弃离开,而不像前人一般,等到他已经深陷其中,相信自己真能得到那遥不可及的美好,才残忍的戳破那个幻想。
天色渐暗,他还是漫无目的闲晃着,直到肚子咕噜作响,才慢慢开回老屋。
车子爬上山坡,在他的背后是小镇点点灯火,他面无表情的看着后视镜,望着虽小但却透着温馨的小镇夜景,尘封多年的许多往事突然一一闪过脑海。
韩釉凄笑。
今天的他,特别多愁善感啊!
反正,日升日落,日子照过。
梁依璃不过是他生命中一个短暂的过客,她走了,他也许有点失望、有点落寞,但是再多过几天,一个礼拜、两个礼拜,就像那些他刻意遗忘的往事,终究会成为褪去的记忆。
脑中再度浮起甜美笑颜,他立即用力将其抹去。
同一时间,在遥远的城市,梁依璃正绞尽脑汁甩掉跟屁虫。
也不知道那个书呆子发什么神经?
明明之前那么不屑她的偶像,可一听见她在韩榆那边当助手,就无理取闹的一定要跟来。
本来她只当他是在开玩笑,想不到这三天来,他天天黏她黏得死紧,为了防她偷跑,还说服了她爸爸到她家打地铺。
趁着今天大哥带女朋友回来之际,她一边吩咐大哥引开书呆子的注意力,另一边和未来大嫂串通好,两人互换衣服,掩人耳目。也幸好未来大嫂体形与她相近,不正面相对,还能瞒过一时。
好不容易终于逃出书呆子的监视,她兴高彩烈的坐上最后一班公车,直奔小镇。
不知道这几天他过得好不好呢?
鲍车上,梁依璃望着飞掠而过的景色,微笑想着。三天未见,他可会想她?还是少了她这个侵入者,满心欢快享受片刻宁静?
后者的可能性应该比较大。
两个小时之后,她下了公车,沿着寂静的街道,慢慢往山坡上的老屋走去。
虽然现在不过才晚上九点半,可天气寒冷,小镇居民大多早早便拉下铁门安憩,只除了偶尔有几辆机车从她身旁驶过,几只野猫在路边翻食垃圾,冷冷清清的街上就她一个人独自走着。
虽然从小在都市长大,但奇异的,对于这儿的偏僻孤静,她没有任何不适,反而觉得怡然自得。
或许也跟她从小贪静的个性有关吧!
她自小爱书,同年龄的玩伴在外头游玩时,她常常一个人待在屋里,几本书,一杯茶,就能打发一天。
她不爱玩乐,只喜欢书卷味,所以这儿虽然不繁荣,但对她而言却不是困扰,反正那些ktv、mtv、百货公司、游乐园,向来就不是她爱去的地方。
何况,这儿还有他呢!
想到韩榆,她脸上漾起甜蜜的笑,脚步也不自觉加快了。
现在这个时候,他应该是关在书房里面写稿吧?
原本迫不及待想按电铃的手缩了回来,梁依璃考虑了一会儿,决定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她绕着屋子来到书房窗外,偷偷探头
屋内,男人埋首桌前,笔端沙沙移动,晕黄的光线在他身体周围形成光圈,将那张凶恶的脸映照的柔和了。
这是梁依璃第一次看到他写稿的样子。
饼去数年来,无数个寂寞的夜里,他便是这样坐在书桌前,一笔一划写下那一本本令她爱不释手的作品。
她不禁看得痴了。
突然,他用力抓起稿纸,揉成一团,往纸篓一丢。
“该死!”韩榆咒骂,大手爬过乱发,后后重重靠向椅背。
他就是静不下心来。
没错,再过一些时间他可以再回到一人独居的逍遥自在,但显然不是现在。他坐在书桌前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结果却连一张稿纸都没办法写完。
不论他怎么努力,如何试着投入故事,脑海里浮现的,永远都是同一个娇小、甜美,烦人的女子身影。
简直就像摆脱不去的鬼魅一般!
他站起身,在偌大的书房里无意识的踱步,偶尔停下来,从书架上随意取下一本书翻阅,但看不了几页,又烦躁的将它塞回去。
梁依璃将头缩了回来,眼珠子转了一圈。
看起来他的心情似乎不大好啊!写稿不顺利吗?也许她此时跳出来给他一个大惊喜,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还是乖乖走前门好了
门铃声响起时,韩榆一度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他在这栋老房子已独居五年,除了编辑和夏珊,几乎从来没有过访客。
包别提在晚上十点钟这个时间,小镇几乎已经进入沉睡状态,更不可能有人上门拜访。
所以只剩下唯一一个可能性那个姓梁的女人回来了。
一时间,他心里五味杂陈,各种情绪飞快闪过,一堆想法从他脑袋里不停掠过。
她没有就此离开?
她真的回来了?
可能吗、可能吗?
他迟疑了一会儿,决定不要胡思乱想,反正答案很快就会揭晓了。
穿过客厅的路程感觉起来似乎比平常还要长,他快步走到大门前面,犹豫一会儿,伸手打开
“嗨!”
饼去这数天来,曾在他脑海中出现过无数次的甜美笑颜,如今再度重现在他面前,甚至比他记忆中的更动人、更闪亮、更耀眼,炫目得令他几乎被震慑住了。
“对不起,我回来晚了。”梁依璃完全没发现他奇怪的表情,只一心想着要请求他的原谅。“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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